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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通用21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通用21篇)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篇1

一、制定本預案的目的、依據。

為確保幼兒園的安全和穩定,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最大限度降低事件的危害,維護和保障我園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二、設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遵照安全管理的要求,設立樂樂幼兒園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朱寶珍(園長)

副組長:盧豔(副園長)

組員:柳萍,徐靜,邱盼,邱桂香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指揮協調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三、實施方案

1、報警程式:

A 、發生交通安全事件時,現場人員馬上通知交警和幼兒園領導小組。

B 、撥打112報警電話,幼兒園交通事故,車號為,請迅速前來救援。

2、啟動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三個職能機構小組,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1)、指揮組人員、職能。

成員:現場總指揮由園長擔任,園長不在由安全主任或當值的`行政領導擔任。

職責:接到報警,立即組織人員到事發現場,全面負責指揮處置工作,總指揮選擇的集合地即為指揮中心。

(2)、控制組

成員:餘斤海(組長)、及其他保衛人員

職責:

1)負責設定警戒線。

2)廣播疏散圍觀人員。

3)作好疏導——到路口引導救護車、交警進入現場;

4)保持通訊順暢,杜絕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四、善後處理工作

1、積極協助有關單位、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作好事件的調查記錄。

2、及時與有關人員、部門溝通,做好記錄。

3、儘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五、有關聯絡電話

交警電話:112

火警電話:119

救護電話:120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篇2

一、編制目的

為預防和減少幼兒園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切實做好幼兒的交通安全管理共作,確保事故發生後能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穩定,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幼兒人身安全不受傷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幼兒園交通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安全至上原則

一切為了幼兒的安全,盡一切可能降低事故的發生;生命是第一位的,一旦出現事故,要第一時間搶救受傷幼兒。

2、統一指揮與團結協作原則

特殊情況下,全體師生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共同應對出現的問題,團結協作。

3、緊急處置原則

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減少中間環節處理,抓緊時間,對受傷幼兒進行妥善處理,不得延誤時機,造成不應有的後果。

4、區域性服從整體原則

遇有突發事件,所有人員應從大局出發,一切以幼兒園整體利益為重,不計較個人得失,做好自己應盡的職責。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幼兒園成立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置幼兒園範圍內發生的交通安全事件。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職責:xx

(1)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及幼兒園實際,研究制訂應急方案。

(2)統一指揮交通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3)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幼兒園正常教學及生活秩序。

(4)定期進行幼兒交通安全事故隱患分析,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督促落實。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主要負責應急預案,教育幼兒增強自我保護能力,要求相關人員強化重點部位保護;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後,立即向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報告,並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做好向上級報告和續報工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在教學樓內值班老師負責注意幼兒課間活動的安全。在本樓層上課教師負責管理本樓層教室、走廊、樓梯(下一樓層至本樓層間)及廁所等公共場所的紀律,對該範圍幼兒安全負責;負責維護幼兒集會、上操等上下樓梯秩序,管理幼兒。

六、日常防範

1、幼兒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幼兒應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幼兒應走路邊。

(2)過馬路時,必須走人行橫道。通過由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必須遵守訊號規則;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要注意車輛,不得追逐、橫衝直撞。如果沒有人行橫道,你必須直接穿過。車輛駛近時,不允許突然橫過。如果有立交橋或地下通道,必須走人行立交橋或地下通道。

(3)不得在人行道、車道、鐵路道口的護欄上橫過或斜靠。

(4)在道路上,不得對車輛拾取、追趕、強行停車或拋拋物線。

(5)幼兒在街道或道路上行走,必須由大人或老師帶領。

2、幼兒在乘車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公共汽車、有軌電車和長途汽車必須依次在站臺或指定地點和家長一起等候,待公共汽車穩定停車後隨大人一起上車。

(2)禁止乘坐公共汽車、電車、計程車等攜帶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

(4)機動車行駛時,不得將車身任何部位伸出車輛外或跳躍。

(4)加強師生日常安全、行為規範和法制教育,提高自衛意識、自衛能力和自救能力。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範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管理和分級響應程式,依法、科學、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處置,最大限度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工作原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的原則。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範》《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辦法》《廣西高速公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桂政辦函〔2018〕1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廣西公安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加強全區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綠色通道”建設工作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崇左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辦法》等處置。

1.5事故分級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級)、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4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級)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含失蹤),或100人以上(含100人)重傷的;

(2)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3)事態發展嚴重,產生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4)國務院認定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級)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50人以上(含50人)、100人以下重傷的;

(2)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3)自治區人民政府認定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含10人)、50人以下重傷的;

(2)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3)市人民政府認定為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重傷的;

(2)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3)事故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

2組織體系及職責分工

2.1組織體系

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市級組織指揮機構、日常辦事機構、現場處置機構和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2.1.1市指揮部組成

市指揮部指揮長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市指揮部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應急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氣象局、市總工會、市商務口岸局、市外事邊境事務局、崇左供電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崇左銀保監分局、中國電信崇左分公司、中國移動崇左分公司、中國聯通崇左分公司等單位分管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組成。

2.1.2市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於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統一指揮全市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對救援行動作出決策、下達命令和進行監督。

(4)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救援,緊急指揮排程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裝置。

(5)向市人民政府報告事故和救援進展情況,必要時由市人民政府請示自治區人民政府,請求協調有關部門給予支援。

(6)負責啟動和終止應急響應。

(7)研究解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過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2.1.3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協調製定道路交通事故新聞資訊釋出方案,協調對網際網路資訊的有關處置工作,會同市外事和邊境事務局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理媒體的採訪工作,做好應急處置中先進事蹟的宣傳報道並向群眾開展宣傳、教育。

(2)市公安局:負責道路交通事故資訊上傳下達和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工作;統一調動全市警力開展現場處置工作,保障搶險人員和車輛優先通行,參與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織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演練,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專家組。

(3)市民政局:負責對符合救助條件的事故人員實施社會救助,保障基本生活。

(4)市司法局:負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過程中的'法治指導,對行政執法部門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能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5)市生態環境局:交通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汙染時,負責對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進行環境應急監測,對事故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的處置提出建議並協助相關部門進行處理,以及對環境和人員保護措施提出意見。

(6)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及時搶通受損公路,必要時,徵集社會運輸車輛用於應急運輸。參與營運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

(7)市商務口岸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物資的應急供應和保障工作。

(8)市衛生健康委: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網路,負責組織現場救護,醫護人員、醫療器材、應急藥品的調配,及轉運傷員、統計救治人員情況,必要時組織全市範圍醫療專家進行會診和技術指導,協調血液排程,保證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搶救,減少人員傷亡。

(9)市應急局:參與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對涉及危化品的道路交通事故,協調專業救援力量進行危化品應急救援,排除危化品隱患。

(10)市氣象局:負責為事故處置提供現場風向、風速、溫度、氣壓、雨量等氣象服務保障。進行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

(11)市總工會:負責事故當事人維權問題。

(12)崇左供電局:負責現場搶險、電力輸送和排除電力遺留的安全隱患。

(13)市教育局:負責協調處理事故中傷亡的學生的有關善後處理和配合調查事故責任等工作。

(14)市外事邊境事務局:負責協調處理事故中傷亡的涉外人員的有關善後處理工作。

(15)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搶修,組織搭建用於處置事故的臨時建築,提供相關排險物資器具和人員。

(16)市財政局:負責指導市級社會救助資金墊付工作,向自治區財政申請專項資金,按規定管理分配並及時撥付資金;參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損失評估工作。

(17)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對事故應急處置相關食品、桶裝飲用水等進行監督檢查和檢驗檢測,協助有關部門確保事故應急處置所需食品、桶裝飲用水等安全。

(18)崇左銀保監分局:負責協調、指導和監督各保險企業依法及時做好理賠工作。

(19)市消防救援支隊:根據現場劃定警戒區域,負責搶救被困人員,組織開展現場火災撲救工作。

(20)中國電信崇左分公司、中國移動崇左分公司、中國聯通崇左分公司:為應急救援、事故調查提供資訊通訊保障。

市指揮部其他有關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工作。

2.2日常辦事機構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分管副支隊長兼任。主要職責為:

(1)受理道路交通事故報告並立即上報市指揮部。

(2)制訂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方案。

(3)統計分析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規律特點,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修訂、完善本預案提供科學依據。

(4)向市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並做好預案啟動前的相關準備工作。

(5)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3現場救援指揮部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市指揮部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嚴重程度、涉及範圍和應急救援需要,立即組織、指派有關部門領導、專家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2.3.1現場救援指揮部組成

一般(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由事發地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協調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市指揮部視情況派出工作組指導。

較大(Ⅲ級)道路交通事故、或需市指揮部應急處置的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揮部負責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由市指揮部領導和事發地政府主要負責人等組成,指揮長由市指揮部指揮長指派。現場救援指揮部設立前,由事發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先期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處置行動,全力防止事故損害後果擴大。

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揮部負責人及事發地政府主要領導組成現場救援指揮部,在自治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設立前,先期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處置行動。

現場救援指揮部設置於道路交通事故現場附近適當的位置,也可設在具有視訊、音訊、資料資訊傳輸功能的指揮通訊車輛上。要保證情況掌握及時,資訊通訊順暢,指揮迅速且不間斷。同時,要設立專門工作標識,保證現場救援指揮部正常工作秩序。

2.3.2現場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1)制定具體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現場的變化情況,適時調整救援方案和辦理調配,做出決策,下達指令。

(2)統一指揮協調各部門之間協同作戰,組織各種物資裝備的供應,檢查督促救援任務的完成。

(3)保持與市指揮部的聯絡,及時報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並根據上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指示,組織現場善後處理工作。

(4)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2.4應急工作組

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調配現場處置力量,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實際需要,視情況建立若干行動組,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進行分工和落實。

(1)綜合協調組:由市指揮部副指揮長擔任組長,負責傳達落實市指揮部和現場救援指揮部指示,收集道路交通事故處置資訊,協調其他工作組開展工作。

(2)事故救援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市公安局及其負責人,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衛生健康委配合。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人員搜救、險情排除等具體救援工作。

(3)醫療救護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屬地衛生健康委及其負責人。負責對傷亡人員的搶救、醫護、安置及現場消毒工作,協調有關藥品、醫療器具的緊急調配。

(4)治安保衛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市公安局及其負責人。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秩序維護,並協助做好人員疏散工作。

(5)專家諮詢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應急管理、公安、交通運輸、衛生醫療、生態環境等部門及其負責人。負責指導救援方案的制訂,為市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6)事故調查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市公安局及其負責人,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衛生健康委、市司法局配合。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負責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並提出處理意見。

(7)宣傳報道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市委宣傳部及其負責人。負責事故及處置情況的新聞釋出材料稽核,協調新聞記者的採訪。

(8)後勤工作保障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事發地政府及其負責人。負責應急救援力量交通、通訊、工作和生活的後勤保障。

2.5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各縣(市、區)政府參照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和職責,結合本地實際,成立相應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明確工作職責,統一組織指揮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3預防與預警

3.1預防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制訂對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預防、預警和處置措施,加強資訊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對可能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隱患和苗頭,要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要加強對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客運及危險化學品車輛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交通安全隱患,從源頭上防止事故的發生。

3.2預警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可能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資訊後,要確定預警區域、影響範圍,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釋出道路交通事故預警資訊;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對應方案,通知預警區域內各有關單位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市人民政府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接到可能發生特別重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預警資訊後,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及時上報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和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3.3預警體系建設

各地要進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檢測、監控技術裝備資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監測預警平臺,加強部門聯絡,實現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消防、氣象、衛生、生態環境等部門間的資訊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整體預警工作機制。

4應急響應

4.1資訊報告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根據事故等級,按照法律法規和上級公安機關重大資訊報告制度規定的時限要求,逐級上報事故情況並報告本級黨委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資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採取的措施等,並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事故處置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及時、主動向事發地公安機關和相關主管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為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4.2先期處置

事發地政府和有關單位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資訊後,立即派出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按照應急預案和處置規程,協同配合,共同實施應急處置行動。

4.2.1現場施救

各應急救援隊伍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1)在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之前,事先到達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力量應當按照救護操作規程,對傷情危急的傷員進行止血、包紮等緊急處置。急救、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後,由急救、醫療人員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公安、交通運輸部門積極協助運送傷員,必要時徵用過往車輛。

(2)公安交警部門趕赴現場後,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分流車輛、疏導交通、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必要時採取封閉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

(3)消防部門負責組織現場火災撲救、破拆車輛、解救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於車內的人員。

(4)公安部門其他警種負責做好現場治安秩序維護和人員疏散工作。

(5)遇有車輛墜河等事故,事發地政府負責調集專業人員、工具進行營救、打撈。

(6)發生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辦法》等處置。

4.2.2救護和醫療

衛健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對事故傷亡人員的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必要時,及時協調有關醫療救護、醫療專家、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組織現場衛生防疫有關工作。

4.2.3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人員,必須加強個人安全防護。參與裝載化學、爆炸等危險有害物質車輛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時必須穿著防護服、佩戴防護用具。現場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採取各種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出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管理程式。

4.2.4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救援指揮部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具體情況,明確群眾安全防護的必要措施,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的範圍、方式、程式並組織實施,協調衛健部門組織醫療防疫與疾病控制。事故發生地公安部門負責設定事故現場警戒,實施交通管制,劃定隔離區域,疏散現場過往、無關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員傷害。

4.2.5恢復交通

現場人員、車輛施救完畢後,應及時清理現場,修復受損交通設施,恢復正常交通秩序。對隱患一時難以排除的,應及時採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復道路交通。

4.2.6資訊報送與處理

(1)嚴格按照各級黨委、政府緊急資訊工作操作規程做好資訊報送工作。

(2)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及時派員赴現場,核查、瞭解並續報有關資訊。市指揮部和市級有關部門視情況赴現場開展救援和處置工作。

4.3分級響應機制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1)應對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啟動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本預案視情況啟動,市指揮部視情況派出工作組,赴事發地督導應急處置工作。

(2)應對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啟動本預案,有關縣(市、區)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3)應對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道路交通事故,啟動本預案,開展前期應急救援和處置期限行動。同時,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4資訊釋出

(1)資訊釋出及新聞報道應堅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

(2)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新聞宣傳部門應配合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及時採用授權釋出、新聞報道、接受採訪、舉行新聞釋出會等形式釋出資訊,組織報道。

4.5響應終止

當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和隱患已經消除,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已經基本消除,無繼發可能時,按照應急響應啟動級別,由自治區指揮部終止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由市指揮部終止Ⅲ級應急響應;由縣(市、區)指揮部終止Ⅳ級應急響應。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1)市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市級有關部門、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時開展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事故善後處理和現場修復工作,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恢復當地的社會秩序。

(2)對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事故產生的汙染物,由事發地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組織專業隊伍實施汙染物的清理工作,防止再生、衍生事件發生。

(3)保險公司應在事故發生地政府的協調下,及時開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賠工作。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事故責任單位或個人申報保險公司進行理賠;未參加保險的,由責任單位或個人賠償(補償)。

