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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貿市場的管理方案(精選6篇)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麼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貿市場的管理方案(精選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貿市場的管理方案(精選6篇)

農貿市場的管理方案1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營造優良市容環境為目標,以宣傳教育為先導,以整治疏導為主要形式,以落實長效管理機制為保障,突出重點、先易後難、確保效果。

二、工作任務

按照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中農貿市場整治的考核要求,對轄區內農貿市場進行長效化管理。

三、工作標準

1、市場應在規定的區域和界限內經營,不得隨意向外延伸,造成漲市,影響市容和交通。

2、市場內應統一規劃設定經營攤位,不得擅自變更、移位經營。業戶經營物品應在車體內整齊擺放,車體外嚴禁擺放經營物品。

3、市場內應統一配備遮陽、遮雨傘具,保持統一完好,不得破損、陳舊、髒汙。

4、市場內不得有亂搭亂建、亂設亭棚,亂扯亂掛、亂堆亂放雜物、亂寫亂畫等行為。

5、業戶應自備垃圾器具,不得沿街隨意亂丟垃圾,市場內應配備專職保潔人員,做到定時普掃,隨時保潔,垃圾清運要及時,綠化帶不得有垃圾廢棄物。

6、市場內要保持交通暢通,停車有序,不得造成交通阻塞。

7、市場應按規定統一向垃圾轉運車排放市場內產生的垃圾。

8、市場管理人員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著裝規範、掛牌上崗、文明管理,不得違反規定亂收費。

9、市場內管理人員和經營業主對管理規定所列條款知曉率和執行率應達到百分之百。

四、工作措施

1、加強領導。成立由辦事處主任任組長、分管主任任副組長,科長、副科長及相關社群主任為成員的農貿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2、明確責任。城管科是農貿市場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科長具體負責農貿市場整治工作的檢查、協調、督促和落實。安排專人負責農貿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抓好日常檢查工作和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確保把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3、制定整治方案。按照市城管局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中農貿市場整治的相關內容,對照整治要求,結合轄區現有農貿市場的狀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實施方案,使農貿市場取締有理由,疏導有去向,規範有標準,提檔有成效。

4、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加大宣傳力量,積極營造整治的輿論氛圍。安排人員深入到農貿市場區域,向廣大居民和經營戶宣傳整治農貿市場的意義和要求,加強與攤點經營戶的溝通和聯絡,做好動員工作,爭取廣大居民和經營戶的支援。

5、在宣傳發動、做好教育動員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整治方案要求,進行疏導整治。

五、發展趨勢

隨著消費習慣和生活方式的轉變,在經濟發達的地區或城市傳統農貿市場將逐步退出市場舞臺。目前,深圳、廣州、上海等地區在城市商業發展規劃中已不再規劃新的農貿市場,而以其他新型業態取而代之,對已有的農貿市場都要求進行升級改造,比如:新型街市、社群服務中心和農改超等等。

在短暫的時間內,農貿市場在城市裡仍將發揮其獨特的作用,而在城鎮、市郊等區域發揮主導作用。從長遠看,農貿市場升級、轉型、甚至退出歷史舞臺是不可避免的,過去七、八年國內經濟發達的城市和地區已經在新型農貿市場的構建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嘗試,而這些有益的經驗很值得其他市場借鑑。

縱觀國內農貿市場的歷史演變,總結先進地區品牌市場、創新型市場的做法,農貿市場未來的發展主要表現為:多元化主權主體、複合化混業經營、專業化特色彰顯、連鎖化品牌擴張、綜合化市場服務、電子化交易方式、地區化兼併重組等。

農貿市場的管理方案2

為認真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根據《農貿市場設定與管理技術規範》和蘇食藥監食通〔20xx〕90號《關於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與產地準出銜接工作的意見》檔案要求,在縣城區各農貿市場推行農產品市場準入措施,配備農藥殘留檢測設施,落實檢測人員,建立檢測室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各農貿市場主辦方要嚴格上級有關食用農產品准入制度,規範我縣農貿市場日常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眾食用農產品消費安全,把住餐桌前最後一道農產品質量安全防線,確保市民吃上放心的農產品。

