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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15篇)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保護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消防、***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前款所稱大型群眾性活動(以下簡稱大型活動),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達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動:

(一)體育比賽活動;

(二)演唱會、音樂會等文藝演出活動;

(三)展覽、展銷等活動;

(四)遊園、燈會、廟會、花會、焰火晚會等活動;

(五)人才招聘會、現場開獎的彩票銷售等活動;

(六)其他影響公共安全的大型活動。

影劇院、公園景區、賓館酒店、會議中心、娛樂場所、商貿場所、各類院校等在其日常業務範圍內舉辦的營業性演出、參觀遊覽、會議論壇、文化娛樂、商品促銷、招生招考諮詢等活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安全管理。

第三條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應當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承辦者負責、政府監管的原則。

第四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大型活動安全工作,建立綜合協調工作機制和資訊共享平臺,督促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協調、解決大型活動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公安機關負責大型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監、質監、建設、衛生、食藥監、交通、文化、體育、城管等部門和政府應急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和本級政府確定的職責,對大型活動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責任

第六條大型活動的承辦者對其承辦的活動安全負責,其主要負責人是活動安全責任人。主辦者、場所管理者及其他參與大型活動的單位依據有關規定履行安全職責。

主辦者是指大型活動的發起人。

承辦者是指具體組織舉辦大型活動的單位或者組織,其主要負責人是指承辦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持日常工作的負責人。

場所管理者是指將其所有或者實際佔有、使用、管理的場所,以租用、借用等形式提供給承辦者舉辦大型活動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

第七條大型活動承辦者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一)對大型活動進行安全風險預測,其中足球賽、焰火晚會、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達到2萬人以上的文藝演出活動,應當委託專業評估機構進行安全風險評估;

(二)制定大型活動安全工作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

(三)建立並落實大型活動安全責任制度,確定安全責任人,明確崗位職責,制定安全措施;

(四)配備取得大型活動安全服務資格的專業保安人員和其他安全工作人員;

(五)制定、落實大型活動安全工作經費預算,為大型活動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資金、設施、裝置、場地;

(六)組織實施大型活動現場安全管理工作,開展安全檢查,發現並消除安全隱患;

(七)對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及時勸阻和制止妨礙大型活動秩序的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違法犯罪行為;

(八)保障臨時搭建設施安全,配備充足的消防裝置和器材;

(九)通過新聞媒體、現場廣播、票證背書等形式,向參加活動人員宣傳告知交通管制、現場秩序、票證管理、安全檢查等方面的要求;

(十)接受公安機關以及政府其他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十一)配備必要的安全檢查裝置,對進入大型活動場所的人員、物品和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對拒不接受安全檢查的,應當拒絕進入;

(十二)按照公安機關核准的人員安全容量、劃定的區域控制人數、發售票證。

第八條主辦者委託其他單位承辦大型活動的,應當選擇有資質、具備相應能力和條件的承辦者。

主辦者應當支援、督促承辦者落實安全職責和安全措施,不得向承辦者提出可能危及大型活動安全的要求。

第九條大型活動場所管理者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一)向承辦者提供大型活動場地平面圖、人員安全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電系統、特種裝置年檢報告等資料;

(二)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器材,及時進行維護和更新,確保活動場所、設施符合建築、消防、衛生等安全標準;

(三)設立安全緩衝通道、區域,設定引導指示標識,配備安全檢查、入場人員計數裝置;

(四)確保視訊監控裝置完好有效,視訊監控覆蓋主要進出口及活動區域,視訊監控錄影資料儲存30日以上;

(五)提供停車場地,負責停車場地安全管理和秩序引導,並配合有關部門維護交通秩序;

(六)保障供電、供水、供氣、通訊等重點部位安全和重要設施正常運轉;

(七)不得將場所提供給未取得安全許可的承辦者舉辦大型活動。

第十條大型活動現場安全工作人員應當熟知安全工作方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本崗位應急救援措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

第十一條大型活動參與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定,服從現場安全工作人員的管理、指揮和疏導,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拒絕接受安全檢查,強行進入活動現場;

(二)攜帶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非法攜帶彈藥、管制器具;

(三)在活動現場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展示侮辱性標語、條幅等物品,投擲雜物,圍攻活動組織者、參與者以及其他人員。

第十二條承擔安全保衛工作的保安服務公司應當嚴格執行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履行安全保衛工作職責;其現場管理人員應當經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第十三條承擔大型活動入場安全檢查工作的單位應當按照與承辦者簽訂的安全檢查服務協議以及公安機關的要求,制定安全檢查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配備專業的安全檢查人員和安全有效的安全檢查儀器、裝置,對進入大型活動場所的人員、車輛和物品進行檢查。

安全檢查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安全檢查方案,發現可疑物品、禁止攜帶的物品和違法犯罪行為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並按照方案要求先期處置。

第十四條安全風險評估機構應當根據大型活動安全標準和實際情況開展風險評估。風險評估報告應當包括髮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安全風險程度、風險防範和控制建議等內容。

第十五條票務公司應當按照公安機關核准的人員安全容量、劃定的區域出票,對檢票人員進行培訓,接受公安機關對出票情況的監管。

第十六條公安機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規範;

(二)受理、稽核承辦者提交的大型活動安全許可申請材料,實施安全許可;

(三)制定安全監督工作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四)對安全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進行指導;

(五)建立大型活動不良安全資訊記錄制度;

(六)組織治安、消防等部門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

(七)指導、監督和檢查安全工作的落實;

(八)對大型活動票證實施監管;

(九)維護活動現場及周邊的治安、交通秩序;

(十)依法及時處置可能導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緊急情況和其他突發事件;

(十一)依法查處大型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十七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履行大型活動監督管理職責,並做好相關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

安監部門負責大型活動生產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承辦者對臨建設施組織驗收,參與活動期間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調查處理。