(4)對因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傷亡人員,按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及時給予褒獎和撫卹。

5.2應急救助

事發地政府應當制定救助方案,明確應急管理、財政、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健康、教育等部門的救助職責和受害人員申請救助的程式,確保事故發生後的救助工作及時到位。

5.3調查評估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遵循事故處理與事故預防相結合的原則,按照規定及時開展事故深度調查,加強事故統計分析和事故預防對策研究。

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在國家有關部委指導下進行調查評估,並向國務院報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自治區人民政府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評估;較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發地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評估。

事故調查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事故調查、責任倒查和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對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事發地政府、參與事故處置的市級有關部門應提出整改措施,儘快消除隱患,修改完善各級預案,防止事故重複發生。

5.4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式,市財政局負責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指導、監督工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告知事故當事人相關政策並出具相關文書。符合墊付情形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傷亡的部分或全部搶救費用、喪葬費用。

5.5激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實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置中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6應急保障

6.1通訊保障

中國電信崇左分公司、中國移動崇左分公司、中國聯通崇左分公司等通訊管理部門和負有應急救援任務的政府部門、單位應建立通訊系統日檢查、周維護的制度,加強對資訊的採集和分析,及時提出和報告改進通訊手段的建議,保證應急救援期間過程中的通訊保障。參加應急救援的部門要保持與市指揮部的聯絡,及時報告現場情況,確保應急期間指揮領導的通訊暢通,各種通訊聯絡方式必須建立備用方案,建立全市應急救援機構和人員(含專家組)通訊錄。

6.2資金保障

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資金保障,由市財政局按照《崇左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實施。

6.3力量和裝備保障

(1)指揮部抽調各成員單位相關人員組成專業搶險隊,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救援和處置工作。

(2)公安、交通運輸、應急、消防、醫療衛生、生態環境等部門抽調技術人員組成專家組,負責解決道路交通事故處置過程中的技術疑難問題。由市公安局負責組建、聯絡。

(3)醫療衛生部門組成專業搶救隊,負責現場搶救和院內急救。由衛健部門負責組建、聯絡。

(4)其他部門根據職責自行組織應急救援隊伍。

(5)應急所需裝置的型別、數量由相關責任單位負責存放,並組織應急救援的實施。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根據本地區道路交通事故特點,確定相應的專門應急力量,明確力量分工、聯絡方式以及應急裝置型別、數量、效能和存放位置,保證應急狀態下的迅速呼叫。

7預案管理

7.1預案修訂

本預案由市公安局牽頭制訂,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根據形勢發展,市公安局會同成員單位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依據本預案,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7.2宣傳教育

各級政府要積極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公眾守法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7.3培訓

各級政府和公安交警、應急部門應適時組織、指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隊伍的技能培訓,提高救援能力。政府每年組織一次培訓,培訓人員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急救援隊伍人員及從事運輸駕駛員。

7.4演練

各級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門組織協調相關單位,適時開展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由公安局牽頭,每年適時組織一次演練。

7.5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篇4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各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負責釋出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2、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5、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6、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後處理。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絡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專業搶救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組織學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配合醫生進行現場進行救護,如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x(校醫務室負責人)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絡,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4、警戒維護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設定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5、後勤保障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6、善後處理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並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後,學校班子成員組織學校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後,學校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區教育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篇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加強南寧市轄區內由我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行使管轄權的高速公路(以下簡稱我市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切實保障我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暢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效處置我市高速公路交通擁堵。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程式規定》及自治區公安廳《廣西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程式規定》的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凡我市高速公路發生因道路交通事故、危險化學品洩漏、惡劣天氣、自然災害以及其他影響安全暢通的突發事件,造成高速公路交通中斷和車輛滯留的,適用本預案。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協調聯動、快速反應、依法實施的原則,將應急救援和交通疏導工作作為首要任務,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交通安全暢通。

2.啟動條件

凡在我市高速公路發生以下情況的,啟動本預案:

(1)達到高速公路一級應急響應的條件,即道路交通中斷24小時以上,造成車輛滯留嚴重影響相鄰三個以上省(區)高速公路通行的;

(2)達到高速公路二級應急響應的條件,即道路交通中斷24小時以上,造成車輛滯留涉及相鄰兩個以上省(區)高速公路通行的。

(3)達到高速公路三級應急響應的條件,即道路交通中斷24小時以上,造成車輛滯留影響區內相鄰三個以上地市轄區高速公路通行的。

(4)達到高速公路四級應急響應的條件,即道路交通中斷12小時以上,造成車輛滯留影響兩個以上地市轄區內高速公路通行的。

(5)達到高速公路一般應急響應的條件,即道路交通中斷6小時以上的,造成車輛滯留,影響本轄區高速公路通行的。

3.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3.1領導小組

成立南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市公安局局長

主要職責:負責對我市高速公路應急響應處置的領導與總協調。

副組長: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

主要職責:負責對我市高速公路應急響應處置的具體指揮與協調。

成員:我市高速公路沿線各公安分縣局主要領導、特警、巡警、交警支隊、消防支隊主要領導。(交通應急處置的交通運輸、高速公路管理、衛生、環保、氣象等有關部門及其職責由市級應急預案具體規定)

主要職責: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轄區及職責範圍劃分組織本單位應急響應處置相關工作。

3.2領導小組辦公室

設在市局指揮中心,由指揮中心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主要職責: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發揮應急管理的樞紐作用,做好領導小組的決策參謀。做好應急處置資訊的上傳下達,協助領導對有關要情進行快速處置與協調。及時收集、彙總、分析、上報各類應急資訊。

4.預警資訊管理及響應啟動

本局有關單位接到應急事件報警後,應當對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時作出初步研判。認為已經達到或即將達到應急響應啟動條件的,應立即將事件情況報市局指揮中心。

市局指揮中心對有關資訊進行甄別後,確認達到或即將達到前述應急響應條件的,經報領導小組領導批准後,向本局有關單位釋出應急響應預警資訊。各單位立即做好響應處置相關準備,組織開展處置工作,並及時收集、上報事件相關動態資訊。

對於確認達到前述應急響應條件的,經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後,四級以下響應由市局宣佈進入應急狀態,達到一、二、三級應急響應條件的由上級公安機關宣佈進入應急狀態後,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應急響應的有關資訊,由市局新聞釋出機構統一向社會發布。

對於達到四級響應條件且響應事件影響其他相鄰地市的,市局指揮中心應事先聯絡相鄰地市公安機關有關應急部門,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應急部門彙報有關情況,並由市局聯合相鄰地市公安機關宣佈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宣佈進入應急狀態,分別向社會發布有關資訊。

啟動一、二、三、四級響應應急預案的,市局成立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指揮部,由領導小組組長任指揮長,副組長任副指揮長,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領導任分指揮長。

啟動一般響應應急預案的,市局成立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局指揮部),由領導小組副組長任指揮長,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領導任分指揮長。

5.應急響應

5.1現場處置機構

響應事件發生後,市局指揮部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涉及範圍和應急處置、救援行動的需要,派出相關單位的領導、專家和應急隊伍趕赴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5.1.1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

(1)制定具體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現場的變化情況,適時調整交通疏導、救援方案和力量調配,作出決策,下達指令。

(2)統一指揮協調各部門之間協同作戰,組織各種物資裝備的供應,檢查督促救援任務的完成。

(3)保持與市局指揮部的聯絡,及時報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並根據上級指示,組織現場善後處理工作。

(4)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5.1.2現場應急行動組

現場指揮部統一調配現場處置力量,根據高速公路交通應急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實際需要,可視情建立以下若干行動組,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分工和落實: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落實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指示,收集處理處置資訊,搞好現場協調。

(2)現場救援組:負責施救現場受困人員,疏散火場現場群眾,實施現場火場撲救。

(3)現場調查組:協助搶救受傷人員,劃定警戒區,設定警戒標誌,指揮駕駛人、乘客等人員進入安全地帶。控制肇事人,進行現場勘查、收集證據,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4)交通管控組:維護堵塞點現場周邊秩序,指揮車輛順序通過、有序停放,清理緊急通道。

(5)分流疏導組(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成立):設定交通安全標誌,開啟中央隔離設施,指揮車輛借道分流;或按照分流站口,設定交通安全標誌,引導車輛駛離高速公路,負責告知堵段群眾堵車分流原因、時間、措施等事宜;

(6)機動勤務組:清理應急車道,確保應急車道暢通,引導醫療、施救等車輛、人員順利出入現場,做好輔助性工作;負責借道分流時的壓道領駛等工作。

(7)治安保衛組:負責堵塞點現場及車輛擁堵沿線的安全保衛和治安秩序維護,並協助做好人員疏散工作。

(8)專家諮詢組:負責指導現場處置、救援方案的制定,為現場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9)宣傳報道組:負責高速公路應急事件及處置情況的新聞釋出材料起草,協調新聞記者的採訪。

(10)後勤保障組:負責應急處置、救援力量的交通、通訊工作和生活等後勤保障。

根據不同原因引發的事件,會同有關部門,成立以下工作組:

(11)醫療救護組(配合衛生部門成立):負責做好傷亡人員的搶救、醫護和安置工作,協調有關藥品、醫療器具的緊急調配。

(12)交通清障組(配合交通運輸部門、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成立):負責對造成高速公路堵塞的障礙物進行清理,恢復相關交通安全設施。

(13)危險品處置組(配合環保部門成立):負責制定危險品處置方案,清理危險品。

5.2應急響應流程

(1)市局指揮部立即向本局有關單位釋出指令,各單位按響應級別要求派出警力,趕赴現場。宣佈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有關領導趕赴現場指揮。

(2)市局指揮部啟動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協作機制,視情況立即通報交通運輸、衛生醫療、環保、高速公路管理單位等有關部門。

(3)先行趕赴現場的單位向現場指揮部報告具體情況,現場指揮部向市局指揮部報告情況,提出交通應急響應的有關建議。市局指揮部與受影響的相鄰地市公安機關相互通報情況。

(4)現場指揮部區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惡劣天氣、自然災害四類不同情況,組織開展救援、案件處理、道路清障和疏導分流等處置工作。

(5)現場成功處置結束,車輛可以正常通行並不會出現新的堵塞時,由現場指揮部向市局指揮部報告情況,提出解除應急狀態的建議。

(6)經市局指揮部向上級公安機關請示,可以解除應急狀態的,向現場指揮部發出指令,並通報受影響的相鄰地市公安機關。現場指揮部應迅速取消交通應急管理措施,儘快恢復交通,待道路交通暢通後組織警力有序撤離現場。

5.3具體處置措施

5.3.1疏導分流處置

根據高速公路交通應急事件現場的不同性質和形態,決定採取一種或多種疏導分流措施,以減少高速公路擁堵排隊車輛數量。

遠端分流疏導

選擇合適的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口,引導車輛駛離高速公路的疏導分流措施。

遠端分流疏導工作程式:

(1)由現場指揮部會商高速公路管理部門確定最合適的高速公路遠端分流站口;

(2)分流疏導組引導站口前方排隊車輛駛離高速公路,並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逐步在站口前方500米、200米、100米向來車方向處依次擺放三塊“前方封閉”交通標誌;在站口前方50米用反光錐筒密集排列,並擺放一塊向右行駛導向標誌,引導車輛駛出高速公路。

同向放行疏導

在騰空一定車道就可以確保安全通行的情況下,根據排隊等候通行的車輛情況,騰空排隊車輛同向一條或一條以上車道,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緩慢放行的疏導分流措施。

同向放行疏導工作程式:

(1)由現場調查組民警先行清障,騰空排隊車輛同向一條或一條以上車道。

(2)交通管控組民警指揮臨近現場的車輛順序通過。

(3)分流疏導組民警應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在現場後方500米、200、100米處依次擺放三塊“左(右)道封閉”、“事故現場、減速慢行”、“左(右)道封閉”交通標誌,引導車輛靠左(右)行駛,同時從現場後方1公里處每隔30米擺放(夜間或雨天20米)一個反光錐筒,一直襬放到現場,引導車輛駛入騰空車道通行。在現場後方500米處停放警車開啟警燈,派民警通過喊話器提示車輛減速慢行,保障車輛順利通過。

借道行駛分流

開啟現場前後活動護欄或中央隔離帶,在對向車道用反光錐筒設立一條臨時通行車道,確保本車道車輛得以通行的疏導分流措施。

借道行駛分流具體工作程式:

(1)與高速公路路政部門、養護部門會商,開啟被堵車輛前方的活動護欄或切開中央隔離帶,形成車輛可通行至對向車道的近端缺口;開啟經過現場的活動護欄或切開中央隔離帶,形成車輛駛回原車道的遠端缺口;

(2)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在現場對向車道擺放交通標誌:在遠端缺口前方200米(夜間或雨天500米)的對向車道的路肩上,依次擺放三塊“左道封閉”、“減速慢行”等交通標誌;在遠端缺口前方50米的快車道上,依次擺放兩塊向右行駛導向標誌,引導對向車道的來車靠右行駛;在遠端缺口處對向車道的快車道上反方向擺放一塊向右行駛導向標誌(可與正方向擺放的向右行駛導向標誌合為一塊雙面向右行駛標誌),引導借道通行車輛向右通過遠端缺口駛回本車道;

(3)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在現場在對向車道擺放反光錐筒:從近端缺口位置開始,在對向車道的快慢車分道線上,每隔30米(夜間或雨天20米)擺放一個反光錐筒,一直襬放到遠端缺口位置,形成臨時分流車道,保障雙向通行時能各行其道。

(4)指揮車輛借道分流通過:交通管控組民警要在分流缺口的兩頭維護交通秩序,提醒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安全駛入、駛出分流車輛。機動備勤組民警要通過喊話對被疏導分流車輛進行提示,確保車輛有序安全通過。

5.3.2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

工作流程:

(1)現場調查組民警趕赴現場後,將現場情況立即了上報交警支隊指揮中心,交警支隊指揮中心分別向市局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彙報情況。

(2)現場救援組、現場調查組開展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勘查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等相關工作;

(3)機動勤務組立即清理應急車道,確保應急車道暢通,引導醫療、施救等車輛、人員順利出入現場;交通管控組負責劃定警戒區,疏散無關群眾,並視情采取臨時性交通管制措施及其他控制措施;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組與有關部門共同採取疏導分流措施,優先清空警戒區附近滯留車輛。在確保安全和不影響現場調查組工作的前提下,可以會同交通清障組實施同向放行疏導。

(4)交通管控組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在警戒區外按照“遠疏近密”的要求,從距來車方向五百米以外開始設定警告標誌。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負責警戒並指揮過往車輛減速、變更車道。夜間或者雨、雪、霧等天氣情況造成能見度低於五百米時,需從距來車方向一千米以外開始設定警告標誌,並停放警車,開啟警燈或電子顯示屏示警;

(5)如有必要,分流疏導組可以實施遠端分流措施。

(6)現場調查和勘查取證完畢後,交通清障組清理事故車輛等佔道故障物,騰空車道,交通管控組撤除警戒區域警告標誌,引導車輛有序通行。

(7)由遠至近,各行動組逐漸解除交通管制措施,直至車輛可以正常通行。

5.3.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現場處置

工作流程:

(1)現場調查組民警趕赴現場後,詳細向駕駛人、押運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瞭解運載的物品種類及可能導致的後果,迅速上報危險化學品種類、危害程度、是否洩漏、死傷人員、事故形態、周邊河流、村莊損害及可能存在的隱患和險情等情況立即了上報交警支隊指揮中心,交警支隊指揮中心分別向市局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彙報情況。

(2)交通管控組劃定警戒區域,設定警戒線,清理、疏散無關車輛、人員,安排事故未受傷人員至現場上風口地帶,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警戒區域,嚴禁在事故現場吸菸、撥打手機或使用明火、啟動車輛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等嚴重後果的行為。必要時,雙向設定警戒區域。

(3)機動勤務組立即清理應急車道,確保應急車道暢通,引導醫療、施救、危險品處置等車輛、人員順利出入現場;

(4)危險品處置組迅速對現場進行監測,對可能發生重大險情的,要立即將現場警力和人員撤至安全區域,禁止車輛通行現場附近區域;待險情排除後,方可進行現場調查和疏導分流等工作。

(5)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現場救援組會同危險品處置組開展組織搶救受傷人員,現場調查組勘查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等相關工作;

(6)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組與有關部門共同採取疏導分流措施,優先清空警戒區附近滯留車輛。

(7)在允許通行的`情況下,交通管控組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在安全區域外按照“遠疏近密”的要求,從距來車方向五百米以外開始設定警告標誌。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負責警戒並指揮過往車輛減速、變更車道。夜間或者雨、雪、霧等天氣情況造成能見度低於五百米時,需從距來車方向一千米以外開始設定警告標誌,並停放警車,開啟警燈或電子顯示屏示警;

(8)如有必要,分流疏導組可以實施遠端分流措施。

(9)現場調查和勘查取證完畢後,危險品處置組會同交通清障組清理轉運危險品,拖曳事故車輛等,清除佔道故障物,騰空車道,進行必要的處理後,交通管控組撤除警戒區域警告標誌,引導車輛有序通行。

(10)車輛通行恢復正常後,宣傳報道組組織電視、廣播、網路等媒體進行相關報道,提示交通恢復正常。

5.3.3惡劣天氣交通應急管理現場處置

工作流程:

(1)現場調查組民警趕赴現場後,迅速上報路況資訊,包括霧、雨、雪、冰等惡劣天氣的區域範圍及變化趨勢、能見度、車流量等情況;發生交通事故的,按重特大交通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預案分別處置;

(2)綜合協調組立即會同交通運輸、高速公路管理、氣象部門會商,確定採取的必要交通限制、管制、交通疏導分流措施預案,通過市局指揮部上報上級公安機關;

(3)機動勤務組立即清理應急車道,確保應急車道暢通,引導醫療、施救、危險品處置等車輛、人員順利出入現場;加強巡邏,及時發現和處置交通事故現場,嚴防發生次生交通事故;

(4)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組根據上級要求和路況實際,採取遠端分流、分段通行、間斷放行、借道行駛分流等分流措施,必要時,可使用警車壓道引導通行。

(5)確有必要封閉高速公路時,綜合協調組要督促高速公路管理部門通過設定繞行提示標誌、電子顯示屏或可變情報板釋出提示資訊,宣傳報道組要組織電視、廣播、網路等媒體進行相關報道。

(6)天氣情況好轉,達到正常通行條件的,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機動勤務組視現場情況逐步撤除警示、指示標誌,引導滯留車輛有序通行。

(7)車輛通行恢復正常後,宣傳報道組組織電視、廣播、網路等媒體進行相關報道,提示交通恢復正常。

5.3.4自然災害交通應急管理現場處置

工作流程:

(1)現場調查組民警趕赴現場後,迅速上報災害、路況資訊;發生交通事故的,按重特大交通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預案分別處置;

(2)綜合協調組立即會同交通運輸、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會商,確定採取的必要交通限制、管制、交通疏導分流措施預案,通過市局指揮部上報上級公安機關;

(3)機動勤務組立即清理應急車道,確保應急車道暢通,引導醫療、施救、危險品處置等車輛、人員順利出入現場;加強巡邏,及時發現和處置交通事故現場,嚴防發生次生交通事故;

(4)屬坍塌、滑坡的,交通清障組清理佔道故障物,騰空車道,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組實施同向放行或借道分流疏導;屬水毀路段無法通行的,交通管控組應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在現場前方200、100米處依次擺放“前方封閉”交通標誌,分流疏導組實施遠端分流和借道分流疏導措施。必要時,可使用警車壓道引導通行。

(5)確有必要封閉高速公路時,綜合協調組要督促高速公路管理部門通過設定繞行提示標誌、電子顯示屏或可變情報板釋出提示資訊,宣傳報道組要組織電視、廣播、網路等媒體進行相關報道。

(6)故障物清理完畢,達到正常通行條件的,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機動勤務組視現場情況逐步撤除警示、指示標誌,引導滯留車輛有序通行。

(7)車輛通行恢復正常後,宣傳報道組組織電視、廣播、網路等媒體進行相關報道,提示交通恢復正常。

5.3.5現場治安秩序處置

各響應級別啟動後,高速公路沿線轄區各分縣局、各派出所,按屬地原則,派警力進駐高速公路各服務區、停車區警備工作室,會同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治安力量,組織對高速公路堵塞路段的治安巡邏,防範大量車輛滯留期間發生治安、刑事案件。

遇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應果斷採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立即向市局指揮部報告,請求警力增援。

5.4警力部署

啟動應急響應時,維護交通秩序的民警由本局交警支隊派出,維護治安秩序的民警由各公縣局、派出所派出,必要時由市局派出巡警支隊、特警支隊民警進行秩序維護。

啟動四級以下(含)響應的,交通疏導方面,至少確保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組、機動勤務組民警不少於5人;治安秩序維護方面,確保沿線每個分縣局轄區不少於5人。

啟動三級以上響應的,交通疏導方面,至少確保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組、機動勤務組民警不少於10人;治安秩序維護方面,確保沿線每個分縣局轄區不少於10人。

以上警力尚不能確保交通、治安秩序維護的,由現場指揮部向市局指揮部提請警力增援。

5.5響應的終止

事件得到妥善處置,交通擁堵明顯緩解,治安形勢平穩,現場指揮部綜合有關情況後,向市局指揮部通報有關資訊。由現場指揮長向市局指揮部建議終止應急響應或降低應急響應級別,由市局指揮部研究決定是否終止應急響應或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5.6資訊報送與處理

(1)資訊上報堅持分級報送的原則。

(2)報送方式可先採取電話口頭初報,隨後採用計算機網路、傳真等載體報送書面報告和現場音像資料。

(3)啟動四級以下(含)應急響應的,現場指揮部每二小時向市局指揮部通報一次情況;啟動三級以上應急響應的,現場指揮部每一小時向市局指揮部通報一次情況。

5.7資訊釋出

(1)資訊釋出及新聞報道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局宣傳部門組織實施,應堅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

(2)各資訊釋出相關工作組要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引導新聞宣傳部門應配合本局各級指揮機構,及時採用授權釋出、組織報道、接受採訪、舉行新聞釋出會等形式釋出資訊。

5.8後期處置

(1)現場處置妥當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處置善後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配合當地政府民政部門、保險機構做好理賠和救助工作等善後工作。

(2)對於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處理,由本局各相關職能部門按工作分工分別開展。

6應急保障

6.1資金保障

處置高速公路交通應急事件所需資金保障,由市局按照南寧市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相關要求組織實施。

6.2力量和裝備保障

市局處置高速公路交通應急事件的應急力量由本局各單位組成,各單位要明確分工、聯絡方式,建立應急裝置相關臺帳,加強應急裝置的維修、保養、補充,保證應急狀態下的迅速呼叫。

7宣傳、培訓和演練

7.1宣傳教育

本局各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公眾守法、文明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7.2培訓

本局各有關單位要會同交通運輸、高速公路管理、衛生、環保、氣象等有關部門,組織、指導高速公路應急處置隊伍的技能培訓,提高綜合協調能力和處置、救援能力。

7.3演練

由市局每半年組織一次高速公路應急事件四級以下(含)響應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7.4評估

通過對演練的效果及其過程進行綜合評估,及時發現和修正當前工作預案中不合理或可優化的部分,以利今後應急處置工作。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除標明的以外,“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南寧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篇6

根據縣教育局關於加強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鎮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效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教師: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辦公室: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篇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及時恢復公路交通正常執行,保障公路暢通。以及為應對其他突發事件中提供交通運輸保障,滿足有效應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需要,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運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運城市轄區內的:

1.3.1由各類突發事件引起的國道、省道等幹線公路以及公路主樞紐出現交通運輸中斷或較長時間阻塞,需及時疏通;公路、橋樑、隧道及其附屬設施遭到嚴重破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復、搶修、加固,以確保運輸暢通的應急行動。

1.3.2由各類突發事件引起交通運輸異常並對運輸產生嚴重影響,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調配運輸力量,以保證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及災民和傷病員疏散的應急行動。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條塊結合、科學應對、預防為主

切實履行交通部門的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高度重視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急科技水平,增強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提高防範意識,做好預案演練、宣傳和培訓工作,做好有效應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各項保障工作。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聯動協調

本預案確定的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管理、上下聯動,充分發揮各級公路交通應急管理機構的作用。

1.4.3職責明確、規範有序、部門協作、資源共享

明確應急管理機構職責,建立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和響應程式,實現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加強與其他部門密切協作,形成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公路交通突發事件聯動處置機制。一旦發生突發事件,依法果斷處置,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最大程度地降低突發事件的危害和損失。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

運城市交通運輸局成立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應急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局辦公室、安全監督處、綜合運輸科、法規科、運管處、道路處、交通綜合行政執法隊和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省廳關於處置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協調特別重大、重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組織全市較大、一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研究、解決和處置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中的重大問題,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情況;

(4)研究、部署全市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5)負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資訊釋出。

2.2領導組辦公室及職責

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局安全監督處。由局安監處處長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由應急工作領導組成員單位聯絡員組成。承擔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領導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領導組的指示和部署;

(2)組織協調全市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預防預警、應急處置及事後調查評估工作;

(3)協調領導組成員單位、縣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之間的工作;

(4)彙總、整理資訊,及時向領導組報告,並通報各成員單位;

(5)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分析研究突發事件情況和發展趨勢,提出對策;

(6)制定、修訂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有關應急工作規章制度;

(7)指導有關縣(市、區)交通運輸局修訂、編制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組織全市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培訓和演練;

(9)組織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的資訊釋出。

2.3應急工作組職責

應急工作領導組下設八個工作組,分別是:綜合協調組、公路搶險(通)組、傷員救助組、運輸保障組、安全保衛組、後勤保障組、調查監測組、資訊報道組。

2.3.1綜合協調組

牽頭單位:安全監督處

成員單位:事發地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負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中的綜合協調、保證搶險救援工作有序開展,保持與應急工作組各成員單位的資訊溝通及工作協調;收集、分析和彙總應急處置工作情況;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類檔案;根據應急領導組和其他應急工作組的要求,統一向市委市政府、省廳和相關部門報送應急工作檔案。

2.3.2公路搶險(通)組

牽頭單位:道路處

成員單位:事發地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根據需要組織、協調跨縣(市、區)應急隊伍排程和應急機械及物資調配;擬定跨縣(市、區)公路繞行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社會力量參與公路搶險(通)工作;鑑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的破壞程度,擬定搶險救災資金補助方案。

2.3.3傷員救助組

牽頭單位:運管處

成員單位:事發地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負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事故現場傷員的救助及協助疾病控制、衛生監督等工作,並及時報告人員傷亡和傷員醫療救治相關資訊。

2.3.4運輸保障組

牽頭單位:綜合運輸科

成員單位:市運管處、公交總公司,事發地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應急人員、應急物資的運輸保障工作;負責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擬定應急運輸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

2.3.5安全保衛組

牽頭單位:交通綜合行政執法隊

成員單位:事發地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負責協調事發地公安機關和武警部隊設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安全警戒線;疏散事發地的人員;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事發地周邊地區道路交通秩序,實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保障救援道路暢通。

2.3.6後勤保障組

牽頭單位:辦公室

成員單位:財務科、事發地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負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通訊保障、經費保障、生活保障、保險賠付、善後處理等工作。

2.3.7調查監測組

牽頭單位:安全監督處

成員單位:運管處、道路處、事發地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負責對事發地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和環境汙染的應急監測,為公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提供技術支援,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2.3.8資訊報送組

牽頭部門:辦公室

成員單位:安全監督處、運管處、事發地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救援現場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和引導工作:按照領導組提供的權威資訊進行宣傳報道。

2.4各縣(市、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及職責

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要成立相應的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主要職責:

(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和指揮;

(2)建立和完善公路交通應急管理與資訊監測責任制,及時上報公路交通應急資訊;

(3)根據事件的狀況啟動應急響應;

(4)應急響應啟動後,在事發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進行搶險救援工作。

3.預防預警機制

3.1資訊監測與報告

市、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要建立健全公路交通運輸資訊報告制度,完善預警監測機制。要貫徹“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收集整理和監測分析可能引起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資訊,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3.2預警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時對交通運輸的.影響和需要的運輸能力分為四級預警,分別為Ⅰ級預警(特別嚴重預警)、Ⅱ級預警(嚴重預警)、Ⅲ級預警(較重預警)、Ⅳ級預警(一般預警),依次用紅、橙、黃、藍表示,Ⅰ級為最高級別。交通運輸部和省廳負責Ⅱ級以上預警的啟動和釋出,市交通運輸局負責Ⅲ級預警的啟動和釋出,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負責Ⅳ級預警的啟動和釋出。

預警級別主要依據已經發生或潛在的公路運輸事件、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對車站和公路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影響範圍等確定。

3.2.1Ⅰ級預警

當遇到下列情況之一,導致或可能導致本省高速公路、國道和重要省道主幹線交通運輸中斷,處置、搶修時間預計需要48小時以上,通行能力影響全省大部分地區;或急需省政府出面協調有關地方、部門或軍隊、武警部隊共同組織援救;或需要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或交通運輸防疫措施時,擬發出交通運輸Ⅰ級預警。

(1)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省地震應急預案、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省級專項應急預案發布Ⅰ級預警或響應時;

(2)上游河流乾流水位超過警戒水位,堤防出現重大險情或決口,水庫出現重大險情或垮壩,暴雨引起重大山體滑坡,突降暴雪或長時間濃霧等惡劣天氣,可能造成省內高速公路、國道和重要省道主幹線嚴重毀壞、中斷;

(3)省內發生6.5級以上地震,或者造成公路、橋樑、隧道中斷,或重大人員傷亡和巨大經濟損失需組織實施國家緊急物資運輸救援;

(4)省內公路建設工程、道路運輸、客貨運站發生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故,且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