二、工作目標和工作計劃

工作目標:城區各農貿市場建立農藥殘留檢測室,配備檢驗檢測設施,落實檢測人員,開展農產品農藥殘留檢測。縣城外鄉鎮的農貿市場由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分局負責定期抽檢。

工作計劃:8月底前設立檢測場所配備檢測裝置儀器,6月中旬對檢測人員培訓,開展農產品農藥殘留檢測工作;9月底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各農貿市場前期準備工作和後期的檢測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三、設立標準及工作要求

(一)農產品批發市場

建立不少於15平方米以上檢測室,配備與本市場相適應的速測儀2臺,有經過培訓的檢測人員2人以上,實施蔬菜進場交易前檢測。具體要求為:

(1)入場前批發經營戶向市場檢測室提交蔬菜產品的相關證明檔案(產地證明或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檔案等);

(2)檢測室對提供相關認證和具有產地證明、檢測合格報告、“產地準出卡”等農產品進入市場銷售的,實行入市抽檢。無產地證明、檢測合格報告單或未取得相關認證農產品進入市場銷售的,實行入市前批批檢測;蘇北批發市場每日對有相關合格證明的經營戶隨機抽檢不少於20%戶次,不少於20%品種,並且每日不少於60批次。

(3)對檢測合格的蔬菜發放檢測合格證明,未取得檢驗合格證的蔬菜,不得進入市場交易;

(4)對同一產地、同一產品連續3次抽檢不合格的,其產區的相應品種6個月內禁止進入市場銷售,並在新聞媒體上公佈;

(5)經營戶在銷售農產品時必須開具銷售憑證。

(二)有固定設施的農貿市場

建立15平方米以上的檢測室,配備速測儀1臺,有經過培訓的檢測人員1名,實施銷售前檢測,具體要求為:

(1)銷售前經營戶向市場提交相關證明(產品品種、產地、數量、證明等);

(2)檢測室對未取得相關認證和具有產地證明、批發市場銷售憑證的產品,實行銷前批批檢測。對農民自產自銷產品按農業部門要求對重點品種批批抽檢;每日對有相關合格證明的攤位隨機抽檢不少於10%個次,不少於10%品種,並且每日不少於30批次。

(3)經營戶在批發市場購買產品時必須索取票證。

四、工作措施

(一)設立場所。各農貿市場主辦方在場內明顯處按檢測室標準設立檢測室一間。

(二)配置裝置。各農貿市場自行採購或委託相關部門統一採購,費用由各農貿市場主辦方支出。

(三)人員培訓。為了提高檢測效能,市場監管局將會同市有關部門舉辦檢測人員培訓班。農貿市場檢測人員都要經過崗位專業培訓。

(四)規範管理。各農貿市場要按照農藥殘留檢測制度,做到按規範抽樣檢測、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五)檢查考核。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按照檢測室建設標準和操作規程進行督查。並對各單位開展情況進行通報。對農產品市場準入中違法違規行為依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嚴厲查處。

各農貿市場本著對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推進農貿市場農殘檢測工作。

農貿市場的管理方案3

為切實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進一步規範市場經營秩序,建立文明、有序、衛生、安全的農貿市場環境,根據《貴陽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試行)》和《貴陽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建立全國衛生城市為目標,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辦、誰管理、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統一領導、各司其職、標本兼治。堅持把改善農貿市場經營環境與規範化管理相結合,把集中整治與長效管理相結合,積極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全面提升農貿市場管理水平。

二、成立機構,明確責任

㈠成立農貿市場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商務局,由某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塗朝學、甘賢海同志兼任副主任,負責協調、督促區有關職能部門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按照實施方案落實各項綜合整治措施,確保綜合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㈡成立農貿市場各專項整治工作組