質監部門負責大型活動現場特種裝置的安全監察。

建設部門負責大型活動臨建設施設計方案及專家評審工作的監督檢查以及搭建、拆除的安全監管。

衛生部門負責大型活動生活飲用水及相關場所公共衛生的監督,做好傳染病防控等監測控制工作,提供醫療急救保障,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時採取應對措施,並組織醫療救治。

食藥監部門負責大型活動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的監督、監測,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採取應對措施。

交通部門負責大型活動公共交通服務保障工作。

文化部門負責文藝演出活動的組織者資格和節目內容的審查。

體育部門負責體育賽事活動的審批或者備案。

城管部門負責大型活動現場周邊公共區域內市容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監管。

政府應急機構根據政府指令或者大型活動承辦者等申請,協調應急保障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大型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辦者應當在活動舉辦日的20日前向市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

(一)舉辦場所跨縣(市)、區的;

(二)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在5000人以上的。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大型活動,承辦者應當在活動舉辦日的20日前向活動舉辦地的縣(市)、區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

對屬於市公安機關實施安全許可的大型活動,市公安機關認為由縣(市)、區公安機關實施安全管理更合適的,可以委託縣(市)、區公安機關實施安全許可。

第十九條大型活動預計參加人數,是指組織、協調、保障、直接參與活動的相關人員數量與預計發售票證或者組織觀眾數量之和。

展覽、展銷等具有人員流動性的大型活動,預計參加人數是指同時在活動現場的人員最大數量。

第二十條承辦者申請大型活動安全許可時,應當向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大型活動安全許可申請表;

(二)承辦者合法成立的證明及安全責任人身份證明;

(三)大型活動方案及其說明;

(四)2個以上承辦者共同承辦大型活動的,提交聯合承辦協議,協議應當明確各自安全責任和主要安全責任人;

(五)大型活動安全工作方案;

(六)場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動場所的證明材料;

(七)活動場所消防驗收意見書;

(八)按照規定應當經有關部門事先批准的,提交批准檔案;

(九)其他與大型活動安全工作相關的材料。

第二十一條大型活動安全工作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活動時間、地點、內容及組織方式;

(二)安全風險預測或者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現場平面圖;

(三)安全工作負責人、聯絡人,安全工作人員的數量、崗位設定、任務分配和識別標識及與保安服務公司簽訂的安保服務協議;

(四)活動場所消防安全措施;

(五)臨建設施設計方案的評審意見及施工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六)活動場所可容納的人員數量及活動預計參加人數;

(七)治安緩衝區域的設定及其標識;

(八)票證管理方案,包括票證種類、樣式、總數、發售計劃、防偽說明、查驗措施及票務公司基本情況等;

(九)安全檢查裝置配備情況,對入場人員、物品、車輛的安全檢查措施;

(十)預計參加活動的車輛數量,停車場地的設定、位置、容量及停放、管理、疏導措施;

(十一)現場秩序維護、人員疏導措施;

(十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二十二條公安機關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本規定要求的,公安機關應當當場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公安機關對受理的申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7日內進行審查,對活動場所進行查驗,對符合安全條件的,作出許可的決定;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並書面說明理由。

公安機關作出許可決定後,應當及時將大型活動相關資訊通報政府有關部門。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不予安全許可:

(一)承辦者不具有合法身份的;

(二)活動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等規定,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

(三)場所、設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四)安全責任不明確、措施無效的。

第二十四條對經安全許可的大型活動,承辦者不得擅自變更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或者擴大大型活動的舉辦規模。

大型活動舉辦時間需要變更的,承辦者應當在原定舉辦時間5個工作日前向作出安全許可決定的公安機關提出變更申請,公安機關同意變更的及時辦理變更手續;舉辦地點、內容變更或者規模擴大的,承辦者應當依據本規定重新申請安全許可。

大型活動取消的,承辦者應當在原定舉辦時間5個工作日前書面告知作出安全許可決定的公安機關,並交回大型活動安全許可證件。

承辦者變更、取消大型活動,應當及時告知活動參加人員,妥善處理善後事宜,消除社會不良影響。

第二十五條公安機關作出安全許可決定後,應當會同安監、質監、建設等部門對活動場所、設施進行安全檢查,記錄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並由檢查人和被檢查人簽字歸檔。

檢查人員發現大型活動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責令相關單位限期改正,並將相關情況及時通報公安機關。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可以責令立即停止舉辦大型活動:

(一)現場發現有法律、法規明令禁止內容的;

(二)逾期未改正或者無法整改安全隱患的;

(三)發售的票證或者參加人員超過核准安全容量的;

(四)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不立即停止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

(五)現場治安、交通秩序混亂,嚴重影響活動正常進行的;

(六)未經公安機關批准,承辦者擅自變更活動的時間、地點、規模、內容的;

(七)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其他緊急情況。

第二十七條取得公安機關安全許可前,承辦者不得發售票證。取得公安機關安全許可後,承辦者不得擅自更改票證資訊,不得擅自改變各區域票證數量。

第二十八條承辦者搭建舞臺等臨建設施應當委託有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並在活動舉辦日的20日前組織由安監和建設部門認可的專家對設計方案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後方可組織施工,並將臨建設施設計方案報安監和建設部門備案。

臨建設施搭建完成後,承辦者應當組織專家、施工單位進行驗收,並出具驗收報告,安監部門會同建設等部門對驗收工作進行監督,並簽署監督意見。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臨建設施驗收工作應當在活動舉辦日的1日前完成。

第二十九條承辦者、場所管理者等大型活動參與者違反國務院《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本規定,受到處罰的,由公安機關計入不良安全資訊記錄。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承辦者違反本規定第七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第十一項規定,未履行相關安全職責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公安機關處1萬以上3萬以下罰款。

