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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精選5篇)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後果,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精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精選5篇)

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1

所屬各科室、隊、各道路運輸企業:

為切實做好20xx年防汛抗旱工作,將我縣防汛抗旱保障工作落到實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上級部門及縣局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我縣交通系統實際情況和救災能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統一、規範、科學、高效的防汛抗旱交通運輸應急保障指揮系統,堅持災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突發情況的各項措施,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確保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暢通,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防汛搶險救災公眾的領導,確保全區道路運輸業安全度汛,經研究,成立崇禮縣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

組長:陸軍

副組長:高東文、郝慧棟、趙王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所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郝慧棟(兼)

成員:張曉軍、白亞文張青、梅雪冬張鵬姜全、張曉峰、尹建國、胡韶梅

聯絡電話:xx

值班電話:xx

三、防汛工作重點

1、積極採取防汛措施,確保道路客貨運輸市場安全度汛

防汛工作關係到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關係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穩定大局。要充分認識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堅持“全面防範、重點突出、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健全防汛組織、落實防汛單位責任制,真正做到措施到位,責任到位。進一步完善防汛預案,做好客貨運輸車輛的應急保障工作,細化落實責任。

2、全面自查,消除隱患

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並對防汛設施和防汛準備工作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檢查,對存在的隱患和問題要及時予以處理,以確保安全度汛。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防汛抗旱交通運輸保障工作。要本著對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全面落實以主要領導負責製為中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責任制,狠抓各項防汛抗旱搶險準備工作的落實,做到思想高度重視,工作積極主動,措施紮實有效,指揮保障有力,確保全區防汛抗旱搶險運輸保障工作及時、暢通、有序。

2、構建體系,加強領導。建立健全指揮體系,有序開展防汛搶險工作,形成統一協調、科學高效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要按照“分級負責、分級準備”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運輸應急預案,明確防汛抗旱運輸保障工作責任,落實防汛抗旱各項工作措施。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緊急情況,及時向上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報告,確保一旦發生險情,第一時間得到資訊,馬上啟動應急預案。同時要開展對應急預案的演練,確保在關鍵時刻拉得出、頂得住、戰得勝。

3、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一旦遇有防汛抗旱搶險緊急情況,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凡執行防汛抗旱搶險應急應急運輸任務的單位、企業和人員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或執行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單位和企業的主要領導、直接責任人等要嚴格追究責任,依法進行處理和處罰。

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進一步明確防汛抗旱職責,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開江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颱風暴雨災害、江河洪水、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乾旱災害、恐怖活動、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雨、地震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四)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

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村委會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

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民兵和搶險隊伍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本事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排程,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鎮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要。

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天師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及下設辦公室

開江縣天師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其辦事機構設在鎮農業服務中心辦公室。

1、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機構

指揮長:xxx

副指揮長:xxx

成員:xxx

2、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鎮防汛抗旱政策性檔案、規章制度,及時掌握全鎮汛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排程全鎮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是鎮防汛抗旱指揮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執行市、縣防汛抗旱指令,確保防汛抗旱政令暢通;督促指導全鎮轄區各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準備和防汛抗旱物質準備工作;負責汛期24小時防汛值班,準確、及時收集分析傳遞各類汛情,旱情及時調查、核實、上報汛情、旱情和抗災救災情景,為縣委、縣政府領導和上級防汛抗旱部門指揮防汛抗旱、搶險救災供給決策依據。

鎮人民政府防汛防旱組織機構職責分工

鎮政府主要領導親臨現場,聽取彙報,作出決策,調集力量。

分管領導協助主要領導具體組織指揮搶險工作。

辦公室協助領導做好災害處理,上報和安撫工作。

派出所負責對災害現場警戒,人員疏散,治安保衛,受災人員搶救,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衛生院負責搶險中醫護人員的指揮,受傷人員的救護和防止災後疫病發生和蔓延工作。

財政所負責防汛抗旱經費的籌措、調撥和監督使用,確保防汛抗旱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供電所負責電力搶修,電力供應。

民政所做好死傷家屬、群眾的安撫和死者的屍體處理工作。

廣播站負責釋出汛情公告和重要防洪抗旱指令,及時報道防汛抗旱工作動態和通報重大汛情,組織廣播電視宣傳防洪抗旱工作。

各村(社群)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天師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各村村主任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1、堤防工程資訊

當堤防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或潰堤時,各村(社群)應迅速組織搶險,並在第一時光向可能受威脅的群眾預警,同時向鎮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險情,以利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

2、水庫、山坪塘等工程資訊

(1)當蘇家溝、高坪、孟家樑水庫、山坪塘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並按照批准的洪水排程方案排程,其工程執行狀況應向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30分鐘內上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山坪塘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1小時內上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2)當水庫、山坪塘出現險情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光向下游預警,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作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行政職責人、技術職責人、通訊聯絡方式、除險等情景,以進一步採取相應措施。

當水庫、山坪塘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提前向工程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範圍發出預警,為群眾安全轉移爭取時光。

3、洪澇旱災資訊

(1)洪澇災情資訊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光、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訊、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乾旱災情資訊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光、地點、程度、受害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農業生產城鎮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等損失。災情發生後,各村(社群)應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洪澇、乾旱災情資訊。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大的空情,應在災害發生後1小時內將初步情景報告鎮指揮部,同時對核實災情及時組織核實並上報,為抗災救災供給準確資訊。

(3)各村委會(社群)應按《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向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鎮人民政府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部門上報災情。

(二)預防預警行動

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職責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地質災害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路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電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並開展預案演練,經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鎮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防汛物資,各村(社群)和有關部門也應儲備足夠的防汛物資。

(6)通訊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訊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資訊及時傳遞。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訊為主要資料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職責、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江河、水庫、灘塗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專案應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並經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對未經審批並嚴重影響防洪的專案,依法強行拆除。

2、地質災害預警

(1)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村、社,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採取預防和避險措施。立即與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應密切聯絡,相互配合,實現資訊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釋出預報警報。

(2)有地質災害的村、社,由國土資源部門協助鎮編制地質災害防治預案,劃分並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及範圍,制訂人員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定及職責。

(3)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鎮、村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每一天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強觀測、加強巡邏,並落實訊號傳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縣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做好旱災工作

鎮抗旱機構隨時掌握旱災變化情景,做好旱情監測、預報工作,定期分析旱情情景。

做好抗旱水源排程管理工作

及時分析瞭解社會各方面的用水需求,根據情景適時調整工作部署。

掌握抗旱準備工作和行動情景

及時通報旱情資訊和抗旱情景

根據旱情發展趨勢適時對抗旱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搞好舒家溝、高坪、孟家樑水庫防汛工作

1、建好防汛領導機構,成立領導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人大副主席顧新民任組長,副鎮長向軍任副組長。成員:漆明波、張元仕、王合禮、吳仁政、伍明路、肖應高。同時下設搶險隊、物資器材儲備運輸隊、通訊聯絡辦公室、搶險隊伍由各村委會、基幹民兵、村民小組長、共產黨員組成。