1、農貿市場規範管理工作組

組 長:區政府副區長

成 員:區商務、工商、城管、衛生、發改、質監等部門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

職 責:負責督促和指導各成員單位按照《貴陽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試行)》、《貴陽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細則》及相關法規要求,加強對全區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一是督促市場開辦方完善農貿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各類攤區實行划行歸市,攤位商品擺放整齊,無佔道經營。二是市場內經營戶證照齊全,亮證經營,明碼標價,無假冒偽劣商品、消費欺詐、欺行霸市等行為,文明經商、文明管理。三是督促市場開辦方做好市場衛生保潔工作,配備足夠垃圾桶,垃圾日產日清,無垃圾亂扔、亂堆現象,下水道暢通,無汙水橫流、亂搭亂蓋現象。四是加強對活禽“三分離”、熟食滷味區等設施和經營者的管理,確保達到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的要求。

2、農貿市場周邊環境整治工作組

組 長:區委常委

成 員:區城管、工商、衛生、交警等部門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

職 責:負責督促和指導各成員單位按照城市管理的相關法規加強對農貿市場周邊環境管理。一是整治農貿市場周邊亂擺亂搭、佔道經營的行為,二是清理整治影響農貿市場周邊環境衛生、市容市貌等不規範行為及農貿場周邊無證無照的經營行為。

3、農貿市場安全生產治理工作組

組 長:區政府副區長

成 員:區安監、區商務、區消防大隊等部門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

職 責:負責指導和督促各成員單位按照安生生產的相關法規加強對農貿市場安全監管,督促農貿市場開辦方按照《貴陽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試行)》規定,落實好農貿場開辦者是農貿市場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一是建立健全農貿市場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並認真落實,配置專職人員負責消防工作,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定期進行消防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二是按照法律法規安裝消防設施,配齊配全消防器材,並保持完好有效,嚴禁違章搭建佔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有條件的市場應當安裝符合技術標準的閉路監控裝置。三是定期檢查農貿市場建築物的安全使用狀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委託有資質的安全鑑定單位對市場建築物進行安全鑑定,採取措施及時消除建築安全隱患;四是嚴禁商住混用,使用明火作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違反規定亂拉亂接電線等行為。

4、農貿市場食品安全工作組

組 長: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成 員:區衛生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區工商分局、區商務局、區質監局、區農水局等部門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

職 責:負責指導和督促各成員單位做好農貿市場食品衛生管理。一是建立進貨查驗制度。設立進貨臺帳,記錄進貨渠道,查驗供貨者的有關許可證件和產品合格證明。二是經營鮮豬肉等肉品必須從依法批准設立的定點屠宰場購進,並在攤位明顯位置懸掛肉品檢疫合格證明,嚴禁售賣私屠濫宰和來路不明的肉類和製品。三是經營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製品的,應具備防塵、防蠅、防鼠設施和冷藏保鮮裝置;熟食攤位應設定預進間和售賣間,生熟食品應分開存放;從業人員須持有《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和有效的《健康證》,使用專用工具取貨,不得由顧客自行選取。

三、實施步驟

㈠全面整治階段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可行的實施方案,立即行動,對轄區內農貿市場的經營秩序、安全生產、食品安全及市場周邊的衛生秩序進行集中整治,確保達到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的要求。

㈡鞏固提高階段

對全面整治的成果進行鞏固和提高,形成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各部門齊抓共管的長效管理機制,促進農貿市場管理規範化,管理機制長效化。

㈢考核驗收階段

區農貿市場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按照《白雲區農貿市場管理考核辦法》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工作部門進行考核驗收。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農貿市場綜合整治,徹底解決農貿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是確保我區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的關健環節和重要方面。各有關部門的一把手作為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的成員,一定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此次綜合整治工作,將其作為當前中心任務,納入重要日程,確保農貿市場綜合整治各項工作順利實施。

