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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範文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範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範文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及時有效地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確保統一指揮,迅速反應,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重大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由於自然人為的原因,在危險化學品貯存、經營、運輸、使用過程中,可能引起洩漏、燃燒、爆炸造成危害人員生命和健康及財產損失的事故。我市危險化學品危險源分佈點多面廣,種類較多。現有危險化學經營,使用單位90多家,涉及石油、燃氣、爆炸品、有毒物品和農藥。共達50多個品種。有以貯存、經營為主的油料、化工、燃氣倉庫等超過臨界量的重大危險源20多處。這些潛在事故隱患隨時可能引起事故發生。

一、應急救援的主要任務

(一)、制定處置總體決策和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災害事故現場情況,查明事故原因,適時調整行動方案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搶修危害源。

(二)組織事故現場救援指揮部排程各單位之間的通訊聯絡。

(三)組織協調救援的指揮、物資、裝置、防毒面具、衣物等器材。

(四)組織事故現場所需電力、可燃氣、液體以及交通運輸等相關保障工作。並轉移危險物品。

(五)組織搶救人員,送療保障。

(六)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疏散區域內人員,維護救援現場秩序。

(七)組織消除危害後果,恢復正常秩序。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隊伍編成及任務區分

(一)市安全生產救援指揮部是應急救援最高指揮機構,總指揮由安委會主任分管副市長、祕書長、安監局領導組織。主要職責是統一組織領導救援工作,決策救援行動,指揮排程各種救援力量及社會各有關方面的行動。

(二)市安監局應急救援中心負責承辦日常救援事務。主要職責是:制定和組織落實救援行動預案;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建立危化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準備好救援物資、器材等;組織建立起指揮、通訊、值班勤務等社會保障力量。並指揮指搶救隊執行救援行動。

(三)消防和搶險救援組,由消防隊組織。主要任務是:滅火、消,協同事故單位控制危害源,消除危險化學品洩露和擴散,營救重度、中度危害區人員,搶修裝置排除險情。

(四)現場管控組。主要任務是對救援現場實施警戒,嚴禁無關人員出入現場。疏散群眾撤離危險區,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疏導現場搶險車輛,並對主要路段進行管制。

(五)調查取證組。負責進行現場勘察,提取物證。對重大責任人採取措施,控制逃避。

(六)送療救護組。主要任務是對事故現場受傷害人員進行急救和護送治療,通報相關醫院做好接治傷員準備工作。協調市血站、防疫部門做好搶救受傷人員的準備工作。根據需要開設現場救護所。

(七)新聞宣傳組。主要任務是:組織事故現場的宣傳教育和採防報道、為能干擾事故搶險。負責釋出現場救援作息、傳達市政府命令、通告等項工作。

(八)環境監測和氣象保障組。主要任務是及時向指揮部通報監測情況,跟蹤監測危險物品災害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氣象組將天災情況送達指揮部,分析天氣對救援的影響,協助修改應急方案。

(九)運輸組。主要任務是:運送疏散人員,協助醫療隊護送傷員,轉移物品,運送搶險救援物資。

(十)搶修組。主要任務是:對建築物實施搶險搶修,以大型工程機械作業手段實施搶險救援。

三、應急救援指揮及協調方法

(一)報警。市安監局救援中心建立全天候值班,並與市政府,火警、治安、急救、交警建立聯動報警系統市安監局救援中心電話。遇有危險化學品災害事故,事故單位立即向市救援中心報警。

(二)接警。市安監局應急救援中心接到報警後,立即報告總指揮,通知指揮部成員到指揮中心或事故現場,通知各救援隊,保障組立即集結,服從命令,前往事故地點進行救援。

(三)現場指揮。各救援組到達現場後,立即按規定任務開展救援行動。現場指揮救組移交,事故單位交消防隊,再交現場指揮部。

(四)疏散組織指揮。事故單位組織本單位人員疏散,街道、社群組織群眾疏散。運輸隊協助運送,治安隊協助疏導。

四、落實措施和要求

(一)要全面落實人員和裝備。各救援組要按照預案配齊配強人員,落實到人頭。根據任務分工自行調整配備車輛、器材,保證調動執行任務需要。、

(二)建立完善值班聯絡系統。各救援組要設立24小時值班員,掌握同指揮部的聯絡方法。救援車輛、裝置、器材情況能移與值班員保持聯絡,以便隨時呼叫。

(三)落實行動方案。各有關部門,救援組織和重點目標單位要根據預案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進一步明確參加救援行動了人員、任務情況,同時要適時開展演練。