(5)劇毒品運輸洩漏可能造成道路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使區域生態功能喪失,對相關地區正常生產、生活可能造成重大影響、重大人員傷亡和巨大經濟損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破壞;

(6)影響大,波及範圍廣,涉及人數多,出現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病例,影響和危害嚴重的公共衛生事件;

(7)因市場商品短缺及物價大幅波動可能引起全省範圍的搶購和市場混亂事件,急需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

(8)需要發出Ⅰ級預警的其他特殊情況。

3.2.2Ⅱ級預警

當遇到下列情況之一,導致或可能導致兩個或兩個以上市高速公路,國道、省道主幹線,跨市域的其他重要公路幹線交通運輸中斷,處置、搶修時間預計在48小時以內、24小時以上,通行能力影響範圍在本省兩個或兩個以上市;或需要省交通運輸廳協調指揮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或交通運輸防疫措施時,擬發出交通運輸Ⅱ級預警。

(1)上游河流乾流水位超過警戒線,堤防出現重大險情或決口,水庫出現重大險情或垮壩,洪水氾濫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鎮受淹,發生暴雪或濃霧等惡劣天氣,可能造成省內高速公路,國道、省道主幹線,跨市的其他重要公路中斷;

(2)重要城市或人口密集地區發生4.0級以上地震;震級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可能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或嚴重影響的地震;

(3)可能導致山洪暴發或嚴重內澇,帶來重大人員傷亡和巨大經濟損失,造成公路大範圍嚴重毀壞的持續大範圍強降雨過程;

(4)公路建設工程、道路運輸、客貨運站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下、10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下、5000萬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5)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貯運中發生的,一次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下、5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環境汙染與生態破壞;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下、1000萬元以上或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重大洩漏事故;

(6)因市場商品短缺及物價大幅波動可能引起全省大範圍的搶購和市場混亂事件,需要省交通運輸廳協調指揮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

(7)需要發出Ⅱ級預警的其他特殊情況。

3.2.3Ⅲ級預警

當遇到下列情況之一,導致或可能導致本市範圍內幹線公路交通運輸中斷,處置、修復時間預計在24小時以內、12小時以上,通行能力的影響範圍在本市內;或急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或交通運輸防疫措施時,擬發出交通運輸Ⅲ級預警。

(1)上游河流乾流水位超過警戒線,堤防出現重大險情或決口,水庫出現重大險情或垮壩,洪水氾濫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鎮受淹,發生暴雪或濃霧等惡劣天氣,可能造成本市範圍內幹線公路交通運輸中斷;

(2)重要城市等人口密集地區4.0級以下地震;震級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可能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或嚴重影響的地震;

(3)可能導致山洪暴發或嚴重內澇,帶來較大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造成公路嚴重毀壞的持續大範圍強降雨過程;

(4)公路建設工程、道路運輸、客貨運站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下、3人以上,或者可能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下、1000萬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5)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貯運中發生的,可能一次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下、3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環境汙染與生態破壞;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300萬元以上或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重大洩漏事故,本市的救援力量可以處置的;

(6)因市場商品短缺及物價大幅波動可能引起本市內的搶購和市場混亂事件,急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

(7)因收費或其它原因堵塞交通運輸,交通運輸執法引起較大規模武力鬥毆等事件;

(8)需要發出Ⅲ級預警的其他特殊情況。

3.2.4Ⅳ級預警

當遇到下列情況之一,導致或可能導致本縣(市、區)公路交通運輸中斷,處置、修復時間預計在12小時以內,通行能力影響範圍在本縣(市、區)內;或急需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或交通運輸防疫措施時,擬發出交通運輸Ⅳ級預警。

(1)上游河流乾流水位超過警戒線,堤防出現重大險情或決口,水庫出現重大險情或垮壩,洪水氾濫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鎮受淹,發生暴雪或濃霧等惡劣天氣,可能造成本縣(市、區)範圍內公路交通運輸中斷;

(2)人口密集地區4.0級以下地震;震級未達上述標準但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或嚴重影響的地震;

(3)可能導致山洪暴發或嚴重內澇,帶來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造成公路毀壞的持續強降雨過程;

(4)公路建設工程、道路運輸、客貨運站可能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可能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災難;

(5)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貯運中發生的,可能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下中毒(重傷)的環境汙染與生態破壞;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下或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重大洩漏事故,本縣(市、區)的救援力量可以處置的;

(6)因市場商品短缺及物價大幅波動可能引起本縣(市、區)內的搶購和市場混亂事件,急需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

(7)因收費或其它原因堵塞交通運輸,交通運輸執法引起較大規模武力鬥毆等事件;

(8)需要發出Ⅳ級預警的其他特殊情況。

3.3預警資訊系統

3.3.1應急值班

市、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設立應急值班室,公佈值班電話。

3.3.2預警資訊通報

市、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在發現事發地車站、公路、危險貨物運輸、公路施工建設和社會安全穩定以及自然災害等可能誘發突發事件的風險源資訊和監測預警資訊時,要及時向領導組辦公室通報。

3.4預防預警行動

3.4.1預警資訊釋出和解除

Ⅱ級以上由省交通運輸廳通過相關渠道釋出和解除,Ⅱ級以下由市、縣(市、區)應急領導組釋出和解除。

3.4.2市、縣(市、區)交通運輸局應根據不同預警級別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並根據各自職責迅速做好應急救援準備,防止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對人民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危害。

3.4.3預警啟動程式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預警時,市交通運輸局按如下程式啟動預警:

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提出公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預警狀態啟動建議;

應急工作領導組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啟動Ⅲ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如同意啟動,則正式簽發Ⅲ級預警啟動檔案,並向市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報告,市交通運輸局各應急工作組進入待命狀態;

Ⅲ級預警啟動檔案簽發後1小時內,由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向縣(市、區)公路交通應急管理機構下發,並電話確認接收;

根據情況需要,由應急領導組決定此次Ⅲ級預警是否需面向社會發布;

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和預警資訊專項報送工作,隨時掌握並報告事態進展情況,形成突發事件動態日報制度,並根據應急領導組要求增加預警報告頻率;

局各應急工作小組開展應急籌備工作,公路搶通組和運輸保障組開展應急物資的徵用準備。

Ⅳ級預警啟動程式由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參考Ⅲ級預警啟動程式,結合當地特點,自行編制;在預警過程中,如發現事態擴大,超過本級預警條件或本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應及時上報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議提高預警等級。

3.4.4預警終止程式

Ⅲ級預警降級或撤銷情況下,市交通運輸局採取如下預警終止程式:

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根據預警監測追蹤資訊,確認預警涉及的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已不滿足Ⅲ級預警啟動標準,需降級轉化或撤銷時,嚮應急領導組提出Ⅲ級預警狀態終止建議;

應急領導組在同意終止後,正式簽發Ⅲ級預警終止檔案,明確提出預警後續處理意見,並在24小時內向市政府上報預警終止檔案,局各應急工作小組自行撤銷;

如預警降級為Ⅳ級,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在1小時內通知Ⅳ預警涉及的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12小時內啟動預警程式,並嚮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報送已正式簽發的Ⅳ預警啟動檔案;

如預警直接撤銷,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在24小時內向預警啟動檔案中所列部門和單位傳送預警終止檔案;

Ⅳ級預警終止程式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參考Ⅲ級預警終止程式,結合當地特點,自行編制;

Ⅲ級預警在所對應的應急響應啟動後,預警終止時間與應急響應終止時間一致,不再單獨啟動預警終止程式。

4.資訊報送

4.1資訊報告和處理

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應急機構在接到預警資訊,經核實後確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應立即向市交通運輸局和縣(市、區)政府報告。對於Ⅰ級、Ⅱ級突發事件,市交通運輸局應急機構在處置的同時,應及時向市政府和市安委會、省交通運輸廳報告,最遲不超過2小時。

預警資訊釋出和應急響應啟動後,事件所涉及的縣級公路交通應急管理機構應當將進展情況及時上報市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並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每日情況簡報。市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及時將進展資訊彙總形成每日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情況簡報,分別上報應急領導組、市政府和省廳,並通報各應急工作組。

4.2資訊報告內容

資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時間、地點、單位名稱、聯絡方式、事件型別、傷亡情況、影響範圍和程度、已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

4.3分級響應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式,根據事件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4.3.1響應措施

(1)市應急工作領導組啟動應急預案後,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在應急解除前實行24小時值班,並與突發事件處置現場指揮機構保持聯絡,收集整理突發事件的資訊,傳達應急領導組的指令,及時向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運輸廳上報有關資訊;

(2)建立必要的應急行動機構,如派工作組和救援隊趕赴現場;

(3)指揮協調公路交通運輸部門對受損公路進行加固、搶修、保通;

(4)組織協調應急運力進行搶運;

(5)釋出有關處置應急事件的措施;

(6)如有受傷人員,應首先予以救助。

(7)根據事態的進展,決定是否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解除應急狀態。

4.3.2先期處置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地應急領導組要立即排程應急物資和社會資源,指揮和派遣相關部門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果斷控制事發現場,全力控制事件事態,嚴防次生、衍生危險發生。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現場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指揮部要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基礎上,依法採取積極處置措施,並報市應急工作領導組和市政府備案。

超出縣(市、區)交通運輸局應急處置能力,或跨縣級行政區域、跨領域的影響重大的緊急處置方案,由現場指揮部提出,報市應急工作領導組批准後協調實施。

4.3.3特別重大、重大應急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由省交通運輸廳啟動一級(在國家公路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指導下)、二級應急響應。

(1)領導組辦公室立即向領導組報告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前期處置情況;

(2)由領導組宣佈啟動應急響應,並召整合員單位(部門)、相關縣(市、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通過電話或視訊會議通報情況,由領導組負責向社會發布;

(3)開通與事發地應急領導組的通訊聯絡,隨時掌握事件發展動態,指導督促事發地應急領導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局領導率有關部門赴現場指導公路交通應急處置工作,領導組成員單位(部門)根據領導組的指令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位置,根據職責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按規定程式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運輸廳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處置情況,視情況請求省交通運輸廳支援。

4.4現場應急處置

4.4.1總體要求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由事發地領導組按照分級響應的要求,統一組織實施應急響應,協調事發地有關部門做好運力排程、應急運輸、道路搶通、災民轉移、人員隔離等應急處置工作。

4.4.2現場控制與處置

根據突發事件的型別、事件可控性、嚴重程度、影響範圍及周邊環境的敏感性,事發地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現場組織車輛、運管機構根據本地區發生的突發事件實施響應的處置措施。組織疏通礙路、礙車物件,控制危險貨物洩漏源,採取防火防爆防汙染措施;搶救遇險及中毒人員,疏散受危害人群,保護環境敏感資源;協調事發地公安交警部門對事發地採取交通管制措施,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加強事件及其危害的監控;調動應急隊伍、應急車輛、應急裝置、應急器材,組織協調相關部門立即進行應急處置。

4.5安全防護

4.5.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提供不同型別突發事件救援人員安全防護裝備。

4.5.2群眾的安全防護

在實施救助行動中,應根據現場與環境情況組織做好遇險群眾與其他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告知旅客及其他人員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防護措施,及時調集搶險救援人員和防護器材、裝備、藥品。

4.6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根據事發地的實際情況和突發事件特點,明確動員的範圍、組織程式、決策程式,在專業救助力量不能滿足救助需求時,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

4.7資訊釋出

公路交通發事件的資訊釋出,由領導組按照以人為本、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釋出資訊,其他單位和個人無權釋出資訊。

4.8應急結束

4.8.1應急結束的條件

(1)事件已得到控制;

(2)險情排除,車站發車能力、公路通行能力已經恢復;

(3)應急現場任務已完成;

(4)現場搶救活動(包括人員搜救、處置、火災和爆炸險情或危險隱患的排除)已經結束;

(5)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所造成的大規模汙染危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

(6)對周邊地區構成的威脅已經排除;

(7)被緊急疏散的人員已經得到良好的安置或已經安全運返原居住地。

4.8.2應急結束(解除)的程式

(1)經現場指揮部確認,或事件責任單位提出,按照“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報請啟動批准機構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由宣佈啟動應急響應的總指揮宣佈響應結束;

(2)根據領導組的決定,由現場指揮部向所屬各工作組下達應急結束命令,解除應急狀態。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領導組根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損失,提出善後處置意見,並報市人民政府。協調事發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協調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5.2社會救助

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由事發地人民政府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救助。

5.3調查報告與後果評估

公路交通運輸應急狀態解除後,宣佈啟動應急響應的公路交通突事件應急領導組辦公室要儘快做出客觀、公正、全面的調查評估報告。調查報告包括事件發生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事件處理的結果、經驗教訓、災後恢復和重建的建議等。調查報告經應急工作領導組批准後,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

6.應急保障

6.1通訊與資訊保障

縣(市、區)交通運輸局應按照要求協助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開通報警電話,縣(市、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應設立通訊網路和聯絡機制,確保應急通訊暢通。

6.2物資裝備保障

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在對救援物資進行整合的基礎上,要加強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的儲備,尤其是專業救援物資和裝備的儲備,提高救援資源的科技含量。

6.3專業應急隊伍保障

6.3.1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負責應急救援隊伍的組建和日常管理。構建以公路、運管機構為主體的公路交通應急救援隊伍。

6.3.2公路交通應急運輸保障隊伍

(1)應急運輸保障隊伍

市運管處負責區域內的應急運輸保障隊伍建設工作,按照“平急結合、分級儲備、擇優選擇、統一指揮”的原則在本轄區內建立應急運力儲備,選擇達到一定標準的道路客貨運輸企業,通過協商簽訂突發事件運力征用協議,明確納入應急運力儲備的車輛及其噸(座)位數、型別、技術狀況,以及對運輸人員和車輛管理的要求、應急徵用的條件和程式、徵用補償的標準和程式以及違約責任等,通過協議規範應急運輸保障行為,並保障參與應急運輸企業的利益。

(2)運輸裝備及技術狀況

應急運輸保障車輛的技術等級要求達到二級以上技術標準,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或行駛里程不超過15萬公里。建立應急運輸車輛技術檔案制度,及時瞭解和掌握車輛的技術狀況。應急運輸車輛所屬單位負責保持應急運輸儲備車輛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況,並強化應急運輸車輛的日常養護與保養工作。

(3)應急運輸人員

市運管處和執行應急運輸保障的企業,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確定從事應急運輸的人員,包括現場管理人員、駕駛員、押運員和裝卸員。應急運輸人員年齡原則上控制在20-55歲之間,身體健康、業務熟練。

應急運輸人員在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由市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統一配發相應的證件和必要的生活用品。

(4)應急運力的備案管理

市運管處要建立相應的應急運力儲備檔案,包括運力單位、車輛及其噸(座)位數、型別及人員數量等,並上報市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備案。每年針對儲備運力的技術狀況、單位及人員變動情況進行審查,對運力儲備進行調整或補充時,要上報市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更新備案。

6.4宣傳與演練、培訓

6.4.1應急宣傳

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要公佈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公佈接警電話和部門;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互救等常識。