2、物資器材的儲備工作:尖峰寨村、紙廠溝村、龍家壩村,各備足編織袋3000條,撮箕500擔,鋤頭、鐵鏟1000把。

3、建立值班制度和安全轉移準備工作:水庫管理人員在汛期必須24小時晝夜值班,隨時觀測水庫大壩有無變化情景,危機時要在洩洪的同時及時報告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鎮指揮部要立即進入高度戰備狀態,全力組織龍家壩、李家壩、社群、崔家壩沿天師河群眾向原天師國中地段安全轉移,朱家壩群眾向原村小集結。

四、山坪塘防汛預案工作

1、重點山坪塘抓好汛期安全排程工作,汛期限制蓄水,做到不垮壩,零死亡,確保大壩下游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做好大壩溢洪道水毀工程修復,確保工程安全渡汛。

3、加強工程檢查,堅持通訊暢通,管理人員和村民小組長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一旦發生險情,及時上報鎮指揮部,鎮政府向有關部門報告,並組織搶險。

五、天師河、朱家壩河防汛搶險預案

各村要組織力量,認真檢查河流安全、防汛措施的落實情景,對堵塞排洪、行洪河道,嚴重影響防洪安全的障礙,要全面整治,並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堅持依法清障,對排洪防洪設施,易淹易衝區、道路橋樑、公共設施等存在隱患的,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解決辦法和措施,一旦出現險情,立即上報,投入搶險,減輕損失,洪災後及時組織人員進行疫病防治,發動群眾生產自救,迅速修復水毀工程,避免下次洪災造成更大的損失。

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3

為切實做好防汛工作和指導我縣地面企業、加油站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洪澇災害對我縣地面工業企業產生次生傷害及財產損失,高效有序地開展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切實落實防汛工作責任制,保證安全度汛,特完善本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一、指揮體系和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體系

組長: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總工程師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黨委委員、副局長

機關黨委書記

總經濟師

成員:辦公室、生產發展股、資訊產業股、科技股、政策法規股、經濟執行股、生產力促進中心、服務業發展服務中心等全體工作人員;

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政策法規股,由安全工作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政策法規股股長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防汛工作日常事務。

(二)領導小組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

(1)具體負責指導全縣地面工業企業和成品油企業的防汛工作工作,督促企業做好廠區和儲油區排水系統檢查及對周邊地質滑坡進行排查,積極與施工單位、周邊群眾聯絡協調安排好企業的防洪搶險工作。要求企業以多種形式對員工做好防洪抗洪工作的宣傳教育,堅持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做好防洪工作,立足於防50毫米以上橙色大汛,抗大洪,確保員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等不受損失。

(2)加強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領導小組要組織局相關股室人員對企業的生產現場、廠房建築、施工工地等的進行全面檢查,重點對企業的地下管道、排水溝、公司周邊河溝進行檢查,指導企業抓好清淤、維修工作,消除防汛安全隱患,確保50毫米以上大雨過後企業廠區無嚴重積水。企業應定期對各種防雷設施進行檢查,保證遇到雷電襲擊時能充分導雷、防雷。

(3)開展宣傳教育,增強防災能力。要求企業通過生產例會、部門會議、員工會議,下發和張貼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積極的宣傳活動,增強防暴雨雷擊的意識和能力,使員工懂得在險情發生時如何進行自救,懂得雨天不在空曠地帶、大樹下、高大的建築物下和高處停留,雷雨天不要打手機,防止發生雷擊事故。

(4)防洪期間堅持24小時值班。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能離崗、脫崗、代崗。

(5)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通訊保障應急工作的組織、協調、指揮;

組織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開展通訊保障應急工作;

協調電力、能源企業為通訊保障應急工作提供必要的電力、油料供應;

及時向縣政府及上級通訊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通訊保障應急工作進展情況。

2.各股室職責

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表。

政策法規股:指導地面工業企業、加油站做好防汛工作;

開展宣傳教育,增強防災能力;

做好煤、電、成品油、醫藥等防汛搶險救災物資儲備協調工作。

生產發展股:協助政策法規股指導地面工業企業做好防汛工作;

協助做好應急工作

資訊產業管理股:指導通訊行業企業做好防汛工作;

做好通訊應急保障工作。

2.值班值守

防洪期間堅持24小時值班。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能離崗、脫崗、代崗,各值班人員做好值班記錄、汛情接收傳達彙總。防汛領導小組全體成員要做到手機不關機,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聯絡,當遇到特大暴雨,接到通知後,相關人員均應立即趕赴現場,在防洪領導小組的指揮下,積極參與搶險。

二、應急響應及保障

省市縣各級啟動防汛應急後,按照《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立即行動。

(一)通訊保障:由資訊產業管理股牽頭組織協調各通訊企業優先保障氣象、水文、汛情、災情等資訊的及時傳遞,保障救災指揮系統和重要部門的資訊暢通。

(二)供電保障:由政策法規股牽頭組織電力公司開展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保障。

(三)應急物資保障:由政策法規股牽頭隨時做好物資調運的各項準備工作,按調令保證防汛抗旱物資快速、安全地運達指定地點。

三、資訊報送

遇突發險情、災情,值班人員及相關股室人員及時向帶班領導、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報告,並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4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統一、快速、協調、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發生城市洪澇災害突發事件時,確保城市防汛和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保障我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以及《鄭州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條例》等,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中原區、二七區、管城區、金水區、惠濟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鄭東新區、火車站地區、綜保區(航空港區)建成區內突發性暴雨、洪水產生的災害及其次生災害的防禦和應急處置。

各縣(市)、上街區可參照本預案制訂本轄區的城市防汛預案。

1.4 工作原則

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認真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堅持政府主導、公眾參與,預防為主、防搶結合,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條塊結合,軍民結合、聯動協作,專群結合、保障有力的原則。

1.5 城市防汛特點

1.5.1 地理特點及雨水系統概況

鄭州市的自然地貌為西南高、東北低,自然坡降達到3.4‰,城市西部與東部地面自然高差達到30餘米。排水設施按照雨汙水分流的排放體系,雨水系統按照就近排入河道的原則,分別從金水河、熊兒河、東風渠、七里河等洩洪河道匯入賈魯河外排;汙水由東、西、南、北四大汙水乾管及北環路、新柳路、農業路、東西大街等支幹管系統收集,分別排入五龍口、王新莊、馬頭崗等汙水處理廠。

1.5.2 汛期降水集中

我市屬大陸性氣候,夏季酷熱多雨,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6月至9月。汛期內降水頻繁,區域性性暴雨時有發生,且突發性強、來勢猛、速度快、降水時間集中,可預報時效短。

1.5.3 洩洪能力有限

金水河、熊兒河、東風渠是城區主要洩洪河道,下游河床較高,坡降平緩,洩洪能力低,易造成雨水排放不暢,區域性倒灌、漫溢,形成內澇。

2 組織體系與職責

2.1 指揮機構

2.1.1 市城市防汛指揮部

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揮體系框架,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下設市城市防汛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監督、協調城市防汛工作。市城市防汛指揮部由指揮長、副指揮長、成員單位和辦事機構組成。