㈡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各相關部門要根據《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具體要求,按照自身職責,將任務層層分解,做到目標、任務、人員、時限落實。嚴格實行主要領導責任制,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綜合整治工作負總責。

㈢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綜合整治工作標準內容多、要求高,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從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的大局著眼,從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的高度出發,切實立足職能,分工合作,相互支援,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形成綜合整治的強大合力,推進綜合整治工作達到預期目標。

㈣強化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發揮媒體作用,認真抓好有關政策、措施的宣傳教育,提高市場開辦方和廣大經營戶對農貿市場綜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高其參與綜合整合工作的積極性。對綜合整治的行動、措施要及時進行宣傳報道,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確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務。

農貿市場的管理方案4

為建立全國文明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大幹200天,實施市容環境整治的決策部署,大力提升農貿市場建設檔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建立文明城市的要求,對市區農貿市場的經營設施、環境衛生、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進行一次徹底整治,達到“整潔、衛生、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標。通過進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長效機制,全面提升農貿市場的建設和管理水平,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

二、整治標準

(一)經營設施

1、市場門頭統一形象設計,清晰、美觀,整齊、大方;

2、市場進出口處設立導購圖、公示欄、服務檯、復秤臺;

3、攤點、貨架設定佈局合理、整齊劃一,商品擺放無“伸舌頭” 堵塞通道現象;

4、用電設施狀況良好,電線無亂拉亂扯現象,照明燈具規格統一整齊;

5、房屋、牆面、地面、設施無破損現象。

(二)環境衛生

1、市場外“門前三包”區域內無流動攤販、違章搭建、佔道經營、倚門設攤等行為;周邊道路、人行道、停車場和綠化帶清潔衛生;

2、每個攤位內設保潔桶(袋);

3、市場內無衛生死角,地面無積水,無雜物,無汙漬,乾淨整潔。

4、市場內無亂吊亂掛、亂堆亂放現象。

(三)消防安全

1、在市場內醒目位置張貼消防安全“四項能力”宣傳“明白紙”;

2、消防設施完備,好用;

3、市場內無違章用火用電,無違章經營、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現象;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無佔用防火間距現象等。

(四)食品安全

1、市場內食品經營單位亮證經營,證照齊全,不出售過期、變質、偽劣食品;

2、熟食經營、加工、製作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符合相關要求,食品容器、生產經營裝置、設施及包裝袋符合食品安全相關要求,直接入口食品加蓋加罩;

3、食用農產品按規定進行檢測,並將檢測結果及時在公示欄公佈;

4、蔬菜、畜禽、肉類、豆製品、滷味等商品實行准入管理,出證、索證等手續齊備,臺帳登記完整;

5、市場內熟食攤位、營業房設有防蠅、防塵、防腐“三防”及洗手、消毒等設施。

完成時限:整治階段20xx年6月;鞏固階段:7-8月。

責任單位:各農貿市場主辦單位。

督查部門: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工商部門。

三、工作措施

(一)繼續推進農貿市場標準化改造

各區要按照市商務局年初下達的標準化農貿市場改造計劃,加快推進工作進度,年內爭取再改造標準化農貿市場6-8處,使市區農貿市場達標率達到70%左右。

(二)明確責任主體

按照《青島市集貿市場管理辦法》、《青島市農產品交易市場管理規範》和《青島市農村集貿市場管理規範》的有關規定,市場主辦者應履行市場經營、服務和安全、衛生設施建設、維修及日常管理職責,是第一責任人。對此,各市場主辦單位要對照標準和“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迅速行動起來,開展整治活動。

1、應加大投入,對經營、環境、消防等硬體設施進行改造和維修,保證正常使用、美觀大方。

2、對市場的衛生實施全程全天候保潔,實行定崗定責定人“三定製度”, 全面推行垃圾收集袋(桶)裝化,並對市場垃圾隨產隨清,時刻保持良好的市場環境。市場負責人每天應不少於2次對市場衛生情況進行巡查。

