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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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留學正常的時間安排是怎麼的

留學德國以及留學生的居留問題一直是最為大家關注的話題之一。 作為外國人來德國求學,從學語言,考試,申請學校,入學學習直到畢業還有畢業之後的工作,無一不涉及到辦理簽證,居留的問題。拿去德國留學應該怎麼樣安排時間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關於德國留學時間安排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用處!

德國留學正常的時間安排是怎麼的

德國留學正常時間安排

相關材料準備(開學前4個月)

一般開學前3個月會截止申請,那麼最穩妥的方式是開學前4個月遞交申請材料或者網申成功。根據不同的專業,所需的材料不同,但是大部分學生所需的材料都是相同的,比如:大學錄取花名冊、大學成績單、大學在讀證明,APS證書、德語的語言學時證明、德語考試成績(德福或者DSH)等。特殊一點的還需要德適TestAS、作品集、高中成績單、DSD成績等。除了基礎材料外,語言類的材料(德語成績)和稽核類材料(APS、TestAS)都需要提前考試才能拿到。簽證是大家拿到大學錄取通知書之後要準備的東西。APS稽核包含了面籤的部分,這是最重要的部分,需要大家好好準備。除開APS稽核以外,簽證剩下的就是一些紙質材料了,需要提前2個月左右預約(具體情況需要與相關機構諮詢,因為有時等候時間會更長),遞交材料之後需要再等40天左右才會出簽證結果。

相關考試準備(開學前6-8個月)

國內德福考試TestDaF每年只有3次,場次較少,考位較少,而且,德福考試後6周才會出成績,所以要能順利拿到德福證書,最穩妥的就是開學前6-8個月最少考一次德福,而且是準備充分之後去考試,以免浪費考試機會。對於出國讀本科的同學,還需要考一個德適TestAS的考試,大概在開學前6個月的時候考,所以德福和德適考試可以同時準備。APS稽核分本科和研究生兩種。本科的面審沒有研究生的嚴格,因為有TestAS的把關。研究生的APS稽核需要對整個大學的所有學習內容進行稽核,所以需要一個長期的準備。一般大三下學期開始準備APS,並且報名,一般排隊需要等6個月左右。那麼大四就可以參加APS面審,順利在申請前拿到材料了。

德語學習

很多同學在申請時並沒有過德語考試,然後拿到條件ZU去德國讀語言再考試。其實最穩妥的還是在國內過語言考試,再去留學。語言考試其實可以在留學前2年左右開始準備,慢慢學,把基礎打好。在德語考試前3個月開始慢慢複習,最後1個月衝刺複習,基本就沒有太大問題。但是學習態度是關鍵,學習德語一定要沉得下心,有毅力,才能學好。

德國留學簽證的相關問題

01、學生簽證的一般時間

關於德國學生簽證時間的問題,根據德國居留法第16條第一款的規定,在沒有達到居留目的,也就是還沒有畢業,但同時可以預見將來可以畢業的情況下,學生居留就可以延長。但是德國的內政部為了方便起見,出臺了有關使用居留法的行政規章。根據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只要該學生就讀的學期總數不超過其所在大學所就讀專業平均學期時間的三個學期,就視為該學生還在正常的學習時間之內。在這種情況下移民局會向其所在學校詢問該校平均的學期數量,若時間可以,就會延長該學生的簽證。值得注意的是,預科與學習語言的時間是不會計算在上述的學期時間之內的。

如果該學生的學習時間超過了上述時間,那麼移民局就需要所在大學出具相應的證明,證明該學生在其所在大學進行正常的學習,說明預計何時可以完成學業,以及該學生是否可以完成學業。在這種情況下,若大學根據該學生的具體情況給出的預期完成學業時間加上已經完成的學期數超過十年,那麼移民局就可以視為該學生不能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學業,就會拒絕學生延長居留的申請。即便是學生簽證還沒有到期,移民局在知道了上述情況下,也可以吊銷該學生的居留。有關於吊銷居留或者拒絕延長學生居留的問題很重要,因為在申請德國永居或者歐盟永居的時候,學生居留的時間可以折半計算在申請永居所需時間之內。

當留學生在德國的學習時間超過十年的這個規定時,移民局會以上述理由拒絕其延長居留的申請,但針對移民局的拒絕決定,還可以進行上訴等法律救援。因為德國是一個三權分立的國家,所以內政部給出的規章對法院有一個參考的作用,但沒有強制約束力。換言之,如果進行訴訟,法院會根據法律規定,判斷該學生是不是可以在可預見的時間內完成學業。同時法院也會考慮學生的個人特殊情況,比如學生可能因為身體上或者家庭原因導致學習進度較一般學生慢。所以總的來說,若學生的預預計學習時間已超過了10年,也不是一定沒有希望申請到延長居留,還是有法律救援可以爭取,使得該學生可以在德國完成學業。