6.4.2人員培訓

市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應將應急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並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工作。原則上,應急保障相關人員每兩年應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的培訓,並依據培訓記錄和考試成績實施應急人員的動態管理,提高公路交通應急保障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技能。

6.4.3演練

市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協同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並組織實施。每三年至少組織一次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縣級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機構要結合轄區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預案演練。

7.附則

本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市交通運輸局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和完善。

縣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報市局應急領導組辦公室備案。

8.預案制訂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運城市交通運輸局修訂並負責解釋。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篇8

為確保學校學生交通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教育部門要求學校制訂學生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預案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與指揮

1、學校成立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2、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佈置、指導。

二、制定學生交通安全守則

1、校內:

(1)學生在校內不準騎自行車。

(2)學生自行車要按學校規定停放的地方放好並上好“兩鎖”,按要求擺放整齊。

(3)學生自行車不得放到老師的車棚、各樓梯口及其它非停車的公共地方,只可放到指定的'地點。

(4)學生自行車要鎖、牌齊全,嚴禁騎“黑車”。

2、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走人行橫道或斑馬線。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5、不準在公路上踢球、跳繩、溜冰、表演玩耍。

6、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7、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8、不準跨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道口護欄。

9、學生一律不準駕駛機動車輛,學生騎自行車上學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自行車上學時的車鈴、車掣反應器必須齊全有效。

(2)不準雙手離開車把,不準站在後架上,不準一人蹬車一人扶把。

(3)不準賽車或玩車技,不準追汽車斗氣。

(4)不準牽引、拖帶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拖帶。

(5)騎車時不準勾肩搭背,不準互相追逐,不準並排行車。

(6)不準在車把上懸掛影響轉向的物品。

(7)不準在人行道上騎車,不準在馬路上學騎車。

(8)通過陡坡時不要高速滑行,連串或曲線競駛。

(9)騎車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望,並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10)進出校門必須下車推行。

10、要增強交通安全意識,走路,騎車都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11、中午未到校門開啟時間不準在校門口聚集,更不準追逐打鬧。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1、交通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交通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交通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2、交通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交通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學校醫務室或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3、交通事件發生後,學校各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4、交通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絡,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絡家長進行救治。

四、相關措施

1、交通事故:發生重大車禍,迅速撥打交通事故、緊急救護電話,開展自護自救。

2、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要上了縣教育局備案,特別要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載學生出遊的車、船等交通工具,必須經交通部門檢查、許可,嚴禁乘坐無證、無照人員駕駛的交通工具,嚴禁車輛超速行駛。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篇9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xx xx

組員:校委會成員年級組長班主任。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

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並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

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縣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xx,xx,xx各年級組長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並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xx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xx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留校處理組:年級組長班主任

責任任務:迅速瞭解情況、接應工作:xx

負責向縣教育局彙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絡電話。機動應急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職務任務: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訊暢通;休息日儘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儘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篇10

一、目的

為了使發生在我礦所屬單位或管轄區域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損害程度,特制定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用於我礦所有機動車使用單位,預防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理。

三、引用標準

1、《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一體化管理標準。

四、基本情況

1、機動車情況

礦現有車輛單位10個,30臺以上車輛單位2個,20臺以上車輛單位1個,10臺以上車輛單位1個,2臺以上車輛單位3個,1輛以上車輛單位6個。

礦現有車輛122臺,:大型貨車43臺,(5T以上)、小型貨車7臺(1.25T以上)、大客車1臺(30座以上)、中小型客車6臺(9座以上)、小轎車42臺、特種車1臺、(警車3臺、醫用救護車2臺、吊車1臺〈25T〉、灑水車2臺。

2、駕駛員情況

在崗駕駛員130人。

3、本市道路情況

(1)、國道:207國道、晉陽高速公路、晉焦高速公路、長晉高速公路。

(2)、省道:晉長公路、晉韓公路、陵沁公路。

(3)、縣道:晉張公路、周犁公路、東大線。

4、交通事故危害辯識及風險

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偶然性、不確定性,無特定的時間、無特定路段,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大小,可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類,主要形態基本可分為碰撞、碾壓、刮擦、傾覆、墮車、追尾、爆炸和失火等8種,損害後果涉及人員傷亡、車輛損害和財產損失。

五、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為加強對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協調,礦成立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礦長、黨委書記

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礦領導

成員:由保衛科、安全管理部、物資供應部、機電管理部、計劃財務部、黨委工作部、武裝部、醫院、物業、礦辦公室、居委會負責人及事故單位或事故發生地單位負責人組成

職責:

(1)、瞭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況;

(2)、先向110(或122)報警,再向保衛科、交安辦報警(電話:XX)和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太保:XXX),說明事故基本情況。

(3)、釋出應急命令,調動各應急職能部門人員開展救援行動。

(4)、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礦排程室。(電話:XX)

2、現場救援各專業組的建立及職責

(1)、現場搶救組:由保衛科、武裝部及事故發生單位人員組成,保衛科科長任組長。負責交通事故現場的搶險工作,危險物的控制、轉移、消除工作,協助交警對事故進行勘察和調查。

(2)、現場秩序維護組:由保衛科、武裝部人員組成,保衛科長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秩序的維護、現場保護和交通管制工作。

(3)、醫務救護組:由礦醫院人員組成。醫院院長任組長。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和屍體儲存、認領工作。

(4)、後勤保障組:由礦辦公室、物資供應部、機電管理部、計劃財務部、資訊科、物業、黨委工作部負責人組成,礦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負責保障搶救搶險所需物資和裝置的.供應,事故處理過程中的後勤保障工作。

(5)、事故接待組:由工會、居委會和事故單位等單位組成,工會副主席任組長,負責接待、安撫死者及受傷人員家屬,死亡人員的善後工作。

六、應急操作

1、接警

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向110(或122)、保衛科(3648126)、交安辦和投保的保險公司報警,必須向排程室報告事故情況,說明事故的發生時間、地點、路段、事故的形態、車輛及駕駛員情況、事故及現場的損害現狀。

2、應急啟動

礦排程室根據總指揮的指令啟動以及程式,通知副總指揮及應急單位負責人迅速到達指定位置,參加搶救。

3、救援行動

(1)、事故發生單位的領導,在接到事故彙報後,要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赴事故現場進行搶救。

(2)、礦應急總指揮部成員和保衛科、交安辦人員到達現場後,根據事故情況,研究制定、批准搶救方案,組織調動指揮各單位及人員進行事故搶救。

(3)、現場救援各專業組到達現場後,根據職責,在現場指揮和保衛科、交安辦指揮下,做好以下搶救工作:

1)、積極搜尋被困人員及傷亡人員,使其儘快得到救治、安置、脫險。

2)、本著就地就近、爭分奪秒的原則,做好醫院組織救治。

3)、做好傷者、死者及無需治療的事故當事人的登記、統計彙報工作(如: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傷情、病區、病房、治療情況、手術情況等以及死者屍體的存放地點、位置等)。

4)、妥善保管好當事人的物品(如:衣物、證件、攜帶的物品現金等),並做好記錄,以備家屬認領或交還本人。

5)、劃定警戒區域,設定警戒帶、圍欄等,疏散圍觀群眾,疏導傷亡者親屬、無關車輛及行人,盡力保證現場井然有序、交通暢通。

6)、做好肇事當事人的監護。

7)、經保衛科、交安辦確認現場無需保留後,要迅速清理現場,撤除警戒設施,恢復交通。

4、應急結束

對事故搶救工作進行總結講評,找出差距,彌補不足,汲取教訓,總結經驗,恢復平時狀態。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篇11

為有效應急處置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確保事故處理工作有序、高效地進行,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2.負責釋出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3.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4.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5.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後處理。

6.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狀況;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絡組: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狀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醫療救護組:各班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絡,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3.專業搶救組:主要任務是組織本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如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4.後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5.警戒維護組:主要任務是設定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6.善後處理組:各班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並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後,校園校長及全體領導應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

(三)有序的施救工作。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後,校園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應組織校園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無論出現什麼性質的交通事故,校園都務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縣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篇12

為切實加強旅遊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杜絕旅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科學、迅速、有效地處置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最大限度地預防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的發生和降低旅遊道路交通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遊客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精神,結合我縣旅遊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的範疇

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是指發生在景區內交通道路上或組團外出旅遊的突然發生涉及遊客,造成人身財產較大損害的交通事件,以及由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性交通事故。主要包括:

1.遊客在組團外出旅遊過程中的交通事件。

2.遊客進入景區過程中的交通事件。

3.因突發自然災害,致使遊客乘坐車輛發生交通事件。

4.其他不可預料因素而造成的旅遊交通事件。

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為一般、重大、特大三個級別。處置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的責任單位根據旅遊車輛使用情況和遊客所屬情況而定。旅遊道路交通事件出現後,負責人應遵循屬地原則,向當地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同時,及時先行處置,以最快速度、盡最大努力實現應急處置。

二、建立旅遊道路交通事件預警系統

成立由縣文體和旅遊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等人員組成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縣文體和旅遊局局長

副組長:縣文化和旅遊市場執法大隊大隊長

縣文體和旅遊局二級主任科員

組員:遊國文縣文體和旅遊局旅遊股負責人

縣文化和旅遊市場執法大隊隊員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檢查督導我縣旅遊道路交通的安全預防工作。

主要職責為:及時提供旅遊交通事件的`危險訊號,暢通訊息渠道,提醒遊客注意險情,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發生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後,能客觀真實地反映情況,及時向領導建言獻策。旅遊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應堅持教育在先、預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負責的原則。

三、建立保障機制

1.督促、教育遊客遵守交通規則,阻止遊客乘坐非法營運和不合格的車輛等。

2.加強對旅行社用車的監督,不定期抽查旅行社的用車情況。教育督促旅行社辦理好各種車輛證照,按規定參加車輛的各類保險,自覺接受運管等部門對車輛的定期檢查,及時維修,排除行駛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建立旅遊道路交通事件處置機制

1.資訊報送與現場保護

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後,知情者或當事人應立即將情況發生地點、時間等基本情況和有關資訊向當地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需要醫院、公安派出所、交警等部門提供幫助的也要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相關人員儘快核准情況,在規定時限內將交通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危害程度、發展趨勢、所採取的處理措施、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情況,迅速向縣人民政府彙報。

迅速展開搶救工作的同時,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現場痕跡和相關物品、證據破壞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的痕跡和物證。

資訊報送時限:一般突發事件在2小時內報送,重大、特大突發事件即時即報,最遲在30分鐘內報送,具體為先口頭報,再書面報。同時,應時續事件進展情況、原因、後果及對事件的處理情況。

2.立即成立現場指揮組織

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後,應立即成立事件處置現場指揮組織,由現場最高領導任總指揮(上級領導到場後立即調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具體的施救和各項善後工作。其具體職能為:釋出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及時向上級彙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件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配合交通主管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認真調查取證,寫出書面材料。在處理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時,現場指揮機構可視情況設立若干工作組。如:現場處理協調組,現場搶救協助組,警戒維護組,善後處理組,遊客安撫組等。

3.迅速啟動與實施救援

五、建立健全緊急重大情況資訊報告制度,保障資訊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發生交通事件資訊報告後,立即向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報告,並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1.發生突發交通事件時,縣文體和旅遊局領導應親臨現場(如遇出差,先指派分管領導立即趕赴現場,並根據方案進入應急處理程度;以最大可能、最快速度趕回處理情況),瞭解事故情況,視情況作出指示,指揮救援工作,並及時向上級彙報。

2.迅速啟動《旅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包括明確現場事故處理中設定機構人員、分工和職責,並向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3.指揮協調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組織調集救援人員和相關物資等,督促檢查各項救援措施落實到位;負責現場新聞報道的指導、解釋、說明和把關工作;

4.指導善後處理和遊客安撫工作。

六、善後處理工作。

1.旅遊道路交通事件調查工作,由處置道路交通事件的組織及文體和旅遊局相關人員配合相關職能部門(交警隊等)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積極維持正常的旅遊秩序,維護社會安定穩定。

2.在突發事件發生期間,對散佈謠言、破壞、擾亂社會秩序的,及時報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3.對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積極,貢獻突出,奮力搶救、成效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反之要給以批評和處分。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篇13

一、目的

為保證施工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採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企業員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企業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適用範圍

單位所屬車輛通行道路、施工場地、公司停車場所。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3.1車輛事故應急救援管理流程執行公司內應急處理相關管理架構。

3.2職責

1.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企業管理人員,是車輛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應急搶救工作的主要人員。接到車輛交通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總經理彙報,並在總經理組織/指導下救援工作。

3.企業管理人員負責單位運輸車輛的安排和行車安全管理,具體開展事故應急搶救工作。

4.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對汽車車況及車輛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故障/事故車輛維修、報廢管理。

5.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協助車管所開展日常車輛安全監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負責交通事故的彙總上報。

6.公司財務部門負責提供應急救援及受傷人員醫療費用等經費。

7.公司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學習並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並保護現場。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電話,並協助醫務人員或其他搶救人員搶救傷者;若發生火災,首先應撲滅初燃火災,火勢較大時則應撥打“119”火警電話;事故現場局面複雜的,還應撥打“110”匪警電話,請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傷亡和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8.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配合事故現場交通警察的指揮,在事故調查完成後,儘快恢復交通。

9.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司機迅速報警,及時報告上級,並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四、應急響應

1、現場緊急處置險情,開展自救脫離險境:

⑴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定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⑵當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員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脫離險境,並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⑶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檢修車輛遇有火災時,駕乘人員首先應使用車上配置的乾粉式滅火器,噴射火焰根部,撲滅初起火災。若火勢較大難以控制時,應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做好自我保護,把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現場要做好保護,必要時增設警戒。

2、交通事故報告

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的司乘人員要立即向部門及公司領導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有: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地點、時間、單位、傷亡情況、司機姓名、車牌號碼等情況。當事人應當如實向交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後逃逸。

3.公司的應急救援

⑴總經理應組根據事故報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質、傷亡或車輛等財物損失大小等情況,決定採取何種級別的應急救援措施,必要時派人到現場協調處理。

⑵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視具體情節可派員前往協助調查處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帶隊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須配合交警等部門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並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搶救工作,並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⑸財務部門在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時,要及時籌備資金,以供搶救傷者、修理事故車輛使用。

4.現場恢復

事故現場的搶救等工作完成後,經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門調查、取證後,根據交警的指揮,要及時清理撤離事故現場,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調查處理

1.車輛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後,報公司可視情節進行處理,對事故責任者可由公司研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後,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託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4.發生重大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派員趕赴現場,協助交管部門並參與處理,對責任者按規定處理。

5.總經理根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妥善處理好傷亡者的經濟賠償工作。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認定,提出對當事人的處理意見。

6.依據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處置意見改進和實施防範措施。

六、應急資源

1.車輛均應配備常用檢修工具、警告標誌牌等警告標誌。

2.每臺車輛均應隨車配備乾粉式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保養,確保消防器材能夠有效使用。