(四)及時收集整理救援資訊。各危險化學品重點目標單位要經常檢查、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各救援組織要適時調整、補充人員、裝備、器材並上報市安監局救援中心要及時蒐集整理救援資料。完善救援資料資訊庫。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和消除事故危害,保護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河北省危險化學品災難應急救援預案》,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1.3概念與分級

1.3.1概念

本預案所稱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在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和廢棄危險化學物品處理過程中,由一種或數種危險化學品或者其能量釋放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汙染事故。包括由危險化學品引起的燃燒、爆炸事故、洩漏事故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其它事故。

1.3.2危險化學品事故等級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分為四級。

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含1億元)以上的事故;100人(含10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10萬人(含10萬人)以上的事故。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10人以上不足30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10人以上不足30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不足1億元的事故;50人以上不足10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5萬人以上不足10萬人的事故。

較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3人以上不足10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3人以上不足10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事故;30人以上不足5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1萬人以上不足5萬人的事故。

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不足3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不足3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事故;不足3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不足1萬人的事故。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下列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1.4.1本轄區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

1.4.2上級認為臨近區域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需要本市支援的(市政府批准)。

1.4.3市政府認為需要處置的其它事故災難。

1.5工作原則

1.5.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實施科學指揮,最大限度地降低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5.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

1.5.3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後,應以現場當地鄉(鎮)政府和本企業為主,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待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到達後,服從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領導,協助其工作。

1.5.4平戰結合,預防為主。堅持事故應急救援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工作。

2應急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市政府辦公室、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消防科、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市衛生局、市交通局、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市氣象局、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委宣傳部、市廣播電視局、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

市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職責是:負責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工作。

2.2指揮機構與職責

市成立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市政府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市安監局局長

市公安局局長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

2.2.1凡本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發生事故後,需要啟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由總指揮發布啟動本預案命令。

2.2.2總指揮或總指揮委託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現場搶救工作。

2.2.3負責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彙報應急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爭取上級和華油援助。

2.2.4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具體方案、措施等各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並組織實施。

2.2.5釋出撤銷、救援、協調等各方面的臨時性命令。

2.2.6負責向媒體迅速、如實傳遞釋出資訊。

2.2.7負責組織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2.3成員單位職責

2.3.1市政府辦公室:承接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總指揮提供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關於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3.2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應急救援模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諮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

2.3.3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災區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維護事故災區社會治安;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3.4市公安局消防科:負責制定洩漏和滅火撲救預案;協調消防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洩漏和有關裝置容器的冷卻;組織受傷人員的搜救。

2.3.5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3.6市衛生局:負責事故災區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檢測危險化學品對人體的危害程度;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2.3.7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對事故區大氣、水源、土壤進行監測;對有毒化學物質在大氣、水域、土壤中的擴散進行分析,預測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程度,並向指揮部提出控制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後指導現場遺留有害物質的消除;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汙染事故的調查。

2.3.8市交通局:負責事故災難損壞的交通設施的搶修工作;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負責排程運輸公司、汽車出租公司等單位的車輛,實施救援車輛的保障;負責監督搶險單位車輛的日常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2.3.9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中因特種裝置原因而發生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裝置提供所需的技術支援和處置方案。

2.3.10市建設局:負責城鎮燃氣的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有關建築物的相關技術資料;組織人員緊急處理修復被破壞的相關重大設施。

2.3.11市氣象局:負責為指揮部提供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區域內的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溼度、雨量等有關氣象引數和氣象服務。

2.3.12市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調撥和供應。

2.3.13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中應急救援和善後工作的資金。

2.3.14市民政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有關災民的安置和救濟;做好善後工作。

2.3.15市廣播電視局:負責組織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2.3.16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負責事故發生時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待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到達後,服從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領導,協助搶險救援工作。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防

市建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資料庫,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眾的預防意識;安監局和鄉(鎮)安監辦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做到早發現、早整改;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健全危險化學品事故預警、預報體系建設,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做到及時、快速上報。

3.2監測

市安監局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日常監測,並及時向市政府上報重大事故風險資訊。

3.3報告

3.3.1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要立即向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報告。

3.3.2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的資訊,有關部門和單位也要及時通報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

3.3.3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後,根據重大危險源監控資訊,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其它災害可能引發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事故災難險情分析,並將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相關情況,立即向市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3.3.4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危險化學品事故資訊經核實後,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上級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上級有關部門。

3.4預警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危險化學品災難事故報告後,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根據事態發展情況,通知有關部門,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要及時釋出事故災難預警資訊。

