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

當前位置 /首頁/從業資格證/司法考試/列表

2017年遼寧省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公告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定於9月16、17日在全國統一舉行。根據司法部第172號《公告》,現就遼寧省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遼寧省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公告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證書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4、關於報名條件的具體要求

(1)報名人員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畢業證書報名。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2)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普通高等學校”是指:依法設立並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舉辦全日制本科層次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是指: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要件:經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的在校本科學生且2018年應屆畢業。

(3)已經完成學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和網路教育、成人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高等教育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人員,可以報名。考試結束,成績合格人員應當按照網上報名填報確認和承諾的資訊,在規定的資格申請期限內提交畢業證書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規定期限提交的,視為不符合規定的報名條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4)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報名學歷可以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及法律專業的範圍可在司法部網站查詢。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我省岫巖滿族自治縣、新賓滿族自治縣、清原滿族自治縣、本溪滿族自治縣、桓仁滿族自治縣、寬甸滿族自治縣、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縣、鳳城市、北鎮市等10個縣(市),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為準,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可以申請享受放寬政策。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報名方式與時間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填報個人資訊、上傳照片、交納考試費、下載列印准考證。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5日至7月4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登入司法部網站(),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路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在報名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各地具體報名事項,特別是需要現場辦理的報名事項由當地司法行政機關向社會發布公告。

報名人員可選擇使用蒙古文、藏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朝鮮文五種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內蒙古自治區設蒙古文試卷考點、考場,西藏自治區、青海省設藏文試卷考點、考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設蒙古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試卷考點、考場,吉林省設朝鮮文試卷考點、考場。遼寧省不設少數民族語言考點、考場。

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現役軍人,應當在規定期限通過全軍政工網報名,相關工作由軍隊負責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門具體組織。

(三)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4.電子證件照片。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畫素×高626畫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准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資訊,對上述報名資訊作出真實有效承諾。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報名時,應當簽署《應屆畢業生承諾書》。

(四)考試費

根據遼價費〔2016〕84號檔案規定,考試費為260元。報名人員在電子照片上傳後須等待工作人員確認通過後方可交納考試費,我省網上支付系統提供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等23家銀行卡捷徑和支付寶賬號支付服務,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7月9日。考試費交納成功後,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報名地。

(五)准考證

報名人員可於9月1日至9月15日登入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

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路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自行列印准考證的,可在准考證列印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六)報名流程

凡在我省報名參加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按照以下報名流程操作:

1.閱讀報名公告、報名須知、報名條件和報名流程。報名人員進入報名網站後,應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報名條件”和“報名流程”,瞭解掌握報名政策和具體要求。

2.填寫報名資訊並作出資訊確認承諾。報名人員應當做好報名材料準備工作,進入報名資訊填報程式後,應當由本人真實、準確填寫報名資訊,並做出資訊確認承諾,證明本人符合報名條件。凡填報、提供虛假、不實資訊或證明材料騙取報名的,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