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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汙染應急預案(集錦1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飲用水汙染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飲用水汙染應急預案(集錦15篇)

飲用水汙染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 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範各地做好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衛生應急處置工作,迅速查明原因,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正常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xx〕17號)》《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雲南省水汙染防治工作方案(雲政發〔2016〕3號)》、《雲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規定,結合雲南省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指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是指生物性、化學性、物理性等有毒有害物質汙染生活飲用水,導致水質不達標,造成生活飲用水無法飲用、中毒、傳染病流行,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正常秩序的事件。

本預案適用於雲南省行政區域內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損害,嚴重影響社會正常秩序的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預防和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1.3 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對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和應對準備措施,加強對生活飲用水的日常衛生監督工作,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置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可能引發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危害因素及時進行監督、監測、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衛生應急處置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本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的技術工作。

(3)依法規範,措施果斷。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完善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工作制度,及時、有效地對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和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進行監督、監測、預警、報告和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預防和處置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科研和培訓,為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提供科技保障。各有關機構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預防和處置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

1.4 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分級

特別重大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Ⅰ級):影響特別重大,由國家衛計委依據有關規定確定。

重大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Ⅱ級):因重要河流、湖泊、水庫等水源汙染導致日供水能力10萬立方米以上供水企業出廠水水質不達標,使供水區域內經濟、社會生活等受到重大影響;因生活飲用水汙染,造成中毒、傳染病流行,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以上死亡病例;國家衛生計生部門認定的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

較大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Ⅲ級):因水源汙染導致日供水能力1萬立方米以上供水企業出廠水水質不達標,使供水區域內經濟、社會生活等受到較大影響;因生活飲用水汙染,造成中毒、傳染病流行,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一般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Ⅳ級):因水源汙染導致日供水能力1萬立方米以下供水企業出廠水水質不達標,使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等受到一定影響;因生活飲用水汙染,造成中毒、傳染病流行,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

2 衛生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 衛生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雲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的規定,省衛生計生委成立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處置發生在雲南省的特別重大和重大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根據工作需要,向省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的建議。

應急領導小組由省衛生計生委主任任組長,分管副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委辦公室、規財處、應急辦、疾控局、醫政醫管處、食品處、藥政處、宣傳處、中醫傳承處、省疾控中心、省衛生監督局等負責人組成。應急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醫療救治組、疾病預防控制組、宣傳報道組及後勤保障組等。疾控局負責飲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委應急辦,具體負責飲用水汙染事件應急處置協調工作。

州(市)、縣(市、區)衛生計生委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成立本級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分別負責轄區內較大、一般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按照有關規定和指令,啟動衛生應急響應;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原則,依法統一組織、指揮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衛生應急處置工作;向本級人民政府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提出終止衛生應急響應的建議;組建與完善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監測和預警系統;制定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預案,並組織演練;組織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按規定對外發布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的有關資訊。

2.2 衛生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

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時,根據衛生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可在事發現場設立衛生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由現場最高衛生計生委負責人擔任指揮。負責指揮、協調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2.3 衛生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各級衛生監督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在應急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的領導和指揮下,承擔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衛生監督、現場調查、監測檢驗、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治等工作。

2.3.1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1)協助或負責特別重大、重大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採集水樣及其他有關樣品並檢測,及時確定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原因及危險因素,並及時將結果報送或通報應急領導小組或衛生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

(2)建立生活飲用水水質與汙染事件檢測實驗室,負責生活飲用水水質檢測和汙染事件的應急檢測、病因學診斷、溯源及實驗室質量控制;

(3)儲備常見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檢驗標準品、中毒標準菌株和診斷試劑等,並使其處於良好狀態,確保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4)開展預防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健康教育工作;

(5)負責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6)指導開展水質和介水傳染病的監測,並按規定進行網路直報。

州(市)、縣(市、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1)分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較大、一般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現場取樣及實驗室檢測工作,及時確定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原因及危險因素,並及時將結果報送當地應急領導小組或衛生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

(2)建立生活飲用水水質與汙染事件常規檢測實驗室,負責生活飲用水水質檢測和汙染事件的病因學檢測;

(3)開展預防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健康教育,提高社會和公眾防範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意識;

(4)開展水質和水性疾病的監測,並按規定進行網路直報。

2.3.2 衛生計生監督機構

省衛生計生監督機構

(1)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協助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特別重大、重大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中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提出採取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

(2)在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落實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各項措施情況的督查;

(3)加強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對供水單位、涉水產品生產企業的經常性衛生監督,規範其生產經營行為,消除隱患,防範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發生;

(4)建立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制定相關應急技術方案,配備應急儀器裝置,保證應急工作的正常開展;

(5)組織開展全省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的業務培訓和演練,為基層衛生計生監督機構開展衛生應急處置進行技術指導;

(6)收集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案例,定期進行彙總分析,並報送省衛生計生委。

州(市)、縣(市、區)衛生計生監督機構

(1)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協助本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調查轄區內較大、一般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中的違法行為,提出採取臨時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

(2)在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

(3)加強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開展對供水單位、涉水產品生產企業的經常性衛生監督,規範其生產經營行為,消除隱患,防範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發生;

(4)建立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隊伍,制定相關衛生應急預案,組織培訓和演練,配備和完善應急處置儀器裝置,保證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開展;

(5)定期進行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案例彙總分析,分別報送本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上級衛生計生監督機構。

