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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方案範文(精選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准備工作,方案是解決一個問題或者一項工程,一個課題的詳細過程。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方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方案範文(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方案範文(精選5篇)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方案範文(精選5篇)1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市、區有關要求,切實加強我鄉耕地保護,嚴厲打擊各類非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確保耕地總量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以及中央和省、市、區的有關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全力抓實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二、目標任務

按照“保護耕地,遏制新增;分類處置,有序推進;突出重點,落實責任;保障權益,確保穩定”要求,重點圍繞20xx 年以來我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堅決遏制住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亂象和依法依規處置好存量問題,全力確保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無新增和省下發我鄉疑似圖斑得到全面整改銷號。

三、整治範圍

整治範圍為20xx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內容包括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買賣或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 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等違反國家“八不準”規定的行為。同時,在整治工作開展期間要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八不準”(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和“十個一律”(違法佔用基本農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復耕種條件;強佔多佔耕地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佔地依法處罰;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一律實行“雙懲處”,既追究轉讓方責任,又追究受讓方責任;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記,對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依法處理;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一律實行“雙追究”,既追究違法審批者的責任,又依法追究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八不準”之外的其他亂佔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堅決依法依規給予處分;亂佔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聽制止頂風違法,一律從嚴處罰和問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監管執法不力,一律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要求,特別是對20xx年7月3日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後,對新增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凡發現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一律按頂風違法從嚴處理。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盤水市水城區新街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業務指導、公益訴訟、現場維穩、追責問責等5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所。

(一)辦公室

主任:

成員: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統籌、指導、督促各工作組、各村、各有關單位開展好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各項工作。

(二)業務指導組

1.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佔地建住宅,稽核並“鄉級上報”疑似新增佔耕建房系統中的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2.非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佔地建房中的產業類、公共服務類、其他構築物類等非住宅類房屋,稽核並“鄉級上報”疑似新增佔耕建房系統中的非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三)公益訴訟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出現的突出問題,要提供及時、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確保法律適用準確,在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礎上,依法嚴懲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為。做好移交強制執行案件的受理審查工作。對各行政機關在耕地、違建有監管職責但相互推諉的,要及時下達建議書,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職,並通過公開聽證的方式明確監督物件,實現精準監督、精準起訴。

(四)現場維穩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要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涉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期間的重點問題、重點群體和重點人員的滾動排查,組織有關單位及時開展矛盾糾紛化解,防止赴省進京非訪、群訪和極端事件的發生;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拆除中暴力、恐嚇事件作應急處置,對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抗拒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違法人員,依法予以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督查問責組

組長:

成員:

職責:持續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工作不重視,宣傳不到位,管控處置不力,工作緩慢,推諉扯皮的,立即進行督查通報;對組織不力、監管不力,未能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處置的,或存在壓案不查、隱瞞不報、失職瀆職等不作為、亂作為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抓落實。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守牢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是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蔓延勢頭、保障群眾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 《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通知》 《省自然資源廳 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檔案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上來,強化責任擔當,精心組織力量,採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二)要強化責任抓落實。領導小組各副組長要按照“管行業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重點聚焦省下發的疑似圖斑,切實加強對所分管領域涉及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問題的督促處置。業務指導組要將各村明確包保責任人,落實好包保責任,指導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規將亂佔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處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一把手負總責、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臺賬,明確分工,壓實責任,全面抓實亂佔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整治;同時,要立即成立巡查處置專班,每天對所轄區域開展巡查排查,並同步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政策宣傳,一旦發現違法佔用耕地建房線索,經核實並確認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堅決拆除或採取動員違法群眾自願自行的方式限時拆除,並及時將整治情況上報系統,確保全部“清零”。農村公共設施、公益和產業等專案,要對接主管部門和涉及平臺公司,要強化專案合法用地監管,對本部門和本行業領域內的違法佔用耕地的情況,特別是省下發的疑似圖斑,要採取有力措施開展整治,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迴音,真正整治一項銷號一項。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實。各村、各單位、各駐新街鄉企業要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指導下,結合自身職責,密切配合,形成聯動,紮實開展好宣傳發動、矛盾化解、法律服務、應急處置等相關工作,嚴防推諉扯皮、踢皮球等現象發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村、各單位、各工作組工作開展情況,實行“一日一排程、一天一通報”,並將當日資料彙總後報鄉委鄉政府。同時,各村務必於20xx年11月26日前將本村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包組方案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方案範文(精選5篇)2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堅決落實黨中央、各省委、省政府關於耕地保護的決策部署,全面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改工作,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打擊“頂風違建”行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嚴守耕地紅線,築牢糧食安全底線。

