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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社工政策與法規考點:我國優撫安置政策法規

我國優撫安置政策法規是指對現役軍人、退役軍人及其家屬提供優待、撫卹和安置,以確保其生活水平不低於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的一項褒揚性和優待性的社會保障制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搜尋整理的中級社工政策與法規考點:我國優撫安置政策法規,希望對大家有用。

中級社工政策與法規考點:我國優撫安置政策法規

我國優撫安置政策法規

對現役軍人、退役軍人及其家屬提供優待、撫卹和安置,以確保其生活水平不低於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的一項褒揚性和優待性的社會保障制度。

一、1、1988年就頒佈了《軍人撫血優待條例》

2、複員軍人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後經批准從部隊復員的人員。

3、退伍軍人指:1954年11月1日開始試行義務兵役制以後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持有退伍或複員軍人證件的人員。

4、死亡撫血的物件:現役軍人死亡被批准為烈士,被確認為因公犧牲或者病故的,其遺屬依照規定享受撫卹。

5、我國現役軍人的死亡性質分為烈士、因公犧牲和病故三種

①烈士:現役軍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為烈士:對敵作戰死亡或者對敵作戰負傷在醫療終結前因傷死亡的;因執行任務遭敵人或者犯罪分子殺害,或者被俘、被捕後不屈遭敵人殺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為搶救和保護國家財產、人民生命財產或者參加處置突發事件死亡的;因執行軍事演習、戰備航行飛行、空降和導彈發射訓練、試飛任務以及參加武器裝備科研實驗死亡的;其他死難情節特別突出,堪稱為後人楷模的。另外,現役軍人在執行對敵作戰邊海防執勤或者搶救災任務中失蹤,經法定程式宣告死亡的,按照烈士對待。

②因公犧牲:現役軍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確認為因公犧牲,在執行任務中或者在下班途中,由於意外事件死亡的;被認定為因戰、因公致殘後因舊傷復發死亡的,因患職業病死亡的;在執行任務中或者在工作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醫療事故死亡的,其他因公死亡的。此外現役軍人在執行對敵作戰、邊海防執勤或者搶險救災以外的其他任務中失蹤,經法定程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犧牲對待。

③病故:現役軍人除因公犧牲種類裡面因患職業病死亡的在執行任務中或者在工作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醫療事故死亡的以外,因其他疾病死亡的,確認為病故。現役軍人非執行任務死亡或者失蹤,經法定程式宣告死亡的,按照病故對待。

6、死亡撫卹的型別:一次性撫卹金和定期撫卹金。

7、一次性撫卹金給予的形式:貨幣形式

8、一次性撫卹金的發放標準:由縣級民政部門發給,烈士80個月工資,因公犧牲40個月工資,病故20個月工資。

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其遺屬在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撫卹金的基礎上,由縣級民政部門按下列比例增發,獲得中央軍事委員會授予榮譽稱號的,增發35%,獲得軍隊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增發30%,立一等功的增發25%,立二等功的'增發15%,立三等功的增發5%。

9、一次性撫卹金的發放順序:發給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二沒有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未滿18週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18週歲但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

10、定期撫卹金是:按月給予的撫卹金。

11、遺屬享受定期撫卹金的條件:烈士遺屬、因公犧牲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發給定期撫卹金,父母(撫養人)配偶無勞動能力,無生活費來源,或者收入水平低於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子女未滿18週歲或者已滿18週歲,但因上學或者殘疾無生活費來源的,兄弟姐妹未滿18週歲或者已滿18週歲但因上學無生活費來源且該軍人生前供養的。

12、定期撫卹金的發放及終止:對符合享受定期撫卹金條件的遺屬由縣級民政部門發給《定期撫卹金領取證》從批准為烈士,確認為因公犧牲軍人和病故軍人之日起發放,增發6個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撫卹作為喪葬補助費,同時登出其領取定期撫卹金的證件。

