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在有幾種教師資格
教師資格是國家對專門對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人員最基本的要求。它規定著從事教師工作所必須具備的條件。那麼,我國現在有幾種教師資格?
根據《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國現在有七種教師資格。
1. 幼兒園教師資格;
2. 國小教師資格;
3. 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統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4. 高階中學教師資格;
5. 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階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統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6. 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階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統稱"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7.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成人教育的教師資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依照上述分類確定類別。
《教師法》等相關政策法規規定,中國公民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應當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並持有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各級各類學校,是指實施學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職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是指少年宮以及地方教研室、電化教育機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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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中國小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
2017下半年教師資格證筆試科目:
國小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為2科,分別是綜合素質(國小)、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幼兒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為2科,分別是綜合素質(幼兒)、保教知識與能力;
中學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為3科,分別是綜合素質(中學)、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其中,初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資訊科技、歷史與社會、科學15個科目;高階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資訊科技、通用技術14個科目。自2017年下半年開始,各試點省份的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國中、高中、中職文化課類別增設“心理健康教育”“日語”“俄語”學科。
2017下半年教師資格證面試科目:
幼兒園面試不分科目;
國小面試科目有語文、數學、英語、社會、科學、音樂、體育、美術,自2017年下半年開始,國小類別面試增設“心理健康教育”“資訊科技”“國小全科”學科;
國中面試科目與筆試報考科目三(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相一致,分15個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資訊科技、歷史與社會、科學;
高中(含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面試科目與筆試報考科目三(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相一致,分14個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資訊科技、通用技術;
中職文化課與高中一致。
中職專業課和實習指導的“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考試,主要結合面試進行考查,必要時進行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