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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菜鳥順豐看個人資訊怎麼保護

導語:個人資訊怎麼保護?企業資料如何共享?關於菜鳥順豐的始於6月1日、終於6月3日的行業巨頭“掐架”故事你知道嗎?跟著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從菜鳥順豐看個人資訊怎麼保護

菜鳥順豐“掐架”敲響警鐘

這是一個始於6月1日、終於6月3日的行業巨頭“掐架”故事。故事的主角是阿里巴巴旗下物流科技公司菜鳥網路,和國內快遞行業領軍企業順豐速運,配角包括京東、美團、騰訊雲、蘇寧、圓通、易果生鮮等,圍觀這個故事的“吃瓜群眾”,則是這場“掐架”故事最直接的受影響者。

“六一”兒童節,菜鳥和順豐像兩個爭搶糖果的小孩子,在網路上隔空“掐架”:6月1日下午,菜鳥官微發出一則“菜鳥關於順豐暫停物流資料介面的宣告”,稱順豐主動關閉了豐巢自提櫃(由深圳順豐投資有限公司控股的豐巢科技所提供的智慧快遞自提櫃)和淘寶平臺物流資料資訊回傳;隨後,順豐迴應稱,菜鳥以安全為由單方面切斷豐巢的資訊介面,並指責菜鳥索要豐巢的所有包裹資訊(包括非淘系訂單),認為菜鳥有意讓其從騰訊雲切換至阿里雲……

就在兩個主角為資料“糖果”仍然爭得面紅耳赤之時,配角們上場了,通過網路渠道表態站隊,加入了這場“六一掐架”。

不過,監管部門並沒有讓這場“掐架”持續多久。在國家郵政局的調停下,6月3日12點,故事的兩個主角握手言和,全面恢復業務合作和資料傳輸。

這個故事,發生在快遞物流行業“智慧化、資料化”變革的關口,給行業未來格局帶來了更多不確定性。這個故事,也發生在《網路安全法》實施的關鍵節點,給未來的使用者資料使用帶來了更多思考。

這是一個很快就被叫停的“掐架”故事,也是未來更多故事的起點。

行業巨頭打架,使用者店家遭殃

家住成都的錢瀟瀟(化名)最近在淘寶上訂購了正當季節的櫻桃,6月1日晚間,她突然發現,在淘寶上查不到自己買的櫻桃的物流資訊了。看了新聞她才知道,由於菜鳥和順豐“掐架”,自己必須通過順豐的App或者官方的網站,才能查到詳細的物流資訊。

“順豐和阿里掰了,關我什麼事?別綁架我啊。”花了一個小時瞭解來龍去脈以後,錢瀟瀟發出了這樣的感嘆。不過,普通消費者在這次事件中,還不算是最氣憤的,真正受傷的是用順豐發貨的淘寶賣家。

孫雷(化名)是一位淘寶賣家,主要經營生鮮水果。為提升消費者購買體驗,一年前他的網店開始推出順豐包郵服務。這次菜鳥和順豐“掐架”,讓他著實感到氣憤,於是忍不住在微信朋友圈吐槽:“你們阿里和順豐搞事情,關我們商家屁事!憑什麼你們兩個神仙打架就斷我資訊?”

事實上,在菜鳥和順豐切斷資料介面後,淘寶天貓的賣家無法通過後臺錄入順豐快遞單號,相當一部分賣家受到影響。

根據菜鳥網路給出的說法,雙方發生爭執後,菜鳥收到了大量商家和消費者的詢問。受影響的商家擔心的是,如果繼續採用順豐發貨,可能造成財產損失,也會引起買家集中投訴。

菜鳥建議淘寶天貓賣家使用其他快遞服務。但孫雷認為雙方的做法並不合理,也不夠負責任。“現在讓我換快遞,生鮮幾千單,誰來得及去立馬換?”由於順豐在冷鏈物流配送的速度上遙遙領先其他民營快遞,要找到合適的替代者確實不容易。

好在這場突然而激烈的“掐架”並沒有持續多久。6月2日晚,國家郵政局召集菜鳥和順豐高層到北京,協調雙方關閉互通資料介面的問題。次日凌晨,國家郵政局官方微博釋出,菜鳥和順豐“將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出發”,同意從6月3日12點起,全面恢復業務合作和資料傳輸。

對於監管部門的介入,孫雷感到很幸運。要是雙方這場爭執一直不能得到解決,他的網店很可能要出現“錢貨兩空”的情況。“不發順豐,找不到合適的快遞;發順豐,後臺就不給走確認發貨的流程,貨款也會收不到。到時候找誰說理去?”