2.3.3 醫療機構

各級醫療機構負責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或疑似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引起的中毒患者、介水傳染病患者和其他患者的醫療救治和報告工作;實行首診負責制,建立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醫療救治記錄檔案;配備必要的抗菌、解毒藥品和搶救裝置;一旦接診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或疑似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引起的中毒或介水傳染病患者,應在最短的時間內,組織技術力量,全力以赴救治病人,儘可能減少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造成的健康損害;採集和保留病人的吐瀉物、血、尿和剩餘食物等臨床標本,協助做好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病因分析和診斷。

3 監測、預警與報告

3.1 監測

省、州(市)、縣疾控預防機構建立統一的生活飲用水水質和水性疾病的監測、預警和報告網路體系,適時建立生活飲用水水質線上監測系統。包括:監測報告網路和實驗室監測網路。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和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確保監測質量,及時將監測結果報本級衛生行政部門。

3.2 預警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生活飲用水監測等有關資訊,分析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特點及其對公眾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和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3 報告

3.3.1 責任報告單位

(1)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發生單位、供水單位、二次供水單位、生活飲用水使用單位。

(2)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

(3)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3.3.2 責任報告人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技術人員,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單位、供水單位的工作人員、生活飲用水使用人。

3.3.3 報告時限和程式

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及個人發現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

接到報告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同時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確認,及時採取措施,指定機構進行網路直報,並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時,所在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可直接向省衛生計生委報告,並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或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3.3.4 報告內容

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報告分為首次報告、程序報告和結案報告,要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事態發展和控制情況及時報告事件程序。

報告的主要內容: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時間、地點、單位、汙染範圍、受影響的供水人群、中毒(患病)人數、主要臨床症狀、可疑汙染物、事件原因的判定、危害程度及採取的主要措施,需要解決的問題和要求等。

3.3.5 報告方式

通過傳真、電話報告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路直報。

4 應急響應和終止

4.1 應急響應

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時,事發地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迅速啟動衛生應急預案,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及時提請同級人民政府,成立聯防聯控機制,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有效控制事態發展。同時及時報送相關資訊,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根據處置需要,提供支援。

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認真履行職責,按照邊搶救、邊調查、邊處置、邊核實的原則,具體負責實施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病人的醫療救治,事件的調查、取證、控制和查處,中毒原因分析推斷等工作,並隨時向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衛生應急處置工作的進展情況。

4.1.1 現場調查和處置

接報和應急準備

(1)責任報告單位和個人發現生活飲用水水源汙染、或因生活飲用水汙染出現中毒和傳染病病例,以及發生可能造成生活飲用水汙染的事件時,應及時向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

(2)接到報告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詳細記錄和核實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過程和事件的影響情況(使用者的反映、生活飲用水水質情況、飲用者的健康狀況);患者的主要症狀和表現;發病人數和死亡人數;病人救治情況(在家人數、住院人數);報告者姓名、地址、單位、聯絡方式等。詳細記錄和核實後,按本預案規定的程式和時限進行報告。

(3)接到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報告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按照本預案的規定,立即安排醫療衛生機構派出相關專業人員,攜帶應急取樣檢測器材、衛生計生行政執法文書、調查取證器材、醫療救治裝置等趕赴事件現場。同時做好樣品檢測準備工作,如懷疑涉及食品或傳染病突發事件的,應通知相關專業人員參加。

現場調查

(1)相關專業人員到達現場後,應迅速調查瞭解現場的基本情況、事件發生的過程、產生的後果以及已採取的措施,根據事件的發生發展情況,開展現場調查,採取控制措施。

(2)現場調查內容:

①事件發生的地點、時間、原因、過程以及當事人。

②汙染物的來源、品名、種類、性狀、數量、汙染途徑、範圍及程度,以及汙染的擴散趨勢。

③根據汙染物的特性和汙染範圍,調查汙染暴露人群數量和分佈。

④對事件地區影響人群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包括個案調查、採集水樣、人體排洩物及生物材料、糞便、血液等,以確定中毒原因和對人體健康產生的危害程度。

(3)對可疑汙染的生活飲用水源水、出廠水、末梢水和二次供水進行水質檢測,結合現場調查的相關情況,以確定主要汙染源和汙染物。

(4)做好現場監督檢查記錄,規範製作各類執法文書,收集相關證據材料。

控制與處置

(1)經現場調查和監測,初步分析確定主要汙染源和汙染物時,應建議當地政府並協助有關部門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減少、控制、消除汙染物汙染的範圍、程度,如停止排放、關閉閘門、打撈汙染物、引水沖洗等,必要時通知下游水廠和居民停止取用水。同時,制定水質應急監測方案,及時掌握出廠水、管網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質汙染趨勢和動態變化。

(2)當確定生活飲用水水源和水質汙染時,應通知供水單位迅速採取措施,及時調整水處理工藝,強化水處理工藝的淨化效果。如源水汙染以現有淨化工藝不能控制時,及時上報建議停止供水,啟動臨時供水措施,並通過各種媒體通告居民在事故未解除前,不得飲用汙染的水。

(3)當生活飲用水汙染危及人群健康時,應迅速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如汙染造成環境惡化,危及居民健康時應建議組織疏散人群。對可疑供水汙染區域內的高危人群,進行預防性服藥,必要時進行醫學觀察。

(4)在啟用應急儲備水源或採取臨時送供生活飲用水時,對送供的生活飲用水水質進行檢測,做好輸送水管道、送水車、儲水容器的清洗消毒,以及送供水人員的健康管理。對送供水過程進行全程監控,防止水質汙染。

