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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教師資格證《綜合素質》複習:邏輯思維能力

邏輯思維能力是指正確、合理思考的能力。邏輯思維能力不僅是學好數學必須具備的能力,也是學好其他學科,處理日常生活問題所必須的能力,它與形象思維能力截然不同。下面小編為大家編輯整理了幼兒教師資格證《綜合素質》考點:邏輯思維能力,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幼兒教師資格證《綜合素質》複習:邏輯思維能力

 邏輯思維能力

1.概念

概念就是反映事物的本質屬性的思維形式。

概念具有內涵和外延兩個性質。其中內涵是概念所具有的特徵,外延是概念所指的物件。內涵與外延具有反變關係。根據外延,概念之間具有全同、屬種、種屬、交叉、全異5種關係。

全同關係:全同關係是兩個概念的外延完全重合的關係。

屬種關係:屬種關係是一個概念的部分外延與另一個概念的全部外延相重合的關係。

種屬關係:種屬關係是一個概念的全部外延和另一個概念的部分外延相重合的關係。

交叉關係:交叉關係是一個概念的部分外延和另一個概念的部分外延相重合的關係。

全異關係:全異關係是兩個概念在外延上沒有任何部分相重合的關係。

2.直言命題

命題也叫判斷,是對事物情況有所判定的一種思維形式。

(1)直言命題的型別

根據所含聯項和量項的不同,可以把直言命題分為六種型別:

①全稱肯定命題:所有S都是P,記為SAP,縮寫為A。

②全稱否定命題:所有S都不是P,記為SEP,縮寫為E。

③特稱肯定命題:有的S是P,記為SIP,縮寫為l。

④特稱否定命題:有的S不是P,記為SOP,縮寫為0。

⑤單稱肯定命題:a(或某個S)是P。

⑥單稱否定命題:a(或某個s)不是P。

(2)直言命題之間的對當關係

直言命題之間的對當關係是指有相同素材(即有相同主項和謂項)的直言命題間的真假關係。如果沒有相同的主謂項,則無法比較它們的真假。可以把A、E、I、O之間的真假關係概括為四類,即反對關係、差等關係、矛盾關係和下反對關係。

(3)三段論

所謂三段論,就是由一個共同詞項把兩個作為前提的直言命題聯結起來,得出一個新的直言命題作為結論的推理。三段論由三個直言命題構成,其中兩個是前提,一個是結論。

要想使一個三段論有效,就必須遵守一般規則。三段論的一般規則有如下幾條:

①在一個三段論中,有且只能有三個不同的項。

②兩個前提不能都是特稱命題,且只要前提有一個為特稱,則結論為特稱。

③兩個前提不能都是否定命題,且只要前提有一個為否定,則結論為否定。

3.模態判斷

在邏輯中"必然""可能""不可能""一定"等叫作"模態詞",包含模態詞的命題叫作"模態命題"。

四種模態命題之間的對當關係為:

(1)矛盾關係:必然P與可能非P;必然非P與可能P。

(2)反對關係:必然P和必然非P。

(3)下反對關係:可能P和可能非P。

(4)從屬關係:必然P和可能P:必然非P和可能非P。

4.複合判斷

複合命題是指由簡單命題用聯結詞聯結而成的命題。根據其邏輯含義,可以將這些邏輯聯結詞分為四大類,這四大類構成了四種不同邏輯含義的複合判斷:聯言判斷、選言判斷、假言判斷和負判斷。其中假言判斷在邏輯判斷試題中涉及最多。

5.歸納推理

歸納推理是指從個別性知識推出一般性結論的推理。

根據前提所考查物件範圍的不同,把歸納推理分為完全歸納推理和不完全歸納推理。

(1)完全歸納推理

完全歸納推理是根據某類事物中的每一個物件具有(或不具有)某種屬性,從而推出該類事物具有(或不具有)某種屬性。

(2)不完全歸納推理

不完全歸納推理是根據一類事物中部分個體物件具有(或不具有)某種屬性,從而推出該類事物具有(或不具有)某種屬性。不完全歸納推理可以分為簡單列舉歸納推理和科學歸納推理。

6.類比推理

類比推理是根據兩個(或兩類)物件在一系列屬性上是相同或相似,從而推出它們在其他屬性上也有相同或相似的推理。

類比推理的結論具有或然性,既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因此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來提高類比推理的可靠性:

第一,前提中確認的相同屬性越多,那麼結論的可靠程度也就越大;

第二,前提中確認的相同屬性越是本質的,相同屬性與要推出的屬性之間越是相關的,那麼結論的可靠程度也就越大。

7.邏輯基本規律

(1)矛盾律

矛盾律是指兩個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對的命題不能同真,必有一假。在兩個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對的'命題中必須否定其中一個,不能兩個都肯定。否則,就會犯"自相矛盾"的邏輯錯誤。

(2)排中律

兩個互相矛盾的命題不能同假,必有一真,這就是排中律。對兩個互相矛盾的命題不能都否定,必須肯定其中一個,否則會犯"兩不可"的錯誤。

(3)同一律

在同一思維過程中思維必須與自身保持同一,這就是同一律。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必須保持概念自身的同一,否則就會犯"混淆概念"或"偷換概念"的錯誤;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必須保持論題自身的同一,否則就會犯"轉移論題"或"偷換論題"的錯誤。

8.論證推理

論證推理考查的主要是批判性思維,其關注的重點是如何識別、構造、評價實際思維過程中各種推理和論證的能力。

論證推理的解題原則:

(1)答案不需充分

在加強支援型和削弱質疑型題目中,只要求考生能夠在所提供的選項中選取能最大限度支援或削弱題幹論證過程的一個選項,而不用去考慮這個選項能否必然使論證完全正確。

(2)收斂思維

在解題過程中,一方面要保證選項的資訊儘量來自題乾材料;另一方面,在答案選取中,尤其是在排除干擾項時,要嚴格依據選項的字面意思,而不能過度引申。

(3)相對最優

考生在區別干擾項和正確答案時要注重選項對題幹論證所起作用的程度上的區分。考生只需要在所給出的四個選項中做出選擇,而不必對選項和題乾的設定產生質疑,考生只需要在限定範圍內選出相對最優的選項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