承辦者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承辦者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或者臨建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由安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安監部門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場所管理者違反本規定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七項規定,未履行相關安全職責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公安機關處1萬以上3萬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保安服務公司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未履行相關安全職責的,由公安機關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保安服務公司未落實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存在安全隱患,經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2年內不得參與大型活動安全工作。

第三十三條承擔安全檢查工作的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未履行相關安全職責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處1萬元以上3元萬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規定的其他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國務院《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五條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未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相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直接舉辦的大型活動,依法不實行安全許可制度,但應當明確具體承辦者,依照本規定落實相應的安全職責。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2

這篇國小大型活動及師生集會應急預案範文是我們精心挑選的,但願對你有參考作用。

為了加強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管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的安全和穩定,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所指的大型集體活動包括:

1、在校內舉辦的大型活動(升旗儀式、廣播操、集會、文藝演出等);

2、在校外舉辦的大型活動(運動會、集會等);

3、班級組織學生參加的參觀學習、教學實習和社會實踐等活動。

二、大型集體活動的組織實施,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由舉辦者對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三、校內大型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

1、必須有活動方案和應急預案。

2、要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活動的紀律和安全。

3、學生集合、解散時,上下樓梯不擁擠,不催促,有序進出會場,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4、以班級為單位,按指定位置站隊或就座,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跑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四、校外大型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

(一)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

1、成立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彭佔恆

副組長:王澤軍

組員:各班班主任

2、制定活動方案和安全應急預案。

3、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4、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5、所有人員保持通訊暢通。

(二)由年級組或班級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活動

1、實行申報制度,要將活動的安排提前三日報校長室。

2、要上報活動方案和安全應急預案。

3、活動申報必須得到學校主要領導稽核簽字同意後方可實施。

4、學校指派其他行政領導參與全程指導。

5、教導主任為活動領導小組組長,班主任負責整隊指揮並做好本班組織管理工作。

6、所有人員保持通訊暢通。班主任應備好學生聯絡電話。以上是我校制定的大型校內、校外集體活動的應急預案,在日常生活中加強對學生這方面的安全知識教育,以做到安全第一,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3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工作部署,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各項工作,有力有序推進體育賽事活動舉辦及公共體育場館各項防疫舉措落細、落實到位,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毫不鬆懈落實公共體育場館開放的各項防控措施

(一)內部管理防控

1.保持室內通風換氣,室內體育場館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保證室內空氣流通。

2.做好體育場地、器材器械、場館服務檯、電梯、衛生間、通勤工具等公共區域及相關物品的清潔消毒工作,對場館中人員易接觸的設施和部位定時進行擦拭消毒。

3.認真做好垃圾分類,保持場館環境整潔,垃圾箱及時清理和消毒,增設廢棄口罩回收專用箱(桶),規範垃圾收集處理。

4.加強應急值守,場館重點崗位、門衛等要加強人員配備,實施24小時值班制度,安排人員加強巡查,確保發現問題能及時處理。

(二)工作人員管理防控

對場館工作人員嚴格進行體溫檢測、健康碼核驗(包括行程軌跡查驗)、實名登記等措施,並按要求做好個人防護。

(三)對外服務管理防控

1.在場館醒目位置設立禁止人群集聚活動標識牌,標識牌上公佈當地疾病控制中心聯絡方式,提醒參加運動人員遵守防控要求,注意個人防護。

2.進入場館人員要科學合理佩戴、規範使用口罩。對進入場館人員測體溫、檢查健康碼(包括查驗行程軌跡)。

3.採取預約、限流等方式控制參加運動人員數量,提倡分時段、間隔性和分散式鍛鍊,防止人員過度聚集。

4.對進入人員一視同仁、實行無差別對待。不以性別、國籍、種族等原因阻止任何人正常進入(場地滿員、需提前預約等管理原因除外)。

二、嚴格控制春節期間舉辦體育賽事活動

各部門要認真落實中辦國辦《關於做好20xx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和省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工作組《廣東省多地發生本地新冠肺炎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方案(試行)》要求,嚴格控制舉辦大型體育賽事活動,鼓勵組織開展線上體育賽事活動。對確有必要舉辦的體育賽事活動,在經屬地疫情防控部門和體育行政部門批准後,按照“誰主辦、誰承辦、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壓縮規模、控制人數、佩戴口罩、監測體溫、查驗健康碼等防控措施,確保賽事安全有序開展。

三、實施屬地管理

體育場館疫情防控實行屬地管理。各縣(市)區協助市,各鎮(街)協助各縣(市)區文廣旅體局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責任,主動公佈聯絡方式、承擔屬地體育場館疫情防控相關行業管理事宜;要認真組織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切實督促整改,並建立好工作臺帳。

本指引由xx市文廣旅體局群眾體育科負責解釋。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4

為確保我敬老院集中供養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使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現根據我院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條例》精神,大力弘揚“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宗旨,始終堅持“老人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責任重泰山思想,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無務本求實,明確責任。盡一切努力杜絕或減少養老院安全隱患、消防、治安等突發事件的安全。

二、應急組織

(一)成立應急指揮領導組織

指揮長:張程

副指揮長:徐坤趙善忠

成員:閆興山閆興利王宗榮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一)火災應急處理

一旦發生火災,第一發現人員要及時向院長報告,並撥打119火警電話和120急救電話,並嚮應急指揮長報告。及時轉移疏散住院老人,搶救物品並參與滅火,在消防車到來之前儘量控制火勢,減少人員傷亡。情況緊急要請示鎮分管領導請求鎮衛生院的醫務人員到場支援,搶救傷員。火災發生後,院長要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到場,並做好接、領消防車計劃,提前制定出消防車行走路線。後勤保障人員要做好災後院民的生活安置工作和消防車補水、參加搶救人員物資籌備工作。

(二)傳染病和中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住院老人發生傳染病或實物中毒事件,第一發現人要立即向院長報告,並向鎮醫院120求救,送相關人員到醫院救治,危重人員轉送上級醫院治療,盡最大努力保障他們的生命安全。

