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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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危害及預防措施

為保證安全生產,防止職業病的發生,保護員工(勞動者)的身體健康。

職業危害及預防措施

1、職業危害因素產生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各部門要以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監督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宣傳教育,普及預防知識,加強個人防護,開展群眾性的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組織體系和責任制。公司建立以總經理為第一責任人,質量、安全、工會負責監督管理,各部門負責人、各部門經理、專案部的專案經理對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負全面責任。

3、職業病防治工作所需的費用在施工安全措施費中列支。

4、專案工程施工,必須將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對易發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職業病的作業場所,專案部需配備相應的急救裝置、設施、藥品,應制定專項施工措施及應急預案。

5、加強機電裝置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汙染環境,要採取通風法、排毒、降噪、隔離等技術性措施來降低或消除生產性有害因素。

6、對施工現場易有毒、有害氣體類等有害因素,加強監測管理,配備齊全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需加強對個人防護,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教育,合理安排員工休息,注意營養,增強機體對有害物質的抵抗能力,防止有害物質進人體內。

7、高溫季節合理安排生產,避免高溫作業施工,並配備相應的防暑用品以防中暑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發生。女職工在孕期、經期、產期、哺乳期,禁止安排其重體力作業、夜間嚴禁安排值班。

8、採購裝置和材料,優先採用有利於職業病防治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工藝、新技術和新材料,對確實需要使用存在有職業病危害裝置和化學材料的,應該註明其成份、效能、安全操作規程、維護和使用方法,並應提供相應的防護和應急措施。

9、各部門對施工現場採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必須符合防止職業病的要求,不合格產品,禁止使用。

10、在公司的各項生產活動中,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嚴格培訓,持證上崗。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的職業健康安全衛生制度,防止發生意外事故。要將各項控制、消除職業病危害的措施落實到每一個單位,每一個崗位,每一個人。

11、對違反本規定而造成職業病事故的,將追究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並作出相關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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