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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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甘肅省教師資格證統考報名公告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擴大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註冊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教師廳〔2015〕3號),2015年下半年開始我省將實施中國小教師資格證書全國統一考試(簡稱NTCE)。具體實施按照甘肅省教育廳印發的《甘肅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和《甘肅省中國小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制度實施細則(試行)》(甘教廳[2015]56號)進行,採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政策”,即2015年秋季學期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範教育類專業學生、全日制教育碩士仍可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相應的教師資格,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的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須參加NTCE考試;2015年秋季學期及其以後入學的師範教育類專業學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教師資格應參加NTCE考試;截至2015年6月底,已取得省考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的申請人,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後可在2016年7月前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只取得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其中一科考試合格證書的申請人,可以報名參加2015年10月與自學考試同步的省考教師資格課程補考,補考合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後亦可在2016年7月前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上述情況之外的所有人員,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前,都必須報名參加NTCE考試。

2015下半年甘肅省教師資格證統考報名公告

NTCE考試分筆試和麵試兩部分,筆試合格方可參加面試,筆試和麵試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NTCE考試合格證明。NTCE筆試單科合格成績有效期2年,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3年。

  1. NTCE考試收費標準、網上報名地址及2015年下半年報名日程安排如下表:

專案筆試面試
收費標準
(見甘發改收費[2015]947號檔案)
65元/科280元/人次
網上報名地址2015下半年甘肅省教師資格證統考報名入口
網上報名日期9月7-13日11月30-12月4日
現場稽核及網上線上支付確認日期9月10-16日12月2-6日
列印准考證日期10月26-31日12月21-25日
重要提示現場稽核時,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到市(州)教育考試機構核驗身份!現場稽核時,考生須攜帶本人學歷證明(或在校學籍證明)、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到市(州)教育考試機構稽核資格(依據報考條件)和核驗身份!
不符合報考條件投機報考者,後果自負(後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考試成績無效)!

  報考條件:

(1)報考人員基本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③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④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

(2)屬地管理要求:申請人應在戶籍或人事關係所在地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3)學歷要求(依據《教師法》規定):

①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②報考國小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③報考國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它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④報考高階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⑤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4)其它否決條件:

①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②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③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④不符合報考條件投機報考的,後果自負(後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其考試成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