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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租賃合同4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車輛租賃合同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車輛租賃合同4篇

車輛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賃方):

為了甲、乙雙方共同的利益,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合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享有對的車所有權及經營權,現將此車租賃給乙方從事礦用裝置運輸,乙方付甲方租金為 ),結算之日甲方必須提供發票給乙方。

租賃規定:

1、此車輛甲方給乙方配貨運司機,證件必須齊全:駕駛證,健康證等證件。

2、車輛證件必須齊全。

3、車輛燃料由甲方承擔。

4、在租車期間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租車期間內利用本車從事犯罪活動的,有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由甲方負擔車輛的所有維修費用。

6、在簽訂次合同期內,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需付另一方違約合同金額的5%。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子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鑑於承租方業務用車的需要,出租方與承租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

1.定義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本合同中的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1 車輛:是指車輛交接單(附件a)中第一條約定的車輛。

1.2 租賃:承租方有權自租賃期的起始日起佔有和使用車輛,並在此後擁有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對車輛的排他佔有權和使用權,允許承租方不受限制地24小時使用車輛。

2.主合同與車輛交接單

2.1 本合同是主合同。本合同中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車輛交接單。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承租車輛的品牌、車牌號、租賃期、規格、租金、司機、以及其他與車輛租賃相關的條款應在車輛交接單中規定,車輛交接單中未約定的事宜受本合同的制約。

2.2 雙方在簽訂主合同的基礎上籤訂車輛交接單(見附件a)。若無雙方實際簽訂的具體車輛交接單作為附件,則本合同僅作為雙方租賃合同的資格認定合同,不作為付款依據。

3.租賃車輛

3.1 出租方為車輛的唯一所有權人。

3.2 在租賃期的起始日之前,出租方須自付費用為車輛辦理行駛所需的各項證件,包括但不限於行駛證、年檢證、稅訖證、養路費證,並保證這些證件在租賃期內持續有效。

4.租賃服務

4.1 出租方同意,其為非獨佔、且非排他地向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

4.2 車輛發生故障時,出租方應免費提供救援服務及維修。

4.3 若因非承租方的原因造成車輛無法供承租方使用(包括但不限於保養、年檢、故障、事故等)時,出租方須立即無償向承租方提供與車輛相類似的替換車輛。

5.車輛保險和理賠

5.1 出租方應自付費用按如下規定為車輛投保,並保證在租賃期內下述保險均持續有效:

(a) 車輛損失險:保險金額為車輛購置價;

(b) 第三者責任險:保險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c) 全車盜搶險:保險金額為車輛購置價;

(d) 車上(座位)責任險:保險金額為每個座位__________萬元;

(e) 玻璃單獨破碎險和不計免賠特約險。

5.2 在租賃期限內,若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由出租方自行處理解決。

6.租金

6.1 每月租金中包含有__________公里的汽油費以及司機的固定勞務費。

6.2 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同時,出租方應向承租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商業發票。

6.3 主合同提前解除時,出租方應按當月實際使用天數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6.4 除了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外,承租方無須再承擔出租方及其司機的任何稅費或責任。

7.出租方的義務

除前述規定外,出租方還應履行如下義務:

7.1 出租方應確保承租方在租賃期內排他的佔有車輛,並保證車輛的行駛效能和各項內建設施處於良好的狀態,車輛內外清潔乾淨,無異味。

7.2 在租賃期內,出租方應對車輛及隨車證件、備件負擔保管義務。

7.3 在租賃期內,非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損毀、滅失、賠償責任或政府處罰,出租方自行負擔全部責任。

7.4 未經承租方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方不得更換其委派的司機,也不得轉讓或轉委託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給第三人。

7.5 在承租方佔有車輛後,非因承租方的原因,該車輛出現缺陷或遭受損害或毀壞,或者發生其他並非承租方過錯而引發的事件,使得承租方無法為本合同的目的而繼續使用車輛,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車輛。

8.承租方的義務

8.1 承租方不得利用車輛從事商業運輸,體育比賽,以及非法活動。

8.2 承租方須按時支付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

8.3 承租方應當尊重司機,不得迫使司機從事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

9.司機的委派和義務

9.1 車輛的司機由出租方委派。出租方委派的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同時須具有兩年以上駕駛相似車輛的經歷。

9.2 出租方派遣的司機應當安全駕駛,確保承租方的乘坐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9.3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司機:

(a) 不遵守或不能完成承租方的工作要求;

(b) 無論何種原因,一個月內連續缺勤3天或一個月內缺勤4天的;

(c) 違反承租方的人事勞動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上下班,服飾,禮節等方面的規定;

