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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考指南

拿到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是否考慮報考初級會計職稱了呢?小編現在就奉上會計初級職稱報考指南,拿到初級職稱證書,你在會計的行業裡就上了一層哦。歡迎大家閱讀,更多相關資訊請關注相關欄目!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考指南

考試介紹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又稱助理會計師考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對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該考試所涉及的知識基礎、實用,是出納、會計助理、會計等初級財務人員的必備知識。

報考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考生,根據《暫行規定》,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兩個)的考試,方能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因此必須一次報考全部的兩個考試科目。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定期登記制度。資格證書每三年登記一次。持證者應按規定到當地人事、財政部門指定的.辦事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按照財政部的有關規定,接受相應級別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

考試科目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設《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

初級會計師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考場設定

考場原則上設在省轄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專員公署所在地的大、中專院校或大學聯考定點學校。考生比較集中,考場安排困難,確需在縣設定初級資格考場的,須經省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批准,並報全國會計考試辦公室備案。

報考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書面申請,姓名、身份證號、考試名稱和時間、檔案號、聯絡電話。

2、原考試地考試主管部門出具的"報考人員異地轉考證明"。報考人員異地轉考證明(人事部考試中心統一格式)內容包括:考試名稱、考生姓名、檔案號、身份證號、級別、專業、通過科目名稱、年度和分數、以及上傳國家人事部考試中心電子文件檔名稱。

3、本人身份證影印件(驗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