市城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鄭州警備區、武警鄭州市支隊、工信委、發改委、財政局、安監局、建委、房管局、規劃局、交運委、城管局、文廣新局、人防辦、教育局、環保局、水務局、衛計委、園林局、氣象局、公安局、中原區政府、二七區政府、金水區政府、管城區政府、惠濟區政府、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鄭東新區管委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綜保區(航空港區)管委會、火車站地區管委會、市市政工程建設中心、市南水北調辦、市軌道交通公司、鄭州供電公司、市通訊發展管理辦公室、鄭州日報社。

各區政府成立區城市防汛指揮部(以下簡稱“區城防指”),各成員單位分別設立相應的防汛應急指揮機構,作為市城市防汛指揮部的分支機構。

2.1.2 市城市防汛指揮部主要職責

市城市防汛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監督、協調城市防汛工作。

(1)貫徹實施有關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執行市防指的命令;

(2)全面負責城市防汛工作;

(3)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1.3 市城市防汛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1)指揮長

市城市防汛領導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全面負責市城市防汛指揮部的領導工作。

(2)副指揮長

市城市防汛指揮部副指揮長由鄭州警備區參謀長、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建委主任、市城市管理局局長、氣象局局長、公安局副局長擔任。協助指揮長做好城市防汛工作,組織協調各區城防指及相關單位工作,監督檢查責任落實情況;或受指揮長委託,行使指揮職權。

2.2 辦事機構

2.2.1 市城市防汛指揮部辦公室

市城市防汛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城防辦),作為市城市防汛指揮部辦事機構。市城市管理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市城防辦根據應急需要,可臨時成立技術組、物資組、搶險組、後勤保障組、宣傳組和專家顧問組。

2.2.2 市城防辦的主要職責

貫徹國家有關防汛工作的法規和方針、政策,執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指下達的各項指令。

(1)執行市防指的指令,負責向市防指報告工作;

(2)具體負責市城市防汛指揮部日常工作。研究部署城市防汛工作,開展城市防汛宣傳,提高全社會的防洪減災意識;

(3)編制、修訂並組織實施城市防汛工作方案;

(4)組織開展防汛檢查,督促並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全面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5)負責推廣先進防汛科學技術和新材料的應用;

(6)通過微博、媒體向社會發布Ⅱ、Ⅲ級應急預警資訊;

(7)做好其他有關防汛抗洪工作。

2.3 成員單位職責

2.3.1 市城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鄭州警備區、武警鄭州支隊:根據雨情、汛情和災情的發展情況,負責抗洪搶險、營救群眾、物資轉移等重大任務。

市工信委:負責監督檢查工礦企業各項防汛責任制的落實、搶險物料準備和大型抽水泵、防汛搶險隊伍的組織落實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城市防汛設施建設和除險加固計劃的協調安排和監督管理;負責城市防汛工程立項審批或核准。

市財政局:負責協調防汛搶險救災資金,做好資金管理,保證資金及時到位。

市安監局:負責監督、指導和協調汛期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防汛搶險事故的調查處理;汛期加強對有防汛任務的部門、單位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

市建委、市市政工程建設中心、市軌道交通公司及各市政工程建設專案部:負責在建工程各施工工地的汛期安全。成立防汛指揮機構,組建防汛搶險隊伍,配備搶險裝置,建立完善各種防汛設施,針對每個工程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雨季施工措施和應急搶險方案,併合理安排汛期施工進度。

市房管局:負責市區破舊危房、直管公房的防汛工作。妥善處理各種隱患;及時處置各種險情,確保房屋安全度汛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市規劃局:負責城市防洪規劃的編制,負責城市防洪工程建設的審批;查處整治影響城市防汛的違法違章建設。

市交運委: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防汛安全工作,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客運交通的正常執行;負責公路(橋樑)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緊急情況下責成專案業主(建設單位)清除影響洩洪的設施;組織運力做好防汛物資及裝置的運輸工作;及時組織搶修公路、橋樑和路面設施。

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城市供水、供氣、供熱、道路橋樑、路燈等市政公用設施的搶修維護工作,保障城市生活、生產的穩定;確保排水設施、市區河道正常功能;保證市政公用設施在汛期正常運轉;組織城區抗洪搶險及水毀工程的修復工作。

市文廣新局、鄭州日報社:負責組織、協調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做好汛期宣傳報道工作;安排有關雨情汛情、防汛預警等重要資訊的釋出。

市人防辦:負責人防工程汛期安全。妥善處理各種隱患;及時處置各種人防工程險情,保證人防工程汛期安全。

市教育局: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防汛救災和安全教育工作;負責校舍的排查和搶修加固;負責學生的安全轉移和疏散工作,確保學生和教師的人身安全。

市環保局:負責監督重點環境安全隱患單位汛期環境汙染防治措施的落實,確保不發生重大環境汙染事件;加強對汛期市區河流汙染物的監測工作,確保環境安全。

市水務局:負責對城區外影響城區防汛排澇的出水口、河道進行疏挖清障,保證河道排水暢通。

市衛生計生委:建立市級衛生應急救援隊伍,做好汛期及洪澇災害的醫療救治、疾病防控和衛生監督等衛生應急工作;負責市屬醫療衛生單位防汛準備和災情先期處置工作。

市園林局:負責清除市區死樹枯枝及可能倒伏的行道樹,避免汛期發生傷人事件。加強巡視,發現倒樹及時清運,確保道路暢通。

市氣象局:負責及時提供天氣預報預警和雨情分析等氣象資訊,及時釋出災害天氣預警預報,並做好預防宣傳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防汛搶險工作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疏導受災區域及積、滯水地區的道路交通,必要時實施嚴格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指揮、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查處破壞防汛救災工作的各類案件;組織協調消防官兵做好應急救援和搶險工作。

市南水北調辦:負責鄭州市城區內南水北調區域的防汛搶險救災工作。制定城市防汛應急預案,組建防汛搶險隊伍,籌備防汛搶險物資,組織實施搶險救災工作。

鄭州供電公司:負責汛期電網安全可靠供電,做好城市防汛指揮機構、重點單位、重要設施、重點部門的應急電力保障,嚴密監控汛期中低壓電網的安全執行。

鄭州市通訊發展管理辦公室:負責汛期通訊管線安全,保障市民生產生活通訊暢通,遇重大災情做好城市防汛指揮機構、重點單位、重要設施、重點部門的通訊保障。

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的防汛搶險救災工作。制定城市防汛應急預案,組建防汛搶險隊伍,籌備防汛搶險物資,組織實施搶險救災工作。汛期前負責檢查區管道路橋樑設施;對轄區明溝、雨水收水井進行疏挖;及時清理收水井篦上的枝葉等阻水物;對區管道路積水區域進行管控和處置;對拆遷工地採取安全的圍擋措施;加強社群防汛工作;負責整改轄區各種商業設施、杆牌箱亭、戶外廣告設施安全隱患;組織有關部門對轄區地下停車場等地下設施的防汛措施開展汛期檢查及督導。