(5)根據生活飲用水汙染情況,增加對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末梢水、二次供水或分散式供水的監測樣本和監測頻次,加大監測力度,及時掌握水質變化趨勢,向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提供有力的決策依據。

(6)為防止可能出現的傳染病,尤其是腸道傳染病暴發疫情的發生,加強腸道傳染病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做好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中可能發生的傳染病疫情或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7)在生活飲用水汙染得到有效控制,供水單位恢復取水時,應指導供水單位對取水、輸水、淨水、蓄水和配水等裝置、設施進行清洗消毒,經對出廠水、末梢水檢測合格後方可正式供水。

4.1.2 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各類宣傳方式和新媒體開展衛生防病知識宣傳,把握正面引導原則,消除公眾恐慌心理,維持社會正常秩序,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4.2 應急響應的終止

4.2.1 終止條件

生活飲用水汙染物已消除, 水汙染相關危險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水質檢測結果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使用生活飲用水24小時未出現新的中毒患者、最長潛伏期內傳染病無新發病例。

4.2.2 終止程式

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響應的終止堅持“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

重大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由省衛生計生委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請省人民政府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實施,並向國家衛生計生委報告。

較大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由州(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請州(市)人民政府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實施,並向省衛生計生委報告。

一般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由縣(市、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請縣(市、區)人民政府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實施,並向州(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

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根據下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對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響應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援。

5 善後處置

5.1 後期評估總結

在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處置完畢後,負責調查處置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調查處置情況進行科學、客觀的評估總結,評估內容包括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種類和性質、事件對社會、經濟和公眾心理及健康的影響、應急響應過程、調查步驟和方法、對患者所採取的救治措施、調查結論、有關經驗和教訓的總結等。評估總結應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5.2 資料收集整理

參與調查處置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將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有關衛生學調查、取證、控制、查處等資料和流行病學調查、實驗室檢測等資料以及衛生計生監督機構開展調查、取證、查處等資料進行整理分析,由事件發生所在地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統一建立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檔案。

5.3 責任追究

5.3.1

對造成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單位和個人,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5.3.2對在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4 資訊釋出

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發生後,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經同級人民政府授權或同意,按照《衛生部法定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資訊釋出方案》的要求,根據事件不同級別,遵循及時主動、準確把握、實事求是、注重效果的原則,開展資訊釋出工作,涉及保密內容的應遵守有關規定。

6 保障措施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組織開展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衛生應急處置專業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監測報告控制體系,保證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工作的順利開展。

6.1 技術保障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建立功能完善、反應迅速、運轉協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衛生應急機制;要改善衛生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基礎設施和實驗室條件;要加強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專業隊伍建設,提高醫療救治、現場調查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要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應急處置演練。

6.2 物資保障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的各類物資儲備(包括診斷試劑、特效藥物、水處理劑、消毒藥械和檢測檢驗裝置等)。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時,應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呼叫應急儲備物資,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後應得到及時補充,以確保應急所需。

6.3 經費保障

有關部門要落實醫療衛生機構的財政補助政策,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保證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監測預警、醫療救治、人員培訓、應急演練、物資儲備、實驗檢測等應急處置的各項經費。

6.4 宣傳教育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相關衛生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強化供水單位、涉水產品生產企業負責人及從業人員的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的培訓,預防和減少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發生。要利用廣播、影視、報刊、網際網路、手冊等多種形式對公眾廣泛開展預防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公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應對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提高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

7 附則

本預案由雲南省衛生計生委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飲用水汙染應急預案2

為了切實保證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汙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汙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汙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定,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成立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學校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負其責,各盡其能。

1、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趙忠鋒

副組長:任志強 馬世章 解河品 於春娟

成員:艾常青 趙連東李春民 王建元姚景虎

韓玉傑 李剛健級部主任和班主任、柳兆強

2、組長主要職責

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學校與各級部門及學校內部之間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組員主要職責

主要接受學校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部署,負責組織學校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二、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發生後,學校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詢汙染原因及汙染物,瞭解汙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汙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汙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汙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汙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汙染程度、汙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汙染物、汙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汙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汙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汙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汙染環節和汙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汙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得以控制,汙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後方可供水。

三、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供水衛生管理制度:形成由單位一把手負責,飲用水衛生管理員主抓,供管水人員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並逐一認真落實,達到實效。

2、學校供管水人員衛生知識的培訓:組織供管水有關人員學習現行生活飲用水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有關衛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覺守法,不斷增強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按要求履行其職責及義務,保證所供給的生活飲用水衛生質量;同時開展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及救援知識專門培訓和教育,增強水汙染事故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必要時進行現場實地演練。

3、加強生活飲用水供水設施消毒和水質衛生監測工作:加強對二次供水設施做好衛生防護、保暖桶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針對水汙染事故多發季節和環節定期進行裝置檢查維修,發現存在水汙染事故隱患立即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飲用水汙染應急預案3

為了保證學校用水安全,切實保護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內可能發生的直飲水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我校對飲水安全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針對“飲水安全”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1、做好宣傳工作

利用宣傳欄等介紹有關“直飲水衛生”的知識。班主任利用班會課的時間向全校師生進行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對“直飲水衛生”知識的瞭解。

2、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提高全校師生的衛生飲水習慣和個人衛生素養,以增強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並基本掌握處理突發事件的方法和本領,降低受災的程度和範圍。

3、落實班主任工作責任制度

班主任要每天統計本班學生出勤情況,如果班內有學生因飲水問題發生身體不適,應立即告知應急處理小組,若發生3例以上由飲水引起的身體不適,學校與疾控中心聯絡,根據有關要求做好相應措施。