二、目標任務

圍繞省市縣提供的衛片執法圖斑核實我鎮實際整改情況,落實責任,認真排查,建立清單,分別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逐一整改。

三、整治內容及措施

各村對問題圖斑要迅速邀請有資質的測繪公司現場測繪,並出具完整的測繪報告。以測繪報告為依據,堅持屬地問題整治和作風問題整治同步推進的原則,對佔用一般耕地和基本農田的要無條件推進問題整治。一是按照土地使用分類和《土地衛片執法圖斑合法性判定規則》,凡是在20xx年7月3日之後亂佔耕地動工建房的,一律從嚴整治,對佔用耕地房屋予以拆除,對佔用耕地實施復耕復綠。二是凡是在20xx年7月3日之前亂佔耕地動工建房,但至“八不準”發文之日止仍未完工的,一律要停工待處。經勸阻拒不停工的,一律視為“新增佔耕地建房行為”對佔耕地在建房屋予以拆除。三是凡是在20xx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佔耕地房屋,一律按現狀予以固化,並根據相關政策分類處置。同時,對20xx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要在谷歌地圖購買衛星對比圖斑,證明其20xx年7月3日前已經建成。四是從20xx年7月3日起,農村在建房屋不管是否佔用耕地,一律要停工報審,待批准之後方可恢復建設。整治措施注意時間節點並嚴格按照宅基地審批流程進行建房審批。

四、工作步驟

(一)開展自查。鎮相關工作人員與村社幹部要針對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進行再摸排、再核實。重點針對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公共事業建設用地等方面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是否存在履職不到位等現象,對所發現問題要第一時間建立問題清單並及時整改。

(二)整改落實。針對建立的問題清單,要認真分析問題的根本原因,根據實際情況落實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實,嚴守耕地紅線,築牢糧食安全底線。

(三)完善總結。針對整改的問題,鎮相關部門及村社幹部要充分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認真總結,汲取經驗,舉一反三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從根本上解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機制,確保工作實效。建立鎮、村、組“三級”聯動工作機制,密切配合,以“零容忍”的態度加強對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問題整改。嚴格執行“源頭嚴防、露頭就打”要求,完善網格化巡查防控機制和全面推行“田長制”工作機制,充分利用群眾舉報、衛片執法、媒體反映等方式,發揮好鄉鎮、村組源頭監管作用,做到發現一起、制止一起、查處一起、整改一起,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遏制在“萌芽”狀態。

(二)壓實責任,精準追責問責。對本次整治過程中力度不夠、效果不好的要及時通報、約談。對已存在問題整改不力和新增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實行“零容忍”。對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不嚴不實、玩忽職守、弄虛作假、包庇縱容,甚至充當“保護傘”或與佔用耕地當事人存在利益輸送關係的,一律依法依規從嚴查處。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帶頭亂佔耕地建房或縱容包庇親屬亂佔耕地建房等頂風違法違紀的嚴肅處理。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方案範文(精選5篇)3

一、如何認定亂佔耕地建房

按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規定,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國家方案中指出的亂佔耕地建房情形,僅是摸排的政策標準,下步如何分類處置,需待處置政策出臺後按規定辦理。

二、本次摸排的物件包括哪些

本次摸排物件包括四類:

(一)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有明確的專案名稱的,按專案名稱填寫。無專案名稱的,填寫×××、×××(戶主姓名)等×(住戶數量)戶住宅。對應表1。

二是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於公共管理服務的房屋,包括村“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硬化了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設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對應表2。