3、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市場主辦單位為第一責任人,並配備專職消防安全人員;要加強消防安全“四項能力”建設,在市場內張貼“明白紙”,市場管理人員和業戶要熟知其內容要求。

4、要堅持進場農產品檢測、公示和索證索票制度,協助商務和有關執法部門搞好食品安全監管。

5、要配合城管、街道等部門做好市場周邊流動攤販、佔道經營的清理,創造良好的經營秩序。

(三)加大檢查監督力度

1、強化屬地化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總體要求,此項工作按屬地管理實施。各區要與市場主辦單位簽定市場衛生管理責任狀,明確責任和應達到的目標,督促市場主辦單位搞好整治和日常管理。同時,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週巡查不少於2次,並做好巡查記錄。

2、明確責任分工。各區商務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對市場標準化建設、消防安全(會同消防部門)和衛生保潔等工作的'督促檢查;工商分局主要負責市場的經營資格、經營行為和商品索證等工作,根據商務、農業等部門對農產品質量的抽檢結果,對違法銷售者作出處罰。在工作中,各區商務、工商等部門應密切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把市場管理的各項工作抓緊抓實。

3、加強輿論監督。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將不定期對各區農貿市場管理工作進行檢查。期間,市裡將每週進行一次抽檢,並在平面媒體設專欄,將檢查情況予以曝光。

(四)建立獎懲制度

市商務局和市工商局對在國家省和市檢查中被扣分的、一年中市區檢查二次不合格的、群眾舉報經查屬實的以及被新聞媒體曝光的農貿市場,將依法給予處罰;對管理優秀的區和市場將給予獎勵。按照原市經貿委和市工商局《關於建立農貿市場管理考核制度的通知》(青經貿〔20xx〕75號)規定,對年度內有兩個以上季度(含兩個季度)綜合考核為“優秀”等次的市場,市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市場和市場所在地商品流通主管部門、工商分局進行通報批評。

農貿市場的管理方案5

順應社會發展和變化的趨勢,讓消費者“來得開心,看得舒心,買得放心”。實現管理者與經營者的利益和目標一致起來,在此基礎上,樹立起全新的品牌形象,使之成為南寧農貿市場的樣板,全國農貿市場的一面旗幟!農貿市場除參照當地現有的農貿市場進行管理外,還應該有所創新,實現管理的“四 統一”,即統一理念、融合互動,統一規劃、分類佈置,統一形象、規範識別,統一規章、 民主監督。

一、市場管理

1、經營者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公平、自願、誠信的原則遵守商業道德。

2、經營者對攤位門市房進行調換或轉租必須到農貿市場綜合管理辦公室辦理有關手續。

3、划行歸市,市場內擺放商品應整齊有序攤位、門市房外擺放貨物不得超出劃定區域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線及影響其他業戶經營不得售賣經營證照規定外的商品。蔬菜攤嚴禁出售乾貨如木耳、油麵筋、花生米等

4、市場內不準下棋、打撲克、賭博以及從事與市場經營無關的活動違者將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5、嚴禁在場內外亂停亂放各種車輛,經營者載貨的車輛務必在當日早晨七點鐘前將貨卸玩並立即退出場外按指定地點停放整齊。

6、破壞市場設施及財物並造成損失的按原價賠償。

7、租賃期間如遇市場規劃、修建、調整等,市場管理者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承租方自願無條件服從。市場管理方剩餘期間的租金退給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補償。

二、食品安全管理

1、入市經營人員應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有關規定有拒賣過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義務。

2、市場實行商品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場所有權採取禁止入市經營、暫存、銷燬等措施進行處理。

