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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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政策

自考同時也是我國最大的開放式高等教育形式。自考制度,醞釀於20世紀70年代末,創建於20 世紀80年代初。從1981年至1982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先後在京、津、滬三市和遼寧省試點並於1983年在全國推廣至今,已經走過了三十餘年的歷史。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搜尋整理的2017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政策,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更多精彩內容請及時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政策

  一、申請免考需要準備的材料(各地不同僅供參考)

要求免考部分課程的考生,應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向所在的市、縣(區)自學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考辦)提出申請,填寫《課程免考申請表》一份,並提供下列材料。

1、原畢業學校或自學考試畢業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2、當年普通高校的'應屆本科或專科畢業生(最後一學年)可提供學校教務處證明(原件一份)。

3、原畢業學校的學籍卡影印件一份,並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紅印);或者將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學籍卡影印一份,並加蓋本人人事關係主管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的公章(紅印)。

4、學籍卡應含有每學期所學的課程、學分、學時、考試型別、考試成績等內容。學籍卡上如有更改記錄,應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影印件上更正之處加蓋公章(紅印),並由經辦人簽名。

5、自學考試畢業生只需提供本人《畢業生登記表》中成績欄部分的影印件一份即可。

  二、統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課程

如果您是各類高校學生報考自學考試,可以適當免考學分相同、課程名稱相同的自考科目。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和專科畢業生以及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第二專業,均可按規定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

  三、報考同一學歷層次第二專業的免考

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段)專業,或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可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名稱和要求相同(或較低)的課程。其中非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相近專業的,免考課程不超過一半。

  四、報考高一學歷層次專業的免考

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即專升本),可以免考專科和本科中課程名稱、程式碼、學分完全相同的課程。

  五、部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課程

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或專科(段)專業,可免考本、專科(段)中以原學專業基礎知識所組成的課程,如數學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高等數學(一)》或《線性代數(經管類)》、《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或《高等數學(工專)》或《高等數學(工本)》;中文專業畢業生,可免考《大學語文》;物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物理(工)》;計算機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英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等。

  六、獲得有關證書者可免考如下相應課程

1、考生取得國家英語等級考試的PETS—3級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二)》;取得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在個別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如上海、山東、浙江等地區,請考生以當地考辦釋出的免考通知為依據辦理免考。

2、取得PETS—2級以上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一)》。有關專業課的免考按各專業考試計劃規定執行。

3、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含一級B)及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SW95)》模組及其他任一模組者(共兩個模組),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本、專科(段)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

4、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管理系統中資訊科技的應用》模組證書者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等課程。

5、獲得全國NIT《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ws95)》和《文書處理(word97)》兩個模組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資訊管理專業(專科段)的《計算機應用技術》課程。

6、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獲得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者,可免考農村自考實驗區中相應專業的綜合實踐技術能考核。

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學英語四級六級成績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語(二)》課程,詳細情況請諮詢各地考辦。

  七、免考手續的辦理流程

考生在報名期間向市自考辦提出申請,並附有關證明材料(准考證、畢業證原件、原畢業專業學習成績或加蓋當地人事部門印章的影印件)。

市自考辦稽核後,將有關證明材料、免考考生資訊資料庫報省自考辦審批。課程免考批准後,有關證明材料退還本人,省自考辦列印《免考課程合格證》發給考生。請參考各省免考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