二、日常工作措施

1、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教師帶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飲用水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對學校飲水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學校。

2、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飲用水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後勤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各教師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考核實行學校飲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3、加強業務培訓: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從業人員的'飲水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4、添置裝置: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落實直飲水安全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

A、因停自來水而造成師生飲用水停水的,應立即報告後勤處,由後勤處統一到大型超市採購由名優企業生產的瓶裝水分發到每個班級。

B、因飲用水安全事故發生的,必須第一時間報告。具體為:發現少量(3人以下)輕度症狀(如腹瀉)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由學校校長報教育管理組織備案;發現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現嚴重中毒症狀者或出現相同症狀的群體發病5人以上的情況),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教育部門及當衛生行政門,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飲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前,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症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如校內飲用水被汙染,應立即停止使用可疑水源,或突發校內停水,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總務處負責組織人員就近調水。

3、醫療求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衛生院)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絡家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封存所有的飲水和飲水裝置等,以便及時查詢致病原因。

6、人員排程。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排程,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資訊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資訊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和執行人,按情節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飲用水汙染應急預案4

為了切實保證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汙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汙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汙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學校生活飲用水突發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組織管理

1、學校加強飲水安全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校長為安全用水第一責任人進一步完善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措施,責任到人。

發生學校飲用水汙染事故,以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組(指揮領導組、宣傳疏導組、後勤保障組、緊急救護組)為龍頭,展開各項救護工作。

2、規範師生飲用水供應工作,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定期體檢,身體健康狀況要符合衛生要求(辦理健康合格證),飲用水存放環境整潔,並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未進行水質淨化和消蠹的學校自備水源水應標有“非飲用水”的明顯標示;學校應配備茶爐,同時為班級、宿舍配備足夠數量的暖水瓶,確保學生飲用開水;確實不能保證供應開水的學校要號召學生自帶白開水或純淨飲用水。

3、加強師生的飲水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課、班會、講座、板報、廣播等,開展飲水衛生安全及水源性傳染疾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學生了解飲水衛生安全的重要性及水源性傳染疾病的傳播途徑和預防方法,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4、學校使用的桶裝淨化水,要及時索取桶裝水生產單位的有效衛生許可證影印件或飲水機有效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影印件;飲水機要定期消蠹,並由供水商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消蠹。做好飲水機定期活洗消蠹書面記錄,提醒飲水機活洗消蠹專業機構定期為學校的飲水機做好活洗消蠹工作等。

二、飲用水汙染事故報告

1、建立飲用水汙染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按規定的時間及時、準確報告當地衛生、教育行政部門。

2、任何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任何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飲用水汙染事故隱患。

3、組織有關人員對學生飲用水封樣,並送檢疫部門檢測。

4、積極做好中蠹學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絡學生家長,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並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學校保健教師做好專項登記工作,包括:飲水汙染情況、班級、人數;因飲水而得病的學生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衛生監督、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衛生監督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四、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

1、飲用水汙染事故發生後,學校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詢汙染原因及汙染物,瞭解汙染物的種類、性狀、蠹性及汙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汙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汙染措施。

2、發生飲用水汙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水汙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汙染環節和汙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汙染事故再次發生。

3、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

快速找出主要汙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汙染程度、汙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汙染物、汙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4、當出現飲用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汙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性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汙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5、當飲用水汙染事故得以控制,汙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的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告全校教工,及時解除控制。

6、飲用水汙染事故發生後,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行政處罰。

7、對病人的處置:

(1)停止飲用相關飲用水;組織有關人員對學生飲用水封樣。

(2)採集病人排洩物和已飲用過的.水標本,並送檢疫部門檢測。

(3)及時將病人第一時間送醫院進行急救治療,對症治療和特殊治療;同時通知家長,

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並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

8、對可疑飲用水的緊急處置:

(1)保護現場,封存有汙染的飲用水;

(2)追回已流出、儲存、分發的飲用水;

(3)在市疾控中心專家的指導下,對有蠹飲用水進行無害化處理。

9、對中蠹現場緊急處置:對接觸過汙染飲用水的茶具、容器進行徹底活洗和有效消蠹。

10、學校保健教師要做好專項登記工作,包括:飲水汙染情況、班級、人數;因飲水而得病的學生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衛生

監督部門、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衛生監督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飲用水汙染應急預案5

為深入加強學院飲水衛生安全工作,不斷提升學院公共衛生工作的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院應對飲水汙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飲用水衛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制定學院突發飲水汙染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與控制我院飲水汙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組織機構

建立和健全學院突發飲水汙染事件的處理組織機構,以便發生飲水汙染事件後能快速及時地處理。學院要成立突發飲水汙染事件的領導小組。

三、發生飲水汙染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1、條件:學院發生生活用水、飲用水汙染事件。

2、處理辦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飲用水的'供應。

②迅速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區教育局體衛藝科科,同時報區疾病控制中心學校衛生科。

3、彙報內容:

①報告飲水汙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症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

②學院責任人和聯絡電話;

③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④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4、協助衛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入並通知家長。

5、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裝置和現場。

6、配合建設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8、保險機構介入處理。

9、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10、書面彙報前因後果及處罰情況。

11、整改計劃、措施。

四、學院對飲水汙染突發事件的預防辦法

1、學院必須保證學生享有足量、衛生的飲用水。

2、指定專人或兼職負責學院師生飲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對學院使用的制水、供水裝置進行維護和保養。