3、入市經營業戶須在攤位確定後到相關部門辦理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店前應統一懸掛營業執照或攤位證,特殊規定的必須持有有關部門許可證照做到證照齊全亮照經營。

4、經營業戶不得銷售過期、變質、有害、有毒等食品違者市場所有權對不合格食品進行暫存、銷燬情節嚴重者收回攤位門市房剩餘租金不退。

三、衛生管理

1、經營者應自覺保持市場衛生整潔。經營業戶攤位前衛生實行門前三包實行垃圾裝袋或桶狀發現門前、攤位前髒、亂、差除當即責令其清除外並有權收取違約金10-100元從押金中扣除場內環衛人員負責垃圾的清運。

2、業戶嚴禁向排汙管道傾倒垃圾、汙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

四、治安消防管理

1、市場內嚴禁打架鬥毆、相互吵罵、酗酒鬧事、欺負外地客商、扒竊錢物、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等情節嚴重的除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外市場所有權收回攤位門市房剩餘租金不退。

2、市場經營業戶應服從管理遵守市場規章制度不得無理取鬧、打罵、侮辱工作人員、擾亂市場秩序、妨礙或阻擾工作人員正常工作違者移交相關部門處理違規者在交納200-1000元保證金後方準營業。若在保證期一年內再次違反市場所有權收回攤位門市房所交保證金和剩餘租金不退。

3、不準擅自改動用電線路和安裝使用大負荷電器等違者予以停電沒收電器設施。

4、市場內人人有參與救火救災的義務一旦發生火情應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 對違反以上規定的經營者視情節分別給予10-3000元罰款、沒收商品、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逐出市場等處罰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對於收到市場管理辦公室的不同處罰一年累計超過三次的經營戶將清除出市場且在下一年市場招租中不予以登記不允許進入市場經營。

農貿市場的管理方案6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縣農貿市場的規範化管理,提升監管效能,營造整治、有序、衛生、安全的放心消費環境,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生活需求,根據市局關於用2-3年時間在全市農貿市場實施管理升級工程的部署要求,現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全系統“規範履職行為,提升工商形象”作風整訓活動的部署要求,以服務民生為宗旨,堅持屬地管理、重抓本級、突出重點、糾建並舉的工作原則,堅持重基層、打基礎、抓長效的管理理念,堅持法律手段與市場化措施同步的方法,創新完善農貿市場管理制度和措施,推進工商監管職能到位,促進市場主辦單位管理責任落實,實現主體准入、食品(含農產品,下同)安全、經營行為、經營秩序、消費維權和環境衛生管理全面升級,努力把農貿市場建設成為人民群眾和黨委政府放心滿意的消費場所。

二、工作任務

(一)完善日常巡查監管,推進工商履職規範到位。實行市合科周查制、基層分局日巡制,推行定人、定崗、定責、定時、定標“五定”巡查監管模式,嚴格落實巡查痕跡化管理制度,實現工商部門農貿市場日常巡查監管到位。具體要求:一是落實巡查監管責任。各基層分局對轄區內每一個農貿市場均要落實日常巡查監管人員,做到任務到崗、責任到人,並將巡查監管人員的姓名、工號、照片、工作職責、聯絡電話及監督電話在市場顯著位置予以公示。2013年度,各基層分局要選擇一個農貿市場落實日巡制,每天對市場巡查不少於一次,對管區內的其他農貿市場每週檢查不少於一次;市合科每週要對各基層分局農貿市場日常巡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二是確保巡查履職到位。2013年度農貿市場巡查監管的任務主要為三個方面:

(一)指導、督促市場主辦單位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1、督促市場主辦單位做好衛生保潔工作,及時清掃場內垃圾;

2、指導市場主辦單位維護市場秩序,划行歸市,督促經營者在指定區域經營,嚴禁消費者車輛進入市場。3、指導市場開辦者每天查驗、收集、登記豬肉、家禽檢疫合格證明,並將檢疫合格證明裝訂歸檔。

