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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施應急預案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設施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消防設施應急預案

消防設施應急預案1

1.事故型別和危害程度分析

1.1編制目的:為了正確、有序、快速地處置特發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和事故影響,保障消防系統安全、穩定、可靠執行,保障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本應急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並結合實際而制訂。

1.3適用範圍:本應急預案適用於消防維護班組應急處置消防特發事件。

1.4安全風險辨識:通過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在機房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如下安全風險,可能會導致發生消防裝置誤動作造成大範圍受損事件。

1.4.1自然災害(地震)等導致消防裝置設施大範圍受損事件發生的安全風險;

1.4.2人為外力(誤操作)導致消防裝置設施大範圍受損事件發生的安全風險;

1.4.3消防裝置設施老化(管道爆裂)導致大範圍受損事件發生的安全風險;

1.4..4發生事故的條件:施由於設計、製造、安裝、除錯、執行、使用不當導致事故發生,都有可能造成消防裝置設施大範圍受損事件。同時,消防裝置設施遍佈整個大樓,由於自然災害、裝置設施老化、人為誤操作,誤動作等因素,導致消防裝置設施大範圍受損事件發生的安全風險很大。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預防為主。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全面、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要求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監督到位,考核到位,在提高設計水平、裝置設施健康水平、強化預防工作的同時,健全應急體系,做好消防裝置設施大範圍受損事件應急工作,力爭使事故損失和事故影響降底到最小程度。

2.2統一指揮。在公司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消防裝置設施大範圍受損事件應急組織體系、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保障體系,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事故處理、應急救援等各項應急救援工作。

2.3分級管理。按照國家《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的有關要求,我公司按照分級管理、分工協作的原則,建立健全有系統、分層次、上下協調一致的消防裝置設施特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體系,加強應急宣傳與教育、培訓與演練、實施與評估等各項工作。

2.4措施果斷。一旦發生消防裝置設施造成大範圍受損事件,危及機房的安全穩定執行,干擾大樓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產生不良的影響,公司各有關部門必須按照職責與分工,反應及時,動作迅速,措施果斷,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和事故影響。

2.5依靠科技。切實落實科學發展觀,採用新技術、新裝備努力提高消防裝置設施抵禦各種安全風險的標準。加大反事故技術措施落實力度,加強檢測與監控的力度,做好備品備件和事故搶修值班制度工作,努力提高應對消防裝置設施造成大範圍受損事件的水平。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組織體系

3.1.1.成立應急領導組,全面領導銀聯資訊中心消防裝置設施特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2應急領導組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要求;接受銀聯資訊中心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

(2)統一領導消防特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3)組織制定消防裝置設施大範圍受損事件搶修應急預案並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訂;

(4)釋出消防裝置設施特發事件搶修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和終止命令;指揮協調消防裝置設施特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

(5)釋出消防裝置設施大範圍受損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的進展與處置情況。

3.3應急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3.3.1.及時瞭解消防裝置設施大範圍受損事件情況,提請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啟動、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

3.3.2.落實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應急指令;

3.3.3.監督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掌握應急處理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應急處理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3.3.4.制訂、監督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訂;制定完善有關應急工作的規章制度;

3.3.5.組織開展消防裝置設施特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培訓與演練。

3.4處置措施

3.4.1.在應急狀態下,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消防應急預案,奔赴現場,開展應急修復工作,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3.4.2.在應急狀態下,應當調動一切力量,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消防系統穩定執行,保證重要地方的可靠保障,積極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並儘快恢復正常狀態。

3.5人員保障

3.5.1.所有公司消防維保人員為兼職應急人員,並符合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經醫師鑑定,無妨礙工作的病症,具備必要的安全工作技能和知識,並經考試合格,特種工應當取得相應資格證

3.5.2.消防裝置設施廠家配合應急處置工作,應當作為臨時工進行安全管理,廠家人員應當在有關專業人員不間斷的監護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5.3.建立全天24小時領導帶班的生產值班制度,保證資訊暢通,反應及時。

3.6應急物質與裝備保障

3.6.1.水系統鋼管,配件,閥門,噴頭,消防栓等備品備件充足力大於90%。

3.6.2.大型裝置備件全市統一調配;

3.6.3.應急搶修車輛等分割槽域配置;