三是產業類用房。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遊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對應表3。

四是無房屋的其他設施。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礦產、工業、商業、倉儲物流、旅遊等用途,但無房屋的建(構)築物。如公路、礦山採場和堆場、停車場、魚塘等。對應表4。

三、什麼是建設主體

指出資建設房屋或建(構)築物的單位或者個人(合夥人)。

四、關於個人幹部身份問題

幹部包括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群眾自治組織和國有企業有編制和長期固定工作的人員,臨時聘用人員不按幹部填寫。村(居)支部委員會、村(居)民委員會中經選舉產生的人員按幹部身份填寫。

五、關於本村村民、外村村民、城鎮居民的判定

本村村民是指戶籍在本村(居)的村民,判斷時以戶籍登記為準,長期在本村生活但戶籍不在本村的不屬於本村村民。外村村民是指戶籍在其他村(居)的村民。城鎮居民通常指非農業人口,包括落戶在鄉鎮集體戶的人員。

六、關於摸排時間問題

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併摸排。

七、關於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

耕地是指主要用於種植小麥、水稻、玉米、土豆、蔬菜等農作物並經常進行耕耘的土地。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原國土資源部頒佈的《土地利用現狀分類》的規定,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開發整理地、復墾地、輪歇地、草田輪作地;以種農作物為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證收穫一季的已墾灘地和海塗。耕地中還包括溝、渠、路和田埂。耕地又可分為五種:

(1)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於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的水旱輪作地;

(2)望天田,指無灌溉設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於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無灌溉設施的水旱輪作地;

(3)水澆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

(4)旱地,指無灌溉設施,靠天然降水種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沒有灌溉設施,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5)菜地,指常年種植蔬菜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永久基本農田是指根據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佔用的耕地。

區別:基本農田只是耕地的其中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產優質的那部分耕地,並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永久基本農田。一般而言,只有那些劃入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耕地,才視為永久基本農田。

本次摸排任務中的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

八、關於設施農業用地和臨時用地

設施農業用地包括農業生產中直接用於作物種植和畜禽水產養殖的設施用地。其中,作物種植設施用地包括作物生產和為生產服務的看護房、農資農機具存放場所等,以及與生產直接關聯的烘乾晾晒、分揀包裝、保鮮儲存等設施用地;畜禽水產養殖設施用地包括養殖生產及直接關聯的糞汙處置、檢驗檢疫等設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類加工場所用地等。

臨時用地是指建設專案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准。其中,在都市計畫區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都市計畫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並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並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

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

九、關於一戶一宅、一戶多宅

1、一戶一宅:“一戶”根據公安機關戶籍管理的戶口來判定。也就是說,如果在戶口本上登記的.是一家人,那麼該戶口本所登記的家庭就屬於一戶,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同時“戶”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戶口且享受集體資產分配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一戶擁有一個獨立戶口本,一個大家庭也可能是一戶。一宅的標準是申請到的土地只有一塊。

2、“一戶多宅”是指農村村民一戶擁有兩處及以上宅基地。

十、分戶的條件是什麼

一是家庭成員中的子女年滿18週歲,有完全民事能力,生活能自理,可申請分戶;二是結婚成家,可申請分戶。

十一、關於土地來源

1.承包地:承包地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承包的土地。

2.自留地:自留地是我國農業合作化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長期使用的土地。

3.集體自營:指集體經濟組織自己經營的土地。

4.租賃:指向集體經濟組織或他人按約定支付租金獲得使用權、經營權的土地,以租賃事實關係存在為認定標準。

5.購買:指一次性支付一定費用獲得長久使用權的土地。

6.土地流轉: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將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行為。

十二、房屋(專案)總佔地面積是指什麼

村民建房,房屋面積指房屋垂直投影面積。其他房屋(專案)總佔地面積除房屋垂直投影面積外,還包括與該房屋相關聯的庭院、停車場等佔地面積。

十三、房屋面積如何確定?