3.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件,具有駕駛資格的人員。

4.對違章違禁屢禁不止或不適合機動車輛駕駛的人員,應令其換崗、辭退。保證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素質能夠勝任其工作。

5.組織駕駛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司機的應急處理能力。

七、相關記錄

1、車輛駕駛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學習培訓記錄。

2、對車輛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

3、車輛故障或事故記錄。

4、車輛出勤報表。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篇14

一、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安全工作措施

加強管理

1、建立在開學初和節假日前集中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隊制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放學統一排隊,在路上要求學生靠右邊行走,確保安全。

3、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在學生集中上下學的時段,維護好校門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氣時應提前通知各年級學生提前放學或者延遲上學,並在大門口引導學生安全離開學校。

5、要對校園周邊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查,發現問題立即上報,及時整改。

6、在距離學校一定距離的位置設立“前方有學校車輛慢行”等警示牌,提醒司機減速慢行,注意過往學生,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加強教育

1、學校通過舉辦交通安全展覽、安全出行班會等活動,讓學生了解交通法規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知道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規律,提高防範意識,科學減少事故的發生。

2、要利用家長會、電話等方式積極與家長溝通,請家長和學校共同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學生在上下學路上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讓孩子過早到校,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不要斜穿馬路,避免上下學途中交通事故發生。

三、事故發生後應採取的措施

1、迅速啟動《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立即撥打電話120,請求急救中心搶救傷員。同時撥打110電話請求交管部門處理事故。

2、學校領導如在現場要迅速報告上級領導部門;如不在現場,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要迅速趕到現場。

3、要儘快採取科學措施搶救傷員。對傷口大量出血的傷員可立刻用手捂住出血處;對骨折的傷員,不要移動骨折部位,應等待救護人員進行處理。

4、要維護現場秩序,記錄肇事車輛車牌號碼,等待交管部門處理。

5、做好傷亡學生家長的工作、保險理賠以及協助交管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等。

6、未盡事宜,以緊急通知為準。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篇15

為了進一步提高高速公路的應急救援能力,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為駕乘人員提供良好的行車環境,根據省交通廳、省高管局的有關要求,結合我處工作實際,建立組織機構,成立處安全保暢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處行辦。

成員:各科室主要負責人

聯絡電話:xx

聯絡員:xx

聯絡電話:xx

領導小組負責處管轄路段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掌握道路通行狀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及時收集、整理、上報路況資訊,提供後勤服務。

工作要求

(一)處屬各路政大隊要高度重視高速公路安全保暢工作,成立相應的高速公路安全保暢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資訊聯絡員、聯絡電話、工作職責。並制定切實可行,務實高效的高速公路安全保暢工作應急預案,安全保暢工作要做到任務明確、措施到位、責任到人。

(二)處、處屬各路政大隊安全保暢領導班子成員和安全保暢聯絡員要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資訊聯絡員做好資訊報送工作,並督促、檢查落實情況,確保資訊完整、準確和時效性。如管轄路段內出現重大堵塞突發事件,各級領導班子成員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救援工作,並及時將情況通報當地政府和公安、消防、安監及高速公路各經營單位。

(三)處高速公路安全保暢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值班誰負責”的原則,不得互相推諉,延誤時機,防止造成不良的後果。

具體措施

(一)各路政大隊加強機車管理工作,隨時檢查,隨時保養,在任何時間都能保證機車狀態良好,油料充足,車上各種標識標牌齊全,能夠在接警後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

(二)各路政大隊要加強道路巡邏,以車巡為主,步巡為輔,認真排查所轄路段道路、邊坡、橋樑、隧道、涵洞等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做好記錄並及時通知相關經營單位進行治理,設立好警示標誌,提醒過往車輛注意安全。

(三)各路政大隊加強與相鄰處、交警、醫院等協作單位的聯絡,與具備大型施吊裝置的單位加強協作,具備良好的救援排障條件,遇重特大堵塞事故時,能得到協作單位的支援,確保快速高效的排除障礙,恢復道路通行。

(四)為確保道路安全暢通,各路政大隊要加強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處置能力,規範救援操作程式,避免長時間堵塞交通或二次事故的發生。為有效疏導車輛,在出現長時間堵塞的情況下,各路政大隊及時向監控中心或轄區內各徵費站釋出道路資訊,截留進站車輛或通知車輛繞行,避免大量車輛滯留在公路上。(六)各路政大隊要加大路政執法力度,依法履行路政管理職責,嚴厲打擊違章行為,強化超限運輸查處力度,切實維護路產路權。

(七)處安全質監科加強養護監管力度,加強道路巡查,重點檢查沿線路況、橋樑、隧道、涵洞等重要交通基礎設施的安全狀況,加大隱患排查力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八)處安全質監科督促高速公路業主營運單位按照《公路養護技術規範》、《公路技術狀況評定標準》,做好道路養護和保潔工作,確保道路狀況良好,路容路貌整潔。

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各路政大隊到達事故現場(特別是重特大事故或涉及危爆車輛事故),在確認交通中斷或有人員傷亡的情況下,必須在第一時間將現場具體情況及處置方案及時報處資訊聯絡員,交通中斷時間較長的情況下,資訊報送採取不間斷續報的方式報送,以便上級部門及時掌握事故現場進展情況。

(一)各路政大隊加強與交警部門及經營單位的`溝通與協作,交警部門到達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時,應採取相應措施,確保路政出警車輛和救援車輛能安全借道逆行,快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救援。

(二)到達現場後,路政人員嚴格按規定督促經營單位設定安全標誌,救援人員嚴格按照救援操作程式施救,確保自身安全和不損傷被救援的車輛。路政人員與交警部門判定現場交通中斷時間和分流方案,並及時將情況通報處資訊聯絡員。在雙向道路都中斷的情況下,救援車輛到達現場後,應全力搶通一邊車道,交通恢復後再做下一步處置工作。

(三)如交通中斷時間在1小時以內的,各路政大隊及時向監控中心、鄰近徵費站釋出資訊,方便司乘人員選擇更好的出行路線。

(四)交通中斷時間在1小時以上的,各路政大隊除及時向監控中心、鄰近徵費站釋出資訊外,應與交警部門協商,優先考慮採取開啟中央隔離帶,借道分流的方案,在交警部門決定開啟中央隔離帶時,相關經營單位具體負責中央隔離帶開啟工作,並設定安全標誌標牌。現場處置完畢後,各路政大隊負責督促經營單位關閉中央隔離帶,並及時通知相關經營單位清理現場汙物、恢復交通設施。

(五)在事故現場,如遇危爆物品車輛,應立即通知消防、安監、醫院等部門到達現場,各路政大隊應協助交警部門疏散周圍人員或車輛,待危險車輛得到妥善處置後,再進行救援。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篇16

為提升公路冰雪天氣防範處置能力,有效應對公路冰雪災害,全面做好我區國省幹線公路除雪防滑保暢通工作,保障公路冬季安全執行,參照濰坊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20XX年全市普通國省幹線公路除雪防滑保暢通工作預案》,結合我區及我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公路保通為目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防治結合”的原則,樹立“以人為本、以車為本”的服務意識,在市公路中心和區管委會的'領導下,落實崗位,明確責任,進一步加強冬季公路養護管理,確保公路安全暢通。

二、組織機構

峽山公路事業發展中心成立除雪防滑領導小組,作為我區國省道除雪防滑搶險保通的應急指揮中心。

領導小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養護科,周忠偉擔任辦公室主任。

各科室要根據市中心工作預案要求,切實提高思想認識,明確各自任務職責,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細化工作安排和措施,建立健全區國省幹線公路除雪防滑搶險保通應急網路,加強值班值守和應急處置以及資訊報送工作。冰雪天氣發生時,我中心領導小組全體成員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解決除雪保暢通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情況和問題,並及時向市中心及峽山區管委會彙報情況。

三、災害預防

1.公路冬季養護

我中心各科室要及時調整工作重點:

一是對公路、橋樑進行全面、細緻調查,對公路交通安全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特別是要做好陡坡重點路段的監控巡查,防止路面嚴重積雪和結冰,確保道路不間斷執行。

二是對巡查發現的裂縫、坑槽等路面病害,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處治,防止雨雪侵蝕;對路基、邊坡、邊溝進行全面整修和清理;對沿線交通安全設施雨後及時清洗,缺損的及時進行維修、更換;對橋涵構造物要做好檢查和維修工作。

2.冰雪災害防治

一是進一步完善普通國省幹線公路應急管理指揮機制和聯動協調機制,加強與區交警、應急、消防、氣象、衛生等部門的資訊互通和聯動,同時提高內部科室、施工單位協同工作能力,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應急處置的快速、及時、有效。

二是加強與周邊縣市區公路中心的聯動配合,進一步完善公路應急保障體系,切實保障我區幹線公路安全暢通。

三是根據歷年降雪和積冰情況,加強對易發生冰雪災害路段和重點路段的巡查和監控,及時發現和處治冰雪災情。同時,在S221下小路張百戶公鐵立交橋、G309青蘭線丈嶺公鐵立交橋橋面等重點部位及易發生積雪積冰的路段要備足防滑材料,發生冰雪天氣時視路面情況及時組織施工單位撒料防滑,對容易結冰和急需提前融化的重要路段要及時撒融雪材料,必要時輔以機械除雪除冰。

四是認真總結分析歷年除雪防滑經驗,做好大風、冰雪等惡劣天氣應對工作的預判分析,針對安全保暢工作的多樣性和複雜化,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充分儲備好融雪劑、防滑砂等除雪防滑應急物資,協調排程好應急隊伍,落實好除雪鏟、裝載機等除雪防滑機械裝置和其他保障車輛的保養維修除錯,落實好每臺車輛的機械效能和技術狀況,加強應急演練,隨時待命,確保“拉得出,打得響”。同時,密切關注當地氣象和災害預警資訊,確保風雪來臨時能快速反應,及時清除路面積雪、積冰。

四、除雪防滑災害處治及交通疏導

公路因冰雪阻行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組織應急保障人員、物資和裝置以最快速度進行除雪保暢通,組織施工單位不間斷對道路除雪防滑重點路段加強巡查,及時掌握公路通行狀況,發現通行異常情況及時分級處治。大到暴雪時要保證每條路線有1-2臺能連續24小時清雪的機械裝置進行除雪保暢通。

發生冰雪災害致使公路堵車或造成交通中斷時,應立即向峽山區管委會彙報,並根據職責分工,做好道路除雪、過往車輛疏導、現場秩序維護、旅客救助等工作。

五、資訊傳遞、報告及責任制度

建立資訊保障體系,加強資訊傳遞。安排專職資訊員,負責資訊的採集和傳遞。資訊員及時與當地氣象部門溝通聯絡,注意收集整理天氣變化情況,並進行及時報送。除雪防滑保暢通相關人員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公路通阻情況。要加強與交警、應急、消防、氣象、衛生等部門的資訊互通和聯動,遇有緊急情況,及時溝通協調。

1.緊急處置報告。區域性區域遇有中雪,即下雪時水平能見度在500—1000米,影響車輛正常通行的,及時組織施工單位加強重點路段監控巡查和撒防滑沙、融雪劑,採用除雪鏟及時清理路面積雪,雪後及時清理道路反光標誌等安全設施,確保公路安全暢通。處置完畢後,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市中心。

2.應急處置報告。區域遭遇大雪至暴雪,即下雪時能見距離小於500米,地面積雪深度大於5釐米,嚴重影響行車安全或造成交通中斷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除雪防滑。同時協助公安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和車輛疏導。將現場情況立即電話報告市中心,處置完畢,公路恢復通行後,應儘快將應急處置情況進行總結,以書面形式上報市中心。

3.因大到暴雪需要臨時封閉的路線,應提前告知區管委會及區公安交警部門並通過各種媒體向社會發布封道資訊。

4.發生冰雪災害後,要緊緊依靠區黨工委、管委會,動員社會力量,對受困車輛進行解救,儘快恢復通車。同時,根據雪情嚴重程度每日按要求及時彙報冰雪災情及除雪除冰進展情況。

5.各除雪防滑保暢通科室、施工單位,不得存在麻痺大意思想或僥倖心理。凡因工作不力,延誤搶險保通時機,造成交通中斷或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6.在除雪防滑保暢通工作中,要嚴格按照《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作業。按規程要求,要對作業區進行認真佈置,以確保除雪作業人員、裝置以及過往車輛的安全。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篇17

一、事故報告

發生火災事故後,事故當事人,在最短時間內向火警報告(火警電話119),請求救援,同時向本單位主管領導用電話或其它方式如實準確的彙報發生事故的簡要情況。

二、事故現場救援

發生火災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肇事者或當事人必須採用一切手段,首先救治傷員,同時保護好現場,向火警報警,請求救援。並接受處理。

三、接案後的緊急救援

1、火災事故單位接到報案後,必須立即通知距發案地點最近的本單位車隊負責人和執行任務的其它負責人,並立即向分公司領導或安全環保部門彙報。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案後,必須以對國家財產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立即趕赴現場,根據火災事故現場情況進行緊急救援或在公安火警指揮下,實施救援。

2、發生一般火災事故,單位領導、車隊排程和安全員或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在接案後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

3、發生重大以上事故造成人身重傷、死亡的,車隊領導、分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分公司領導必須在接案後第一時間內出發趕赴現場救援。並啟動救援預案,在組長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救援或在公安火警的指揮和配合下實施救援,同時按公司有關事故報告的規定及時上報公司。員工食物中毒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員工食物中毒的原因:購入的食品存在質量問題;食堂工作人員因操作不當引起食物變質、不符合食用要求;及個別人的惡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員工食物中毒事故的預防措施

1、加強中心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措施,責任到人,投入足量經費保障食堂衛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裝置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廚房。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嚴禁無健康證人員在學校食堂上崗工作。食堂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3、食堂、食品供應部門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杜絕不潔、變質及三無產品流入;規範食品加工、操作程式,做到燒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時放入密封間;嚴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汙染;;嚴格操作環節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當、時間保證。

4、保障飲用水源,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存放環境整潔,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飲水機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證照齊全。

(三)員工食物中毒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式

1、立即將中毒員工送就近醫院救治。同時向當地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2、中心安全領導小組立即介入事故的處理,並根據情況,制定工作方案,落實人員分工。

3、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其內容包括: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當地衛生監督部門做好調查工作,以利於有關部門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則和預防方法。若懷疑為投毒事件,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

4、積極做好中毒員工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絡員工家人,如實闡述事故經過,並認真做好員工家人的工作,爭取家人的配合。

5保護現場、保留樣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於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於沖洗,對病人的排洩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取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

6、在查明之前對可疑食物、水源應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況後,對確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應按規定進行處理。

7、聯絡保險等部門及時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對有關責任人按規定作出處理。國家規定的重大疫情、傳染性疾病應急預案

(一)預防方法和措施

1、加強衛生知識的普及工作。要經常做好預防重大疫情、傳染性疾病知識的宣傳。

2、教育員工學會預防疾病知識,培養良好的個人健康生活習慣。

3、為進一步預防傳染病,應採取以下預防措施:

(1)要求經常性保持室內環境的通風換氣。

(2)重大疫情、傳染性疾病發生時不到人群集中地方去活動;

(3)講究個人衛生,宿舍的洗手池上要提供員工消毒用的肥皂等常見消毒物品,提供流動水源供員工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4)教育員工注意增減衣物和均衡營養,加強鍛鍊,保證足夠休息,增強體質。

(5)教育員工在發生發熱、咳嗽、乏力等症狀時應及時就醫。上述現象大大面積發生時要及時向衛生部門報告,並做好相關人員的隔離工作。

(6)食堂應按照規定定期消毒。

(四)重大疫情、傳染性疾病發生時的應急處理程式

1、以下情況發生時要立即啟動應急程式:經醫生確診的個別傳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短時間內出現群體發熱、咳嗽、腹瀉等不明症狀,而且人員急驟增多的;其他需要報告的防疫情況。

2、突發傳染病事件(如鼠疫、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肺炭趄肝炎、細菌性痢疾、傷寒、出血熱、肺結核等)要按《傳染病防治法》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及疾病控制中心報告,報告疫情症狀’發病時間人數等情況。

3、傳染性疾病發生後應積極組織員工到醫院就診,並落實患者的隔離工作,對密切接觸者的做好觀察工作,作好環境、飲食、飲水的消毒工作,防止事件擴大。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篇18

一、總則

(一)編織目的和依據

為提高應對暴風雪災害的綜合防禦和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風雪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工作執行機制,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濟寧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關專項預案,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我局管養國省幹線公路暴風雪、特大暴風雪災害的預防與應急準備、預警釋出與資訊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災後恢復與重建等活動適用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暴風雪災害應急工作應遵循下列原則: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應對、預防為主原則;堅持市局和兗州市政府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聯動協調原則;堅持全域性聯動,充分發揮全域性職工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風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二、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指揮:

副指揮: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組織領導管養國省幹線公路發生暴風雪災害的防禦和救助工作,研究解決搶險救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國省幹線公路災害防禦和救助工作;及時向市公路局彙報災情並決定請求當地政府的支援等。

(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成及職責

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一下簡稱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養護科,主任由養護科科長李永果擔任,養護科其他人員為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暴風雪災害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傳達區政府、市公路局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具體協調處理應對暴風雪災害發生髮展趨勢進行研判,對暴風雪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負責暴風雪災害資訊的收集、彙總及釋出起草災情報告,及時向區政府、市公路局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反饋應急工作進展情況;承辦市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應急職能組的設定、組成及職責

1、應急職能組的設定

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下設4個職能組,分別為公路搶通小組、交通指揮小組、宣傳報道通訊聯絡小組和後勤保障小組。

2、應急職能組的組成及職責

(1)公路搶通小組

工作職責:負責組織兗州區境內國省幹線公路除雪防滑工作;應急搶險物資及設施、裝置的籌備;向除雪防滑隊伍釋出預警資訊;組織運輸車輛做好搶險物資和人員的運送工作;承辦市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交通指揮組小組

工作職責:負責向過往車輛釋出預警資訊;根據災情調整車輛通行路線;為滯留途中的車輛和人員提供必要的援助;承辦市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宣傳報道通訊聯絡小組

工作職責:負責收集、整理相關新聞報道,及時消除不實報道帶來的負面影響;及時向社會通報應急處置工作的進展情況;負責組織有關新聞媒體,宣傳報道應急處置工作中湧現出的先進事蹟與典型;承辦市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4)後勤保障小組

工作職責:負責應急資金的籌集和撥付;對參與搶險救災有關人員的獎勵和處罰;對因參與與應急處理工作治病、致殘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承辦市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應急準備

(一)機械裝置、運輸車輛和物資儲備

財務科安排資金進行救災物資動態儲備和生產能力儲備。

局養護科負責全域性除雪防滑物資儲備的安排和排程;局機料科負責全域性除雪防滑機械裝置的安排和排程;局路政科負責全域性應急路政執法車輛的安排和排程。

(二)預警釋出

兗州公路局接到區政府或市局預警資訊後,應按有關要求,及時播報和轉發暴風雪天氣預警資訊,提前做好各項應對準備。同時,根據實際情況,提前組織應急隊伍和運輸車輛、機械裝置進入臨戰狀態。

(三)應急聯絡

兗州公路局應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建立聯絡員制度,明確聯絡員的工作職責、通訊方式、報告程式、報告內容等,確保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溝通聯絡暢通。

(四)應急隊伍

兗州公路局養護科組建公路除雪應急隊伍,在公路局搶通小組領導下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四、預警級別

根據《氣象災害預警訊號釋出與傳播辦法》,暴風雪災害分為四個等級,按危害程度、積極程度和發展態勢從重到輕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藍色預警訊號。

(一)紅色預警訊號

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5毫米以上,或已達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或已經對交通或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二)橙色預警訊號

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或已達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或已經對交通或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三)黃色預警訊號

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6毫米以上,或已達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農牧業有影響。

(四)藍色預警訊號

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4毫米以上,或已達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農牧業有影響。

五、應急響應

(一)響應原則

暴風雪預警資訊釋出後,對可能出現的暴風雪災害,堅持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原則;堅持先主後次、先急後緩、先重後輕的原則;堅持市局統一指揮,部門密切配合,全域性聯合救災,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形成全域性共同參與的聯動機制。

(二)響應條件

根據政府及氣象部門釋出的`暴風雪災害預警資訊,應當充分做好預防和應對準備工作;雪情發生後,對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分析研製,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應對措施,全面部署搶險救災工作。

(三)應急行動

災情發生後,局養護科要按本預案明確的職責,及時釋出預警資訊,下發緊急通知,召開緊急會議,決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除雪救災工作。重點做好如下工作:

1、調集人員和除雪機械裝置;應確保除雪完成時限,達到雪停後24小時內,保證至少雙向四車道的積雪清除完畢,基本恢復正常運營的條件;雪停後48小時,保證路面範圍內積雪清除完畢的目標。

2、對國省幹線公路被困車輛和人員實施緊急救助。

3、積極配合交通、公安交警部門封閉不能保障安全暢通額公路。

4、協調多方力量對國省幹線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實施應急救援。

同時,要及時收集和掌握災情資訊,傳達和落實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協調和排程各類應急資源,組織專家對災情進行分析和研製,彙總和起草災害報告,編輯災情專報,做好災情評估總結工作。

(四)響應終止

暴風雪天氣結束、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後,由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六、災情報告和評估

(一)災情的報告和評估單位

局養護科是暴風雪災害報告的責任單位,按實際調查、收集、上報災情評估報告。

(二)災情報告的時限要求

雪災發生後,局養護科應立即調查、瞭解、統計受災基本情況,將初步災情迅速報告市局養護科,並跟蹤瞭解和掌握災情動態,及時續報受災情況。

災情報告時間一般不超過半小時。

(三)災情報告和總結評估

災情報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時間、地區、範圍、強度、人員情況,基礎設施和車輛裝置受損情況,直接經濟損失情況,組織搶險救災的基本情況。

救災工作結束後,局養護科要及時總結、評估災害損失、救災情況、經驗教訓,及時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七、災後救助與恢復重建

局養護科要儘快查明公路橋樑基礎設施受損情況,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封閉交通;對不能通車的公路要設立繞行標誌和安全警示標誌。局養護科要儘快組織方案對公路橋樑基礎設施進行維修。

八、附則

(一)獎勵

對有效檢測預警、預防和應對、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我局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二)責任追究

對不按法定程式履行工作職責、不按規定及時釋出預警資訊、不及時採取有效應對措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預案管理、解釋與實施

1、本預案是我局指導兗州區國省幹線公路暴風雪災害救援工作的專項預案,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修訂和完善。

2、本預案由兗州公路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篇1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保障降雪等惡劣天氣情況下我局養護管理的普通國省幹線公路安全暢通,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使除雪防滑工作高效、有序進行,依據有關法規,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長清區公路局對上級部門釋出預警資訊或長清區氣象部門釋出降雪天氣預報後的預警響應。

1.3實施本預案中,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把保障公路通行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降雪對公路交通造成的影響。

(二)堅持分級負責的原則,局主要負責除雪防滑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各公路站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管轄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

(三)堅持科技先導的原則。逐步建設完善和充分利用監控、公路巡查等,提高路況資訊監測資訊化水平。

2組織機構和職責

2.1組織機構

局成立以行政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屬相關單位、機關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裝置安全科,裝置安全科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2.2職責

2.2.1局應急領導小組

研究部署、指導協調全域性應急管理工作;研究、決定應急管理工作重大事項;部署、組織、指揮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應急管理工作。

2.2.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為應急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門,負責起草應急管理重要報告、綜合類檔案等;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和應急工作需要,統一向上級報送應急工作檔案;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工作建議;指導和稽核應急預案的編制和修訂,檢查督促應急預案演練;檢查指導應急物資、裝備和應急保障隊伍的建設等;負責局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應急工作。

根據天氣預報和上級通知,按程式釋出和解除預警通知;根據預警等級和預案通知局有關人員到崗到位。

2.2.3養護科

負責調查確定除雪防滑重點管控路段;排程養護巡查工作情況、公路橋樑等設施和路面除雪防滑情況;督導、協調公路橋樑等設施的應急搶修和除雪防滑應急處置;收集、整理除雪防滑的各類資料。

2.2.4路政科

負責排程路政巡查工作情況;督導、協調涉路工程除雪防滑應急處置工作。

2.2.5辦公室

負責安排日常值班工作,預警啟動後後勤保障和新聞報道工作。

2.2.6應急中心

按職責完善路面監測監控系統;負責保障路網通訊及監控裝置暢通執行,收集相關資料資訊;根據應急領導小組安排,定時排程道路通行情況,對反映的應急突發資訊及時報告;在職責範圍內,對路網執行狀態進行監控;及時釋出路況資訊。

2.2.7各公路站、應急搶險中心

負責根據局應急預案的落實,成立相應機構,根據需要組建本單位除雪防滑應急隊伍,儲備應急物資;根據實際路況制定詳細除雪防滑工作流程;按照應急預案和工作流程做好本單位管轄的公路除雪防滑應急處置工作。

3工作機制

3.1運轉機制

進入冬季,各單位要充分做好除雪防滑應急處置準備工作,積極與當地交警部門加強聯絡,及時接收預警氣象資訊等。

局根據市局或有關部門的天氣預報或上級預警通知,針對全區公路系統啟動和解除預警響應。局應急辦負責及時接收預警資訊,及時轉發;或根據天氣預報,提出啟動與解除預警響應建議,經值班領導簽字後,發相關單位,通知局相關人員。

各公路站負責根據上級部門預警通知,針對本區域內公路範圍啟動和解除預警響應,並及時將預警啟動後的有關情況向局報告。

3.2會商機制

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需要組織會商,通報雪情形勢、研究預測雪情發展趨勢,制定應急處置措施等工作。

4預警

4.1預警級別

根據降雪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劃分為Ⅲ級(黃色)、Ⅱ級(橙色)、Ⅰ級(紅色)三個預警級別:

Ⅲ級(黃色)預警:天氣預報有小雪;

Ⅱ級(橙色)預警:天氣預報有中雪;

Ⅰ級(紅色)預警:天氣預報有大到暴雪。

4.2預警資訊釋出

濟南市公路局負責轉發上級預警資訊,或根據天氣預報釋出Ⅰ級(紅色)或Ⅱ級(橙色)預警;我局負責轉發上級預警資訊,或根據天氣預報釋出Ⅲ級(黃色)預警,並報濟南市公路局值班室。

預警資訊通過傳真、辦公內網、應急工作微信群等渠道釋出

4.3預警響應

4.3.1Ⅲ級(黃色)預警響應

①局分管領導、值班科長及值班人員在局應急指揮中心值班,及時掌握除雪防滑工作情況。

②各公路站值班領導在本單位及時收集掌握雪情和道路積雪結冰情況,指揮所轄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彙總上報有關情況。

③各公路站每4小時向局應急指揮中心彙報一次雪情和路況,上報相關報表。局應急指揮中心每4小時彙總各公路站的雪情和路況上報市局路網中心。

4.3.2Ⅱ級(橙色)預警響應

①在Ⅲ級預警響應基礎上,養護科、路政科、辦公室、裝置安全科、應急中心有關人員到局應急指揮中心,指揮排程全區公路系統除雪防滑工作,彙總上報有關情況。

②各公路站主要領導及有關人員在本單位及時收集掌握雪情和道路積雪結冰情況,指揮管轄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彙總上報有關情況。

③各公路站每3小時向局應急指揮中心彙報一次雪情和路況,上報相關報表。局應急指揮中心每3小時彙總各公路站的雪情和路況上報市局路網中心。

4.3.3Ⅰ級(紅色)預警響應

①局在Ⅱ級預警響應基礎上,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在應急指揮中心指揮,分管養護、路政、安全副局長全部到崗,指揮排程全區公路系統除雪防滑工作,彙總上報有關情況。

②各公路站主要領導及有關人員在本單位及時收集掌握雪情和道路積雪結冰情況,指揮管轄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彙總上報有關情況。

③各公路站每2小時向市局應急指揮中心彙報一次雪情和路況,上報相關報表。局應急指揮中心每2小時彙總各公路站的雪情和路況上報市局路網中心。

4.4響應結束

當除雪工作結束,公路通行能力基本恢復時,根據上級解除預警資訊或根據實際除雪工作情況,解除預警。

各公路站及時完成路面清理、養護等後續工作,並整理除雪工作情況總結報局應急指揮中心。

5保障措施

5.1通訊聯絡保障

各相關單位要建立除雪防滑工作通訊與資訊保障系統。應急指揮中心要配置電話、傳真機、電腦、網際網路終端等通訊設施。預案啟動後,參加除雪防滑工作的各級成員必須保持聯絡暢通。

5.2材料及物資準備

除雪物資準備:城區出入口等主要路線,備足融雪劑等材料,統一存放至公路站或應急中心。其他公路要準備充足的防滑材料,堆放在不影響行車、行人的兩側路肩上。同時備足掃把、鐵杴等人工除雪工具。

除雪裝置準備落實除雪車(或平地機)、灑布車、裝載機等裝置,可臨時租用,但需提前確定租用意向。除雪裝置要保持效能良好,採取必要的防凍、防滑措施,確保及時到位。

明確巡查車、除雪防滑人員乘坐的交通車輛,保持車況良好。

5.3安全保障

每年冬季除雪防滑工作實施前,必須加強安全教育,對除雪防滑預案進行演練,使所有工作人員熟悉操作規程,防止在除雪過程中發生次生安全事故。

除雪現場要準備符合規範要求的安全警示標誌,為所有除雪保通人員配備雨具、反光背心、急救藥品等,保證人身安全。

6資訊報告與釋出

各單位執行值班制度、突發事件資訊報告制度,保證資訊暢通。

局統一負責對外發布路況資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媒體和群眾散佈未經認可的訊息。

7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長清區公路管理局負責制定和解釋。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原長清區公路管理局冬季除雪保通應急方案同時廢止。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篇20