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部門的城市防汛工作。

2.4 工作機制

2.4.1 會商機制

成立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建委、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氣象局、市公安局、各區政府(管委會)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的會商小組,在可能發生重大汛情災害時,由市城市防汛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或市城防辦主任主持,進行集體會商。

2.4.2 專家諮詢機制

市城市防汛指揮部聘請有城市防洪經驗的駐鄭專家(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及有關單位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城市防汛專家顧問諮詢組。市城防辦根據需要召集專家組研究汛情,對城市防汛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趨勢、救災方案、處置辦法、恢復方案等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評估,提出相關建議;在汛期,專家組針對各種險情,提供科學而有效的搶險意見和方案,供市城市防汛指揮部和各級領導決策參考。必要時,根據市城市防汛指揮部的要求,趕赴現場指導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3 預防與預警

3.1 資訊監測與報告

市城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及時收集、分析、彙總本部門或本系統關於雨情、汛情、災情的資訊,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各單位建立健全監測網路,及時獲取預警資訊;對常規監測資訊進行彙總、分析;對突發事件徵兆動態資訊進行收集、彙總和分析,實行實時監測,及時上報市城市防汛指揮部,並通報相關部門。

3.1.1 氣象資訊

市氣象局對全市天氣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資訊;必要時,根據市城市防汛指揮部的要求,建立實時聯動機制,做好雨情的收集上報和臨近短時預報;當出現達到預警級別或者需要改變預警級別資訊的時候,立即將資訊報送市城防辦及相關部門。

3.1.2 洪澇災害資訊

洪澇災害資訊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災情發展趨勢、要求支援和幫助等內容。

洪澇災害發生後,市城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各區城防指應及時向市城防辦報告洪澇動態災情,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後30分鐘內將初步情況報告市城防辦,由市城防辦在1小時內上報市防指。

3.2 預防與準備

3.2.1 思想準備

加強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廣大市民防禦洪澇災害的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做好防大汛、抗災害的思想準備。

3.2.2 組織準備

建立健全城市防汛組織領導機構,完善防汛工作機制,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加強城市防汛搶險救災綜合隊伍與專業隊伍建設。

3.2.3 工程準備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分包積水區域及防汛工程,督促指導工程建設,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強力推進工程建設,特別是今年新增加的市政工程專案較多,在汛期前、汛期中,切實採取強制措施,使各項工程儘早發揮作用。

各有關部門及時完成水毀工程的修復,對存在隱患的防汛設施及時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涉及城市度汛安全的在建工程,要切實落實好安全度汛方案。

3.2.4 物資通訊準備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區、鄉(鎮)街辦及各成員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儲備必需的防汛物料,併合理配置,特別是要在防汛重點部位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備急需。防汛物資可採取自儲、委託儲備等多種儲存方式。

確保防汛資訊網路暢通,健全水文、氣象測報站網,確保雨情、水情、災情資訊和指揮排程指令能及時傳遞。

3.2.5 防汛預案准備

(1)各區城市防汛指揮部、各鄉(鎮)街道辦防汛機構根據市城市防汛應急預案,編制和修訂本轄區城市防洪預案、應急排水預案、低窪地區應急安全轉移預案等,主動應對各類洪水可能造成的危害。

(2)各部門、各單位根據市城市防汛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門的應急預案,健全反應機制。

3.2.6 防汛日常管理

城市防汛部門要重視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強對各類城市防汛設施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防汛機構、工程、預案、物資、通訊等主要內容,發現漏洞和問題,責成責任單位在規定期限內處理。對重大問題,要按照許可權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3.3 預警

3.3.1 預警級別

城市汛情預警級別根據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 (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三個預警級別。

3.3.2 預警啟動條件:

(1)一般(Ⅲ級):收到大雨預警天氣預報。

可能出現的汛情:路面除主要積水區域外不會發生大的積水;個別地下通道、立交橋有可能積水;以往出現過塌陷的路段、危舊房屋、加固不實的人防工事等可能會發生險情;近期掘動道路恢復工程、在建工程易發生險情;如果降雨伴隨有大風,路燈、杆牌及各種供電設施易出現故障,少數樹木有可能出現倒伏。

(2)嚴重(Ⅱ級):收到暴雨、大暴雨預警天氣預報。

可能出現的汛情:道路排水設施收水不及,部分道路出現大面積積水;地下通道、立交橋下可能出現積水;部分地下停車場可能進水;以往出現過塌陷的路段易發生險情;近期道路掘動恢復工程、在建工程易發生險情;城區河道內水量急增;若降雨伴隨有大風,路燈、杆牌及各種供電設施易出現故障,樹木易出現倒伏情況;地下水位上升,危舊房屋和人防工程長期處於水泡狀態,易發生險情;市區會出現新的道路塌陷險情及其它突發性險情。

(3)特別嚴重(Ⅰ級):收到特大暴雨預警天氣預報。

可能出現的汛情:大部分道路出現積水且交通癱瘓,排水設施收水不及;地下通道出現積水斷行現象;部分地下停車場進水;近幾年出現過大塌陷的路段易發生險情;城區河道內水量驟增,易發生漫溢;若暴雨伴隨有大風,路燈、杆牌及各種供電設施易出現故障,樹木出現倒伏的情況;地下水位上升,危舊房屋長期處於水泡狀態,易發生險情;加固不實的人防工程容易引起地面塌陷和房屋倒塌;市區會出現新的、更大的道路塌陷險情及其它突發性險情。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防汛應急行動依據汛情可能發生災情並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實行分級響應。根據城市汛情預警級別,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劃分為:Ⅲ級響應、Ⅱ級響應、Ⅰ級響應三個級別。

4.2 Ⅲ級應急響應

4.2.1各部門應採取的措施

(1)加強資訊溝通,確保聯絡暢通。

(2)全面巡視主要積水區域、道路險段、危橋、危房、在建工程、道路恢復工程、路燈、杆牌、供電設施、倒樹、路面塌陷情況以及地下通道、立交橋下積水情況,發現險情及時組織搶修。

(3)河道、市政部門應根據降雨情況,出現三級預警以上時,提前開啟河渠、明溝排水閘門,降低河道各種水壩,並嚴密監控。

4.2.2各單位防汛應急預案:

(1)市城防辦應根據氣象部門預報和通報,迅速發出防汛警報指令,並及時通報降雨情況。

(2)各城防成員單位、防汛機構人員全部到崗,防汛物資、裝置到位。

(3)各搶險隊充分做好準備,隨時待命投入搶險工作。

(4)在全面巡視的同時,重點監視積水區域、險情易發地段、危舊房屋及人防工程。

4.3 Ⅱ級應急響應

4.3.1各部門應採取的措施

(1)加強資訊溝通,確保聯絡暢通。

(2)對河道、道路險段、危橋、危舊房屋、人防工程、道路恢復工程、路燈、杆牌、供電設施、倒樹以及地下通道、立交橋下、地下停車場積水情況進行嚴密監視。

(3)全面巡視,發現險情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4.3.2各單位防汛應急預案:

(1)市城防辦應根據氣象部門預報和通報,迅速發出防汛警報指令,並及時通報降雨情況。

(2)市城防辦及各城防成員單位立即啟動防汛搶險預案,各防汛指揮部成員及各單位防汛人員應迅速趕到各自的防汛責任區內,做好防汛搶險準備。

(3)防汛物資、裝置到位,做到隨調隨用。

(4)各單位搶險人員要堅守崗位,服從指揮、排程,隨時準備投入搶險工作。

(5)加強資訊溝通,重點監視積水區域、險情易發部位和地段,對新發現的險情應立即上報市城防辦,同時迅速採取安全隔離措施,及時處置險情。

(6)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要重點監視險情易發的道路、橋樑等建築施工工地及危舊房屋和人防工程,採取有效措施,控制災情發生和發展。

4.4 Ⅰ級應急響應

4.4.1各部門應採取的措施

(1)加強資訊溝通,確保聯絡暢通。

(2)對河道、道路險段、危橋、危舊房屋、人防工程、在建工程、道路及管線恢復工程、路燈、杆牌、供電設施、樹木以及地下通道、立交橋下、地下停車場積水情況進行嚴密監視。

(3)全面巡視,發現險情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4.4.2各單位防汛應急預案:

(1)城市防汛辦應根據氣象部門預報和通報,迅速發出防汛警報指令,並及時通報降雨情況。

(2)市防指指揮、副指揮到達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全市搶險救災工作。

(3)全市各防汛單位立即進入緊急狀態。各防汛指揮部成員及各單位防汛人員要深入一線(險情區域、險情地段),做好防汛搶險準備工作。

(4)各單位、全市各行業防汛物資、車輛、裝置到位,無條件完成各項指令性任務。

(5)各單位搶險人員應隨時待命,接到指令迅速行動,第一時間趕往險情現場,迅速排除險情或控制險情擴大。

(6)城市防汛辦要加強與駐鄭部隊聯絡,必要時請求部隊支援。

(7)各防汛成員單位落實好相關工作。

市建委、市市政建設中心、軌道公司、市政總公司、市政二公司,加強對工程施工現場的監控,對可能發生和已經發生的塌陷、漏水等險情應果斷指揮有關部門和單位,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排險。

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區防辦全面監視積水區域、下穿隧道、市區河道、險情易發部位和地段,做好相關工作。

衛生計生部門協調指揮並做好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等衛生應急工作。

市人防辦按照人防工事汛期的處理程式,做好相關工作。

市房管局嚴密監控危房狀況,根據實際情況,及早疏散相關人員,做好相關工作。

市園林局系統的搶險隊伍隨時待命,處理相關險情,做好相關工作。

市交運委啟動緊急避險預案,確保汛期乘客和車輛的安全,做好相關工作。

當橋涵、隧道積水超過30釐米,普通道路積水超過40釐米時,交警和管理部門立即封閉相關路段交通,設定禁止通行標示牌。

鄭州供電公司啟動搶險預案,部署電力裝置搶險措施。

其他各城防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加強監控,及時處置各種險情,並服從市防指統一排程。

各部門對新發現的險情應立即上報市城防辦,同時迅速採取安全隔離措施,並及時處置險情或控制險情繼續發生。

4.5 應急升級

當汛情、災情發生變化,需要由Ⅲ級響應升級到Ⅱ級響應時,市城防辦要及時向市城市防汛領導小組報告情況,由市城市防汛指揮部批准後啟動響應。

當災情繼續擴大或發生防汛突發性重大以上公共事件,需要由Ⅱ級響應升級到Ⅰ級響應時,市城市防汛指揮部要及時向市防指報告,經市防指指揮長批准後,由市防指宣佈並按照相應應急程式啟動響應,同時變更預警級別並立即釋出。

在發生城市防汛重大以上突發公共事件以後,由市防指組織指揮全市的防汛搶險救災工作。市城市防汛指揮部則作為前線指揮部,負責全市的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4.6 響應結束

當重大險情基本消除、生產生活秩序基本恢復,根據汛情,終止應急響應。

Ⅱ以下由市城市防汛指揮部決定,宣佈應急響應終止,同時通過新聞單位向社會公佈。

Ⅰ級防汛應急行動結束後,由市防指指揮宣佈應急響應終止,同時通過新聞單位向社會發布。

5 應急保障

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密切協作配合,嚴格履行職責,切實保證應急指揮資訊暢通、應急物資和資金充足、技術裝備良好、現場救援及時、應急交通運輸暢通、供電持續安全、社會秩序穩定、醫療衛生滿足應急需求、社會緊急動員迅速有效等,確保城市防汛應急處置工作的順利開展。

5.1 通訊與資訊保障

各通訊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資訊暢通的責任,對城市防汛資訊必須優先、快捷、準確傳遞。

通訊管理部門在出現突發事件後,應啟動應急通訊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訊設施,保證城市防汛和搶險救災通訊暢通。及時排程應急通訊裝置,為指揮中心和現場指揮提供通訊保障。

5.2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城市防洪的重點險工險段或容易出險的防洪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當出現新的險情後,相關單位應立即派出搶險隊伍趕赴現場,進行搶修和加固。

各區、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儲備常規的防汛搶險、救生、救災所需的機械、裝置、物資、器材等,以滿足搶險救災急需。

5.3 應急隊伍保障

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綜合搶險隊伍、部隊搶險隊伍、專業搶險隊伍。綜合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部隊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全力參加專業搶險和技術處置。

各區按規定保證綜合搶險隊伍到位,預案規定的相關單位保證專業搶險隊伍到位,鄭州警備區和武警鄭州市支隊根據要求保證部隊到位。

5.4 供電與交通運輸保障

供電部門要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負責安排抗洪搶險的供電以及應急救援現場臨時供電任務,確保供電的持續性和安全性。及時排程應急電力裝置,為指揮中心和現場指揮提供電力保障。公安部門負責保障抗洪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車輛暢通。根據災情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門實施交通管制,開通應急通道,確保搶險救災車輛暢通;對於已經形成道路行洪和被淹沒的路段、立交引道實行封閉,保障行人車輛的安全。出現大面積交通癱瘓時,公安交警按照預案規定進行緊急處置,疏導交通。必要時,保證防汛指揮車輛的使用。

交通運輸部門應準備足夠的車輛和裝置、隨時待命啟動,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救災物資運輸。

5.5 治安與醫療保障

汛期的治安管理工作由公安部門負責,要依法嚴厲打擊破壞城市防汛搶險救災工作和城市防洪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障搶險抗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和社會的穩定。