4、制定學院飲水突發汙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5、院內醒目位置設定飲水衛生公告和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6、學院要根據供水方式嚴格按照衛生監督管理要求執行:

(1)桶裝飲用水

學生飲用桶裝飲用水應做到:

①生產桶裝飲用水的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

②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證批件;

③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④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並予以落實;

⑤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的記錄;

⑥飲水機清洗宜請專業機構進行;

⑦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⑧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2)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①水箱每學期由專業機構清洗消毒並備案;

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對水箱加鎖加蓋;

③保持設施周圍環境清潔;

④配合衛生防疫機構抽檢水樣。

五、學院發生飲水汙染事件報告程式和聯絡方式

(略)

飲用水汙染應急預案6

為了維護學校穩定,確保全校師生飲食飲水衛生和身體健康,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飲用水汙染事件應急預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切實做好飲水衛生工作,教育廣大師生養成良好習慣,嚴防飲水汙染事故和水源傳染病的發生,確保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

二、基本原則

1.充分認識飲水衛生工作的重要性,把預防工作作為學校工作的重要內容,維護廣大師生員工的根本利益。

2.誰主管、誰負責。學校主管校長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各級領導要各負其責,各司其職,措施得力,齊抓共管。

3.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制度,採取有力措施,切斷病從口入的源頭,防患於未然。

4.發現飲水汙染事故和水源傳染病現象,要立即停止師生的飲用水供應,包括飲用桶裝水或小賣部的飲料,並保護好水源,等待有關部門前來檢測。同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和衛生系統防疫部門,最大限度地減小損失。

5.成立飲水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建立速反應機制、資訊報送制度和應急處理方案,加強統一領導。

6.加強宣傳教育,積極做好師生員工的思想工作,確保學校穩定。

三、組織機構及具體分工

學校成立“飲用水汙染事件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建立飲水衛生管理制度,健全飲水突發汙染事故和水源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兼職飲水衛生管理員。下設宣傳教育、資訊報送、生活服務、安全防範、醫務診療五個小組,具體分工為:

1.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全面指揮、排程與此事故有關的一切活動。組長由校長韓新剛擔任,副組長由賈玉泉、孫健、王迎新擔任,組員為張德傑、徐曉明、張少蔚、羅明華、李通、劉光、李執儼、趙國強。

2.宣傳教育小組:全面負責宣傳、思想教育和疏導工作。組長為常同起。組員為各班班主任和校醫。

3.資訊報送小組:全面負責資訊的收集、歸類、整理、傳遞報送工作。組長為張德傑,組員為王莉莉、王華。

4.生活服務小組:全面負責車輛運輸、通訊、飲食、人員接待、水電供應、物資採供等工作。平時要儲備一定數量的飲用水和裝置。組長由賈玉泉擔任,副組長由張少蔚擔任,組員由總務處李執儼、劉濤、許霞等工作人員。

5.安全防範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飲食飲水的安全保衛工作,落實各項安全制度的實施,查處食品衛生安全工作中的違規行為。組長由賈剛擔任,成員由磊。

6.醫務診療小組:負責對事故人員的初級救護治療、看護工作以及與醫院的聯絡。組長由寧成剛擔任。組員為校醫及各年級主任和班主任。

四、落實措施

1.總務部門嚴格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教師用水和來客招待用水採用桶裝水,不採購無質量安全保障的桶裝水。

做到:

1)必須索取桶裝水(包括純淨水桶的)的生產單位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及所用飲水機的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2)飲水機必須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規程和清洗消毒書面記錄,清洗消毒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證;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資質的專業機構承擔。有關資料由衛生室保管。

(擬定每學期開學前、五一、十一、元旦長假開學前由供水公司專業人員進行消毒,並索取詳細記錄。每週由組室負責人對飲水機進行清洗、表面保潔)

2.由總務負責學生飲用水供應,以桶裝供水為主,茶水爐供應為輔。

供水程式操作規範:

1)食堂供水的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要求,定期接受衛生監督局的鍋爐和水質監測檢查。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燒水間(食堂操作間),防止人為破壞水源,由食堂管理員負責。

2)用於燒開水的裝置有效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定期監測鍋爐裝置,由總務部門監督檢查。

3)負責燒水和供水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證。

4)在校內醒目位置設定飲水衛生公告,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3.各年級、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學生注意個人衛生,做到自帶杯具保持乾淨。不得將個人杯具轉借他人。

2)教育學生不飲生水,提倡喝開水,少喝或不喝飲料。

3)一旦發現水質出現異色異味等,要立即停止飲用,並向衛生室或總務處報告。

4.飲水衛生管理員對供水全過程進行定期不不定期的監督檢查,並有相應的記錄,由孫桂昀負責。

五、飲水汙染事故突發事件和水源傳染病應急處理措施:

1.當發現3人以上師生飲用學校供水後輕度噁心、嘔吐、腹瀉應及時將病人送江橋衛生院進行檢查治療。同時上報教育局和縣防疫站。學校領導做出相應安排,嚴密監控事態擴大。

2.當發現5人以上師生飲用學校供水後出現噁心、嘔吐、發燒、腹瀉甚至驚厥昏迷現象,由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啟動“鶴伴中學預防飲水汙染事故和水源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各部門成員接到通知後15~30分鐘內到達預案規定的崗位,並馬上開展相應工作。

