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價格鑑證師考試知識點:合夥企業法
導語:合夥企業法是為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而制定的。
(一)概述
概念中掌握由合夥協議的連帶,無限連帶責任。
(二)合夥企業的設立
1、設立條件
掌握合夥企業的設立條件,以及合夥人應具備的條件
2、合夥人的出資:
除了可以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智慧財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外,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還可以用勞務出資。
3、設立程式
(1)制定合夥協議
(2)向企業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3)核准登記
(三)合夥企業的財產、事務執行以及與第三人的關係
1、合夥企業的財產:怎樣轉讓,優先受讓權,
2、合夥企業的事務執行:掌握哪些事務必須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
3、合夥企業與第三人的'關係:
各合夥人對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個人債務的承擔不得與企業相聯絡。
(四)合夥企業的入夥、退夥、解散和清算
1、入夥:注意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1)退夥的條件:重點掌握當然退夥的四種法定情形
(2)退夥的財產處理: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3)合夥人財產的繼承
3、解散:應當解散的法定情形
4、清算
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哪些事務,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清償順序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