消防設施應急預案2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員工的工作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指導方針,從維護廣大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確保安全,實現公司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建設“一強三優”專案部的發展戰略目標出發,構造“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消防安全應急體系,全面提高專案部應對火災的能力。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專案部成立消防安全管理應急指揮部,負責專案部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管理應急指揮部由專案部和監理部成員組成。

應急組織機構領導小組

組長:xx(公司主管安全領導)

副組長:xx(施工單位專案部經理)

成員:xx等

社會急救電話:

急救電話---120火警----119公安----110

消防安全管理應急指揮部職責:指揮協調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四、安全管理措施

一、專案部要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技術標準進行有效的科學管理,最終達到消除火災隱患目的。

二、合理共同規劃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佈局,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隱患。一是要針對施工現場平面佈置的實際,合理劃分各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設立明顯的標誌,將火災危險性大的區域佈置在施工現場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側或側風向。二是儘量採用難燃性建築材料,減低施工現場的火災荷載。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建築工地應設定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訊、報警裝置。

三、認真貫徹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確定以專案經理為第一負責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成立義務消防安全組織,負責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同時指定專人負責停工、復工前後的安全巡視檢查,重點巡查有無遺留菸頭、電氣點火源、明火等火種。

五、對員工必須經過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特別是要加強對電焊、氣焊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使之持證上崗。

六、加強施工現場的用火管理。要嚴格落實危險場地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瓶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派一監護人,配齊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在焊接點附近採用非燃材料板遮擋的同時清理乾淨其周圍可燃物,防止焊珠四處噴濺。

七、是在民工宿舍、員工休息室、危險物品庫房等火災危險處設立醒目的嚴禁吸菸等消防安全標誌,必要時設定吸菸室或指定安全的吸菸地點。

八、是加強施工現場的用電管理。施工單位確定一名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電工正確合理地安裝及維修電氣裝置,經常檢查電氣線路、電氣裝置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線路接頭是否良好、有無保險裝置、是否存在短路發熱、絕緣損壞等現象。

五、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及規定

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應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做到佈局合理。要害部位應配備不少於4具的滅火器,要有明顯的防火標誌,並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靈敏有效。

(3)專案部應建立消防規章制度和消防組織,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施工現場的義務消防人員,要定期組織教育培訓,並將培訓資料存入內業檔案中。

(4)施工必須設定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不於3.5米,並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佔臨時消防車道。

(5)高度超過24米的建築工程,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於75毫米,每層設消火栓口,配備足夠的水龍帶。消防供水要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作為施工用水管線。

(6)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用火前,要對易燃、可燃物清除,採取隔離等措施,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後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後方可離去。用火證當日有效,用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

(7)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建築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8)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配電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裝置。施工現場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業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

(9)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10)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應符合防火要求。庫房應採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11)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進度限量進入並採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12)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13)施工現場嚴禁吸菸。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定宿舍。

(14)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15)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的防火要求,必要時設專人看護。

(16)生活區的設定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不得臥床吸菸。

(17)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用火要經審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停火時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洩漏。

安全規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設的臨時建築,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電氣裝置和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符合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審查批准,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的時間內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須專庫儲存;化學易燃物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應按其性質設定專用庫房分類存放,其庫房的耐火等級和防火要求應符合公安部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使用後的廢棄物料應及時清除。建設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裝電器裝置、進行電氣切割作業等,必須由合格的焊工、電工等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電熱器,須有工程技術部門提供的安全使用技術資料,並經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同意。重要工程和高層建築冬季施工用的保溫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學易燃物品時應限額領料。禁止交叉作業;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七)非經施工現場消防負責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現場內住宿。

(八)設定消防車道,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夠的消防水源。

(九)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並設在安全位置。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設施不得埋壓、圈佔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須對消防裝置採取防凍保溫措施。

六、滅火器材配置和急救器具準備

1、救護物資種類、數量:救護物資有滅火器、黃沙、石灰、麻袋、撬、鐵鍬等數量充足。

2、救災裝備器材的種類:倉庫內備有安全帽、安全帶、切割機、氣焊裝置、小型電動工具、一般五金工具、雨衣、雨靴、手電筒等。統一存放在倉庫,倉庫保管員24小時值班。

3、消防器材:乾粉滅火器和1211滅火器。國標消防栓,分佈各樓層。設定現場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燈。消防栓應標明地點。

