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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階會計實務基礎知識考點:負債權益工具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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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階會計實務基礎知識考點:負債權益工具區分

  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的區分(難點)

溯源:

《國務院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6號)

參考資料:

《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的區分及相關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4〕13號

《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財會【2014】23號)

(一)概述

1.金融負債,是指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負債:

(1)向其他方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

例如借款、應負債賬款等

(2)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方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

例如公司簽出看漲期權,且期權將以現金淨額結算。

(3)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業根據該合同將交付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

例如:按工具的餘額,企業可以用以自身股票贖回的工具。

(4)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例如公司發行以自身普通股為標的看漲期權,且期期權將以普通股淨額結算。

2.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是指能證明擁有某個企業在扣除所有負債後的資產中剩餘權益的合同。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發行方應當將發行的金融工具分類為權益工具:

(1)該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給其他方,或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方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

例如:公司發行普通股。

(2)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結算該金融工具的,如該金融工具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合同義務;

例如: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的合同約定,甲公司以100萬元等值的自身權益工具償還所欠乙公司債務。è負債

如為衍生工具,企業只能通過以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結算該金融工具。

例如:公司發行的認股權證。

當你停下來休息的時候,不要忘記別人還在奔跑。多做高會案例分析題,預祝大家2017年高階會計職稱考試輕鬆過關!學習從現在開始,無論承受多大的困難和挫折,都要每天進步一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