3.醫務診療組立即開展救治、護理工作,並與當地醫院、120取得聯絡。對非飲用的生活用水進行消毒處理。

4.安全防範組:立即著手調查事件起因,如確定為桶裝水中毒,停止供應桶裝水,改用茶水爐飲水;如確定為茶水爐問題,立即停止供應開水,改用桶裝水供應,同時封閉水源,由專人保護水源,防止有人誤服或惡意破壞,等待有關主管部門核實定論。如小賣部商品水源問題,應立即查封,同時報告公安和工商部門。

如情況不明,通報全校,停止校內的一切供水。臨時調集飲用水。

因水源傳染病流行,應嚴格控制校內的飲用水供應、佈置做好生活用水的`消毒處理。

5.生活服務組:按照預案的要求,立即調集物資,做好更改供水方式的準備工作,待接到通知後立即更改供水方法;同時做好通訊、電力、車輛準備,保障搶救工作通訊、交通運輸暢通;為病員和工作人員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與藥品;為全校師生提供安全可靠的臨時飲用水(可在外區調集瓶裝礦泉水)。

6.宣傳組迅速深入到學生中去,一方面積極配合治療,另一方面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做好學生及家長的思想工作。領導門房等保衛人員,負責校園的安全保衛,穩定局面。

7.資訊報送組:以電話和書面形式在兩小時內向縣教育局、縣疾控中心報告,內容包括髮生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涉及人數(教師、職工、學生分別統計)、事件發生的可能原因、事態、病情的程度和發展趨勢。採取的措施,目前存在的困難等等。記錄、傳達上級的指示要求。事件後期調查總結報告等。

六、責任處理辦法

1.由於飲用茶水爐的開水出現飲水事故,將追究食堂負責人、燒水人員的責任。當事人負主要責任,食堂負責人負有直接責任,總務主任負有連帶責任。

2.由於飲用“三無”產品或過期、變質食品,是學校食堂聯絡供應的,將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3.因供水源汙染或桶裝水汙染,出現重大飲水事故,要徹底查清原因,任何環節出現問題,將追查到底,找出責任人並處罰。

飲用水汙染應急預案7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師生飲用水衛生,保障師生的飲水安全,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汙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汙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汙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在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目的

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汙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汙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二、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學校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劉源

副組長:張獻奇陶華武國兆

成 員:周士鋒、朱永興、袁社鋒

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時,及時啟動

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各處室與各級部職責範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必要時可根據具體情況成立調查協助組、人員救治協助組、後勤保障組等,並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職責。

三、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發生後,學校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詢汙染原因及汙染物,瞭解汙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汙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汙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汙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汙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汙染程度、汙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汙染物、汙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汙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汙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汙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汙染環節和汙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汙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得以控制,汙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示師生,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發生後,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

飲用水汙染應急預案8

為了切實保證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汙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汙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汙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學校生活飲用水突發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組織管理

1、學校加強飲水安全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

小組,校長為安全用水第一責任人進一步完善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

措施,責任到人。

發生學校飲用水汙染事故,以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組(指揮領導

組、宣傳疏導組、後勤保障組、緊急救護組)為龍頭,展開各項救護工作。

2、規範師生飲用水供應工作,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定期體檢,身體健康狀況要符合衛生要求(辦理健康合格證),飲用水存放環境整潔,並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未進行水質淨化和消蠹的學校自備水源水應標有“非飲用水”的明顯標示;學校應配備茶爐,同時為班級、宿舍配備足夠數量的暖水瓶,確保學生飲用開水;確實不能保證供應開水的學校要號召學生自帶白開水或純淨飲用水。

3、加強師生的.飲水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課、班會、講座、板報、

廣播等,開展飲水衛生安全及水源性的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學生了解飲

水衛生安全的重要性及水源性的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和預防方法,提高學生的自我保

護意識。

4、學校使用的桶裝淨化水,要及時索取桶裝水生產單位的有效衛生許可證

影印件或飲水機有效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影印件;飲水機要定期消蠹,並由供水商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消蠹。做好飲水機定期活洗消蠹書面記錄,提醒飲水機活洗消蠹專業機構定期為學校的飲水機做好活洗消蠹工作等。

二、飲用水汙染事故報告

1、建立飲用水汙染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按規定的時間及時、準確報告當地衛生、教育行政部門。

2、任何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任何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飲用水汙染事故隱患。

3、組織有關人員對學生飲用水封樣,並送檢疫部門檢測。

4、積極做好中蠹學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絡學生家長,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並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學校保健教師做好專項登記工作,包括:飲水汙染情況、班級、人數;因飲水而得病的學生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衛生

監督、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衛生監督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四、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

1、飲用水汙染事故發生後,學校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詢汙染原因及汙染物,瞭解汙染物的種類、性狀、蠹性及汙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汙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汙染措施。

2、發生飲用水汙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水汙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汙染環節和汙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汙染事故再次發生。

3、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

快速找出主要汙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汙染程度、汙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汙染物、汙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4、當出現飲用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汙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性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汙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0

5、當飲用水汙染事故得以控制,汙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的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告全校教工,及時解除控制。

6、飲用水汙染事故發生後,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行政處罰。

7、對病人的處置:(1)停止飲用相關飲用水;組織有關人員對學生飲用水

封樣。(2)採集病人排洩物和已飲用過的水標本,並送檢疫部門檢測。(3)及時將病人第一時間送醫院進行急救治療,對症治療和特殊治療;同時通知家長,

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並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

8、對可疑飲用水的緊急處置:(1)保護現場,封存有汙染的飲用水;(2)追回已流出、儲存、分發的飲用水;(3)在市疾控中心專家的指導下,對有蠹飲用水進行無害化處理。

