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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商標轉讓合同3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標轉讓合同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商標轉讓合同3篇

商標轉讓合同 篇1

協議編號:

簽訂地點

商標轉讓人(甲方)

商標受讓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和《商標實施條例》第二十五、二十六條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商標轉讓協議。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轉讓已受理的使用在《註冊商標國際國內分類表》中的第類的,等商品(服務)專案的第號商標和第42類的等商品(服務)專案的第號商標,共計兩件商標的專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所有。

二、商標標識

說明:註冊號xx的註冊商標註冊日期為2000年7月7日,其有效期至20xx年7月7日。註冊號xx的註冊商標註冊日期為2000年6月28日,其有效期至20xx年6月28日。期滿後,按照《商標法》規定可以辦理續展,續展費用由商標受讓人承擔。

三、商標轉讓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註冊號**和註冊號xx的兩件註冊商標專用權以人民幣伍拾捌萬陸仟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付清所有轉讓費用的95%,其餘5%在甲方協作下拿到轉讓的商標註冊證明及向國家商標局申請補發商標註冊證後支付。

商標轉讓合同 篇2

商標權轉讓方:

(甲方)

商標權受讓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對商標權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的商標名稱:

二、商標圖樣(貼商標圖樣,並由轉讓方蓋騎縫章)

三、商標註冊號:

四、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

五、該商標取得註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

1、核定使用商品類別:第[ ]類。

2、具體商品名稱:

六、商標權轉讓方保證是上述商標的註冊所有人。

七、商標權轉讓後,受讓方的許可權:

1.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

2.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範圍:

八、商標權轉讓的性質:

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九、商標權轉讓的時間:

辦妥商標轉讓變更註冊手續後,該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

十、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後的變更手續:

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標權轉讓合同生效後,辦理變更註冊人的手續,變更註冊人所需費用由

方承擔。

十一、商品質量的保證:

商標權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商標所標示的產品配方不低於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向受讓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生產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訣竅;還應提供配方說明書、配料表、投料時間表,購買原輔料的客戶名單。

十二、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祕密的義務;雙方在合同期內及合同期後,不得洩露雙方提供的相關技術祕密與商業祕密。

十三、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為有效商標,並保證沒有第三方擁有該商標所有權。

十四、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1.轉讓費共 萬元;

2.付款方式、時間:乙方於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支付。

十五、轉讓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商標的註冊有效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不得從事其他與該商品的產、銷相競爭的活動。

十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後,違反合同約定,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還應按合同總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用,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並可以通知受讓方解除合同,應按本合同總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同時歸還商標權。

十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但如果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未經商標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責任由雙方自負。

合同簽訂地點:

轉讓方:

受讓方:

身份證地址:

身份證地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商標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甲方自願將在中國註冊的第______號商標轉讓給乙方,達成協議如下:商標圖樣

一、轉讓費為人民幣________整,以收款收據為準,付款方式,籤合同時一次付清。

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簽訂之日至該商標核准轉讓之前乙方擁有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獨佔使用權。

三、商標轉讓申請具體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轉讓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辦理上述有效商標轉讓的一切檔案,證件。並保證該等檔案的真實,合法,有效。該商標轉讓全過程中,轉讓人必須協助受讓人辦理過戶所需的一切資料提供至該商標成功轉讓乙方名下為止。

四、甲方保證轉讓的註冊商標擁有的合法性及不存在權利瑕疵,具體地說:(1)轉讓的商標在轉讓之日前沒有給第三者辦理過許可使用;(2)轉讓的商標在轉讓之前不存在與第三方商標爭議;(3)轉讓的商標在轉讓之前不存在被第三者財產訴訟保全;(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甲方應將自己在同一類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或申請中的相同或者近似的註冊商標一併辦理轉讓;(5)要求一併轉讓的商標乙方不另支付額外費用。

五、轉讓的註冊商標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商標無效,要負責全額退還商標轉讓費。

六、甲乙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甲乙雙方應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 院提起訴訟。

七、違約責任,在簽訂此協議之前或者之後如甲方將上述商標賣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應負相關法律 責任,賠償乙方轉讓費十倍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國家商標局備案一份。

九、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解決,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雙方認為需要補充的內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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