(三)暴力侵害安全事故處置

1、敬老院如有未經允許強行闖入者,應及時聯絡公安人員將闖入者驅逐出住所。

2、發現不良分子或本院人員之間發生襲擊、行凶等暴力侵害時,應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救援。

3、對受傷者應及時救治。

(四)突發事件的預防

應急組織要經常深入到敬老院檢查火災隱患,禁止私拉電線和使用電爐、電熱毯等電器,老人居室禁止堆放雜物,敬老院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定期巡查,儘量防止火災發生。搞好院內衛生,保證食堂內無蒼蠅、炊具潔淨、肉類、蔬菜新鮮,不讓老人使用變質食品。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5

為加強對我校學生集會活動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根據教育局要求,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出校內外大型集會活動安全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學校堅持“穩定與發展並舉”和“安全重於泰山”的思想,嚴防在我校發生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高度重視校園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努力做到防患於未然,確保全校師生參加晨會、早操、大型體育、藝術活動和集會的各項安全,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發生,保證良好的教學秩序和教學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制定和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強化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工作,嚴防各類校園集會的擁擠、踩踏事件發生,一旦發生各種集會的擁擠現象,立即採取果斷措施,迅速控制局面,防止事態擴大,確保每一位學生的人身安全。

三、組織機構

組 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成 員:

下設辦公室:

主 任:

副主任:

成 員:

職責:

1、各班主任為本班活動期間第一安全責任人,校長為本校安全責任人。活動期間班主任不得離開本班學生,隨時掌握本班級學生情況,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做好本班級學生的疏散和控制,並向有關領導報告。

2、活動負責人要及時做好整個活動的排程和控制,穩定好全體師生的秩序。學生處和總務處人員不得擅自脫離崗位。發生事故,及時各就各位,負責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3、脫離現場後,各班主任、安全主任迅速組織好本班本校學生,()整理好隊伍、清點好人數,不允許學生擅自離開隊伍。對沒有到場的,要做好登記,並及時上報現場負責領導。

四、學生大型集體活動安全應對措施

1、學校組織大型活動必須將申請和安全應急預案上報校長審批,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如果舉行大型的室內活動,要嚴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準備。

2、《安全預案》包括活動時間、地點、內容、目的、人數、負責人,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動的組織者要對活動的安全工作全權負責。

4、負責人要向參加活動的師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體育活動前,由體育教師講活動前的注意事項,大型體育活動前,要對參加活動的師生,進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動應安排醫務人員到場,以便緊急救護,並要求班主任跟班維持活動的秩序。

7、凡全校性活動,申報的《安全預案》要經校長審批,教育局同意。

五、出現突發事件的處理辦法

1、安排人員負責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學到的安全知識進行自救。

3、及時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時向領導報告事件情況以及向上級報告。

5、最後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關責任人。

6、學校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事故有關情況,及時嚮應急現場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資訊和資料;負責與事故現場指揮人員和教育局、縣政府及衛生、公安等部門保持聯絡。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6

為全面落實省教育主管部門及屬地防控主管單位的工作要求,確保師生x季學期返校安全、平穩、有序,科學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聯防聯控。各單位嚴格按照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健全防控工作機制,緊扣師生返校工作要求,穩妥有序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返校前

(一)精準做好師生健康資訊排查工作

認真做好師生健康資訊排查工作,按照“四精準”“六分”“三全”“五管”的要求,精準掌握師生員工的分佈情況、行動軌跡和健康狀況,並按要求動態更新“五本臺賬”(即:處在中高風險地區師生臺賬、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旅居史師生臺賬、有省外陸地邊境口岸城市旅居史師生臺賬、有重點關注地區旅居史師生臺賬、處於傳染病急性期師生臺賬),及時向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各類資料資訊。人事處做好教職工健康資訊彙總,學生處做好學生健康資訊彙總,繼續教育學院做好繼續教育學生的健康資訊彙總,後勤保衛處做好物業人員健康資訊彙總。

(二)加強宣傳引導

通過學校官微、官網等多種渠道,教育提醒師生員工:一是距返校報到時間14天內,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非必要不前往陸地邊境口岸城市;二是教育引導廣大師生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養成良好的習慣,真正履行“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責任,返校途中,切實做好個人安全防護;三是鑑於疫情存在不確定性,在校師生未經審批不離開校區,校外師生未經審批不得提前返校。

(三)紮實做好開學前後各項準備工作

要深入總結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返校復學工作經驗,充分結合春季開學實際,完善春季開學工作方案、教學銜接工作方案、各類應急處置預案等,做好師生返校工作管理、學生宿舍管理、教學管理、後勤服務管理等各環節工作,進一步完善應急處置工作預案,並於開學前一週組織開展演練,紮實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四)返校條件

按照上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類返校人員進行分類健康管理。

1、返校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師生推遲返校,待所在地區風險降低至低風險後,報備返校。

2、14天內有陸地邊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人員,報備返校。

3、“紅碼”人員暫不返校,待健康碼恢復“綠碼”後,報備返校。“黃碼”人員持“三天兩檢”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返校。

4、傳染病急性期患者,須待傳染風險解除後,由所在轄區社群衛生服務中心(或鎮以上衛生院)出具返校復課證明,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返校。

(五)返校要求

1、師生嚴格按照學校下發的返校通知要求依次返校。返校前自覺居家觀察14天,並如實上報返校前14天的旅居、接觸史,觀察有無不適症狀,如實填寫“xxx師生健康卡”(以下稱健康卡,教職工:xx月xx日-xx月xx日;學生:xx月xx日-xx月xx日)。

教職工健康卡(紙質版)經個人簽名於返校後第一時間交各歸口管理部門,各部門收齊彙總後交人事處備案;學生健康卡(紙質版)由學生處彙總備案;後勤人員健康卡(紙質版)由後勤保衛處彙總備案。

