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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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合同模板集錦六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土地流轉合同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土地流轉合同模板集錦六篇

土地流轉合同 篇1

甲方(出讓方): 鄉(鎮) 村 組,農戶姓名

身份證號:

住 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法律、規章的有關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平等協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 流轉承包土地的種類、位置、四至、面積、質量、等級

甲方將承包的土地(以下簡稱承包地) 畝經營權流轉給乙方,承包地座落於 。四至界限。 (承包地屬性、質量等見附件)。

二、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 方式(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及其他)將其承包地流轉給乙方生產經營。

四、流轉承包地用途

流轉承包地只能用作農業用途,具體用途為 。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1、承包地流轉費用現金支付。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轉費每年 元。付款時間每年10月31日。

2、流轉土地所享受國家惠農資金和其它補貼均由 方享受。

六、流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承包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承包地。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情況下,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如果乙方在流轉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流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受讓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乙方將甲方以轉包、出租方式流轉的土地實行再流轉,應當取得甲方同意。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當事人不願意協商或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經管站各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轉讓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名:

乙方(蓋章)簽名:

鑑證單位(蓋章) 鑑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附:流轉土地土地名稱、四至界址、面積、質量等級情況表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當中可以對需要進行流轉的土地情況進行一個說明,同時約定好流轉的費用以及違約事項與違約金,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約定產生糾紛時的解決辦法。這樣這份合同才能充分保障雙方的權益。若你對此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電話諮詢線上律師。

土地流轉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試行辦法》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地塊位於______________(詳見《土地使用證》附件),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合_________畝),其宗地位置與四址範圍如甲,乙雙方確認的附圖所示。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出租地塊用途為_________。乙方承租後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變更用途,須經甲方及當地建設規劃主管部門同意,甲乙雙方協商調整年租金後,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用途變更手續。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的年租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應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按時繳納年租金。首次年租金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______天內繳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計收,超過半年的按全年計收。

乙方不按時支付年租金的,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付款額的______‰向甲方交納滯納金。超過六個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權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甲乙雙方應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甲方領取土地使用權出租許可證,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

第六條 土地使用權租金的調整,每隔_________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幅度為百分之______。租金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乙方應按新的標準繳納年租金。

第七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租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轉租,抵押。如需轉租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雙方簽訂轉租合同後到_________國土資源局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 乙方在接受租賃場地移交手續後,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移動。界樁遭受損壞或移動應及時報告甲方重新埋設,測繪費和界樁費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 乙方在租賃場地上需要新建,擴建或翻建建築物,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規定辦理有關報批手續,雙方應簽訂土地租賃期滿後承租方新建建築物的處置協議。

第十條 土地租賃期滿,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交還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辦理土地使用權租賃登出登記手續。對該地塊內乙方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著物,應按雙方簽訂的處置協議,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的60天內處置完畢,逾期未處置完畢的,由_________國土資源局向乙方發出書面處置通知。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的,須在期滿前六個月內向甲方提交續租申請,由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續租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因提前終止經營等原因,需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總額的違約賠償金。

第十二條 依據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體非農業建設用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因國家和農村集體社會公共利益需要,集體土地所有權者報經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稽核和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後,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者根據土地利用現狀,給予承租方相應的補償。

第十三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租賃地塊所屬轄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等,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報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一份交_________國土資源局存檔。

第十七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戶名稱: ________________ 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流轉合同 篇3

轉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村土地轉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轉包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 轉包土地的面積、位置

轉包土地位於 ,面積 畝,四至: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甲方同意將該土地發包給乙方轉包耕種使用。

二、 轉包事項

1、轉包期限:該地早期由甲方與七級鎮東金村委會承包三十年(即1999年 月至20xx年 月止)。今經雙方協調、同意甲方轉讓給乙方 年(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轉包費用

轉包費用為人民幣 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後,由乙方對該轉包土地繼續耕種,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收益由乙方承擔。

3、雙方在簽訂轉包合同之日起,甲方即將轉包土地正式交付給乙方。

三、 轉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於種植各類農作物及經濟作物

四、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 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包金。

3、 甲方保證發包給乙方的土地權屬清楚,甲方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及使用權。若土地權屬發生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處理解決期間不能影響乙方正常生產,如因土地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 維護乙方的土地轉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提高轉包金,不得重複轉包該土地。

5、 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轉包的土地。

2、 享有轉包土地上的收益權。

六、 國家建設徵地補償

因國家建設徵地所獲補償金,屬土地補償款部分,歸甲方所有,屬地上植物等附屬物的青苗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七、 合同期滿財產處理

