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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5次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須知

2016年第5次(最後一次)期貨從業人員考試將在11月19日舉行,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於2016年第5次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須知,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16年第5次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須知

  一、考場紀律

1.考試一律在指定時間和考場內進行。

2.考生務必在開考前30分鐘進入指定考場,進行現場照相,驗對準考證和身份證等有效證件。

3.考生進入考場必須攜帶准考證列印件和身份證(無身份證者可憑臨時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其他證件均屬無效),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後自覺將證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備監考人員檢查。

4.考生拍照進場後至考試過程中一律不得擅自離開座位和考場(提前交卷者除外),特殊情況必須有監考人員陪同;

5.遲於開考時間20分鐘者不得入場,考試開始30分鐘後方可交卷退場。開考20分鐘內未能在考試機上登入並確認的,視為缺考。

6.考生在入場時除攜帶演算用筆外,嚴禁將筆記、參考資料、電子裝置,通訊裝置、食物、飲料等帶入考場或試圖帶入考場。手機必須關機。已經攜帶入場的應按照監考人員的要求存放在指定地點。在整個考試期間,考生不能取用已經存放的個人物品。

7.考生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保持安靜,不準吸菸、吃東西。

8.考生遇到問題可舉手向監考人員詢問,但不得涉及試卷內容。

9.考生因病不能堅持考試的,應報告監考人員,根據具體情況處理。

10.考生交卷後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將演算草稿紙帶出或試圖帶出考場外,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譁。

  二、違紀處理辦法

1.考生在考試期間有違反考場紀律的行為,情節較輕的,由監考人員提出批評和警告, 同場考試兩次受到批評和警告的判為違紀, 1年內不得再報考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1)考試期間,交頭接耳、互打手勢的行為;

(2)偷看他人答題,幫助他人作答,縱容他人抄襲的行為;

(3)考試期間,在考場內外喧譁的行為;

(4)拒不按要求存放違規物品(詳見考場紀律)的行為。

2.考生在考試期間有(並不限於)以下違反考場規則行為之一的判為違紀, 1年內不得再報考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1)抄襲或試圖抄襲帶入考場的筆記、書本、紙條的行為;

(2)試圖使用無線裝置進行通訊的行為;

(3)不服從監考人員管理的`行為;

(4)將演算草稿紙帶離考場的行為。

3.考生在考試期間有(並不限於)以下擾亂考場秩序行為之一的判為違紀, 2年內不得再報考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1)代替他人考試的行為;

(2)請人替考的行為;

(3)涉及集體(2人以上)舞弊的行為;

(4)使用或提供偽造、塗改證件的行為;

(5)考生未經許可擅自中途離開考場的行為;

(6)考生惡意操作導致考試無法正常執行的行為;

(7)嚴重擾亂考試秩序、侮辱、漫罵或蓄意報復考試工作人員安全的行為;

  三、補考規定

1.如出現下列情況,考試組織機構將安排補考:

(1)考試時考試機出現故障,開考後超過30分鐘仍不能進行考試;

(2)考試系統突然中斷,經考場技術人員處理仍無法恢復原有資訊的;

2.補考場次原則上安排在當天下午最後一場考試結束後同一考點進行。

3.因不可抗力影響補考無法在當日進行時,補考將另行安排。中國期貨業協會將在網上公告具體補考時間,有關考場負責電話通知考生。考生也應堅持在10天內每天瀏覽協會考試網頁,獲取補考通知。

4.答題時,因軟體衝突等原因造成考生實際總答題時間延誤,考生可在事情發生時即時向考場提出補時要求;考試組織機構也可根據考場實際情況安排補考。考生在當時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考試正常。

  四、成績釋出及核查規定

考生可在成績公佈後20日內申請成績複核服務,超過規定時間不予受理。成績複核僅限於檢查、核加各類題目的正確率、已得分數的計算、合計以及登入是否有誤,成績複核後的成績為最終成績,不得再次複核。申請辦法如下:

(1)考生登陸

(2)詳細填寫申請資訊

(3)線上支付服務費用(20元/科次)

(4)致電021-61651128*客戶服務(資訊核實),確認已經繳費

(5)ATA在10個工作日內用掛號信方式寄出成績複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