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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進司法刑事法治

導語: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縱深推進的關鍵一年,是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決戰之年。對檢察機關公訴部門來說,面臨著訴訟制度改革和司法責任制改革兩大系統任務。

如何推進司法刑事法治

如何防止案件“帶病”起訴?怎樣建立新型檢警關係?“智慧公訴”如何為檢察官減負?

近日,司法改革背景下刑事公訴面臨的新問題、新挑戰及對策研討會在河北省唐山市召開。與會人員圍繞司法改革與公訴改革、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智慧公訴”和司法責任制改革等實務熱點展開研討。

  探索新型檢警關係

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對檢察工作的影響是全方位的,公訴部門面臨巨大挑戰。訴偵關係在刑事訴訟中居於基礎性地位,如何構建以審判為中心背景下的新型訴偵關係,是這一改革的重要課題。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卞建林說:“偵查行為先於審查起訴,審查起訴不能主導偵查,處於被動局面。檢察機關事後監督存在弊端,無法體現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司法原則。偵查人員行使權力應受到制約,事先把權力關到籠子裡,才能管住權力。”

卞建林認為,審前程式是以審判為中心程式構建的一個重要概念,必須以控訴職能為主導。從職權配置視角看,檢警一體實際上就是檢察官處於主導地位、警察處於輔助協作地位。公訴引導偵查取證有利於破案,能夠規範偵查行為。

近年來,最高人民檢察院持續加強立案監督,防止一些不應當立案的案件進入司法程式。目前,檢察機關在部分公安派出所設立駐所檢察室,源頭促進偵查質量提高。

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智認為,有的案件之所以訴不出、判不了,根子多在偵查取證不到位。公訴作為連線偵查與審判的中間環節,未能發揮好引導作用。以審判為中心背景下的新型訴偵關係,應當是在分工負責基礎上,公訴審前主導,偵查服務公訴指控,訴偵全方位協作的“大控方”追訴格局關係。

  防止案件帶病起訴

隨著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庭審實質化提高,訴辯對抗性增強,取證、示證和質證活動都要落實到審判環節的認證上,都要以法律規定的證據規則和證明標準為依據。

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趙智慧坦言,以言詞證據為中心的證據審查模式存在弊端。司法實踐中,許多案件的偵破都要靠口供,就產生了“先供後證”的現象,部分偵查機關甚至不顧及證據收集是否完整、全面,一旦獲取口供就認為案件已破,使案件“帶病”進入審查起訴環節。

趙智慧建議,探索客觀性證據審查模式,以客觀性證據為核心,優先使用客觀性證據,查證口供等言詞證據的真實性並形成集聚性,分解事實因素、解決疑點、排除合理懷疑並認定事實。

近年來不斷出現的冤錯案件,日益引發理論界和實務界對非法證據排除的深入思考。與會代表一致認為,非法證據排除是防止發生冤錯案的重要舉措,也是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

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鬍保鋼認為,追究非法取證偵查人員的責任,能有效遏制非法取證的發生。檢察機關可以通過訊問犯罪嫌疑人,調取偵查機關訊問的錄音錄影等多種方式,調查核實非法證據線索。

長期以來,我國刑事審判主要依賴於偵查卷宗,人證不出庭成為常態。四川檢察機關推行刑事庭審實質化改革,推動證人出庭,產生了積極效果。

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樹壯認為,證人出庭率低暴露出一些工作薄弱環節。比如部分案件起訴質量不高,經不住證人出庭檢驗;應對證人的能力不足,對證人翻證的預判不足;缺乏證人出庭詢問質證應對技能。

張樹壯建議,完善強制到庭制度,除規定證人、鑑定人、偵查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證言、意見不能作為證據使用外,有必要完善控辯雙方的發問和交叉詢問規則、誘導性詢問規則等配套規則,落實證人出庭保障制度。

  智慧公訴輔助辦案

近年來,檢察機關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科技強檢、向科技要生產力,逐步成為檢察機關的共識。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鮑鍵以速裁案件為例介紹說,一個速裁案件的辦理時間理論上為5小時至10小時,提審往返及辦理手續約100分鐘、出庭往返約60分鐘,往返路程及等待時間約佔辦案時間的30%至60%。

遠端提審、庭審系統解放了公訴人的雙腳;智慧語音識別系統解放了公訴人的雙手;公訴案件智慧輔助系統解放了公訴人的大腦……為突破資源瓶頸,杭州檢察機關開發應用“智慧公訴”輔助辦案系統,逐步開啟公訴“人工智慧+大資料”時代。

建立可資料化的統一法定證明標準,是落實推動以審判為中心訴訟制度改革的重大課題。貴州檢察機關通過計算機自動提取或人工輸入證據後,系統能夠按照設計好的合法性標準進行判斷,得出證據是否存在風險的結論。

據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一處檢察官王政鵬介紹,針對特殊型別案件或者定罪情節認定疑難的案件,系統會以案件構成要素及證據為關聯標準,自動推送具有關聯的案件。通過大資料司法辦案輔助系統,對輸入的案件證據進行審查和分析,將《案件質量評查標準》設定的'標準分值嵌入輔助系統,實現對案件的分值量化,做為檢察官審查起訴裁量的重要參考。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以智慧公訴為抓手,通過建設遠端視訊提訊室,利用遠端視訊提訊系統開展日常提審等工作,大幅提升了工作效率,促進了現代資訊科技與公訴工作的充分融合。

四川大學教授龍宗智認為,智慧公訴的發展要獲得大資料的支援,包括證據收集系統的大資料、相關公訴判斷資訊的支援,注重公訴各種要素的整合與業務平臺的建構。

  放權明責落實責任

2017年是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決戰之年,將面臨更多難啃的“硬骨頭”,其中就包括司法責任制改革。

上海市檢察機關深化司法責任制改革試點工作開展以來,以深化落實司法責任制為重點,注重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與完善公訴權力執行機制,質量效率進一步提升,改革成效日益顯現。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徐燕平說:“司法責任制的推行,增強了檢察官司法辦案的責任心,促進了檢察官依法公正履行職責,改革減少了審批環節,提高了司法效率。”

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趙軍坦言,改革之初,受制於案件管理系統的辦案許可權,放權力度相對較小,絕大部分審批許可權保留在分管檢察長手中,造成主任檢察官自主決定權無從發揮。

經過探索,長春檢察機關在刑事檢察權力執行的總體框架上,改變層層審批的行政管理化模式,撤銷處室建制,成立主任檢察官辦案組,真正做到“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

如今,司法責任制像達摩克里斯之劍時刻懸掛在公訴人頭頂。

趙軍說:“案件質量評查已經常態化,特別是判無罪、撤訴、捕後不訴、二審改判和發回重審等重點案件,做到件件評查。對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冤錯案,辦案檢察官一律清出檢察隊伍,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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