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階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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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廣西高階會計師考試簡章

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關於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階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5〕24號)規定,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階資格考試定於2016年9月舉行。廣西中級資格考試採用兩個批次無紙化考試。高階資格考試仍採用開卷紙筆方式。現就2016年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6年廣西高階會計師考試簡章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3.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4.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二)具體條件。

1.中級資格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2.高階資格

報名參加高階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並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並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滿3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並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滿2年。

(4)取得博士學位並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5)取得會計學副教授或高階講師、高階審計師、高階經濟師、高階統計師任職資格。

(三)注意事項。

1.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學歷(學位)。

2.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但是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

3.報考人員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提交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須完成2015年及以前年度會計繼續教育)、學歷或學位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材料。

  二、考試科目

(一)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二)高階資格:考試科目為《高階會計實務》。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參加高階資格考試,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核發高階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範圍3年內有效;成績達到廣西當年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廣西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核發高階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廣西範圍內1年有效。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方式

中級資格實行兩個批次無紙化考試。

高階資格實行開卷紙筆考試。

  五、考試時間及考務日程

(一)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高階資格紙筆考試於9月10日—12日舉行。

中級資格《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高階資格《高階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5小時。

中級資格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批次及方式

9月10日

(星期六)

9:00-11:30

財務管理

紙筆及

第一批次無紙化

14:00-16:30

經濟法

9月11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14:00-16:30

財務管理

第二批次無紙化

9月12日

(星期一)

9:00-11:30

經濟法

14:00-17:00

中級會計實務

高階資格《高階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日期為9月11日,考試時間為9:00-12:30。

(二)考務日程。

1.2016年3月31日前,各市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完成本考區2016年度中、高階資格考試報名工作,並向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報送考試用書徵訂情況。

2.2016年8月2日前,完成考場編排準備工作,並向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報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場(點)及考試批次明細表》(見附件)。

3.2016年8月10日前,由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公佈廣西中、高階資格考試准考證網上列印起止日期。

4.2016年9月10日-12日組織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包括紙筆作答的考試)、高階資格紙筆考試。

5.2016年9月25日前,召開全國評卷工作會議,部署中高階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印發主觀試題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

6.2016年10月15日前,集中組織完成中、高階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在評卷過程中,對計算機篩查出的疑似雷同試卷組織專家組進行甄別、判定;判定情況屬實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

7. 2016年10月25日前,由財政部下發中、高階資格考試成績並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佈。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將在廣西財政會計網()和廣西財政廳微信(微訊號:guangxicaizheng)公佈成績查詢通知、諮詢電話和電子郵箱。考試成績公佈後,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可向考生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8.2016年10月30日前,各市考試管理機構需完成考試有關資料和資料的封存、登記、歸檔等工作,並向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報送2016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六、考試報名

(一)報名方式。

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階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包括網上報名註冊、現場資格稽核和網上繳費確認三個階段

1.網上報名註冊網址為: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會計行業管理網()。

2.網上報名註冊時間:2016年3月2日至3月21日,逾期不再補報名。

報考人員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管理機構的屬地選擇相應考區,登陸上述網址完成報名註冊並列印報名資訊表。

3.現場資格稽核時間為:2016年3月16日—3月22日正常上班時間,逾期不再辦理。

稽核資料:①考生報名資訊表;②學歷(或學位)證書;③會計從業資格證書;④2015年及以前年度繼續教育證明(已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上登記會計繼續教育的除外);⑤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⑥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稽核地址:中級資格報考人員到所屬考區各報名資訊確認點辦理報名資格稽核手續;高階資格報考人員到自治區或地級市報名資訊確認點辦理報名資格稽核手續。

區直考區報名資訊確認點設在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南寧市桃源路82號廣西財政綜合樓);各市考區報名資訊確認點設在各市、縣財政局(會計科、股)。各報名資訊確認點的具體地址及工作安排以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和各市、縣財政局分別對外公佈結果為準。

在現場資格稽核的時間內,我區各報名資訊確認點不代報考人員辦理網上報名註冊手續,逾期視同放棄報名。

4.網上繳費確認:報考人員通過現場資格稽核確認後,於2016年3月16日—3月27日期間,自行登入報名網站繳費、確認完成報名手續,逾期不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5.報名費標準: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字〔2014〕113號文核定的收費標準,會計專業技術中、高階資格考試考務費每科65元。

6.列印准考證截止日期:2016年9月5日24:00。逾期列印將不能參加考試。

(二)教材徵訂。

2016年度考試輔導教材也相應進行了修訂,報名過程會考生可通過網上進行考試教材徵訂。

(三)開具費用票據。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項費用,直接以網上銀行扣款單作為交費憑據。考生如需要開具非稅收入票據的,應憑本人身份證原件並提供網上報名註冊號,於2016年4月5日—5月5日期間的工作日,到網上報名所在考區財政部門辦理開具非稅收入票據手續。

  七、其他要求

(一)各考區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統一規定的程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把握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

(二)各考區考試管理機構必須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加強考試安全保密工作,嚴防資訊資料外洩。

(三)各考區考試管理機構要提高服務考生意識,落實主體責任。應於考試開始前加強考場視訊監控裝置和防範高科技作弊裝置的建設,提前做好電力和網路中斷應急保障措施,完成對監考人員和考試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完善防範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指揮協調機制,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精心做好各環節考務工作,確保201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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