(d) 患有傳染病或其他不適於駕駛車輛的疾病的。

9.4 司機在履行本合同的駕駛服務時,因其過失而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出租方應當負擔。

10.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和終止

10.1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在遵守本合

同所有條款和條件的前提下,本合同於租賃期的最後一日終止。若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仍有未履行完畢的車輛交接單,則本合同期限順延至該車輛交接單期限屆滿之時。

10.2 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a)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將車輛用於盈利性載人運輸的;

(b) 承租方利用車輛進行非法活動;

(c) 承租方擅自在車輛上設定抵押或轉讓車輛的。

10.3 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a) 出租方破產、解散、或喪失經營車輛租賃業務的資格;

(b) 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9.3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司機;

(c) 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7.5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車輛;

(d) 如出租方因其它原因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且在承租方將該違約書面通知出

租方後15天內未予糾正;

(e) 除前述規定以外,如承租方在本合同租賃期內的任何時候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

出租方可解除本合同。

10.4 在本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時,除終止或提前解除前已有權取得的索賠、租金和賠償外,任何一方須被免除其在本合同下的相應義務。

10.5 雙方同意,本合同無論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出租方無權就本合同的剩餘期限要求承租方支付任何進一步的付款、租金、或賠償。

11.宣告和保證

11.1 出租方陳述並保證:

11.1.1 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能力,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11.1.2 其是所計程車輛的唯一合法權利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證明檔案。同時,該車輛不存在任何意義上將影響承租方根據本合同使用該車輛的任何抵押與任何其他權利限制;

11.1.3 其簽訂、履行本合同不構成對第三方的違約或對第三方任何權利的侵犯,亦不會使承租方對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11.2 承租方陳述並保證:

11.2.1 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能力,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11.2.2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遵守中國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

12.保密

12.1 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本合同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其關聯方的任何資訊。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本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13. 其他

13.1 本合同的解釋、執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 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X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3.3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13.4 本合同的附件為:附件a《車輛交接單》、附件b《保險單憑證》。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和內容,不得擅自修改。

13.5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合同的其餘條款仍然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13.6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 授權代表人:____

職務: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

附件a

交接單

主合同編號: __________

本單編號: 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鑑於承租方與出租方已簽訂《租賃合同》(“主合同”),現雙方經協商達成本洗車器交接單。

第一條 租賃蒸汽洗車器

本合同所指的租賃洗車器(“洗車器)為: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本合同的租賃期為:__________月,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租金

租金按月計算,每月rmb _____元(大寫:__________)。承租方應於每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上一個月的租金,並在簽約同時一次性收取押金rmb__________元/臺。

第四條 使用限制

保證洗車質量,機器的

使用限制為: □ 無; □ 每灌限使用不得少於_____臺車。

第五條 機器的保養、維修、更換

合同期內,保養:每清洗_____臺車或每隔_____月,車輛應當到指定地點免費保養一次。

維修:機器出現故障,經公司檢驗非人為情況下可免費維修。超過六個月機器出現大故障並影響使用時我公司可以更換調整。

第六條 司機及其勞務費

司機由出租方委派。司機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承租方須向出租方支付司機的勞務費。勞務費由固定勞務費和額外勞務費兩部分組成,固定勞務費rmb_____元/月(已含在租金中)。額外勞務費為:

a.司機在正常工作日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的,額外勞務費:rmb _____元/日,_____以後繼續工作的,額外勞務費為:rmb _____元/日;

b.週六、日及法定節日工作的,額外勞務費為:rmb _____元/日。每月_____日承租方與出租方結算上一個月的司機勞務費。

在書面提前通知出租方後,承租方在租賃期內有權調整司機的勞務費。

第七條 其他

本機器交接單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印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 特別約定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 授權代表人:____

職務: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車輛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交易管理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就車輛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夏利計程車,車號為吉A ,租給乙方,租期從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並提供該車一切證件。

二、通過雙方評估,確認該車的租賃價格為每月4000元整,付款方式為:每月月末提前5天繳納,不得延期。甲方扣留乙方押金10000元整,租賃到期後(10日內沒有交通違法行為)車輛無損壞如數返還;租賃期間乙方毀約,押金不予返還。

三、此車之前所發生的違章、事故所欠費用等一切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自承包之日起所發生的違章、事故所欠費用等一切經濟糾紛由乙方負責,保險以外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四、車輛大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每年只負責一次。小修或碰撞由乙方負責。

五、該車只能在榆樹鎮內運營(不包括各鄉鎮),否則出現問題由乙方負責。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公司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運輸車輛租賃合同。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並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合同範本《運輸車輛租賃合同》。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蓋 章: 蓋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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