對於這場草草收場的“掐架”,快遞物流諮詢網首席顧問徐勇最大的感受是,電商和快遞行業之間雖然緊密合作,依然缺少規則,尤其是面對資料的時候。

“菜鳥在電商這個快遞市場裡佔到70%以上,在行業裡處於支配地位,它要求別人提供資料,別人拒絕提供,這就是相互矛盾的訴求。”徐勇認為,這次事件的內在原因,還是在於快遞公司和電商平臺在資料面前的行業地位不一樣。

望遠鏡裡沒對手,可眼下有資料勁敵

阿里體系一直試圖把菜鳥打造成一個以資料為依託的物流基礎設施。截至2015年11月,中國超過70%的快遞包裹、數千家國內外物流、倉儲公司以及170萬物流及配送人員都在菜鳥資料平臺上運轉,日處理資料量9萬億條。

按照菜鳥的設想,通過大資料技術“賦能”,自己和快遞公司是可以攜手合作的。今年5月29日上午,包括順豐在內的15家郵政快遞企業與菜鳥網路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根據協議,這15家企業與菜鳥將基於雲端計算服務,通過電子面單、雲客服等產品上的合作來推動行業的資訊化升級。

在這次“掐架”中,菜鳥網路總裁萬霖發出了一封公開信,信中提到“菜鳥的望遠鏡裡沒有對手,都是夥伴和榜樣”。作為一家沒有快遞員的物流科技公司,菜鳥一直以此自況。

可是在望遠鏡看不到的眼下,菜鳥身邊依然存在著順豐這個強勁的對手:順豐控股2016年報顯示,2016年度其快件業務量25.80億票,速運物流不含稅營業收入571.41億元。對比同期全國快遞業務量(312.8億件)和收入規模(3974.4億元)可以估算出,順豐速運2016年的快遞業務量約佔全行業的8%,收入佔14%。

資料,越發成為菜鳥與順豐直接競爭的'焦點。此次“掐架”事件的導火索——豐巢自提櫃就是最直接的一個案例。

豐巢自提櫃主要解決的是物流配送“最後100米”的倉儲問題。在物流快遞行業,“最後100米”的資料往往更加精準,也更難以準確獲得。而豐巢在2016年年底時,已經在70多個城市有超過4萬臺快遞櫃,與全國100多家物業公司達成合作。2017年1月,豐巢宣佈完成25億元A輪融資時披露,其格口數量達300萬,日均包裹處理量已達快遞櫃行業第一。

順豐在此次事件的公開回應中表示,本次菜鳥暫停豐巢資料介面,表面上以資訊保安為由,其實根本是一場有針對性的封殺行動。順豐呼籲,“希望所有快遞行業同仁警惕菜鳥無底線染指快遞公司核心資料行為”。

而菜鳥方面則對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表示,菜鳥從未要求順豐提供非淘係數據,反而是在過去的合作中,順豐大量查詢和使用豐巢當中非順豐的資料,遠遠超出了正常使用範圍。

事實上,順豐與菜鳥關於豐巢自提櫃的合同已於2017年3月到期。經過近兩個月的溝通談判,雙方無法就資訊保安所需要的資料連線達成共識,遂中止了合同協議

梳理雙方的迴應可以看出,菜鳥和順豐都想要對方的資料,但在豐巢快遞櫃的合同到期後,雙方無法就“最後100米”的資料共享達成一致,因此出現了決裂。

除此之外,去年5月順豐還推出了一款與菜鳥正面競爭的資料增值服務“資料燈塔”。這款產品融合了順豐內外部資料,覆蓋3C、服裝、鞋靴、母嬰、美妝、生鮮、家電等多個行業,通過各行各業的資料分享和匹配,幫助商家備貨、管理庫存,甚至優化產品運營,調整營銷策略。

頗有意思的是,在“掐架”開始後的一天內,許多電商平臺、快遞公司非常罕見地紛紛站隊:騰訊、京東、網易、美團公開表態支援順豐,EMS、蘇寧、易果生鮮、全峰、國通、圓通等選擇站隊菜鳥陣營。

資料共享利用需細化,要授權

如果說此次事件中消費者和賣家所感受到的不便只是暫時的,那麼此次事件背後所反映的消費者資料資訊保安問題則是長久的:在越發重視資料的當下,對於消費者在網際網路平臺上產生的資料,網路平臺經營者可以怎樣共享、利用?

在跟一位做IT工作的朋友討論以後,文科生錢瀟瀟才知道,原來兩家行業巨頭爭奪的是虛擬的網路資料,而這些資料的創造者是像她這樣的普通消費者。這讓她覺得很不安:“這些資料裡面可能就包括我的隱私,怎麼能就這麼交易呢?”

