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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申辦韓國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方法

於駐韓大使館教育處官網據悉,為進一步做好《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申辦工作,為確保海外學歷學位認證資訊無誤,給廣大留學生們提供便利與服務,中國駐韓國大使館教育處與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從2012年6月1日起聯合推出《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網上註冊申請系統

網上申辦韓國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方法

在韓中國留學生們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嘉華世達留學專家建議學生要參照以下程式進行申請辦理:

一、網上註冊

登入教育處網站,點選進入在韓國留學人員註冊服務系統——留學人員回國證明,根據提示填寫個人資訊。

二、遞交材料

網上註冊完畢後,通過直接到訪駐韓大使館或郵寄方式遞交申請材料。

具體遞交材料如下:

(一)攻讀學位人員

1、護照(影印件) 2、外國人登入證(影印件) 3、學位證(影印件) 4、畢業證明(韓文原件) 5、成績單(韓文原件)

(二)校際交換生

1、護照(影印件) 2、外國人登入證(影印件) 3、在學證明或結業證明(韓文原件) 4、成績單(韓文原件)

(三)博士後

1、護照(影印件) 2、外國人登入證(影印件) 3、留學院校或研究機構開具的博士後(Post-doctoral)證明(韓文原件及影印件)

(四)訪問學者和高階研究學者

1、護照(影印件) 2、外國人登入證(影印件) 3、韓國接受單位開具的有關證明(韓文原件及影印件) 4、國內單位同意派出的有關檔案

注:護照影印件須包含身份頁、簽證頁、出入境紀錄頁。

三、稽核確認

據悉大使館的稽核確認工作(一般需要5-10個工作日),經稽核確認申請人資訊無誤後給予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四、領取方式

領取前要通過電話以及電子郵件的'方式預約領取時間。領取時,可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到訪領取。申請人因故無法到訪領取的,可在遞交材料時申請郵寄服務,並繳納相關資費。

注:釜山總領館、光州總領館自2012年6月1日後,將不再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駐釜山總領館、光州總領館管區所屬大學的中國留學人員可參照以上辦法向首爾所在大使館教育處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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