2、省外返校人員,持“三天兩檢”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返校;返校後,48小時內完成一次核酸檢測。市外返校人員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返校。

溫馨提示:學生2月18日-19日報到,教職工2月17日上班。

二、返校時

1、根據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返回人員,進入微信小程式報備相關資訊。

2、入校時,按照《疫情期間校園進出管理工作方案》要求進行亮碼、測溫、查行程卡,無異常者方可進入校園。

3、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陪送學生的家長,送達學生後即停即走,不得進入校園。

4、如返校途中身體出現發熱、乾咳、乏力、嗅覺或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狀應當及時就近就醫,如在飛機、火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應當主動配合乘務等工作人員進行健康監測、防疫管理等措施,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向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5、體溫高於37.3℃或有其它呼吸道症狀者,須到指定醫院就診,並經醫院排除後方可返校。

三、返校後

1、全體師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強化自我防護及健康監測,強化“自身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強化師生自律責任,落實健康資訊“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師生一旦出現發燒、咳嗽、氣促等呼吸道症狀,除具備單獨居住條件外一律實行集中隔離觀察,並在醫務人員的指導下到醫院就診。

2、嚴格日常管理。

落實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蹤登記制度、晨午晚檢制度等。每日掌握師生動態,做好學生缺勤早退、請假記錄。加強季節性流感、急性的傳染病等監測、分析、預警、處置。以增強學生身體素質、健康體魄為出發點,重視學生健康素養和自我防護能力提升。

3、聚集性活動管理。

根據校園情況合理設定人員密集度,儘可能實施最小單元群體管理,以專業、樓棟、年級、班級等為單位進行學習、生活、體育等活動;相關單位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儘量開放教室、自習室、圖書館、體育場等公共空間。加強各類聚集性活動管理,非必要不組織大型室內聚集性活動,視疫情發展情況適時調整學生活動範圍及頻率。

4、教室衛生管理。

加大室內通風換氣消殺頻次,保持教室內衛生清潔垃圾及時清理。對公共區域高頻接觸物體表面,如門把手、課桌椅、講臺、樓梯扶手、電梯按鈕等,安排專人每日進行清潔消毒。如使用空調,應當保證空調系統供風安全。

5、食堂衛生管理。

採取錯峰就餐,就餐排隊時與他人保持“一米線”的安全距離。建立消毒消殺、食品留樣等食品衛生管理合賬。加強食材採購、貯存、加工和銷售等環節衛生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嚴格把控國外冷鏈食品安全關,做好安全檢測工作。做好就餐區域桌椅、地面及炊(飲)具的清潔消毒。

6、工作人員防護措施。

校門(各樓棟)值守人員、清潔人員及食堂工作人員等工作期間應當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員應當穿工作服並保持清潔,定期洗滌、消毒工作服,做好個人衛生健康管理。

7、健康教育課堂。

把傳染病防控知識與技能等內容納入開學第一課教育。通過多種方式,提高師生、家長防病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引導還未接種疫苗的師生主動接種疫苗。關注學生心理等問題,為師生提供心理健康諮詢服務。

8、做好線上教學工作預案。

教務處做好線上線下教學的工作方案,對困於中高風險地區暫不能返校的師生,做好教學工作預案,做好應對校園突發事件的教學工作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要嚴格按照學校工作分工,壓實主體責任,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到人,做好師生返校的各項工作。

(二)提升應急事件處置能力,學校相關職能部門應按要求持續做好相關工作,落實常態化階段多重傳染病疫情防控措施,區別完善各類傳染性疾病的應急預案,一旦發現校園個案病例,分類啟動應急響應機制。

(三)加強資訊報送。各單位實行“日報告、零報告”,於每日15時前向學校防控辦報告情況。

(四)加強值班值守,領導幹部帶頭值班,確保校園常態化防控工作平穩有序。

(五)人事處組織做好教職工防控知識和技能培訓;學生工作處做好心理健康疏導專業人員的培訓;後勤保衛處做好學校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各單位按照責任分工,做好開學前應急演練工作。

(六)強化對學校疫情防控相關物資、設施裝置的供應保障,儲備適量的防控物資。

(七)各歸口部門做好暫不能返校人員的資訊核對及跟蹤管理工作。

五、校園管理

(一)嚴格校園進出管理

1、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東門限時開放,教職工車輛單向通行;西門門崗正常進出。禁止非本校師生及車輛(包括但不限於快遞員、外賣員等人群及其車輛)進入學校。運送防護物資等車輛和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因公需進入校園時,報請學校防控領導小組同意,經健康檢測、證件查驗無異常後方可入校。

2、疫情防控期間,所有進校人員和車輛須接受體溫檢測或嚴格檢查,具有發熱(體溫在37.3攝氏度以上)、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者,在未排除新冠肺炎病症前不得入校。

3、疫情防控期間,在校居住的師生及教職工家屬不得隨意進出校門,因病外出就診、購藥返校時須經門崗值班人員查驗病歷或購藥票據後方可入校。

(二)校內實行網格化管理

1、疫情防控期間,對校內所有區域實行網格化管理,教學樓、實訓樓、學生宿舍、食堂等人員密集場所實行嚴格管理,進出人員實名登記並檢測體溫。

2、疫情防控期間,師生應儘量減少在公共場合聚集,進入公共場合應佩戴口罩。

六、其它事項

(一)按時返校的師生,返校時提倡乘坐自駕車。若必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須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各歸口單位做好師生健康監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送學校防控辦。