(二)檢查入場經營者主體資格:

1、檢查涉及前置審批許可的市場主體許可證件及批准檔案是否真實、合法、有效。

2、查處涉及前置許可的無照經營行為。

(三)檢查交易行為:

1、檢查場內有無假冒偽劣商品,重點查處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肉製品、假冒牛羊肉等違法行為;

2、檢查場內有無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野生動物及其製成品;

3、依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市場內的農產品質量監測結果,對農產品銷售企業及農產品批發市場中的農產品銷售者銷售質量不合格農產品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4、對場內經營者經營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肉類、禽類及其產品的,依法取證後報縣局市場合同科,由市場合同科統一移送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予以處理。

5、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規定查處經營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6、對市場開辦者未履行檢查、報告等義務的行為進行查處。三是嚴格巡查痕跡化管理。各基層分局要健全完善農貿市場巡查監管痕跡化管理制度。巡查監管人員要及時全面如實將檢查情況、違規整改等情況等記入《巡查記錄》;對依法和有關規定應予整改的,規範製作《行政提示通知書》、《責令改正通知書》等文書;對依法應當實施行政處罰的,依法定程式辦理。巡查監管人員必須在檢查後的2個工作日內將檢查記錄和處理意見錄入市場監管軟體和經濟戶口軟體。檢查資料除作為行政處罰案件卷宗材料管理的外,其他必須在檢查後的5個工作日內歸入經濟戶口管理檔案儲存。

開展專項集中整治行動,打造安全放心的交易環境。針對市場日常巡查發現和媒體報道、群眾投訴所反映的一些突出問題,適時組織開展農貿市場專項集中整治行動,加強部門聯動,突出執法辦案,實行監管倒逼,規範市場經營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政府、市民滿意的市場環境。具體要求:一是開展市場食品安全專項集中整治行動。要針對不同季節入市食品的質量安全狀況,突出重點品種、重點區域和重點市場,積極會同食安委、農委、動物檢驗檢疫、海洋漁業等相關部門開展集中執法行動,強化重點食品的專項檢測監控,強化索票索證和溯源管理,嚴厲查辦經營不合格食品的違法違規行為,嚴肅追究市場主辦單位的責任。二是開展市場經營秩序專項集中整治行動。要針對轄區農貿市場存在的無照經營、短斤少兩、製假售假、欺詐銷售、欺行霸市、亂擺亂設、出場經營等突出問題,適時進行集中專項整治,營造守法經營、公平競爭、管理有序的交易環境,達到亮照經營、明碼標價、划行歸市、秩序井然的規範化管理要求。要適時據情開展保護野生動物、限塑等專項整治,及時有效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三是開展市場環境衛生專項集中整治行動。要針對轄區農貿市場環境衛生髒亂差的狀況,及時會同商務、城管等部門和鎮區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消滅環境衛生死角,查糾各類不衛生、不文明行為,整改薄弱環節,全面提升市場環境衛生管理水平。

推進檢測體系執行管理,保障市民“菜籃子”安全。積極組織開展農貿市場檢測室達標建設活動,提高市場食品檢測的實時化、網路化和一體化執行管理水平,保障市民“菜籃子”安全。到20xx成第三批2個市場檢測室的建設任務。相關分局要將督促指導市場檢測室規範執行作為農貿市場日常巡查監管的一項重要任務,建立常態化的督促指導工作機制,予以推進落實,保證市場按時完成規定專案和批次的檢測任務,抽樣檢測實現規範化,檢測資料上傳率和檢測結果公示率達到100%、不合格食品銷燬率達到95%以上。要加強檢測資料的彙總和分析,在依據工商職能查辦違法違規案件的同時,與食安委、農委、食監、質監等部門建立檢測資訊通報制度,積極建議相關部門對合格率較低的食品開展專項治理和召回、溯源等工作。

