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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大綱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大綱

  一、先將僱員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詳見工資、薪金所得稅率表)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僱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上一條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徵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 =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 = (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1:金某2011年12月取得扣除“三費一金”後的工資收入7000元,當月又一次取得年終獎金60000元,如何計算其本月應納稅額?

金某因當月工資高於3500元,直接按年終獎金60000元除以12個月,得出月均收入5000元,其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為20%和555元。

應納稅額=60000×20%-555=11445元

例2:韓某2011年12月取得扣除“三費一金”後的工資收入3400元,當月又一次取得年終獎金24100元,如何計算其本月應納稅額?

韓某因當月工資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獎金收入24100元補足其差額部分100元,剩餘24000元除以12個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為10%和105元。

應納稅額=(24100-100)×10%-105=2295元

為了廣大教職員工能簡單地計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應納稅額,製作了下表,本表適用於大多數教職員工。(少數當月扣除“三費一金”後的工資收入低於3500元的教職員工,實際應納稅額會略小於按下表公式計算的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