(二)相關單位應做好相關預案,及時調整教育教學計劃安排。

(三)本方案將根據疫情防控要求作動態調整。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7

一、制定預案目的

校內大型活動突發事件是指在校內開展的運動會、體育節、藝術節、集會等大型集體活動中突然發生的,造成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受到損失和危害等重大事件。為防範大型活動突發事件的發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救”的方針,為了確保校園內各種活動能在安全、有序、健康的環境中順利進行,強化對學生大型活動及集會的管理,確保校園安全穩定和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安全,提高對大型活動突發事件的處置和協調能力,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其目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1.確保大型活動期間校園內不發生影響政治穩定的事端。

2.確保大型活動期間校園內不發生重大火災、交通事故及其他影響穩定的重大安全事故。

3.確保參加大型活動人員的安全。

二、本應急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運動會、體育節、藝術節、集會等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件發生時。

三、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職責分工

組長:xx全面組織協調領導應急處理工作

副組長:xx具體負責組織各應急處理小組的工作

組員: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師

四、應急求援的一般程式

學校根據自身實際制定了本預案,並按下列程式執行。

1、資訊報送

當大型活動或集會發生突發事件時應保持鎮靜,沉著應對,瞭解情況後立即報救援部門和行政主管部門,使災情儘快得以控制,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救治。

報送內容:事發時間、地點;運動會、體育節、藝術節、集會等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件的經過、有無人員傷亡;突發事件的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突發事件報告單位和報告人等。

報送程式:分兩級報送。

(1)事發個人報送。事發現場人員在現場救助的同時立即打電話通知學校領導,並隨時彙報事件的處置情況。

(2)學校報送。學校接到運動會、體育節、藝術節、集會等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件發生報告後立即向教育局和相關部門報告,並隨時彙報事件的處理情況。

2、現場施救與自救

在運動會、體育節、藝術節、集會等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件發生後,在資訊報送的同時學校有關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並組織師生員工施救或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採取專人維持秩序,疏散師生,組織搶救,保護現場,監控險情等方式關注事態發展。

3、後期處置

在運動會、體育節、藝術節、集會等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積極協助各有關部門搶險救災,配合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並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絡,做好對家屬的安撫工作,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五、培訓與演練

學校在平時的教育教學過程中,作好運動會、體育節、藝術節、集會等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件的演練,使師生熟練了解和掌握相關流程,預防和杜絕安全事件的發生,確保師生的安全。

六、落實責任

學校的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度,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各應急小組負責人和成員責任落實,各司其職。運動會、體育節、藝術節、集會等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8

一、組織領導

學校校長、學校教導處、政教處、少先隊負責人。

二、報告程式

1、學校校長

2、學校教導主任、政教處主任或大隊輔導員

三、處置措施

1、學校任何人員在大型師生活動中,發現或確認建築物或構築物出現嚴重安全隱患、電器裝置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嚇電話、發現可疑物品、電線斷路起火、發生火災事件、活動特別擁擠且無序進行、人員傷亡、自然災害無法進行等,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校長,由校長根據預案和實際情況現場釋出停止或疏散命令。

2、應急預案起用後,領導小組人員按照分工和職責要求,全面進入緊急工作狀態。

3、如果師生出現傷情,立即組織人員送往國華中心衛生院救治,情況緊急報警求助。

4、立即確定疏散路線,並組織人員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礙,引導人員分流,確保人員安全疏散。

5、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相關區域。

四、注意事項

校長應根據險情結束、隱患消除後宣佈應急狀態的終止。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9

為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好文娛活動突發事故,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快速反映,依法規範,協同應對的原則。保護老人的生命安全,維護院舍穩定及安寧,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在組織老人進行大型戶外活動時一定要跟護理人員講好相關的注意事項,在活動中時刻關注老人的一舉一動,發現有危險跡象立即制止,把危險儘量消滅在萌芽之中。

2、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指定領導親自帶隊,配備足夠的護理人員,並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在帶領老人進行大型戶外活動時一定要有相應的保護措施,以確保大型活動在無任何人員受傷的情況下有序地進行。

3、大型活動結束時一定要帶領老人有順序地回到房間,保證老人安全。各護理班組為活動期間第一安全責任人,不得離開老人,隨時掌握老人情況,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做好老人的疏散和控制,並向有關領導報告。

4、組織老人在室內或有圍牆的場館內舉行大型集體活動時,負責安全的領導事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徹底、細緻地安全檢查,活動期間要有專人負責看管大門,保障出入暢通。活動場所的電器等涉及安全的設施要有專人管理,保證正常運轉。

5、組織老人外出舉行活動需要乘車者,所租用車輛必須是經交通部門巳進行嚴格檢測後認定合格的專門客運車輛;駕駛員必須是持有正式駕駛執照的該車輛的駕駛員。

6、租車外出前,負責活動的領導必須與承運單位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切實落實交通安全措施。執行途中車輛不得超員和超速行駛。

二、出現突發事件的處理辦法

1、及時向領導報告事件情況以及向上級報告。

2、有序疏散人群。

3、用學到的安全知識進行自救。

4、及時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5、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關責任人。

6、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事故有關情況,及時嚮應急現場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資訊和資料;負責與事故現場指揮人員和相關部門保持聯絡。

7、並拉好警戒線保護好事故現場。

8、採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三、相關事項

1、堅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制度。

2、該預案如無特殊變化,將作為長期大型活動安全工作依據。

3、本預案從頒發之日起實施。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10

為有效保障大型活動中全體師生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等有關丈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一、幼兒園組織幼兒進行大型活動,必須事前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組織進行。

二、嚴禁允許和放任幼兒自行組織集體活動,嚴禁擅自組織幼兒參加各種慶典、迎送等禮儀活動。

三、校外集體活動必須在幼兒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方可實施。不得組織幼兒參加抗洪、救火等有危險的救災活動。

四、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指定校級領導親自帶隊,配備足夠的教師,並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

五、集體活動前要對幼兒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活動中要嚴密組織,明確要求,防止幼兒擅自活動而造成事故。