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等成果的,按照該成果填報。沒有該成果的,可採取皮尺、紅外測距儀等方式測量。圖斑影像清楚的,也可採取圖上勾繪方式計算。省級下發圖斑時,會有相應圖斑總面積,圖斑範圍內只有一個摸排物件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為準。

十四、關於宅基地面積標準。按照《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認定,各地屬於哪種限額標準,根據當地地形認定。

十五、關於宅基地附屬設施。為掌握農村村民住戶附屬設施情況,為下步分類處置奠定基礎,此次在表1中要求填寫附屬設施面積。附屬設施是指村民主房外的其他設施,包括伙房(廚房)、廁所、院壩、畜禽圈舍等。

十六、什麼是建築物、構築物?

簡單的識別方法為人可以進去活動的就為建築物,人不可以進去活動的就為構築物。通常建築物就指房屋,一般指供人們進行生產、生活或其他活動的房屋或場所。房屋指由圍護結構組成的能夠遮風檔雨,供人們在其中居住、工作、生產生活、娛樂儲藏物品或進行其他活動的空間場所。如住宅、公寓、宿舍、辦公、商場、賓館、酒店、影劇院等。構築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造物,人們一般不在其中進行生產生活活動。如煙囪、水井、道路、橋樑、隧道、水壩等。通常情況下,所謂構築物就是不具備、不包含或不提供人類居住功能的人工建造物。

十七、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認定?

判定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將違法的界址範圍(或者界址座標)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資料庫向量圖件)套合比對、對照,將專案名稱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文字對照。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資料庫向量圖件)進行套合比對,用地位於規劃城鄉建設用地區域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資料庫向量圖件)進行對照,用地位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交通廊道內、獨立工礦用地區域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文字進行對照,用地專案已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重點建設專案清單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十八、佔用基本農田的認定

判定用地是否佔用基本農田,應當將用地的界址範圍(或者界址座標)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資料庫向量圖件)進行套合比對,對照所標示的基本農田保護地塊範圍進行判定。用地位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上標示的基本農田保護地塊範圍的,應當判定為佔用基本農田。

十九、涉及保密房屋的如何上報

按照資訊採集表(公共管理服務類)填寫相關資訊,以紙質資料報送。

二十、大棚房清理整治、違建別墅整治情況如何填寫

將清理整治情況填入相應圖斑的備註欄中。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方案範文(精選5篇)4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關於提高依法依規管地用地意識,引導全社會自覺保護耕地,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指示精神。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處置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落實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做好耕地保護工作,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

全面貫徹上級關於耕地保護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通過強化宣傳、源頭疏解、網格管理、巡查防控、嚴厲查處、責任追究等強有力措施,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對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

(二)保障合理用地,加強部門協作

各村對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要實行網路化管理,建立包保責任制,建立分管領導包村,幹部包組,落實包保責任人,負責及時發現和處置新增違法問題。村級要切實承擔起一線管理職責,對未開展巡查導致未及時發現轄區內違法建設,或發現違法建設不制止、不處置、不上報,或接到舉報後不依法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各村、各部門對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要態度堅決,該拆除的拆除,該沒收的沒收,該追究刑事責任的堅決追究刑事責任。

農村村民違法佔地建住宅,由鎮、村負責發現、制止,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公共管理和服務類、產業類以及其他違法佔地建房,由縣、鄉負責發現和制止,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督促。各村巡查發現違法佔地,要及時上報黨委政府。

(三)構建違法用地處理共同責任機制

積極推進各村(社群)、各相關部門鞏固和完善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從發現違法行為、收集違法線索、制止違法狀態、查處違法用地等工作環節與部門職責相結合,將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整治與基層綜合治理相結合,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

結合我鎮實際,採取有效的方式進行宣傳,如製作宣傳海報,宣傳橫幅等貼到公共場所、召開村民小組會議、走訪宣傳、微信等新媒體宣傳。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有序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切實增強全鎮廣大人民群眾保護耕地、依法用地的意識。

(二)強化巡查,嚴格耕地保護

堅決遏制新增問題。各村(社群)要實施好、發揮好基層戰鬥堡壘作用,發動村民組組長、包組幹部、護林員、地災巡查員、護路員等做好巡查工作,實行動態巡查工作機制。對轄區開展拉網式、無死角排查,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暢通舉報渠道,方便群眾提供舉報線索,多措並舉收集、發現、上報違法線索,有效制止違法行為,堅決做到對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