13、殘疾撫卹的物件: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

14、因戰、因公致殘,殘疾等級被評為一級至十級的,均可享受撫卹,因病致殘,定為一級至六級的,方可享受撫卹。

15、現役軍人的殘疾性質:分為因戰致殘,因公致殘和因病致殘三種。

16、殘疾軍人的撫卹金標準:①《軍人撫卹優待條例》規定,殘疾軍人的撫血金標準應當參照全國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確定。②優撫安置不低於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③轉業士兵安置由當地政府按不低於當地生活水平。

17、殘疾軍人的撫卹金待遇情況:①殘疾軍人死亡,其遺屬享受的撫卹待遇。增發12個月的殘疾撫卹金②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由國家供養終身。③配製輔助器械,退出現役的由省級民政部門負責解決。

18、供養終身的兩種方式:集中供養和分散安置。

19、對分散安置的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發給護理費,標準的:因戰、因公一級和二級殘疾的,為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因戰因公三級和四級殘疾的,為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因病一級至四級殘疾的,為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 30%。

20、現役軍人、殘疾軍人享受的交通優待:殘疾軍人享受減收正常票價50%的優待。殘疾軍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免費和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

21、優撫物件及其子女享受的教育優待:①義務兵和初級士官退出現役後,報考國家公務員、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②殘疾軍人、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寂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與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報考普通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③接受學歷教育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助學政策,現役軍人子女入公辦中國小校和幼兒園託兒所,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

22、優撫物件享受的住房優待由地方人民政府幫助解決。

 二、1、安置一般是指對特定物件(如退役軍人、軍隊離、退休幹部及其隨軍家屬、無軍藉退休退職職工)或生產、生活有困難者的扶持,幫助或就業安排。

2、士兵包括:義務兵和志願兵,義務兵服現役的期為2年。

退伍義務兵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人員。

3、服役期未滿,因下列原因之一經部隊師級以上機關批准提前退出現役的,第一因戰因公負傷(包括因病)致殘,部隊發給《革命傷殘軍人撫卹證》的,第二,經駐軍醫院證明,患病基本治癒,但不適宜在部隊繼續服現役以及精神病患者治療半年未愈的。第三部隊編制員額縮減,需要退出現役的。第四家庭發生重大變故,以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市轄區民政部門和人民武裝部證明,需要退出現役的。第五建設需要調出部隊的。

4、退伍義務兵安置的原則是:從哪裡來回哪裡去。

退伍義務兵安置的方針是:妥善安置,各得其所。

5、退伍義務兵原工作單位已撤銷或合併的,由上一級機關或合併後的單位負責安置,在具體工作中,如果沒有上一級機關或不存在合併的單位,一般由當地人民政府與其他退伍義務兵一併安置。

6、士官退役的條件:①服現役滿本期規定的年限,未被批准繼續服現役的②服現役滿30年或者年滿55歲的③軍隊編制員額縮減需要退出現役的④國家建設需要調出軍隊的⑤經駐軍醫院診斷證明本人健康狀況不適於繼續服現役的。

7、士官退役包括:復員安置、專業安置和退休安置

8、退役士官復員安置的規定:復員安置的條件和復員安置的辦法

9、復員安置的條件:①服現役滿第一期或者第二期規定年限的②符合轉業或者退休條件,本人要求復員並經批准的。

10、復員安置的辦法:①農村入伍的初級士官服現役期間,保留承包土地、自留地,中級以上士官復員後沒有承包土地,自留地的,重新劃給,農村入伍符合轉業條件的士官,本人要求並經批准作復員安置的允許落城鎮戶口②城鎮入伍的復員士官待安置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則發給生活補助費。

11、關於轉業安置的條件:①服現役滿10年的②服現役期間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的③服現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被評為二等、三等傷殘等級的④服現役未滿10年,國家建設需要調出部隊的⑤符合退休條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願轉業的。

12、關於退休安置的條件:①年滿55歲的②服現役滿30年的③服現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被評為特等、一等傷殘等級的④服現役期間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並經駐軍醫院診斷證明,軍以上衛生部門鑑定確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