六、組織幼兒參加課外實踐活動、參觀、文藝演出和體育比賽等校外集體活動,班主任和配班老師要在事前、事中做好針對性地安全教育。幼兒要在專人帶領下,在指定的範圍內活動,不得進入危險區域,不得動用危險物品。

七、幼兒園組織幼兒在室內或有圍牆的場館內舉行大型集體活動時,負責安全的領導事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徹底、細緻地安全檢查,活動期間要有專人負責看管大門,保障出入暢通。活動場所的電器等涉及安全的設施要有專人管理,保證正常運轉。

八、活動期間若發生安全隱患,幼兒園領導和所有參如活動的教師要在立即處理安全隱患的同時及時組織幼兒有序疏散,防止因混亂和擁擠造成幼兒傷亡。

九、組織師生外出舉行活動需要乘車者,所租用車輛必須是經交通部門巳進行嚴格檢測後認定合格的專門客運車輛;駕駛員必須是持有正式駕駛執照的該車輛的駕駛員。

十、租車外出前,負責活動的幼兒園領導必須與承運單位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切實落實交通安全措施。執行途中車輛不得超員和超速行駛。

十一、幼兒園要定期組織幼兒學習《交通規則》,邀請交警部門講解交通規則和採取多種有效措施,教育幼兒在集體活動中遵守交通規則。

十二、幼兒園值班老師和安全小組負責人,要注意收聽收看當地氣象等部門釋出的天氣預報和其他預報,得到可能導致校外集體活動安全事故發生的預報,諸如颱風、暴雨、大風等災害性天氣預報和洪水、火災、地震警報,應立即報告幼兒園負責人,採取果斷防範措施。

十三、領導小組

成立安全防預小組:

組長:副組長:成員: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11

為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好幼兒園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故,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快速反映,依法規範,協同應對的原則。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及校園安寧,特制定本預案。幼兒園六一文藝匯演暨遊園活動方案,幼兒園防震疏散演練方案,幼兒園家長會活動方案,幼兒園元旦親子活動方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方全萍

副組長:黃全芬

成員:參加活動班級的教師及保育人員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活動期間的日常事務,上傳下達領導各項指示和工作要求。

二、應急小組

幼兒園成立活動應急工作小組和應急救援隊。

組長:方全萍

副組長:陳貴分、方能聰

成員:學校保安、參加活動班級的教師及保育人員

組長全面負責全園師生的安全工作。副組長負責落實安全教育和具體安全工作,活動前召開安全工作會議,明確分工和各自職責,落實有關人員的安全責任,並督促相關人員做好安全工作。各成員一起做好幼兒的安全教育工作。是本班幼兒安全的直接責任人。

三、職責

1.各班老師為本班活動期間第一安全責任人,教師不得離開本班幼兒,隨時掌握本班幼兒情況,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做好本班幼兒的疏散和控制,並向有關領導報告。

2.活動負責人要及時做好整個活動的排程和控制,穩定好全體師生的秩序。保安、保育人員各就各位,不得擅自脫離崗位,隨時負責安全、疏導工作。一旦發生事故及時進行疏散,避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的發生。

3.脫離事故現場後,各教師迅速組織好本班幼兒的秩序,整理好隊伍、清點好人數,不允許幼兒擅自離開隊伍。對沒有到場的,要做好登記,並及時上報現場負責領導。

4.負責活動前預警、活動後上報、事故動態分析、組織安排人員救援,活動中事故的救援與處理等工作。

四、出現突發事件的處理辦法

1.負責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學到的安全知識進行自救。

3.及時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時向領導報告事件情況以及向上級報告。

5.最後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關責任人。

6.校園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事故有關情況,及時嚮應急現場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資訊和資料;負責與事故現場指揮人員和中心校、教育局、鎮政府及衛生、公安等部門保持聯絡。

7.組織事故損失、人員傷亡情況調查;評價、瞭解、彙總應急工作出動的救護人數,搶救傷員等情況。

8.發生事故,要組織人力及時搶救受困和受傷師生,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及時將事故上報主管領導。

9.視情況報110、120請求援助。並拉好警戒線保護好事故現場。

10.採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五、相關事項

1.堅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制度。

2.該預案如無特殊變化,將作為長期大型活動安全工作依據。

3.本預案從頒發之日起實施。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12

為了進一步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切實有效地防止不安全事故發生,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大型活動應急預案制度。

1、學生大型活動,必須有學校領導帶隊、由德育處組織、有班主任負責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做好各個環節的安全防範工作。

2、班級安全監督員,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級大型活動安全工作。

3、對發現隱患及其它不利於安全的問題,要在舉辦活動前妥善處理,確保學生的安全。

4、舉辦大型活動前,學校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

5、舉辦大型活動之前,學校與活動場所部門聯絡,檢查活動場所安全措施,發現存在不安全隱患的因素,學校將終止其活動。

6、大型活動遇突發事件時,要及時通報學校德育處和學校領導,建立安全網路,保證聯絡暢通。

7、活動期間,如出現意外情況,學生要領導在統一組織下,按事先的分工,迅速、安全地把學生撤離現場。

8、大型活動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必須及時告知學生家長,全力組織搶救,並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

9、學生出遊的車輛,必須經交通部門檢查、許可,嚴禁乘坐無證駕駛的車輛。

10、嚴禁學生私自到江、河、湖和水庫游泳、洗澡、捕魚。

11、需要乘船時,要嚴密組織,嚴防因混亂或擅自跳水造成人員傷亡。

12、學生在雷雨時,不站在室外突出的高處,不在大樹、電杆和高壓線下避雨或逗留。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13

為了保證學校在各種大型活動中師生員工的安全,確保無事故發生,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長:副組長:成員:

二、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學校在每次大型活動之前召開全校職工大會,啟動應急預案,加強安全防範,對全校進行徹底的安全檢查,堵塞安全漏洞,強調安全意識,確保在活動中無事故發生。