衛生計生部門負責做好洪澇災區疾病防控、消殺和醫療巡診、轉運和救治等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5.6 物資與資金保障

防汛物資籌集、儲備,實行“分級負責、分級儲備、分級管理”以及“按需定額儲備、講究實效、專物專用”的原則,採取各單位、各部門和群眾籌集相結合的辦法。各單位,需及時將儲備防汛搶險物資相關資訊上報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市城防辦根據搶險救災工作進行統一調撥,各區城防辦具體實施。各區、鄉(鎮)街道辦、居委會也要根據防汛需要,儲備充足的防汛物資,以備急需。

當啟動城市防汛應急預案時,財政部門要及時籌集安排搶險救災資金。市、區財政部門根據洪澇災害程度和水毀工程情況,安排專項資金,用於遭受嚴重毀壞的城市防汛排水設施修復工作。

5.7 社會動員保障

市城市防汛指揮部根據災情,及時動員、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洪。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依託網格化及時發現解決防洪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援抗災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

各級政府應加強對防汛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社會力量,做好防洪除澇工作。各級武裝部做好基幹民兵和民兵預備役的組織動員,加強培訓和演練,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在防汛的關鍵時期,各級防汛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指揮廣大幹部群眾奮力抗災減災。

6 善後處置

市有關部門和區政府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及時收集、清理和處理汙染物,對受災情況、人員補償、徵用物資補償、重建能力、可利用資源等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災後恢復計劃,並迅速實施。所需資金由市、區財政部門負責安排。

6.1 水毀工程修復

水利工程、市政設施、鐵路、供電、通訊、供氣、供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線等水毀工程設施分別由各相關產權部門負責修復、重建。

6.2 其他工作

其他如疫情病情處理、汙染物的清除、防汛搶險物資的補充等善後處置工作由各職能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解決。

7 責任與獎懲

防汛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市城市防汛指揮部依據市數字化監督中心的採集資料、媒體報導和日常檢查情況,對在城市防汛和搶險救災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資訊,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誤或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為以及延誤、妨礙防汛突發公共事件處置,造成重大影響的,由有關部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 工作評價

每年由市城防辦組織針對防汛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徵求社會各界和群眾對城市防汛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經驗,查詢問題,採取措施,加以整改,以促進城市防汛應急工作的開展。

9 附則

9.1名詞術語

大雨:雨降如傾盆,模糊成片;窪地積水極快;屋頂有譁 譁雨聲;12小時內降水量15~30mm或24小時內降水 量25~50mm的降雨過程。

暴雨: 12小時內降水量30~70mm或24小時內降水量 50~100mm的降雨過程。

大暴雨:12小時內降水量70~140 mm或24小時內降水量100~250mm的降雨過程。

特大暴雨:12小時內降水量大於140mm或24小時內降水量大於250mm的降雨過程。

9.2 預案修訂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中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市城防辦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10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充分利用現有防汛排澇條件,做好市區防洪、防汛排澇及極端氣象條件下的暴風雨防範與處置工作,保證防汛搶險、防汛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以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德州市中心區(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經濟開發區)內抗洪、防汛排澇等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災害包括極端氣象條件下的內澇災害,客水影響下的洪澇災害,河道漫堤、管湧、決口引起的次生災害。

(四)工作原則。

1.市區防汛排澇工作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2.市區防汛排澇以防為主,防、排、搶相結合的原則。

3.市區防汛堅持依法管理,駐德部隊、軍分割槽民兵預備役、武警、公安消防主要承擔防汛搶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五)應急預案體系。德州市城市防汛排澇應急預案體系是在德州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德州市政府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體系框架內,由德州市城市防汛排澇應急預案、縣(市、區)城市防汛排澇應急預案和相關部門汛期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構成。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指揮機構及職責。城市防汛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城建副市長擔任,負責城市防汛排澇應急指揮排程的全面工作,進行總的協調和指揮。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城管執法局局長、德城區區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運河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市政府應急辦主任、市水利局局長擔任,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城市防汛排澇應急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參與應急搶險以及監督檢查責任制落實情況。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執法局局長兼任。主要職責:

1.執行市城市防汛指揮部下達的防汛排澇搶險指令,為指揮部提供汛情資訊和資料。

2.組織協調各責任單位、部門搞好防汛排澇及應急搶險工作。

3.及時修訂《德州市城市防汛應急預案》,編制預案演練計劃,組織預案演練,督導區級預案演練。

4.督導各責任單位,組建防汛搶險專業隊伍,搞好防汛物資儲備,建立搶險隊伍、物資儲備檔案。

5.加強值班制度,及時排程城區汛情、災情。

6.指導、監督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開發區及各責任部門,建立完善和實施城市防汛排澇工作體系。

7.負責城市防汛重大事故應急資訊的接受、核實、上報工作。

8.組織城市防汛排澇技術研究和有關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9.組織汛期洪澇災害損失評估和善後工作。

10.編制城市防汛指揮機構成員通訊錄並及時調整,發至成員單位,確保聯絡暢通。

(二)成員單位及職責。城市防汛排澇搶險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應急辦、市經信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衛生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用事業局、德州軍分割槽、預備役旅、武警支隊、消防支隊、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經濟開發區、市氣象局、德州供電公司、漳衛南德州河務局、市人壽公司、市財險公司。成員單位職責分別是:

1.市委宣傳部:客觀報道災情,穩定民心;大力宣傳防汛英模人物,鼓勵市民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及時釋出防汛預警,宣傳洪澇災害安全常識、自救知識;組織召開新聞釋出會。

2.市政府應急辦:及時掌握髮生事故災難的資訊,為實施救援爭取時間;適時建議市領導啟動預案;協助市領導跨縣市區調集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物資、裝備,按照市領導的要求爭取省及國家的支援;按照市領導的要求,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新聞釋出及善後工作。

3.市經濟資訊化委:負責保障洪澇災害現場通訊暢通;組織生產防汛物資企業,按照防汛指揮部的要求,加快生產防汛物資。

4.市民政局:設立受災群眾避難場所,及時疏散受災群眾,備好備足救災物資,根據受災群眾疏散地點,做好民生物資供應。

5.市公安局:負責汛期應急搶險的交通秩序,確保搶險隊伍運送防汛物資裝置車輛暢通無阻;負責汛期城市道路安全執行,根據汛情變化及時實施交通管制;做好災區及避難場所安全保衛工作。

6.市財政局:經市政府批准,負責及時籌集、安排防汛應急搶險及救災資金。

7.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立防汛應急專業隊伍,積極參與市區防汛應急搶險;負責汛期建築工地安全施工和應急搶險、救護;負責低窪地段危舊房屋檢查登記和加固;負責住房災後重建計劃的制定。

8.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救災物資、裝備、救援人員的運送;負責防汛排澇特種運輸、作業車輛的徵用;負責城市公交安全執行。

9.市水利局:負責組織協調市區河道幹、支流洩洪,減輕市區洪澇災害壓力。

10.市衛生局:做好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對應急疏散人員臨時居住地進行及時消毒、檢疫;對退汛、退洪區進行大面積消毒;防止疫情發生,做好受災群眾醫療救護。