“兩家自認為偉大的公司,因為資料發生爭執,有沒有問過我們消費者才是資料的主人?”在北京從事通訊工作的蔡彤(化名)比錢瀟瀟更理解此次事件中,個人資料資訊被分享、利用的嚴重性。在他看來,“掐架”的兩個主角都該“各打三十大板”。

在採訪中,許多專家都認為,此次事件為未來企業競爭中,如何實現資料安全及合法共享問題敲響了警鐘。而此次事件的核心法律問題是,菜鳥與其他快遞公司交換使用者個人資料資訊的合法性。

重慶大學國家網路空間安全與大資料法治戰略研究院院長齊愛民教授認為,菜鳥共享使用者手機號碼等基礎資訊給豐巢是基於直接協議目的的實現,因此是合法的。而《菜鳥網站服務協議》(版本生效日期:2015年12月18日)也明確約定了菜鳥使用者和阿里平臺、淘寶平臺和支付寶平臺之間的關係,因此菜鳥獲取獲得消費者交易資訊的行為具有合法性。

但是,其他許多快遞公司在如何利用使用者個人資料資訊的問題上,缺乏清晰的規定。齊愛民分析稱,多家快遞公司要麼在其使用者協議中含糊地提到了資料共享,要麼沒有考慮資料共享,甚至根本就沒有自己的使用者註冊協議和隱私政策。在這種情況下,快遞公司在未徵得使用者同意,亦不存在法定事由的情況下,將個人資訊私自提供給菜鳥的行為明顯違反了我國現行法律法規。

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研究中心祕書長鬍鋼表示,這個事件中具體涉及哪些資料我們不知道,但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認為,這些資料包含很多使用者個人的交易和隱私資料。而6月1日實施的《網路安全法》中,再次強調對個人資訊的使用要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特別是必要性。

“很多經營者蒐集很多遠遠超出自己需求的使用者資料,修圖軟體會要使用者的地理位置、通訊錄,讀取使用者的記憶體,這都是完全沒有必要的。”胡鋼直言,許多App直接精準抓取個人資料,並且在《使用者協議》中提及,企業自身或者關聯企業、合作伙伴會使用、共享這些資料,但由於“關聯企業、合作伙伴”的概念過於模糊,導致使用者敏感的個人資訊資料被無限制的傳播、複製和利用。

“順豐菜鳥大戰表面是為了自己的資料權發生的矛盾,實際上這部分權利是屬於使用者的。”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網路平臺可以在合理範圍內使用使用者個人資料資訊。但如果網路平臺的資料埠被別人非法使用,該網路服務提供者(如順豐、菜鳥等)及其負責人都要負擔責任,甚至可能是承擔刑事責任。

“只是籠統地告知使用者會跟合作伙伴分享資料資訊,這是不行的,一定要告知使用者會和誰分享怎麼分享,怎麼傳播,而且要獲得使用者明確清晰的授權。甚至使用者一次性授權也是會改變的,可能需要使用者多次授權。”胡鋼判斷。

好在,這次“掐架”的雙方都控制了影響。根據徐勇的瞭解,雖然菜鳥和順豐“掐架”,但消費者的資料資訊都得以控制沒往外傳。“消費者可以放心,兩口子吵架沒有殃及到小孩子”。

以後再出現“資料爭奪戰”該怎麼辦

這次順豐菜鳥的衝突以國家郵政局的行政協調暫時解決,但如果未來再次出現類似的“使用者資料爭奪戰”,該如何應對?

隨著資料化的戰略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開放共享自己所掌握的使用者資料,與其他平臺的資料匹配分析、交叉驗證,從而為使用者的各種行為畫像。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網際網路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認為,在不同平臺的資料共享、利用中,需要一個權威、中立的第三方中介。

“掌握資訊的一方給其他人轉讓共享資料的時候,有個第三方幫你去談轉讓的條件,讓轉讓方覺得合理,被轉讓方也覺得合理,它主要是起到這樣的效果。”趙佔領認為,如果一直沒有這樣權威、中立的資料共享第三方中介,類似順豐和菜鳥的衝突可能依然會產生。

因為本次事件剛好發生在《網路安全法》正式實施的第一天,所以胡鋼認為,在這個時間點,這個事件對於《網路安全法》的實施有比較好的現實意義:對於敏感的個人資料使用,快遞及其他行業應該儘快建立行業內的資料安全自律規範,從而適應新出臺的法律要求,符合行業情。

在齊愛民看來,建立於資料之上的經濟形態終於到來,可遺憾的是,統一的建立使用者資料收集、處理和利用規則的“個人資訊保護法”尚未出臺。因此他呼籲,“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應早日應提上立法日程,為資料經濟制定基本的法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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