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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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國小校園洪澇應急預案

為切實加強我校防暴雨洪澇等自然災害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抓好學校防禦洪澇和地質災害工作,建立高效有序的救災執行機制,提高防災救災工作的整體水平,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暴雨洪澇災害造成的危害,保證學校師生生命及財產安全,促進我校穩定和諧的發展,特制定我校校園洪澇應急預案:

西湖國小校園洪澇應急預案

一、成立學校洪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策劃和指揮校園洪澇安全工作:

組 長:王忠元

副組長:劉玉萍

成 員:全體教師

二、應急預警

1、做好安全自護教育,全校學生進行一次防洪澇自護安全教育,要求學生做到不要走低窪路貪玩;不要到塘邊、水溝邊玩;放學後及時回家;不要到河邊、水溝裡抓魚等。

2、防汛工作,責任到人,防汛工作校長是全校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為全班第一責任人,全體教師都有責任,搞好防汛工作。

3、如遇突發事件,學生不能回家。學生以原有班為單位安排在教室裡,由班主任負責,學校及時與上級聯絡,統一進行疏散。

4、針對部分家長缺乏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責任感的問題,要求各學校、幼兒園再致家長一封信,把安全要求、責任和安全知識告知家長,明確學校和家長各自的職責和義務,引導家長共同做好學生防汛安全工作。

三、預案啟動

凡遇重大、特大暴雨或洪澇災害時,學校啟動救災應急預案。

四、救援程式

1.發生事故後,校長帶領教師應在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按照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足自救或者實施援救:

(1)當暴雨洪澇引起人員傷亡的,及時實施消防、醫療救護、人員疏散、努力保證人員安全;

(2)保護好現場和保證通訊裝置完好,內外、上下主要資訊聯絡暢通。

2.暴雨洪澇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接到重、特大暴雨洪澇事故報告後,立即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並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成立事故處理現場指揮小組,指揮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對搶險救災事故處理實行統一指揮。

3.參加搶險救援工作,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1)現場指揮由校長負總責,各組員各負其責,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

(2)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排除險情。

(3)迅速控制危害源,並對危害源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和危害程度。

4.暴雨來臨時段,學校值班人員應當頻繁地在學校各處巡視,若發現險情,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

(1)若房屋內漏雨,應當切斷電源,有秩序地轉移室內學生,以及貴重裝置。學校應當關閉所有門窗。

(2)發現暴雨將至或已到時,不得將學生放回家,必須留在教室等候學生家長來接。

(3)積水退盡後,學校應當和防疫部門一起做好消毒和清潔工作。

五、暴雨洪澇災害事故報告

(1)發生暴雨洪澇災害事故時,事故當事人或者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單位領導、當地政府和暴雨洪澇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緊急情況要報警,有傷亡、火災、爆炸時,應當保護現場並迅速組織搶救人員和財產。

(2)較大以上暴雨洪澇災害事故,學校應當在事故發生後一小時內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起因、造成後果、已採取措施等情況報告鎮教育主管部門領導。

六、校園洪澇以及要求

(一)在突發性事件發生時,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預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玩忽職守、失職或瀆職。學校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二)在突發事件發生後,全校教職工教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迴避脫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三)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當事人(第一個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預案領導小組中主管負責人的召集下,在案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寫好突發事故情況彙報,以備查用。

(四)學校要制訂相關的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管理的應對措施,具體落實人員,以認真有效貫徹領導小組指令,確保師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