一、預案目標

按照統一排程、科學組織、合理安排、確保安全的原則,以機械除雪為主,區域性人工除雪為輔,結合使用融雪劑除雪的除雪保暢工作方針,最大限度地發揮高速公路在冬季惡劣天氣下的交通作用,保證低溫雪天高速公路暢通、安全,力爭做到保滄高速公路不因下雪而影響車輛通行。

二、組織機構

(一)保滄高速公路除雪保暢領導小組

組長:牛軍

副組長:王運琢

成員:龔英錄、張鳳愛、徐二星、周巍

(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冬季除雪保暢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工程部,龔英錄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主任:龔英錄

成員:張鳳愛、徐二星、穆寶、王亞芳

(三)值班電話:

(四)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啟動冬季除雪保暢預案,全面指揮應急工作;

2、副組長負責除雪保暢工作的具體排程,並安排組織實施;

3、工程部負責各養護工區的協調、各項準備工作及通訊、資訊的傳遞,時刻注意天氣預報的收集;

4、監察部負責利用情報板及時釋出雪情、路況等資訊,方便廣大司乘人員安全出行。

(五)各養護工區分別成立相應的冬季除雪保暢組織機構,制定應急預案,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各養護工區負責所轄路段內路面積雪清除工作的具體實施,接受公司除雪保暢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三、預案准備

(一)材料準備

1、結合20xx年度冬季除雪使用材料的庫存,由公司工程部通過招標形式統一採購融雪劑200噸。

2、融雪劑的使用與存放:由於工區沒有倉庫,先使用在外存放和20xx年度庫存的融雪劑;為方便撒佈車裝運融雪劑,融雪劑分別存放在保滄公司車庫、高陽養護工區、河間養護工區、沙河橋收費站、韓村收費站。

3、為應對今年冬季雪情加大的情況,工程部與融雪劑生產廠家聯絡約定,融雪劑廠家應在72小時內將100噸融雪劑運至指定地點。

4、各養護工區根據實際情況,加強協調,做好砂子、標誌服、施工警示燈、警示牌、小型機具等物資的準備工作。

(二)機械裝置

1、公司2臺除雪車分別放在高陽養護工區1臺、河間養護工區1臺。

2、除雪鏟2臺,高陽養護工區1臺,河間養護工區1臺。

3、除雪裝置要有專人負責,加強保養,做好保養和使用記錄。

4、每個養護工區各聯絡備用平地機2臺、裝載機2臺,遇有大雪可隨時準備上路除雪;各養護工區租用小型裝載機,裝載融雪劑。

(三)應急隊伍

1、各養護工區成立除雪保暢應急隊伍,如遇雪情全體人員留營待命,做好上路除雪的準備。同時,各養護單位做好除雪人員、機械準備,各養護工區成立應急隊伍1到2支,要做到落實到每個人,並留有聯絡電話,一旦出現雪情,隨時能上路,配備應急車輛、人員,為隨時做好上路除雪做好準備。

2、沿線各匝道除雪同主線除雪同時進行,先用推雪板進行推雪,再根據積雪量的大小,每個匝道安排除雪人員6-10人,在雪停後2小時內(雪停時間如果是晚上,應在天亮後上午8點前)匝道除雪人員安排到位開始除雪,並在6小時內將匝道範圍內積雪清除乾淨。各養護工區聯絡好地方車輛,如遇緊急情況可租用地方車輛上路除雪。

3、工程部負責組織對除雪車輛、機械裝置操作人員的培訓和除雪實戰演練,並要求各養護工區加強對駕駛操作人員的日常專業培訓,使操作人員能夠熟練掌握除雪機械,按照除雪保暢工作流程及雪天駕駛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作業。

(四)通訊資訊保障

1、除雪保暢領導小組成員手機24小時開機。工程部及各養護工區嚴格執行值班制度,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對值班人員進行培訓。時刻注意天氣預報和天氣變化,遇有雪情及時反映給領導、除雪保暢領導小組及其他相關人員,並做好記錄和相關處置工作。做好與公司值班室、監控室以及收費站、高速公路交警值班室、路政值班室的資訊溝通工作,保證通訊暢通。

2、值班人員負責收集雪情資訊、除雪進度、材料使用等情況。工程部及各養護工區設專人負責每日收聽收看天氣預報,隨時掌握天氣變化情況,有關雪情預報資訊及時向保暢領導小組彙報。

3、各養護工區在進行推雪、融雪劑撒佈作業時,白天每隔二小時、夜間每隔四小時向工程部值班室彙報除雪車位置、除雪效果和推雪、融雪劑灑布的工作量等資訊。冬季除雪保暢辦公室將各工區除雪作業情況彙總後向除雪保暢領導小組報告除雪資訊。

4、除雪過程中要定期向冬季除雪保暢辦公室彙報過往車輛的通行情況、融雪劑使用及庫存數量,並在除雪工作完成後進行書面總結,將除雪工作完成情況及融雪劑等材料的使用情況上報工程部。

(五)除雪車組織安排

1、高陽工區1號除雪車、3號推雪鏟負責朝陽站至高陽東站除雪工作;河間工區2號除雪車、4號推雪鏟負責高陽東站至終點除雪工作;根據各段除雪情況隨時調配、支援。各養護工區視天氣變化情況通知除雪車操作人員提前1天到工區待命。

各養護工區做好除雪車的維修保障工作,提前準備好配件,除雪車操作人員對除雪車及時進行保養,排除除雪車故障,除雪作業連續進行時間較長時實行替班。

2、各養護工區根據雪情合理安排除雪車作業路段,在除雪前各養護工區組織推雪鏟先將除雪段超車道積雪推向行車道,清除積雪的寬度不少於1車道(為提高工作效率,可考慮使用兩臺推雪鏟進行作業),使除雪車能正常作業。同時,各自轄段的互通立交、通道橋面積雪用推雪鏟推到橋兩端有邊溝的路段,派專人在橋下地方路段執勤,待除雪車作業到此區域時,立即對地方道路進行暫時封閉,橋兩側50m內不能有車輛、人員、牲畜等安全隱患。

3、在除雪作業過程中禁止一切車輛超越或靠近作業區域,要求壓道車(護衛車)有車載標誌、施工警示燈,車後安裝禁行標誌和“禁止超越”標誌牌,警示後面來車不可超越。

4、除雪車上路進行除雪作業之前,需經除雪保暢領導小組批准。

5、夜間收到降雪預報,提前將除雪車準備好,第二天早6:30準時上路進行除雪作業;如遇有除雪車不能正常作業時,養護工區應及時向工程部彙報並說明原因,同時向公司主管領導進行彙報。

四、除雪作業流程

(一)雪情處理

收到雪情通知,除雪保暢領導小組及各養護工區全體人員留營,做好除雪準備。養護工區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車次,巡查車輛全天候上路巡查,負責察看轄段內降雪情況,並將情況及時反饋工程部。根據雪情,除雪保暢領導小組根據各養護工區反饋情況統一安排調配除雪車上路進行除雪作業。

(二)一般情況處理

降雪量小於20MM,大部分路面形不成冰時,由各養護工區通知日常養護人員清掃積雪,在可能結冰的橋涵、大長縱坡、彎道、匝道等灑布融雪劑,橋面、各站口要施撒融雪劑(氯化鈉含量低的)。

(三)小雪除雪步驟

1、得到氣象部門小雪預報後,除雪保暢領導小組成員做好準備工作,及時啟動除雪預案。各工區主任在工區負責指揮工作,準備好施工物資、警示牌等;檢查機械,進行發動預熱,保證隨時出動;組織民工將上路撒佈融雪劑車輛裝好融雪劑待命。除雪作業人員隨巡查車輛上路,裝載一定數量的融雪劑,遇有橋涵、彎道,大長縱坡、匝道出現較厚積雪,隨時清除。

2、當降雪量增大,路面形成積雪層時,養護工區及時向除雪保暢領導小組反饋資訊,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安排除雪車上路除雪,對結冰路段撒佈融雪劑。

(四)中到大雪除雪步驟

1、得到氣象部門預報中到大雪後,除雪保暢領導小組成員做好準備工作,及時啟動除雪預案。各工區主任在工區負責指揮工作,開始下雪立即組織除雪車撒佈融雪劑。撒佈融雪劑,應根據雪量大小控制融雪劑使用量,降雪在50毫米以下時融雪劑的撒佈量不大於35g/㎡,當氣溫過低時適應增加施撒量和施撒次數,避免對路面、綠化造成損害。

2、組織推雪鏟將超車道積雪推至行車道,養護工區及時向除雪保暢領導小組反饋資訊,在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下合理安排除雪車除雪,對已經除雪作業仍存有積雪的路段,使用推雪鏟除雪。

3、對於除雪車、推雪鏟均不能完全清除積雪的重點路段和結冰路段撒佈融雪劑或人工清除。

(五)區域性降雪處理

如遇有區域性降雪,降雪區段所屬工區及時組織人員、機械、材料上路除雪,如雪情較大不能及時完成除雪任務,除雪保暢領導小組組織調配其他工區人員、機械、材料進行支援。其他養護工區做好相應的除雪準備。

(六)特殊路段除雪

匝道及各養護工區院落內的除雪工作與主線除雪作業同步進行。工區院內積雪在雪停後1天內清理乾淨。大橋橋面、收費站廣場如需撒佈融雪劑除雪,要選用含鹽量低、腐蝕性小的`融雪劑。

五、突發事件處理

1、因降雪引起嚴重堵車、重大交通事故,工區主任立即趕赴現場協助進行處理,及時清理路面,並按重大事件規定程式上報,同時做好與交警、路政等部門的協調、溝通。

2、車輛故障:當車輛在作業中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安排維修,要求故障不過夜;

3、人員調配:由各工區主任負責本工區除雪人員的調整;

4、通訊聯絡:工程部負責突發事件處理中的資訊傳遞,保證資訊傳遞準確、快捷。

六、安全生產

各養護工區組織對除雪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全體人員安全生產意識;所有上路人員著反光標誌服,除雪過程中嚴格按照安全施工規範及操作規程施工,加強對除雪機械裝置的保養、檢查,確保車況良好,車載標誌齊全完好;做好崗前安全檢查記錄,對存在標誌不齊全、有故障、安全等隱患的車輛禁止上路;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杜絕安全生產隱患,確保人員、車輛安全,不出現責任事故;進行夜間除雪過程中避免對通行車輛的安全、沿線地方人民群眾財產、人身安全造成影響。

七、後勤保障及雪後其它工作安排

各養護工區要加強除雪保暢的後勤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合理安排上路除雪作業人員的飲食,做好防護用品的發放,連續進行除雪作業時,將飲用水、食品及時送至除雪作業現場;食堂準備好熱湯、熱飯,保證上路除雪作業人員飲食。

除雪工作中要注意蒐集文字、圖片等資料。除雪作業完成後,各養護工區在3個工作日內將除雪作業車輛使用情況、人員情況、融雪劑使用、融雪劑庫存數量及費用等以總結形式書面上報工程部,同時對在除雪過程中出現的好人好事、先進事蹟進行宣傳報道。

養護工區在雪後加大巡查力度,及時組織進行路面坑槽的修補和沿線設施的修復工作,並組織人員進行沿線反光片、標牌防眩板等設施的擦洗。

八、演練工作

為使除雪準備工作做到萬無一失,除需裝置到位後,工程部將組織兩個養護工區進行一次除雪演練,以達到熟悉裝置效能和操作技能、檢驗預案可行的目的,演練預計12月3日左右進行。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篇21

為了保證惡劣天氣下應急處置高效、有序進行,全面提高應對水平,發揮最大潛能抗災救災,確保儲備倉庫、儲備物資、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江鈴物流有限公司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單位抗災救災的組織領導工作。其成員組成為: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管理部,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搶險救災組、人員救護組、後勤保障組,安全保衛組、通訊聯絡組,各自擔負抗災救災的具體工作。

(一)搶險救災組:具體負責現場搶險救災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二)後勤保障組:負責搶險抗災期間的後勤物資保障工作。

組長:xxx

成員:xxx

(三)人員救護組:負責抗災救災期間人員受傷時的.急救工作。

組長:xxx

成員:xxx

(四)安全保衛組:負責抗災救災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

組長:xxx

成員:xxx

(五)通訊聯絡組:負責向當地有關部門、聯防單位聯絡,請求增援。向各小組傳達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精神。事故結束後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部門上報有關材料。

組長:xxx

成員:xxx

二、適用範圍

氣象災害,是指由於暴雨、暴雪、寒潮、大風、沙塵暴、低溫、高溫、連陰雨、乾旱、雷電、冰雹、霜凍、大霧、龍捲風等天氣氣候事件影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儲備倉庫和儲備物資損失、職工傷亡的氣象災害。在本單位開展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應當遵守本預案的規定。

三、災前準備

及時與當地氣象部門取得聯絡,瞭解災害性天氣情況,及時獲取當地的災害性天氣預警,做到有備無患。

(一)對庫區、貨場排水系統進行檢查清理,疏通涵洞,確保涵洞、水溝暢通無阻。

(二)檢查倉庫、站臺庫,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確保倉庫、物資安全。

(三)檢查專用線路基、護坡及周界圍牆,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四)對電力線路、通訊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採取應急措施。

(五)對辦公樓的避雷裝置、配電、供水設施、車輛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做好搶險救災物資和生活物資的儲備。

(七)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和巡邏工作,發現險情,立即向上級報告並組織人員進行搶險。

四、搶險救災

(一)在上班期間,職工或巡邏人員發現災情應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啟動本預案,釋出有關禁令,動員全體幹部職工緊急行動起來,積極投入搶險救災。同時領導小組應及時報告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和管理局。

(二)在下班後、雙休日、節日期間,值班巡邏人員發

現災情應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一方面命令值班領導立即啟動抗災救災預案,組織在處人員對災情進行搶險;另一方面立即安排車輛,組織不在單位值班人員趕赴單位,進行抗災救災。

(三)受災現場指揮人員、救災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災情,接受指令,協調和指揮搶險救災工作。

(四)對壓壞的倉庫屋面要及時組織修復,使物資受損降至最低限度。

(五)對突發災情,在崗人員沒有接到相應指令,一定要堅守工作崗位,並根據災情情況採取相應的搶險保庫和自救措施。

(六)災情特別嚴重,搶險救災力量有限時,應及時向當地有關部門取得聯絡,爭取支援。

(七)搶險救災中如遇人員受傷時,應立即進行救護並送就近醫院救治。

(八)加強日常的治安管理和保衛工作。

五、善後工作

(一)做好受傷人員和家屬的安撫和慰問工作。

(二)及時動員全體人員恢復生產,做好受損工程的修復。

(三)做好其它善後處理工作。

六、獎懲

(一)參戰人員表現突出的由單位給予表彰或向上級請功嘉獎。

(二)搶險救災中無故不到場,不服從命令,不聽從指揮,臨陣脫逃者視情節輕重以予經濟、行政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預案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安全管理部編制、修改和釋義,本預案自頒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