11.市城管執法局:在職責範圍內,制定城市防汛應急預案,組織演練;建立防汛搶險專業隊伍,組織防汛搶險專業隊伍培訓;搞好城市防汛搶險物資的儲備、管理、調撥使用;負責市區防汛排澇設施依法管理,負責市級管理的泵站、涵閘、排水管涵、溝渠、應急搶險、救助、強排設施裝置的管理維護,確保設施、裝置安全執行;按照事權劃分督導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開發區及相關單位管理的泵站、涵閘、節制閘、河道、溝渠、管涵、搶險強排裝置等設施的管理維護,確保設施、裝置安全執行;積極參與防汛排澇應急搶險活動。

12.市公用事業局:負責汛期市區供水、供氣安全;組建培訓應急專業搶險隊伍,應對雷電、洪水、汛澇帶來的燃氣漏氣、爆燃,飲用水汙染等災害的應急搶險工作。

13.德州軍分割槽、預備役旅:負責市區重要地段洪澇災害應急搶險;汛期應急搶險隊伍的組織和呼叫;市區受災群眾的應急救援;德州市應急指揮車輛的管理使用,實施汛期應急搶險指揮。

14.市武警支隊:按照市城市防汛指揮部要求,搞好重點險情的救援,搜救受災被困人員;積極維護災區安全秩序。

15.市消防支隊:按照市城市防汛指揮部要求,負責重點險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16.德城區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運河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組織轄區防汛排澇檢查;組織本級《城區防汛排澇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組織預案演練;建立本級防汛搶險隊伍,組織培訓;負責本級管理的穿堤泵(涵)、應急強排裝置、應急搶險裝置、應急救助裝置、救生器材、安置場所;負責本級城市防汛搶險物資儲備、管理、調撥使用;負責轄區防汛排澇設施依法管理,按照事權劃分負責本級管理的泵站、涵閘、節制閘、河道、溝渠、排水管涵、應急搶險、救助、強排裝置的管理維護,確保設施、裝置安全執行;負責核實上報轄區城區防汛排澇事故情況;做好轄區災後損失評估及恢復重建。

17.市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報,及時釋出災害性天氣預警資訊,提供城區雨情。

18.德州供電公司:保障防汛應急用電,確保避難場所災民用電;及時維修電路故障;備足供電應急物資。

19.漳衛南德州河務局:加強汛期市區內漳衛河堤防檢查,發現危險堤段及時搶險並通報市城市防汛辦公室,確保大堤安全。

20.市人壽公司、市財險公司:做好汛期洪澇災害的損失評估,及時予以理賠。

三、現場指揮部及職責根據防汛排澇形勢需要,由城市防汛指揮部組織相關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

現場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或分管副祕書長擔任,指揮部下設應急搶險組、搜尋救援組、專家組、綜合保障組、醫療救護組、宣傳報道組、社會穩定組、善後處理組。

(一)應急搶險組:由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其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德州軍分割槽、預備役旅、德城區、經濟開發區、運河開發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武警支隊、市消防支隊分管負責人蔘加。主要職責:對市區低窪地段、地下設施積水實施強排,組織搶運貴重物品;對市區倒塌房屋被困群眾實施救援;對市區河堤進行搶修,防止漫堤、管湧、決口;視市區洪澇災害情況,向指揮部提出建議,沿市區河道支流洩洪。

(二)搜尋救援組:由市公安消防支隊牽頭,分管負責人任組長,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開發區、市城管執法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局等部門分管負責人蔘加。主要職責:對市區因房屋倒塌受傷群眾、洪水被困群眾進行搜救,轉移受災群眾至安全地帶,對受傷群眾進行救治。

(三)專家組:由市政府應急辦負責人任組長,組織氣象、水文、堤防、爆破、河道工程、市政工程等專家參加。主要職責:指導對重點地段的搶險,充分利用高科技、現代化手段防洪;根據氣象預報和水文記載,預測可能發生的汛情及次生災害,拿出科學意見,為指揮部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四)綜合保障組:由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分管負責人任組長,市民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經信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德州供電公司等部門分管負責人蔘加。主要職責:根據搶險需求,確保各種應急物資、裝置的供應;保障搶險現場、受災群眾用電、通訊;保障避難場所受災群眾生活。

(五)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局牽頭,其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市城管執法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民政局等部門分管負責人蔘加。主要職責:對房屋倒塌受傷群眾實施救治;對受災群眾安置場所實施消毒,防止疫情發生。

(六)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分管負責人任組長,市城管執法局、市氣象局、市民政局等部門分管負責人蔘加。主要職責:及時釋出氣象預警資訊,廣泛宣傳洪澇災害安全常識,自救互救知識;客觀報道汛情、市政府實施救援措施,穩定民心;大力宣傳救災英模人物和先進事蹟,動員廣大市民參與救援。

(七)社會穩定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分管負責人任組長,市城管執法局、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開發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民政局等部門分管負責人蔘加。主要職責:維護城區社會秩序,疏導車輛通行,確保市區受災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八)善後處理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市城管執法局、市民政局、市經信委、市公用事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開發區、保險公司等部門分管負責人蔘加。主要職責:及時恢復城市供水、供電、供氣、通訊、交通等功能;及時安置受災群眾住房,恢復市民正常生活;組織評估受災損失,及時受理受災群眾財產保險理賠工作;及時撥付恢復重建資金,積極爭取上級災後重建資金。

四、預防與預警

(一)資訊監測與報告。市城市防汛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及時收集、分析、彙總本部門或本系統關於雨情、汛情、災情的資訊,並負責各自職責區域內風險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各單位要建立健全監測網路,及時獲取預警資訊;對常規監測資訊進行彙總、分析;對突發事件徵兆動態資訊進行收集、彙總和分析,實行實時監測,及時上報市城防指,並通報相關部門。

(二)預警。

1.預警級別劃分。市城防指負責汛情預警級別的確定。根據氣象、水文、工程等資訊資料分析汛情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預警的釋出可以針對本市全境,也可以針對某一區域。預警啟動條件:

(1)藍色汛情預警(Ⅳ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釋出藍色預警。

收到暴雨藍色預警天氣預報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3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市區部分城區道路、鐵路地道橋、低窪地區出現短時積水。

(2)黃色汛情預警(Ⅲ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釋出黃色預警。

收到大暴雨黃色預警天氣預報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市區部分城區道路、鐵路地道橋、低窪地區短時嚴重積水阻斷通行。

(3)橙色汛情預警(Ⅱ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釋出橙色預警。

收到特大暴雨橙色預警天氣預報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市區部分割槽域出現短時嚴重內澇;市區內主要排洪河道行洪,24小時降雨達到或超過150毫米並伴有連續降雨天氣,市內溝渠、坑塘已無調蓄空間,可能造成市區嚴重內澇災害。