三、嚴格執法,職責分工

鎮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執法分局等部門及各村(社群)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對亂佔耕地建設的責任主體,要依法依規從嚴查處。發現存在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的幹部,鎮紀檢監察部門將嚴肅追責。

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責任主體,堅持村級與部門協同的原則,切實把實施方案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效。堅持鎮、村(社群)屬地責任,堅持黨政同責,對本區域負總責,按照檔案要求全面加強巡查、排查、資訊報送,建立相關臺賬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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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方案範文(精選5篇)5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摸清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根據《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於印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協調機制辦發〔20xx〕1號)《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黔農房整治〔20xx〕1號)《遵義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和《道真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紮實開展摸排,摸清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臺賬,重點查清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情況,為下步分類穩妥處置奠定基礎。同時,找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環節,強化監管服務,依法依規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組織領導

為了推進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順利開展,將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根據上級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成立農村亂佔耕地摸排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鎮農村違法亂佔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組織領導、業務技術培訓、監督指導和資料收集上報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洛龍鎮自然資源所,由趙壽生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檔案起草、方案制定、上下協調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統一部署,查清農村違法佔地,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涉及強佔多佔、未批先建、非法出售土地建房等情況,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摸排範圍。全鎮農村範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築物違法佔地建設情況。

(一)各村(社群)按照上級下發的相應圖斑作為摸排輔助,對圖斑以外應納入摸排的,據實開展摸排。

(二)在下發的圖斑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不進行外業摸排,但要在相應圖中填寫基本資訊和用地審批手續、不動產登記資訊、臨時用地備案、設施農用地批准等資訊。

(1)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土地上建設的房屋;

(2)已合法審批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

(3)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違法佔地擴建的房屋;

(4)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修建的臨時建(構)築物;

(5)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

(6)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和《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農業農村廳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黔自然資規〔20xx〕1號)規定,修建的生產設施和輔助設施;

(7)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

(三)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資訊、佔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資訊、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資訊採集表和摸排登記資訊平臺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四、摸排方法

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資訊平臺(手機APP),由鄉鎮各村(社群)幹部以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摸排。

(一)外業摸排。鎮掛幫領導排程各村民委員會、鎮直部門包村民小組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

(1)外業摸排人員下載並註冊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房辦)研發的登記資訊平臺(手機APP),由本級管理員通過後,按照《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設摸排技術規程》,準確全面查清每一個摸排物件基本資訊。單戶住宅類房屋以宗為單元,其他類(包括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無房屋的建構築物類)以專案為單元開展摸排和填寫資訊。

(2)本次摸排佔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採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實測;像圖斑清楚的,也可採取圖上勾繪等方法確定;圖斑範圍內只有一個摸排物件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為準。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3)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資訊後,通過摸排登記資訊平臺(手機APP)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築物照片上傳。

(4)各採集員對所摸排成果的資料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資料及時返回現場核查。

(二)內業資訊填報及稽核。縣級利用最新國土調查成果以及遙感、測繪、地理資訊等技術成果,統籌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城鄉(村莊)規劃等現有資料,對外業摸排情況進行稽核,填寫基礎資訊、管理資訊(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

(1)外業摸排、內業稽核和相關資訊填寫完成後,由村(居)為單位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依法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糾正。

(2)各村要邊組織摸排、邊開展成果審查、邊進行資料匯交。資料匯交採取從一線開始逐級匯交的方式進行,每一個圖斑或建(構)築物摸排、審查完成後均可進行資料匯交。匯交後發現存在問題的,經上級同意可返回修改。上一級應及時對下級匯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返回糾正。逐級審查完成後通過資料匯交平臺報送市級彙總。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須單獨紙質上報,不得在匯交平臺填報。

(3)鎮級建立成果資料審查制度,由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擔任鎮級成果資料匯交平臺稽核員,組織人員分別強化非宅基地類、宅基地類及處罰資訊稽核,確保鎮縣摸排資訊準確,並彙總成全鎮工作臺賬。