預警包括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釋出時間等內容。預警資訊的釋出、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通訊、警報器、宣傳車或者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進行。

4應急響應

4.1響應程式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一旦發生事故,發生事故的企業和當地鄉(鎮)政府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並按照規定向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上報有關資訊。

發生較大級別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時,市應急救援辦公室要及時向上級應急辦公室報告有關資訊,爭取上級救援隊伍的支援和專家的指導。

4.2啟動條件

本市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等級達到一般級別時本預案進入啟動準備狀態。

4.3響應措施

進入啟動準備狀態後,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收集事故有關資訊,向專家請教事故救援的指導意見,組織人員做好應急救援前的準備工作。

進入應急救援狀態後,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協調指揮下,在專家組現場指導下,開展救援工作。

4.4資訊處理

4.4.1市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後,要及時上報上級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發生事故的等級不同,在上報上級的同時,要按規定上報省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4.4.2市應急救援辦公室要跟蹤事故發展、搶救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有關資訊,應急救援指揮部需要上級協調解決和提供支援時,及時向上級提出請求。

4.4.3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具體組織有關專業應急機構研究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資訊處理方法,統一資訊分析、處理技術標準,並按規定向有關部門通報事故資訊。

4.5指揮與協調

進入應急狀態後,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搶險的緊急處置工作。其主要內容是:

4.5.1在市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指令前,指揮當地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救援工作。

4.5.2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傷員進行緊急搶救和醫療移送。

4.5.3落實市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應急救援指令。

4.6緊急處置

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成員接到市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後,應當立即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並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物理狀態、化學性質和發生事故的不同類別,按照有關規定開展相應的救援工作。

4.7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因危險化學品物理狀態、化學性質和發生事故類別以及有關人員職責的不同,應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及其它應急人員進入汙染區域時一般應配備過濾式防毒面具、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裝備;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人員進入汙染區域時應配備密閉防毒面罩、防酸鹼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裝備。

4.8群眾的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當組織人員做好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其主要內容是:

4.8.1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評估事故影響範圍和事故後果的嚴重程度,確定群眾的安全防護範圍,明確保護群眾安全的必要措施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

4.8.2確定群眾的疏散撤離方式、程式和疏散撤離的範圍、路線,並指定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4.8.3確定應急情況下對群眾進行醫療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的方式和程式;

4.8.4由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群眾疏散、避難過程中的治安管理工作。

4.9社會救援力量動員

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向上級政府或上級救援機構請求予以支援。

4.10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分析、檢測與後果評估

市環保局負責對汙染區域的水源、空氣、土壤等進行分析處理,及時監測、確定毒物的種類、濃度及擴散範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環境資料。

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專家組,根據事故現場情況以及環保局提供的環境資料,分析事故原因和發展趨勢,評估、預測事故影響程度及其後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提供支援,並寫出分析報告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

4.11新聞報道

市廣播電視局要按市政府擬定的資訊釋出方案確定釋出內容,並及時進行釋出報道。

4.12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報市政府批准,終止實施本方案,應急救援指揮部發布事故應急救援結束命令。應急救援隊伍和指揮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5後期處理

5.1善後處理

政府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主要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物資和勞務的徵用補償,災後重建,汙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安撫受難和受影響人員,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獎勵與撫卹

政府對應急救援處置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獎勵;對因參加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致病、致殘、死亡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撫卹。

5.3社會救助

市民政局依法做好捐贈資金和物資的接受、管理、分配、使用與監督工作。

5.4保險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後,保險公司要及時派人員開展對應急救援人員和受災人員的保險受理、賠付工作。

5.5應急救援總結

本預案終止實施後,應急救援指揮部要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完成應急救援報告。並上報上級應急救援有關部門。

6保障措施

6.1通訊保障

應急救援指揮部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單位負責人通訊錄(通訊錄見附件四),各成員單位也要建立相應人員通訊錄,確保應急指揮部的命令下傳暢通,各成員單位相關資訊上報及時。

6.2應急救援的裝備保障

應急救援的裝備保障根據相關職責,由下列各單位負責保障:

6.2.1交通運輸保障由市交通局負責。組織各交通運輸單位對搶險人員、物資的前運後送工作。

6.2.2醫療衛生保障由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能力的醫院,組成醫療救護隊實施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並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對人員的傷亡特點,協調醫療藥品和器材。

6.2.3治安保障由市公安局負責。主要做好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和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

6.2.4物資保障由市安監局負責。主要組織全市各危化生產經營企業,根據各企業實際,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在應急響應時,協調、調動各企業的救援物資,保障應急救援的需求。

