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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堂生產安全的應急預案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食堂生產安全的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食堂生產安全的應急預案

  學校食堂生產安全的應急預案1

  一、處置事件的組織:

單位領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報告程式:

1、單位領導。

2、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和上級衛生防疫部門。

  三、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領導彙報。

2、以最快速度將疑似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情況緊急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由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操作間或售飯處。

4、立即組織應急小分隊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級批准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報告。

  四、注意事項

1、穩定職工人員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3、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未經同意,單位和個人一律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4、發現職工有類似食物疑似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5、迅速向各級食品藥品監督局報告。

7、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若是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8、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人員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9、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食物中毒應急處理辦法:

1.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

2.將中毒者送校醫務室檢查。

3.學校醫務室無法處理,及時送往區、市醫院。

4.保護事故現場,通知區教育管理服務中心、衛生局、防疫站等職能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

5.詳細寫清事故報告,如實上報領導。

6.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間接責任人應等候處理,包括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直至直接承擔法律責任。

7.平時做好食堂防中毒安全工作。加密加固食堂門窗;食堂內禁止投放、噴灑、使用滅蠅、滅蚊、滅鼠、滅蟑螂等害蟲的藥物;操作間和儲藏室應實施隔離;做好食物來源登記工作和出入庫登記工作,便於查清來源。

  學校食堂生產安全的應急預案2

  一、日常工作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及相關部門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對本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要進行完善。

2、強化督查。學校要以各項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做好自己的崗位職責內各項工作。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從業人員的衛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知識培訓等形式,豐富衛生安全知識,增強衛生安全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裝置。對照衛生、食堂裝置設施配備標準,逐步落實衛生以及食品安全設施的配備。

  二、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學校發生了衛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須迅速查清初步情況,立即向上級報告。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的學校衛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級指令前,由學校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組織好救援行動。

學校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時,要立即做好兩件事:一是立即將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當地醫院進行搶救(必要時撥打120請求急救)。二是立即停止有關人群食用相關食物,停止相關食品的生產,切實保護好現場(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等),等候上級教育、衛生、公安等部門的調查處理。

3、聯絡家長。學校發生了較嚴重的衛生、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

4、人員排程。在接到學校的事故報告後,要迅速趕赴現場,統一排程安排應急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5、資訊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資訊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學校食堂生產安全的應急預案3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飲食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人身安全,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內可能發生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促進學校教育的健康發展,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山東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定:

組長:陳曉英

成員:蔣紹波、楊明紅、劉金霞於聰威及各班班主任

2.機構職責:

全面領導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及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意見,並對辦公室、預防檢查小組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統一指揮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定期組織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負責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與評價。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對照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和食品衛生要求,對本校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總務處分管主任牽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學校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相關部門和責任人。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主任為直接責任人,各分管主任和食堂負責人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學校、校長及相關負責人考核實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和學校商店的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裝置。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逐步落實食品衛生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蔣紹波負責)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發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症狀(如腹瀉)及時向學校分管校長報告,由學校分管校長報辦公室備案;發現較嚴重食品衛生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症狀者或出現相同症狀的群體發病5人以上的情況,下同),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領導小組組長向區教體處及市場監督局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徐威龍負責)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前,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學校校長應當機立斷,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症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求援。(劉金霞負責)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黃嵐鎮衛生院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絡家長。(楊明紅負責)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朱柳欣負責)學校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封存食堂菜餚樣品,以便及時查詢致病原因。

6.人員排程。(陳曉英負責)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陳曉英統一排程,辦公室具體安排,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資訊公開。(於聰威負責)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資訊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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