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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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服務合同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下面是關於融資服務合同的內容,歡迎閱讀!

融資服務合同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希望通過乙方推薦投資商,使甲方獲得融資機會,乙方願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融資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1、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可自主的或者協助甲方聯絡、推薦、洽商潛在的投資商,並通過自己的努力積極促成甲方與投資商最終達成融資協議;

2、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副總經理的身份對外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內容,但甲乙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

3、在本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內,甲方不得再自行或者委託他人從事本協議約定的融資事宜。否則,甲方自行或者委託他人取得的融資,視為乙方完成的融資額度,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的計算方式支付報酬;

4、乙方的服務僅限於聯絡、推薦、洽商潛在的投資商促成融資協議,並非對甲方和投資商的資信狀況和履約情況的承諾或擔保。

二、融資要求

1、融資地域:不限地域;

2、融資物件:法人、機關、社會團體及其他經濟組織、自然人等一切合法的主體均可成為融資的物件;

3、融資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股權融資、債權融資、可轉債、合作等任何可以引進投資的方式;以股權形式融資的,投資商最高持股比例可達xx;

4、融資額度:

5、融資形式:包括但不限於貨幣資金、實物、智慧財產權等;

三、甲方應提供的檔案和資料

1、甲方應按照甲方公司章程的規定,召開股東會或董事會就融資一事以及本協議作出同意的書面決議,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正本應交乙方一份留存;

2、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或者提供加蓋其公章的乙方履行義務所需的聘書或者授權委託書,具體形式由乙方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甲方應在乙方提出要求後及時提供或出具;

3、甲方應提供與融資有關的全部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商業計劃書、資產負債表等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等;

4、在乙方與潛在投資商進行洽商的過程中,甲方應當根據具體的融資方式,向乙方書面提供其最優惠的真實的交易條件,以便於乙方能最大限度的促成融資;

5、其他融資過程中必需的或者投資商要求提供的與融資有關的檔案和材料。

四、服務期限

1、服務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在上述期限內,乙方順利促成甲方與投資商達成融資協議,則服務期限至融資協議簽訂時為止; 如在上述期限內,乙方推薦的任何一個投資商已經開始和甲方進行實質性的接觸,在接觸過程中超過約定期限,則服務期限自動順延,至無任何一個投資商進行實質性接觸時為止;

2、所謂實質性接觸,是指投資商已經開始和甲方就融資方式、時間、數額等實質性條款展開協商、談判或者其他溝通交流;

3、本協議服務期限是指乙方提供融資服務的期限,並非本協議的存續期限和乙方要求支付佣金的期限,服務期限屆滿,乙方只是不再提供融資服務,並不影響乙方的其他合同權利義務。

五、報酬及支付

1、如乙方促成甲方與投資商達成融資協議,則甲方應向乙 方支付下列報酬:

①按融資協議約定的融資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佣金;

②給予乙方佔甲方公司總股本 的股權;

2、上述的佣金,甲方應當在達成融資協議後 日支付給乙方;股權應在達成融資協議後 日內到工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3、所謂達成融資協議是指甲方與投資商在融資協議上簽字或蓋章;

4、鑑於乙方為個人,甲方支付報酬時乙方無須提供票據。

六、稅費的負擔

1、乙方因取得本協議項下的報酬而產生的稅款,由乙方自行依法繳納;

2、乙方聯絡、推薦、洽商潛在的投資商而發生的差旅費、交通費、文印費、考察費用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提供本協議約定的檔案、資料或者與投資商參加談判、進行調查等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七、甲方的.宣告和保證

1、甲方應保證其提供給乙方或者提供給乙方推薦的投資商的所有資料、檔案均是真實、準確、完整、合法、有效的;

2、甲方具備合法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協議以及將來簽署的融資協議,並已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獲得授權;

八、補償條款

1、若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的,則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支付 數額的經濟補償;

2、如甲方在本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屆滿後 年內,與乙方推薦的投資商又達成融資協議的,則鑑於乙方的付出,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數額的經濟補償。

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詢問並監督乙方的工作進展,乙方應如實詳細回答。

2、甲方應按乙方要求熟練準備有關針對投資者的提問,不得有誤;

3、甲方應對乙方在融資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和要求在2日內作出書面正式回覆;

4、甲方應配合乙方與投資者的談判,不得無故推遲或拒絕;

5、甲方應友好、周到地接待重點投資商的考察事宜;

6、甲方應按協議要求向乙方支付報酬;

7、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經有效簽章的確認函,確認乙方對投資商的推薦。甲方出具確認函後,方可與乙方推薦的投資商進行實質性接觸;

8、不得單方終止或解除本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精心挑選切合的投資商;

2、與投資商進行初步溝通和接觸;

3、努力與投資商洽談,向投資商爭取取得好的投資額度及融資條件;

4、乙方應就目標專案融資進展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或口頭彙報;

5、協助甲方與投資商等的談判;

6、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收取報酬。

十、保密責任

1、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檔案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資方公開的內容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說明;

2、甲方有義務對從乙方處獲得的投資商的各種材料進行保密,並保證不用於本協議項下融資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權向投資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資料(甲方明確要求保密或不得對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對於投資商在佔有、使用相關資料過程中可能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等不承擔任何責任;

4、本協議解除或者終止後,雙方仍應承擔保密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單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協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xx 元;

2、若甲方不履行誠信義務,向乙方和投資者隱瞞、虛報相關資料和資料,則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服務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xx違約金;

3、若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佣金或者辦理股權登記手續的,則自應支付之日或者應辦理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數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二、補充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達成書面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各執貳份。本協議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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