4、急救物品:配備急救藥箱、口罩、擔架及各類外傷救護用品。

5、其它必備的物資供應渠道:保持社會上物資供應渠道(電話聯絡),隨時確保供應。

6、急救車輛:專案部自備小車,或報120急救車救助。

7、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項:

(1)有專人保管,但不要上鎖。

(2)定期更換超過消毒期的敷料和過期藥品,定期對急救器材進行保養。

(3)放置在合適的位置,使現場人員都知道。

七、培訓和演練

1、消防知識培訓:專案部定時組織員工培訓有關消防安全、救助知識,有條件話邀請有關專家前來講解,通過知識培訓,做到迅速、及時地處理好火災事故現場,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2、使用和器材維護技術培訓:對各類器材的使用,組織員工培訓、演練,教會員工人人會使用搶險器材。倉庫保管員定時對配置的各類器材維修保護,加強管理。搶險器材平時不得挪作他用,對各類防災器具應落實專人保管。

3、專案部、監理部要每半年對義務消防隊員和相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知識、防火器材使用培訓和演練(傷員急救常識、滅火器材使用常識、搶險救災基本常識等)。

4、加強宣傳教育,使全體施工人員瞭解防火、自救常識。

八、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消防事故後要分析原因,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查處事故,編寫調查報告,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負責對預案進行評審並改進預案。針對暴露出的缺陷,不斷地更新、完善和改進火災應急預案檔案體系,加強火災應急預案的管理。

消防設施應急預案3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第二條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為了對公司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資訊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三條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公司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小組由單位負責人和分管安全經理及有關部門成員組成。 消防應急指揮小組職責:指揮協調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具體分工如下:

1.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

2.負責組織人員疏導被困人員,維持現場秩序。

3.負責立即同醫院,公安,消防部門的聯絡,說明詳細事故地點,事故情況,並派人到路口接應。

4.負責現場物資,車輛的排程。

第四條 根據人員的變動及時調整義務消防人員,每年對消防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培訓和實戰演習,教育全體職工學習滅火器使用常識,掌握防火滅火器滅火要點和自救器材的完好情況,及時更換過期和失效的滅火器,保證滅火器的正常有效。

第五條 火災事故應急措施

(一)報警:公司員工,值班人員發現火情後應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門報警,根據火情可直接報"119"火警。

(二)接警:安全部門接警後,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和消防應急指揮小組報告,通知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啟動應急預案。

(三)處置:指揮各工作小組,義務消防隊迅速集結,按照職責分工,進入相應的位置開展滅火救援行動。對火災現場人員有序的進行疏散。撲救火災時按照"先控制,後滅火:救人重於救火:先重點後一般"的滅火戰術原則。並派人及時切斷電源,接通消防水泵電源,組織搶救傷亡人員,隔離火災危險源和重要物資,充分利用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滅火。傷員身上燃燒的衣物一時難以脫下時,可讓傷員躺對底墒滾動,或用水灑撲滅火焰,並立即送醫院進行救治。

(四)協助消防員滅火。對自救的基礎上,當專業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後,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小組要簡要的向消防隊負責人說明火災情況,並全力支援消防隊員滅火,要聽從消防隊的指揮,齊心協力,共同滅火。

(五)保護現場。當火災發生時和撲救完畢後,指揮小組要派人保護好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等待對事故原因及責任人的調查,同時應立即採取善後工作,及時清理,將火災造成的垃圾分類處理並採取其他有效措施,從而將火災事故對環境造成的汙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六)火災撲滅後,由安全部門協助公安消防部門,查明火災原因,調查火災損失。

第六條 火災事故調查處置。按照公司事故(事件)報告分析處理制度規定,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小組對調查和審查事故情況報告出來以後,作出有關處理決定,重新落實防範措施。並報公司應急搶救領導小組和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條 應急物質

常備藥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繃帶,無菌敷料)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袋,氧氣袋,滅火器等救火物資。

注意事項:

1、貴重的書畫文物及重要的檔案資料等,一旦著火不可用水撲救。

2、那些比重輕於水的易燃液體著貨後不宜用水撲救,因為著火的易燃體會漂對水面上,到處流淌,反而造成火勢蔓延。

3、高壓電器裝置失火不能用水來撲救,一是水能導電容易造成電器裝置短路燒燬。二是容易發生高壓電流沿水柱傳到消防器材上,使消防人員造成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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