6.2.5資金保障由市財政局負責。主要排程應急救援時物資所需資金和善後資金的供給。

6.3技術保障

6.3.1市氣象局要為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應急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援。

6.3.2市安監局要建立本市重大危險源和化學品資料庫,利用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分佈情況的資料資源,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基本資訊。

6.3.3充分利用當地石油各大企業的科技人員,建立人員資訊庫,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技術專項研究,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技術儲備,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援。

6.4宣傳、培訓與演習

6.4.1組織有關部門廣泛宣傳與應急救援有關的法律、法規,公開報警電話(2222990)、災情受理部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常識的普及工作。

6.4.2培訓

各應急救援機構單位對應急救援人員要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並做好後備人員的培訓,積極吸收社會志願者參加,提高公眾的自救、互救能力。

6.4.3演習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有關企業應根據各自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演習。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應急救援預案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制定,經市政府批准後由政府辦公室印發實施。市安監局根據需要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的變化情況,以及在預案的實施、演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

7.2預案的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7.3預案的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區域劃分附件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危害範圍、危害程度與危險化學品事故源的位置劃分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及事故可能影響區域。

(一)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即距事故現場0~500m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並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築物設施及裝置損壞,人員急性中毒。

事故中心區的救援人員需要全身防護,並佩戴隔絕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斷事故源、搶救傷員、保護和轉移其它危險化學品、清除滲漏液態毒物、進行區域性的空間洗消及封閉現場等。非搶險人員撤離到中心區域以外後應清點人數,並進行登記。事故中心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誌。

(二)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即距事故現場500~1000m的區域。該區域空氣中危險化學品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

該區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導防護、監測汙染情況,控制交通,組織排除滯留危險化學品氣體。視事故實際情況組織人員疏散轉移。事故波及區域人員撤離到該區域以外後應清點人數,並進行登記。事故波及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誌。

(三)受影響區域。受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危害。

該區救援工作重點放在及時指導群眾進行防護,對群眾進行有關知識的宣傳,穩定群眾的思想情緒,做基本應急準備。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3

一、裝卸

1、搬運、裝卸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摔、碰、拖拉、翻滾、野蠻操作或使用不合格的裝卸工具等,會引起火災、爆炸、中毒、化學灼傷事故。

2、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時,沒有劃定禁火區,作業人員違章吸菸或動用明火,會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二、運輸

1、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行駛中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發生翻車、撞車,會引起火災、爆炸、中毒、化學灼傷事故。

2、危險化學品包裝不合格或堆垛過高不穩,發生倒塌,在行駛途中發生洩漏,會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3、混裝混運互為禁忌物料,運輸中由於貨物相互擠壓致包裝破漏,二種化學性質相牴觸的物料混合,會引發著火,爆炸事故。

三、撲救不當

發生火災時,因不熟悉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滅火方法,使用不適當的滅火器材,致使火災擴大,造成更大危險。

四、儲存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過程中的著火源控制不嚴,各庫房周圍的明火作業、吸菸、汽車排氣管火星、煙囪飛火等外來火種;內部裝置不良、操作不當引起的電火花等,會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3、產品變質。有些危險化學品長期不用,仍廢置在倉庫中,又不及時處理,往往因變質而引起事故。

4、養護管理不善。倉庫建築條件差不適應所存物品的要求,如不採取隔熱措施,使物品受熱;因保管不善,倉庫漏雨進水使物品受潮;盛裝的容器破漏,使物品接觸空氣或易燃物品蒸氣擴散和積聚等均會引起著火或爆炸。

5、違反操作規程。搬運危險化學品沒有輕裝輕卸;或者堆垛過高不穩,發生倒塌;或在庫內改裝打包,風焊修理等違反安全操作規

程造成事故。

6、建築物不符合存放要求。危險品庫房建築設施不符合要求,造成庫內溫度過高,通風不良,溼度過大,漏雨進水,陽光直射,使物品達不到安全儲存的要求而發生火災。

7、雷擊。危險品倉庫或露天的儲罐遭受雷擊,發生火災事故。

事故發生後應採取的處理措施

一、危險化學品洩漏應急處理措施

一旦化學品洩漏,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少洩漏的危險、危害。處理洩漏根據具體情況應從以下方面採取措施:

1、疏散有關人員,隔離洩漏區。根據洩漏量和洩漏物的特徵而定。

2、切斷火源。洩漏易燃易爆、有毒物料時,立即停止洩漏區周圍一切可以產生明火的作業,嚴禁火種。

3、處理人員的個體防護。根據洩漏物料的理化性質,選擇適當

的呼吸器、防護服、橡膠長靴、膠皮手套等防護用品進行防護。

4、堵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儘可能切斷洩漏源,如堅固包裝容器桶蓋,在漏點打卡子,包裝桶底部滲漏時倒置等。

5、用惰性材料吸附。小量洩漏用砂土或不燃性材料吸附或吸夥。

6、利用圍堤火容。大量洩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防止洩漏範圍擴大。

7、沖洗。對能溶於水或能與水混合的物質,用水大量沖洗,並收集廢水,使之流入汙水處理系統或集中處理。

8、轉移回火。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運用適當器具對洩漏物進行回火。

二、火災事故處理措施

1、火災撲救。裝卸、運輸中發生起火事故,組織現場人員根據著火物料的特性採用相適應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和控制。

2、報警。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3、人員緊急撒離或轉移。火災發生時,組織現場人員和周圍人員向逆風向安全地帶轉移。滅火人員在火災熱輻射超過或估計超過人體的安全限度時,要採取緊急避難或人員撒離。

4、防止火災擴大,防止爆炸。在可能情況下,組織人員將火場附近的危險化學品物料,儘快運出,遠離火災現場。對無法搬走的易燃易爆桶裝物料,用水冷卻,防止爆炸。

5、堵截流淌火。火場上如果有液體流淌火,用黃沙、泥土等,構築起堤壩進行堵截,阻止火勢蔓延。

6、消防隊到達現場後,向消防人員介紹燃燒物料名稱、數量、危險性、有無毒性等情況,積極配合消防隊滅火。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4

1.目的

為了完善化學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應急救援,使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員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範圍

本預案使用與公司範圍內所有發生的如下事故

2.1 洩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體)

2.2 人體意外接觸(正己烷、甲苯)傷害。

2.3 正己烷職業中毒

3.組織領導及職責

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救援隊的領導和指導工作。

3.2 應急救援隊由義務消防隊員,現場救護員,以及組長以上組成,分兩個應急救援小組。

3.3責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接到發生嚴重事故時應指揮應急救援隊按有關方案實施救援。

3.3.2應急救援隊接以發生事故廣播時應到大門保安處集合,接受任務,開往現場進行救援。

3.3.4遵循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式。

4.各類事故應急程式

4.1 洩漏

4.1.1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洩漏汙染區。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並設立警示牌。

4.1.3切斷火源(若易燃洩漏,則必須切斷汙染區的點火源)

4.1.4急救傷員(參照化學危險品受傷人員急救程式執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護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處理洩漏(洩漏場所通風――堵漏或更換容器――清理洩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 身體意外接觸傷害

4.2.1 根據受傷人員的的狀況決定用廠車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4.2.2 迅速將傷者移至空氣新鮮處,鬆開衣領和腰帶,保持呼吸順暢。

4.2.3 如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4.2.4 面板接觸時經面板吸收引起中毒時應迅速脫去被汙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沖洗或者用肥皂水徹底沖洗,沖洗時間不少於15分鐘。

4.2.5 眼睛手汙染,應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徹底清洗不少於15分鐘,沖洗時應提起眼簾,邊沖洗邊轉動眼球。

4.2.6 迅速送醫院治療。

4.3 正己烷職業中毒預防

4.3.1 正己烷必須在通風良好的條件下使用,工作場所加強通風排毒。

4.3.2 使用場所必須設立警示牌,作業人員應配戴防毒口罩、防護手套,加強個人防護。

4.3.3 對新工人應先體檢和培訓,有肝病、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面板病的,嚴禁從事本項作業。

4.3.4接觸者發生異常時,及時治療。

4.3.5定期檢測空氣中正己烷含量是否達到標準要求。

4.3.6 改進工藝,減少接觸機會,儘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劑清潔劑。

4.3.7 為工人購買工傷保險。

4.4 甲苯職業中毒的預防

4.4.1 減少和消除甲苯的發生源。

4.4.2採用通風排氣裝置,降低作業環境甲苯蒸氣的含量。

4.4.3 加強個體防護。

5.注意事項

5.1 每次發生事故後,應及時檢討應急預案合理性,不斷完善。

5.2 經常儲備應急救援的有關物資,消耗後應及時補充。

5.3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確保萬一事故發生時能按程式進行。

5.4 安全組負責應急救援器材、物資管理。

5.5各從事接觸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成立持有內部化學危險品的上崗證的人員組成的化學危險品事故處理小組,報安全組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