三、制度明確,要求到位

(一)全校要加強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

(二)各項活動前必須對全校師生員工進行安全教育。

(三)大型活動必須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並安排醫護人員專門負責醫療救護工作。

(四)學校在組織活動前進行認真檢查活動場所、設施有無安全隱患,如有隱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存在,堅決不能舉行活動。

(五)在每次舉辦大型活動時,保衛處、學生處、團委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在現場維護秩序。

(六)各班主任必須到各自班上管理本班學生。各班學生只能在學生處為各班指定的位置參加活動,不能隨便走動。

(七)在舉辦各種大型活動時,保衛處門衛人員要認真守好大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校園。

(八)如活動過大、參加人員過多,靠學校力量無法保障或舉辦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活動時,應提前15天書面報地方公安機關,請求公安機關的協助維護安全。

四、出現突發事件的處理辦法

(一)保衛處負責現場處置和保護。

(二)學生處、校團委負責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二)全校師生員工要用平時安全教育培訓時學到的安全知識進行自救。

(三)附屬醫院應及時搶救傷員、將傷員送到急救中心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四)黨政辦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情況。

(五)後勤處應及時向現場提供照明等必須裝置。

五、最後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關責任人。

總之,安全無小事,每個人都要把安全作為頭等大事來抓,加強安全意識,做到警鐘長鳴。若發生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組織者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七、本預案由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14

一、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了切實加強幼兒外出活動安全工作,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師生健康安全,我園根據《輝南縣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精神,集合本園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原則

1、凡組織20人以上活動的班級要向幼兒園園長室報《安全預案》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

2、《安全預案》包括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目的、人數、組織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的安全工作全權負責。

4、活動組織者要向參加活動的師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活動前講清注意事項,大型體育活動前,要對參加活動的師生,進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動應安排醫務人員到場,以便緊急救護,全班教師必須全部參加,維持活動的秩序。

7、凡全園性活動,要向教育局申報的《安全預案》批准後方可開展。

三、應急處理程式

1、事故報警

及時報警並傳遞事故資訊,通報事故狀態,為果斷處置事故贏得最佳時機,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在積極做好師生自身保護和救助工作的同時,並在事故第一時間及時正確地向領導報告,該報警的要立即報警。

報警內容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危險程度、師生傷亡情況、報警人姓名及聯絡電話。

2、緊急疏散和現場急救

事故發生後,幼兒園及有關負責人應立即根據現場事故發生情況,設立事故現場警戒區,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將幼兒撤離到安全區域,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受傷師生;現場救助人員在施救前必須做好自身防護措施,施救時嚴格按照規定的方法、措施進行,實施救死扶傷,堅持“先救人後救物,先救重後救輕”的原則。

3、事故處理

事故發生後,緊急啟動處置突發事件預案、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必須即刻深入事故第一現場,指揮或指導、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同時,立即逐級向上報告。

四、工作機構和職責

組長:赫榮豔(園長)電話:13844524266

(0435)8223936

副組長:李俊峰(副園長)電話:13844578726

曲悅萍(副園長)電話:13766179399

徐海豔(副園長)電話:13944526713

組員:趙金龍王晶巖宋曉濤韓巨集李冬梅陸成蓮

各班班長

幼兒園設立四個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1、社會穩定處置工作小組:

負責人:徐海豔

主要職責:協同縣教育局、辦事處及相關部門負責處理幼兒園的政治穩定工作。

2、校舍及教育設施安全處置工作小組

負責人:李俊峰

主要職責:協同建設、消防等部門與街道辦事處負責學校火災、校舍、教育設施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

3、學校學生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小組

負責人:曲悅萍

主要職責:協同各級公安部門、衛生部門及疾控中心負

責學校交通事故、食堂衛生、衛生防疫、治安等重大突發性事故處理工作。

4、學校教師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小組

負責人:趙金龍

主要職責:協同公安等部門,負責學校涉及教師交通事故、治安等重大突發性事故處理工作。

5、資訊處理工作小組:

負責人:陸成蓮韓紅

主要職責:及時向縣教育局、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報告重大突發事件的準確資訊,同時密切關注有關的資訊動向。

五、實施要求

要認真落實中央、省、關於維護穩定,確保安全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終把維護穩定、確保安全作為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要不斷完善維護學校穩定,確保幼兒園安全工作機制,健全制度,落實措施,認真落實並做好應急突發事件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的儲備工作,在事故發生後能迅速瞭解情況協調處置。要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確保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裝置和必要的經費。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15

一、組織機構

組長:

安保主管

副組長:

安保領班

成員:

安保部全體員工

二、應急流程

(1)、市委辦公小區舉辦各類大型活動以及會議都應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和組織準備,對大型活動中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預測,制定有效的防範措施。

(2)、物業部應與主辦方共同落實安全保衛工作方案,以增強主辦方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

(3)、舉辦大型活動前,安保部應對會場進行安全檢查,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門暢通,並準備好手持揚聲器、對講機、手電等用品。

(4)、安保部應在會前瞭解會議車輛情況,確認開放東西車場以及安排人員妥善指揮車輛有序停放。

(4)、安保部應在會前再次向主辦方確認參會人數,並在各疏散口等重要位置安排保安人員。

(5)、活動期間,安保部應安排專人留意是否有不法分子伺機破壞。若發生突發事件,保安員應告誡現場人員保持冷靜、不要驚慌,服從保安統一指揮,如有必要,可向公安機關請求支援。

(6)、活動結束時,保安或會議服務員提醒客人攜帶好自身物品,並引導客人有序疏散,以免出現擁擠、踩踏事故。

(7)、疏散完畢後,保安要對活動現場進行巡視,發現遺留物品要逐一登記,及時做好失物認領工作。

(8)、安保部要定期進行大型活動以及會議應急預案的模擬演練,對舉辦大型活動以及會議的相關人員進行消防、治安知識培訓、以提高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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