本合同期限界滿,轉包土地上的作物仍歸乙方所有,在雙方不同意簽訂合同的情況下,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半年內處理完畢地上種植的作物。

十、違約責任

轉包期內,除國家徵用土地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轉包合同,不得將轉包土地再次轉包給第三人,否則視為違約。違約金為甲方應收轉讓費用的二倍。

十一、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乙雙方應到村委會進行土地轉包備案,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辭本合同無法履行,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二倍轉讓費用。

十二、其他條款

1、本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 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聊城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甲方(出讓方): 鄉鎮村 組(戶主姓名) 乙方(受讓方):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 轉包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將流轉的土地用於: 。

三、土地流轉時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第六條所列土地 畝、魚池畝、山地 畝流轉給乙方經營,土地流轉費以現金人民幣貳拾壹萬元計算。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

土地流轉費以現金凡是支付。土地流轉費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20xx年春節之前付陸萬。以後每年春節前付 萬,直至付清貳拾壹萬。

六、流轉土地型別、面積和質量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流轉費;②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流轉土地;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後,監督乙方對需要還耕的流轉土地還耕恢復,收回流轉土地。

2、義務: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幫助協調本村組內與其他農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權利:①在流轉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②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②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③合同期內要保護好流轉的土地,不得損毀流轉土地;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後,若造成流轉土地損毀,必須負責

流轉土地復耕;⑤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流轉的土地: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不按約定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一、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 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應交納的水費和生產統籌費用等由 方承擔。

2、在合同期內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3、在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太泊村、甲方所在彭澤縣棉花原種場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鑑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流轉土地座落方位簡易圖;2、甲方身份證影印件和農村土地承包

經營權證影印件;3、乙方身份證影印件。

甲 方: (簽章) 聯絡電話: 乙 方: (簽章) 聯絡電話:

鑑證方: (簽章) 鑑證經辦人:(簽章)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5

甲方(流出方):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

雙方同意對甲方享有承包經營權、使用權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內進行流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正、平等、自願、互利、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縣(市)______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______村 ________________組________________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從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二、流轉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採用以下第轉包、出租的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不得超過承包土地的期限。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面積、等級、位置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_________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

五、流轉價款、補償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一)乙方同意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按________元/畝或實物________公斤/畝,合計________元流轉價款支付給甲方。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時間與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流轉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為_____________。並由雙方指定的第三人 ___________________予以監證。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和補償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協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 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邊界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流轉。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收益、處置權。

(二)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及補償費用,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履約期間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三)未經甲方同意或終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轉。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交付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轉土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二)甲方違約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應支付乙方賠償金

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甲方交回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轉土地,應向甲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四)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向甲方償付賠償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

3.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一、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如遇國家徵用或農業基礎設施使用該土地時,雙方應無條件服從,並約定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獲取國家徵用土地補償費和地上種苗、構築物補償費。

1. 甲方收取;

2. 乙方收取;

3. 雙方各自收取________﹪;

4. 甲方收取土地補償費, 乙方收取地上種苗、構築物補償費。

(二)本合同履約期間,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合併,負責人變更,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變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終止,原土地上新建附著構築物,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 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2. 歸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補償乙方________元;

3. 由乙方按時拆除,恢復原貌, 甲方不作補償。

(四)國家徵用土地、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終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給甲方或新承包經營人使用後,乙方應重新簽訂土地流轉合同。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原發包人) 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轉讓土地合同,應以原發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6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佔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專案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狀況,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其專案開發權之狀況

(一)土地使用權狀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為: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_________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二)專案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市政府批准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並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託了設計並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三)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專案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構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職責,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專案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二條本協議之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專案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三條轉讓價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專案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農土地流轉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專案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專案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准開工後三十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四條資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權證的辦理

1.在本農土地流轉合同生效後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專案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農土地流轉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三十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專案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五條稅費之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專案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轉讓價款方式體此刻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六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農土地流轉合同及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職責,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職責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專案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職責,由甲方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七條違約職責

(一)甲方的違約職責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專案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職責。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到達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專案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專案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職責。

(二)乙方的違約職責

1.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狀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專案的資料原件以及後續開發取得的檔案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八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構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農土地流轉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職責。

2.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狀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的相應變化和調整。

第十一條管轄法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取下列方式第種方式進行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送達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聯絡方式發生變更,務必在變更後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上述聯絡地址、電話、傳真的發出的信件、傳真視為送達。

第十四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用於辦理變更、轉讓手續之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