五、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0日至18日)

(1)鎮級向縣級領取輔助圖斑、試點摸排填報表冊、制定摸排方案、召開動員部署及培訓會,自然資源所、農業農牧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至少安排1人登入摸排登記資訊平臺進行使用者註冊,註冊為鎮級成果資料匯交平臺主管理員和稽核員。

(2)利用上級下發的輔助圖斑套合用地審批向量資料(審批宅基地、設施農用地、臨時用地等向量資料)下發,各村建立專門摸排隊伍,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xx年9月18日至10月6日)

(1)各村組織開展外業摸排、基本資訊填報和公示,並及時完成內業審查和外業抽查,及時利用手機APP上傳相關資料,同時,確保資料完整、真實。

(2)鎮級資料匯交平臺稽核員、管理員及時完成內業稽核和外業抽查,填報管理資訊,確保資料完整、真實。

(三)初步成果上報(20xx年10月15日前)

(1)各村向鎮級提交初步摸排成果資料,同步提交“雙簽字”紙質摸排成果。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稽核成果資料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後提交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再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級匯交初步資料成果。

(四)最終成果上報(20xx年10月20日前)

(1)鎮級以內業稽核、外業抽查等方式開展核實糾正。各村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經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後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稽核成果資料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後提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3)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後報縣農房辦。

六、職責分工

(1)各村是摸排工作的責任主體,嚴格屬地管理,逐級壓實責任,村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靠前指揮,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縣鎮摸排工作方案狠抓落實,按時上報摸排成果和分類處置建議,對摸排成果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負責。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摸排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壓緊壓實責任,精心組織摸排隊伍開展摸排,負責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築物類基本資訊填報,並對摸排採集資訊的全面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鎮自然資源所:負責對各地非農村宅基地類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稽核非農村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築物類等)摸排資料;負責全鎮非農村宅基地類管理資訊填報;負責將摸排過程中發現的新增違法佔地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非農村宅基地類用地報批,確保各類專案用地需求。

(3)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對農村宅基地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稽核農村宅基地摸排資料;負責全鎮農村宅基地管理資訊填報;負責將新增農村宅基地違法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指導各地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滿足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剛性需求,維護農民群眾合法利益。

(4)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違法線索收集、立案查處等工作,負責稽核、填報各地摸排資料中的處罰資訊。

(5)鎮派出所:負責配合提供和核對戶口、人員資訊,對干撓、阻礙、恐嚇摸排工作和威脅摸排人員安全的予以從快處理。

(6)鎮司法所:負責及時完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中的法治宣傳、涉訴案件,及違法案件強制執行工作。

(7)鎮直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負責提供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相關資訊。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黨中央安排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此次摸清底數是為下步分類處置打下堅實基礎。各村要高度重視,想盡一切辦法,摸清轄區亂佔耕地情況。

(二)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落實。各村要細化工作責任,明確領導包村(居)、幹部包組,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對一線摸排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相關職能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指導和督促檢查,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各地摸排工作中要加強資料管理,不得洩露個人隱私等敏感資訊。按照“誰調查、誰稽核、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人,層層壓實調查、錄入、稽核、彙總等環節的責任。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鎮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把工作做細做實。要特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農民推到工作的對立面,確保摸排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三)加強輿論宣傳,營造社會氛圍。各村(社群)要切實採取措施,廣泛宣傳動員,使廣大幹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援和擁護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調查工作為契機,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戶的宣傳作用,採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加大對村民小組長等村幹部的教育培訓。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農村村民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大眾和媒體的監督。對打著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要嚴肅問責並公開曝光。

(四)強化督促檢查,保障成果質量。鎮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工作的指導和督查,深入一線,充分了解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現場交辦或掛牌督辦,並持續跟蹤督促問題及時有效處理。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各村解答有關問題,聯絡人趙xx,電話xxxxxxxxxxx,及時為基層解疑釋惑。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監督,對摸排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通報、約談等方式處理,對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按照管理許可權和程式,堅決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