02、更換專業

德國的學生居留都是繫結在特定的專業上的,所以如果外國學生需要在學習過程中更換專業,需要向移民局提交相應的申請。若學生在開始學習的前十八月個月(也就是三個學期)內,希望更換專業,那一般來說都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若超過十八個月向移民局提出更換專業的申請,則移民局需要考量:在之前的學期數的基礎上,該學生在更換專業後可否在預期的時間內完成學業。如果移民局判斷在更換了專業之後,該學生不能在預期的時間內完成學業,則可能被拒絕更換籤證。反之,會被批准更換專業。

03、學習準備和學習完成之後

在正式開始學習之前,移民局會針對學習語言和上預科班的學生給與相應的居留。居留時間根據參加的語言班或者預科班的時間決定。如果該類語言班或者預科班的學習時間未超過了一年,那麼居留最長的時間也只能是一年。但針對語言班或者預科班居留時間最多隻能給予兩年的居留。根據德國居留法第16條第一款的明確規定,該類學習準備措施的時間最長不能超過兩年。因為這個是規定於法律中的時間,所以法院也必須遵守這個有關時間的規定。

根據德國居留法第16條第1A款的規定,如果一個外國人需要在德國尋找學習位置的話, 移民局可以批准最長為九個月的居留。在中國的學生可以向德國駐中國大使館提交簽證申請。申請人只需要證明自己擁有德國大學的入學資質,以及保障足夠的來德費用,使館就可以批給最長為9個月找學習位置簽證。

學習完成之後,移民局可以給與一個18個月的找工作居留。這個居留不能被延長。學生可以用這段時間找一個和自己所學專業相匹配的工作。

04、學習中斷問題

有很多的學生存在這樣的情況:在學習進行到一半的時候,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希望中止學業,其中很多的人希望可以成立公司,或者尋找工作機會。因為根據德國居留法第16條第三款的規定,學生簽證只可以工作120天,或者240個半天。並且只是可以打工。因為根據第21條第6款的規定,如果學生想要從事獨立職業,需要單獨向移民局提出申請。也就是說持有學生簽證根據法律規定,沒有移民局審批是不可以從事自由職業的。

如果有學生想要放棄學生居留而申請其他的.諸如工作簽證的話,可以提出申請。但根據居留法第16條第二款的規定,學生不能隨意更改自己的居留目的。所以,如果學生希望在沒有完成學業的情況下更換自己的居留目的,希望在德國工作或者成立公司,從事自由職業的話,需要回到中國去重新申請相應的簽證。

隨著中德兩國的交流越來越多,貿易往來越來越頻繁,市場上對有著德國留學經歷,瞭解中德兩國文化的人才有很大的需求,同時,德國大學對於中國留學生也持歡迎的態度。在這種積極發展的趨勢下,希望大家多瞭解德國居留的相關規定,能夠更加順利的在德國學習,生活,工作。

如何申請德國學生簽證?

如果你需要獲得德國學生簽證的話,那麼你應該儘可能早的開始申請,並且至少應該在你進入德國之前的3個月就著手申請簽證。為了申請德國學生簽證,你需要聯絡當地德國大使館或者是領事館。

申請德國學生簽證,通常需要提供以下申請檔案:

填寫完成的簽證申請表;

有效的護照;

兩張照片;

證明你已經被德國大學錄取的通知書或者確認函;

學術記錄的成績單;

德國語言能力證書,或者是說明你將要在德國參加語言課程學習的證明(如果你的專業是德語授課專業的話);

證明你有足夠的留學資金來支援自己在德國的生活學習(一年大約需要8,000,即~US$8,670);

顯示你購買了健康保險的證明;

遞交檔案的真實性宣告。

根據德國大使館的規定,你可能還需要提供自己無犯罪記錄的證明。另外一個證明你有足夠的德國留學資金的方式就是儲存保證金到一個凍結帳戶,這意味著你在到達德國之前,都不能夠取出這筆錢。

如果你計劃在德國的學習時間超過90天的話,那麼出於留學的目的,你應該申請國家簽證,而不是申根簽證,該簽證只允許你在德國停留3個月的時間。

與學生簽證一樣,你在達到德國之後,還將需要申請居住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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