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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解讀

導語:在幼兒教師資格的學習考試中,《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的相關內容是什麼?主要又分為哪幾部分,我們一起來看看還有哪些注意事項吧。

2017年《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解讀

2001年教育部頒佈的《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總共分為總則,教育內容與要求,組織與實施以及教育評價四部分內容,其中第二部分教育內容與要求,又著眼於語言,科學,藝術,社會和健康五大領域分別從目標,內容與要求及指導要點三個方面來進行說明的。因此,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是每一個想要成為幼兒教師的人都應該熟知和了解的。本文主要針對第四部分教育評價進行解讀。

一,教育評價是幼兒園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瞭解教育的適宜性、有效性,調整和改進工作,促進每一個幼兒發展,提高教育質量的必要手段。主要是強調教育評價的重要性。

二、管理人員、教師、幼兒及其家長均是幼兒園教育評價工作的參與者。評價過程是各方共同參與、相互支援與合作的過程。這裡主要是說明評價主體的多元化,以前評價的主體大多老師,而現在評價主體不再那麼單一,管理人員,教師,幼兒及其家長均是幼兒園教育評價工作的參與者。

三、評價的過程,是教師運用專業知識審視教育實踐,發現、分析、研究、解決問題的過程,也是其自我成長的重要途徑。在教學評價的過程中,教師不但可以改進教學實踐,而且可以促進自我成長。

四、幼兒園教育工作評價實行以教師自評為主,園長以及有關管理人員、其他教師和家長等參與評價的制度。幼兒園教育工作評價要形成體系化制度化。

五、評價應自然地伴隨著整個教育過程進行。綜合採用觀察、談話、作品分析等多種方法。我們的教育評價應該伴隨在整個教育過程中,比如就餐,遊戲活動,午休等等過程中,而不僅僅是課堂上。

六、幼兒的行為表現和發展變化具有重要的評價意義,教師應視之為重要的評價資訊和改進工作的依據。幼兒教師評價幼兒可以從幼兒的行為表現和發展變化等方面進行評價,比如幼兒上課時的常規,玩教具時的精細動作。

八、對幼兒發展狀況的評估,要注意:

(一)明確評價的目的是瞭解幼兒的發展需要,以便提供更加適宜的幫助和指導。首先我們要明確的'是評價是為了促進幼兒的發展,以促進幼兒的發展為根本宗旨。

(二)全面瞭解幼兒的發展狀況,防止片面性,尤其要避免只重知識和技能,忽略情感、社會性和實際能力的傾向。在評價幼兒的時候要遵循全面性,促進幼兒綜合素質的發展,因此,在評價幼兒時要從知識,技能,情感,社會性和能力等各個方面來進行評價。

(三)在日常活動與教育教學過程中採用自然的方法進行。平時觀察所獲的具有典型意義的幼兒行為表現和所積累的各種作品等,是評價的重要依據。在評價幼兒時儘量不要去設定一定的情境來進行觀察和評價,自然的評價方式更能反應幼兒的真實發展水平。

(四)承認和關注幼兒的個體差異,避免用劃一的標準評價不同的幼兒,在幼兒面前慎用橫向的比較。幼兒的身心發展水平具有個體差異性,因此,在評價幼兒時不要武斷地用統一的標準來評價幼兒,而要因材施教,有針對性地評價。

(五)以發展的眼光看待幼兒,既要了解現有水平,更要關注其發展的速度、特點和傾向等。這個也是我們常常說的發展性評價,不要只著眼於幼兒現階段的水平,現階段做的不好,就直接認定為他就是做不好。我們要以發展的眼光來看待幼兒,可能他現在做不好,但過一段時間,或者經過學習之後他有可能是能做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