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英國簽證辦理時的三個問題
一、資金準備問題
1、疏忽大意錯過時間
注意資金只有在存滿28天后開出的資金證明才是有效的。但很多同學或家長在之前並不是非常在意,更多精力關注雅思考試和offer上面去了,導致要做簽證的時候,還沒有存錢或者時間不夠,這是最不該犯的錯誤,卻也是很普遍的問題。
2、存在誰名下
一般存在學生的名下會比較方便,不需要學生提供自己與父母之間的關係證明。
但是也有一些童鞋的資金是存在父母名下的,這就需要學生提供關係證明,但多一份材料,就多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和位置的錯誤,這也是簽證材料中常出現的問題;)
3、存款後挪動過存款
部分同學家長在把資金存下後,可能是家裡需要資金週轉,挪用過這筆資金,導致後來資金存款時間不夠,開出的證明一樣無效。
4、存成了理財產品
還有一些人去銀行存款時,銀行工作人員(比如一些中小型城市銀行)會鼓動家長存成一些基金之類的理財產品,最後導致無法簽證。因為理財產品不是存款,無法開存款證明,即使能開證明,簽證處一樣無效。簽證處要的是實實在在的錢,不是什麼可以轉化成錢得東西。所以一定要注意。
5、銀行要求重新存
有的銀行當你存滿28天后去開存款證明時要求你重新存。但是要記住,重新存後的開的存款證明,是不夠簽證處要求的存款時間28天的要求的。
6、外資銀行規定要清楚
有些外資銀行與中國不一樣,特別是對賬單不同。比如某銀行如果你存的是活期存款,是不能開存款證明的',所以在存款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不要到時候耽誤了簽證。
7、隨便填寫匯款資訊
這是最容易犯的匯出匯款資訊填寫不齊全問題。一些家長在給孩子匯款時,對收款銀行的名稱、賬號等資訊瞭解不清楚,要素沒有填寫完整,導致匯款不能安全快速到達。因此一定要向開戶行問清楚相關規定、以免造成影響。
二、隱瞞事實或事實不符
對於簽證稽核,遞交材料的真實性都是條不可逾越的高壓線。使領館在審查時,一定會確認申請人所遞交的材料真實與否。假如材料被認為不真實,百分之百會被拒籤。同樣,故意或無意對使館隱瞞資訊也會導致直接拒籤,例如隱瞞在英國的親屬、朋友的資訊、隱瞞個人的不良記錄等。
三、材料不全白本護照
使領館為了儘量減少人為因素對簽證的影響,明確規定了對申請材料的清晰要求。如申請時遞交的材料不齊全,使領館一定會要求你補交材料或者直接拒籤,所以遞交材料時一定要仔細,該準備的材料每一項都必須準備,不要抱著僥倖心理來對待。沒有辦理過任何簽證的白本護照拒籤率相對會高一些、所以在留學之前可以先辦理東南亞周邊國家簽證,對辦理英國留學簽證有一定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