開展長效管理達標評比活動,落實市場主辦單位責任。根據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貿市場落實長效管理工作意見的檔案要求,進一步推進農貿市場長效管理保證金和政府獎勵制度的落實。縣城農貿市場保證金的繳納和獎勵資金的落實由縣局負責與縣相關部門、阜城鎮以及市場主辦單位做好對接工作;鄉鎮農貿市場由基層分局負責與地方黨委政府、相關部門以及市場主辦單位做好彙報溝通和協調對接工作,爭取落實相應的長效管理機制。在此基礎上,分季度開展長效管理達標評比活動,對管理達標的市場給予獎勵;對管理不達標的市場,降低信用類別,限期整改,扣罰保證金,並進行公開曝光,從而有效解決市場主辦單位責任缺失的突出問題,樹立一批不同投資主體、不同類別檔次、不同管理模式的樣板市場,促進農貿市場整體管理水平的提升。具體要求:

一是推進落實市場主辦單位的法定義務。要將推行市場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購銷臺賬和“契約式”管理等“四項”制度列為達標評比的重要內容,嚴格兌現獎懲措施,強化主辦單位和經營戶的食品安全責任。2013年各基層分局轄區農貿市場肉品、家禽行業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的經營戶佔比要達到95%以上、批發經營戶建立購銷臺賬的佔比要達到100%,實行食品安全“契約式”管理的市場要達100%。20xx年肉品、家禽行業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的經營戶佔比要達到時100%,並逐步擴大到其他行業,力爭到2015年各類食品經營戶全面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

二是推進市場日常管理規範到位。要將市場管理制度化、經營秩序規範化、食品檢測正常化、消費維權便捷化、環境衛生標準化列為達標評比的重要內容,推動市場開辦單位切實履行應盡的各項管理職責,不斷提升管理水平,讓群眾滿意,讓政府放心。

三是推進市場誠信文明建立活動。要將市場誠信、文明、平安的建立標準要求列為達標評比的重要內容,強化定期檢查考核,推動市場開辦單位完善市場硬體設施,落實建立措施,規範經營戶的信用評定管理,提升市場誠信文明水平。2013年全縣農貿市場開展經營戶信用評定管理要達到85%以上。到20xx年市場信用評定管理要達到90%以上,創成省級誠信文明市場1個、市級誠信文明市場2-3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農貿市場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和消費安全,一直是地方黨委、政府關注的重點和廣大群眾關注的熱點。實施農貿市場管理升級工程,是工商部門履行自身職責、服務發展、保障民生的重要切入點和有效抓手,全系統一定要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強化領導,狠抓落實。縣局成立由一把局長主抓,分管局長具體抓,市合科牽頭,消保科、公交科、註冊科、私個協、消協等相關科室共同參與的專門工作班子,負責全系統農貿市場管理升級工程的推進實施。縣局相關科室要在切實履行好各自職能的同時,加強科室之間的配合和對基層分局的工作指導。各基層分局要整合管理力量,形成整體推進合力。

(二)強化督查推進。縣局將農貿市場管理升級工程實施情況納入督查重點,適時進行明查暗訪,加大日常督查力度,確保升級工程有序推進和有效落實。各分局在推進農貿市場管理升級工程中要不避矛盾、敢於擔當,突出重點、狠抓關鍵,確保升級工程取得成效。各分局要及時上報工作動態資訊,在每年6月20日前和12月10日前要分別將半年和年度專項工作總結報送到縣局市合科。

(三)嚴格獎懲措施。各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工作責任,確保每一個農貿市場都有明確的責任人員,做到任務到崗、責任到人。要按照作風專題整訓活動的部署安排,紮實做好對照排查、整改落實、長效管理等工作。對在實施農貿市場管理升級工程工作中管理責任不明確、任務不落實、整改不到位、工作無成效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取消參與評先評優資格;對因履職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後果的,將按照問責辦法的規定,適時開展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