(4)紅色汛情預警(Ⅰ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釋出紅色預警。

收到特大暴雨紅色預警天氣預報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2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50毫米以上且降雨持續,市區部分低窪區域出現嚴重積水,並波及市民生命財產安全;24小時降雨已達200毫米並出現連續降雨天氣,區域內溝渠、坑塘已無調蓄空間,區域內主要河道洩洪並可能出現溢堤、潰堤等重大險情,可能造成市區嚴重洪澇災害。

2.預警釋出。

(1)預警資訊。

汛情預警資訊包括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釋出機關等。隨著汛情演變,市城防指組織實時會商,對險情波及的範圍和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時作出判斷,按程式提高或降低相應的預警級別。

(2)釋出程式。藍色汛情預警(Ⅳ級)、黃色汛情預警(Ⅲ級)由市城防辦負責向城防指請示,經市城防指指揮或副指揮簽發後釋出。

橙色汛情預警(Ⅱ級)由市城防辦負責向市城防指請示,經市城防指指揮簽發後釋出。

紅色汛情預警(Ⅰ級)由市城防辦負責向市防指請示,經市防指指揮或委託市城防指指揮簽發後釋出。

(3)釋出方式。預警級別的確定、調整和解除,由市城防辦組織市委宣傳部、氣象局、交警、經信委等成員單位及各區防汛機構按照市城防指指令及時釋出預警資訊。

城市防汛預警資訊應採取多種釋出途徑,市氣象局具體負責預警資訊釋出的組織實施。市委宣傳部、經信委等部門協調組織相關單位利用廣播、電視、簡訊、資訊網路、電子顯示屏、內部有線等方式進行釋出;交警、人防等部門通過警報器、宣傳車等方式進行釋出;電信運營商在接到紅色氣象災害預警訊號後,必須立即向預警區域內的手機使用者傳播;市城管執法局負責沿街單位及市公共場所電子屏的傳播;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計程車電子屏的傳播;市公安局負責“交通之聲”的傳播;市商務局負責流通企業電子屏的傳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社群的傳播。

3.預警響應。預警資訊釋出後,城市各級防汛機構和相關部門要按照預案要求,立即到達各自崗位,做好應急準備。藍色汛情預警(Ⅳ級):

各成員單位領導帶班、人員到崗,24小時值班,確保通訊通暢;相關成員單位密切關注雨情、水情、工情、險情並及時報告;環衛部門及時清掃道路,建築施工單位要加強工地防護,防止泥沙衝入排水設施;城市低窪地區、交通幹線及重點橋涵、地下空間、城區河道等重點防汛部位搶險人員做好搶險的各項準備工作;提醒市民注意收聽、收看有關媒體報道,及時掌握預警資訊,宣傳避免、減輕洪災澇災的常識,公佈諮詢電話。

黃色汛情預警(Ⅲ級):

在藍色汛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領導帶班,重點防汛部門責任人和相關人員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及時報告;市城防指根據情況,排程和督察重點防汛部位的應急準備情況;市城防指與各主要成員單位開通異地會商系統,各類有線、無線通訊裝置處於開通狀態;各區防汛機構做好群眾安全避險準備,搶險人員按照防汛搶險預案,加強對重點防汛部位搶險救護準備;新聞單位加強社會宣傳,對汛情資訊和工作動態進行實時播報;建議市民減少外出,儘量避免在低窪地帶或地下通道停留。

橙色汛情預警(Ⅱ級):

成立現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指揮人員、搶險人員全部上崗上位,防汛專業搶險隊伍在一線待命;市城管執法局、水利局負責同志到現場督促指導搶險排澇工作;停止戶外的集會、體育、娛樂、商業等活動;各區防汛機構及時組織重大險情區域群眾安全避險轉移;相關單位密切監視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等重點要害部位,應急處置專業隊伍集合待命;停止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就近妥善安置;做好軍地聯合搶險的準備;建議市民留在家中,不在危險場所停留避雨。

紅色汛情預警(Ⅰ級):成立現場指揮部,在橙色汛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各級政府、各單位及駐德部隊組織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救災工作,確保重點防汛部位安全;除政府部門和直接保障城市執行的企事業單位外,學校及其他單位視情況採取停課、停產、停工、停業等緊急措施;緊急疏散低窪地區居民及大型公共場所公眾;沿路臨街各單位無償提供避雨、避險場所,開放停車場;建議市民留在家中或就近避險,注意收聽有關防汛資訊。

五、應急響應

防汛應急行動依據汛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實行分級響應。市城防指負責確定應急響應的級別。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汛情應急(Ⅳ級)響應、較大汛情應急(Ⅲ級)響應、重大汛情應急(Ⅱ級)響應、特別重大汛情應急(Ⅰ級)響應四個級別。

Ⅳ級響應由市城防辦報市城防指副指揮批准;當汛情、災情發生變化,需要由Ⅳ級響應升級到Ⅲ級響應時,由市城防指副指揮批准後啟動響應;當災情繼續擴大或發生防汛突發性重大以上公共事件,需要由Ⅲ級響應升級到Ⅱ級響應時,由市城防指指揮批准後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Ⅱ級響應;需要由Ⅱ級響應升級到Ⅰ級響應時,由市防指指揮批准後按照響應應急程式成立臨時指揮部,啟動Ⅰ級響應並由市防指組織指揮全市的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對於突發的區域性暴雨情況,由市城防指根據具體情況,要求區城防指啟動區級相應級別應急響應;區城防指也可根據區域內氣象變化或相關資訊資料,啟動區域應急響應,到崗到位進行指揮排程,並將處置結果及時上報市城防指。各部門根據部門應急預案及時響應。

按照指揮部要求,三區及相關單位管理的泵站、涵閘、節制閘、河道、溝渠、管涵要隨時開啟,搶險強排裝置、設施執行。

六、響應結束

當重大險情基本消除、生產生活秩序基本恢復,視情況,終止應急響應。

Ⅲ級以下由市城防指決定或報請市城防指指揮批准同意,簽署終止令,宣佈應急響應終止,同時向社會公佈。

Ⅱ級防汛應急行動結束後,由市城防指指揮簽署終止令,宣佈應急響應終止,同時向社會發布。

Ⅰ級防汛應急行動結束後,由市防指指揮簽署終止令,宣佈應急響應終止,同時向社會發布。

七、善後處置

市有關部門和各區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及時收集、清理和處理汙染物,對受災情況、人員補償、徵用物資補償、重建能力、可利用資源等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災後恢復計劃,並迅速實施。所需資金由市財政部門負責安排。

八、獎懲制度

防汛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城市防汛和搶險救災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和獎勵。

對在城市防汛過程中消極怠工、貽誤戰機、完成任務不徹底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嚴重失職、部門聯動不及時、互相推諉扯皮、沒有及時採取積極防範應急救援措施,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及責任人行政問責,問題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九、預案管理

(一)本預案由市城管執法局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由市政府應急辦組織審查。

(三)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中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市城管執法局負責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四)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