9、對中蠹現場緊急處置:對接觸過汙染飲用水的茶具、容器進行徹底活洗和有效消蠹。

10、學校保健教師要做好專項登記工作,包括:飲水汙染情況、班級、人數;因飲水而得病的學生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衛生

監督部門、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衛生監督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飲用水汙染應急預案9

為認真貫徹市、區兩級生活飲用水衛生工作要求,緊緊圍繞建立文明城區工作這條主線;以確保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為前提;以文明城區的要求為目標,依法開展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北京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貫徹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進一步做好生活飲用水投訴及汙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迅速查明水汙染事故的原因並及時有效地控制疫情,保證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發生後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保護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標

杜絕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發生。

三、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專業管理、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部門聯動、依法管理、快速反應、有效處置。

四、應急組織體系

單位:生活飲用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法人):院長

副組長(負責人):副院長

組成成員(專兼職管理員):後勤管理處

五、突發事件處理流程

(一)資訊報告

1、責任報告人:任何發現生活飲用水突發事件的單位和個人。

2、報告時限: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必須立即嚮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立即向單位所在地政府應急辦公室報告,同時立即向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衛生監督所報告。

(二)應急處置

1、接到突發事件後,應急處理小組應立即到達現場,迅速瞭解現場的基本情況,事件發生的過程、產生的後果,當前事件發展情況,控制事件現場局面,配合醫療單位積極救治病人。

2、當生活飲用水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處理小組應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制定控制措施及調查方案、採取有效措施:包括停水、查詢汙染源、消除汙染,提供臨時供水,釋出通告告知居民在事故未解除前,不得擅自飲用汙染的水。

飲用水汙染應急預案10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飲用水汙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學校飲用水汙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飲用水汙染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突發飲用水汙染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普及飲用水汙染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有效預防與控制學校飲水汙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飲用水汙染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XX、XX、XX、XX、XX、各班班主任

三、發生飲用水汙染事件的應急處理措施

1、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飲用水的供應

2、迅速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時報疾病控制中心和衛生監督所。報告內容:飲水汙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症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3、協助衛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記並通知家長。

4、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裝置和現場。

5、配合建設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6、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7、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四、做好預防工作

1、切實加強飲用水的日常監測。經常對飲用水衛生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增加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加強飲用水衛生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自我保護能力。

①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飲用水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②結合季節性、突發性傳染疾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飲用水汙染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飲用水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飲用水汙染應急預案11

一、應急預案目的

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汙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汙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二、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單位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衛生保健教師)、班主任

主要職責:

調查協助組:

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學校有關部門立即上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同時報市疾病控制中心。

人員救治協助組:

協調單位與各級部門及單位內部之間職責範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醫務室做好第一時間搶救並協助衛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記錄並通知家長。

後勤保障組:

總務處負責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裝置和現場,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並在各部門配合下,認真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三、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發生後,單位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詢汙染原因及汙染物,瞭解汙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汙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汙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汙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汙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汙染程度、汙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汙染物、汙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受到嚴重汙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汙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汙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汙染環節和汙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汙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得以控制,汙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告居民,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發生後,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行政處罰。

飲用水汙染應急預案12

為深入加強我校飲水衛生安全工作,不斷提升學校公共衛生工作的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校應對飲水汙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飲用水衛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制定我校突發飲水汙染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與控制我校飲水汙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組織機構

領導小組

組長謝明華

副組長袁向陽趙健冷新昌

成員各班班主任

三、發生飲水汙染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1、條件:學校發生生活用水、飲用水汙染事件。

2、處理辦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飲用水的供應。

②迅速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區教育局體衛科,同時報市疾病控制中心學校衛生科。

3、彙報內容:

①報告飲水汙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症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

②學校責任人和聯絡電話;

③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④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4、協助衛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入並通知家長。

5、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裝置和現場。

6、配合建設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8、保險機構介入處理。

9、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10、書面彙報前因後果及處罰情況。

11、整改計劃、措施。

四、學校對飲水汙染突發事件的預防辦法

1、學校必須保證學生享有足量、衛生的飲用水。

2、指定專人或兼職負責學校師生飲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對學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裝置進行維護和保養。

4、制定學校飲水突發汙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5、校內醒目位置設定飲水衛生公告和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7、學校要根據供水方式嚴格按照衛生監督管理要求執行:

(1)保暖桶或鍋爐貯水

學生飲用學校貯存在保暖桶或鍋爐的開水,是最常見的用水方式,應做到:

①水質符合《生活用水水質衛生規範》(20xx);

②有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鍋爐的制度,並予以落實;

③有定期清洗的'記錄;

④清洗人員持有效健康體檢證明;

⑤清洗時宜採用流動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2)桶裝飲用水

學生飲用桶裝飲用水應做到:

①生產桶裝飲用水的.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

②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證批件;

③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④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並予以落實;

⑤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的記錄;

⑥飲水機清洗宜請專業機構進行;

⑦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⑧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3)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有房頂水箱的學校應做到:

①房頂水箱每學期由專業機構清洗消毒並備案;

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對房頂水箱加鎖加蓋;

③保持設施周圍環境清潔;

④配合衛生防疫機構抽檢水樣。

五、學校發生飲水汙染事件報告程式和聯絡方式

1、報告程式:

市政府←市衛生局

市教育局市疾病控制中心

2、聯絡電話

謝明華xx

袁向陽xx

趙健xx

飲用水汙染應急預案13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幼兒園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園實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園生活飲用水汙染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及分工:

二、活飲用水日常管理:

1、幼兒園幼兒園生活飲用水及自備水源,應經當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質監測合格後,方可作為供水水源。

2、由專人負責抽水、燒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裝置設施。抽水房上鎖,對幼兒園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

3、開水房鍋灶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清洗,保溫桶每日使用前進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並做好記錄。開水須燒開達到100℃,提供給幼兒園直接飲用的開水應降溫到50-60℃後才提供飲用,開水桶應上鎖,確保幼兒園安全。

4、飲用水管理員負責每日對自備水質進行監測:通過目測、鼻嗅、口嘗和簡單的化學試紙測定等手段,監測幼兒園水質是否有變化。

三、事故報告:

1、幼兒園疑似飲用水汙染事故突發後,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園長並保留水樣。

2、園長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趕到現場進行初步確認。 、事故初步確認後,園長在10分鐘內向縣教育局、疾控中心(鄉鎮衛生所、)鎮政府等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四、應急處理:

1、在園長向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立即組織對園內已經飲用過汙染水的師生進行清理,小組成員對水源、設施、現場等進行保護,維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組長指揮組織飲用過汙染水的`幼兒園到指定地點休息、觀察,等候醫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如有幼兒園出現異常症狀,由小組成員進行初步處理;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協助醫務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4、小組成員負責協同其它教師聯絡家長並組織幼兒園在教室休息或自習。

5、小組成員負責接待到園家長,並進行安撫、慰問。

6、由林華芬聯絡乾淨水源到幼兒園,以滿足師生正常的飲水、生活需求。

五、善後處理:

1、成立善後處理工作小組,安排行政和教師對受害人員家屬進行慰問安撫。

2、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係,協助相關部門查詢汙染原因,積極配合專業部門人士消除汙染,儘早恢復幼兒園正常用水。

3、正確接待媒體,有效避免負面報道。

飲用水汙染應急預案14

為增強我校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進一步提升學校公共衛生工作水平,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升學校應對飲用水汙染突發事件的處理水平,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飲用水衛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制定突發飲用水汙染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理機制,有效預防與控制我校飲用水汙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組織機構

建立和健全學校突發飲水汙染事件的`處理組織機構,以便發生飲水汙染事件後能快速即時地處理。我校成立突發飲用水汙染事件的領導小組:

1、總指揮:校長(汪慧)

2、專職報告:安全副校長(朱玉剛)。

事件發現人第一時間向學校安辦報告,安辦立即啟動飲用水應急預案。專職報告人根據安辦調查情況向教體局安全服務中心和區疾控中心報告事件發生的情況和初步處理情況。

3、救治:醫院醫生、學校保健教師及相關人員

4、現場保護:安辦及相關人員

5、協助調查:校長、安辦、總務處、學校飲用水服務公司

三、發生飲用水汙染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學校一旦發生飲用水汙染事件,立即啟動飲用水汙染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具體措施如下;

1、立即停止飲用水的供應。

2、相關人員立即趕到現場,迅速組織人員,積極採取措施。

3、做好第一時間搶救並協助衛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記錄並通知家長。

4、做好其他在校師生,工作人員的安撫工作,各班主任老師管理好各班的學生,以防止出現混亂的局面。

5、學校專職報告人立即上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同時報張店區疾病控制中心。

彙報內容:

(1)報告飲用水汙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症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

(2)學校責任人和聯絡電話。

(3)當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4)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6、安辦負責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裝置和現場,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實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和樣品。並在各部門配合下,認真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7、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部門。

四、做好預防工作

1、切實加強飲用水的日常監測,完善學校淨水裝置濾芯更換記錄和消毒記錄,明確更換和消毒時間、責任人等記錄,經常對飲用水衛生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加強飲用水衛生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自我保護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飲用水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飲用水汙染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飲用水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飲用水汙染應急預案15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衛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汙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汙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汙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在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報告制度

(一)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的報告範圍:

1、因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使飲用水水源遭受汙染;

2、飲用水水質出現異常,影響飲用者正常生活;

3、輸配水管網破損或二次供水設施防護不嚴,使飲用水水質惡化;

4、飲用水水質汙染,造成介水傳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顯的汙染源,並懷疑飲用水源或飲用水水質有可能受到汙染。

(二)後勤部門應針對取水、輸水、淨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發生汙染的環節,制訂和落實防範措施,加強檢查,嚴防汙染事件發生。

(三)當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時,供管水員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單位生活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小組領導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四)在水汙染事故發生期間,應密切注意事態發展,及時進行水質檢測,並在第一時間向衛生行政部門報送檢測和處理報告。

(五)任何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水汙染事故。

(六)報告方式及電話:在當面向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小組負責人報告的同時應向市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區疾控中心疫情報告:xxxxxxx 區教育局安辦:xxxxxxx

二、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1、目的

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汙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汙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2、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單位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XXX(校長,負責總體的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

的工作安排)

副組長:XXX(副校長,具體分管衛生安全工作)

XXX (負責與衛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絡)

組 員:XXX

XXX為學校水汙染突發事故報告人。

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單位與各級部門及單位內部之間職責範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必要時可根據具體情況成立調查協助組、人員救治協助組、後勤保障組等,並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職責。

3、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發生後,單位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詢汙染原因及汙染物,瞭解汙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汙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汙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汙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汙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汙染程度、汙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汙染物、汙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汙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汙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汙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汙染環節和汙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汙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得以控制,汙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示學生,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發生後,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